第1章 怀念那只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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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上大二的时候,我二姨得了肝病,走了。我妈,我姨,和我舅,都瞒着我姥姥不让她知道。

    我姥姥一家和我爷爷一家,给我的感觉截然不同。

    姥姥家这些亲戚,有人情味,相处的舒服,没把彼此当成外人,都是亲人。

    我爷爷这一家,却是个极为功利的家族。我大伯二伯,我二爷他们,彼此相处的时候似乎有了高低贵贱之分,权利大的,能赚钱的,就能多说几句话,就能站在高处。反之则要挨训骂,遭冷眼。我觉得这很不好,没人情味儿了,家族不会和谐,也不会长久。

    我二姨走的时候,我在远在千里的城市上大学,没能回去。我很愧疚,也很遗憾,但也庆幸。

    当时我曾写了几句话,现在翻出来写在这里,算是解释这个庆幸吧。

    生与死的距离究竟有多远?

    就好像我站在你的灵堂前。我们俩的距离仅有几步,却已然隔世,今生不能再见。

    原谅我没能回去,看您最后一眼。

    也许不亲眼看到你冰冷的脸,你那慈祥的容颜,仍旧活在我的心里面。

    我二姨是个好医生,后来当了我们县医院的院长。

    我二姨对我们一家人都很好。很好。她总是有些严厉,说话也让人有些害怕。我记得最后一次见她是在外婆的新家,是在过年的时候。后来我才想起,那时她的脸色已经有些反常了。

    让我记忆尤新的一次放烟火,也是在过年。当时我爸从城里买回来很多炮仗,图一个红火热闹。其中有种烟花名叫“闪光雷”。我只记得这东西很吓人,细长的一个筒状,里面装着火药,点燃后往外喷烟花,能有四五响。

    当时我们谁都不敢去放,我爸也不敢。于是他便想了个法子,搬来一个桌子,用几块砖将“闪光雷”卡住,头对着天,让后拿烟去点。这法子可能是我爸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但仍旧是失败了,“闪光雷”炸响之后,响了第二下的时候便歪了,朝天的细筒不知怎的朝我们这边歪了过来,吓得爸妈赶紧把我抱回我屋关上门。

    我只记得当时门外是炸响的“闪光雷”,屋子里却先是我爸的一声低骂,然后竟是笑声。那种笑在之后的很长时间我都不曾听到。

    我总在想,我可能上辈子是有什么冤情,不然也不能这么哭呀。

    再说生病。我小时候大概可以用“命途多舛”来形容吧。得过天花,也起过水痘,都是大病,但竟然奇迹般的活了下来。我只记得当时身上起了很多逗,很痒,但大人不让挠,不让抓破。不过我还是抓破了一个,额头上至今有个黄豆大小的疤痕,不明显,但也能看见。那就是我小时候抓破的。

    我那时不知道天花是什么,也没觉着怎么就挨了过去。之后便是水逗,当时我的头上,手上,都是水泡泡,感觉已经忘了,我只记得我发现这件事时天正下着小雨,我在院子里自己玩,发现这件事后回屋告诉我妈。我爷爷连夜骑自行车把我带到城里,去医院找我二姨。后来不知怎的也就治好了,我也记不清了。

    我爸去城里打工。我妈和我留在了乡下爷爷家。所以我从小实在农村长大。

    说几件记得清的事吧。时间先后有些错乱了,只记得第一件难以忘怀的事,便是一只兔子。

    农村都是户挨着户,家挨着家。我爷爷家有个大院,院子旁边有个邻居,家里是养兔子的。我每天一出门到院子玩,一眼就能看见旁边那户人家家中的兔子。白绒绒的,很是可爱。

    第三件事,也是让我颇感骄傲自豪的一件事,便是生病。我小时候发生的怪事可多了去了,据我外婆说,我一出生就是个黑球,从头到脚黑的吓人。我妈刚生完我,一看都傻了,心里暗想幸亏不是姑娘,否则怎么能嫁的出去。而我外婆则说我是“小包文拯”,因为黑。

    从小我就爱哭。我妈之前总对我说我不一般,因为小时候哭的太厉害了。寻常婴儿一晚上哭个两三回也就到头了,而我则一直哭,只要醒来就哭。我妈和我爸轮流抱着我哄我睡,一哄就是一夜。

    我所记得的第二件事,是放烟花。这应该是后来的事,当时我妈已经去了城里,我一个人待在爷爷家里。我对爷爷家的映像,就是一叠能放儿歌的磁带。这磁带里面有一首儿歌,当时的我很喜欢听,能听一天。后来这磁带也丢了。

    放烟花是在过年。当时我一个人待在乡下,只有过年的时候爸妈才会回来看我。

    当时我爸和我妈刚刚结婚。我爸家中兄弟三个,条件不好,我爷爷是个民办教员,工资也有限。

    我是95年出生的。只记得两三岁的时候,我和我妈待在农村的爷爷家。我妈家里兄弟姐妹8个,是个大家庭。我姥爷是个干部,一生正直刚强。当时我母亲家中的条件略好,住在城里。但和我爸结婚之后,便跟着他回到了村子里。

    我看着邻居大娘把兔子抱走,去找爷爷,结果却换来一声骂。哇的一下哭了出来。

    我记得是哭了,或是没哭。总之这似乎成了我的一个心病,潜伏在心里很长时间。直到去年,这个心病再次复发,我终于自己买了一只兔子养,是个灰棕色的侏儒兔。这时我才发现兔子这东西很难养,比猫狗还要难养。后来便被我送人了。

    若是这只后来的兔子,碰到了当初的我,或许我会为它养老送终吧。但现在,我似乎没有那个闲情雅致,或者说是耐性了。

    我当时就有个伟大心愿,就是要个兔子养。我把这个想法给爷爷一说,结果第二天一大早,院子里还真来了一只兔子,是爷爷问邻居借的。其实这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当时我以为这只兔子归我了,于是便搬了几片砖,给兔子搭了一个窝。

    那兔子很小,倒也听话。我把它放进砖头搭成的四四方方的“房子”里,给它找草吃,喂水喝。忙活了一天。直到太阳西斜,天地一片金黄。我正准备和兔子道晚安,结果邻居的大娘过来了,把兔子带回了它家。这时我才知道,这只兔子并不属于我。

    高晓松有个晓年鉴,讲述的是他从出生到现在每年的经历遭遇,以及当时的社会状况。

    我没那个能耐,也没那个学识,只能记一下我小时候的事情。并非是劝勉读者什么,只是帮我回忆一下童年的事情罢了。

    小时候我曾在农村待过一段时间。大概是五岁之前的时候。我现在只能依稀记个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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