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二军与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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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给我哥气坏了。拿起他的大作回到了屋子里,叫他吃饭他都不出来吃。

    我哥是个真正的学霸,高考考上了上海的某所大学,比我厉害多了。如今他事业有成,恐怕早已不记得这件事了。不过我还记得。表兄弟之间,往往年龄差距大一些,到某一时刻感情可能就变得淡了。如今我已多年没见过这位小时候的玩伴,互相也并不联系,可见亲情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并非是什么了不得的情感。

    当时爷爷家刚装上了自来水管,不用再费劲的去挑井里的水用了,于是爷爷很是高兴,让我们拿水龙头作一首诗。

    我当时可能也就五六岁的年纪,拿铅笔在本上,连拼音带汉字,写了一首长短不一的“诗”。我哥则端坐在案,绞尽脑汁苦思冥想,最终作的一首水龙头诗。诗的内容我早就忘了,只记得结果是:爷爷宣布我写的最好。

    我还记得一件让我至今胆战心惊的事。这事就充分的说明了人这物种的可怕之处。

    我记得当时可能是过年,总之爷爷家中很热闹,大伯二伯都回到了村子里。

    当时他们正坐在炕上喝酒吃饭,我则拿了一个酒盅在炕底下玩。也不知是什么原因,我忽然就想把这酒盅含进嘴里试试,结果我还真就做了。这个酒盅比没扒皮的核桃还要大一圈儿,形状又不规整。我张大嘴把它含进嘴里,之后发现这东西竟然出不来了。

    我在做这些事的时候,炕上的大人们没一个察觉,直到我把这酒盅掏出来之后,我大伯才发现我手里面有个盅,一把拿过去放到了酒桌上。这件事我至今没有对人讲起过。但我记得却很清楚。现在想想,我对自己竟然都能这么“狠”,可见人这物种的可怕。

    回想我之前经历的这些事,不禁感叹我这个人可能真是个吉祥命,历经多次大难都毫发无损的挺了过来,不得不说也是一件奇事。

    还有件事我记得挺清楚。是关于作诗的。当时我大伯的儿子,也就是我哥,也在村子里住。我有了玩伴,虽然年龄比我大不少,但总归有个人能和我玩了。

    这个二军据说脑子有些问题,每次遇见人总拿石头砸人家。村里人都躲着,不愿碰到他,我也一样,每次一看见他我就吓得跑回屋子里,不敢再出去。

    有次没来得及,被二军拿石头砸了一下,也忘了砸到了哪儿,总之我是吓哭了。

    当时我奶奶正在屋子里做饭,听到我的哭声,拿着手里的圆锅铲匆忙跑了出来。结果一看是二军,随手拿了块石头就朝他扔了过去。只是吓唬,没扔到。二军被吓走了。

    不论我怎么用力张嘴,这酒盅就是卡在了嘴边儿上,怎么都出不去。

    我可吓坏了,不过又喊不出声。僵持了一阵儿,后来也不知怎的竟被我想办法掏了出来。

    后来这鸡的主人还找上了门,也不知当时是怎么解决的。

    长大一些后我总在想,我那时候为什么爱砸鸡呢?这或许不是原因能够解释的,就像二军为什么爱拿石头砸人,这种事只有他自己知道。也许他自己也不知道。人这种生物,做什么事可能并不需要什么原因,往往就是因为突发一个念头,你就做了。所以小说里面最难写的是人,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也是人。

    每到核桃长熟的时候,我爷爷就偷偷在树上摘两颗,拿锥子敲碎了,给我剥核桃仁吃。

    这位邻居有个比我年龄大一些的儿子,全名不记得了,只记得叫二军,或者是其他名字。总之这个名字我是记得不太清楚了。

    我小时候还有个趣事,就是爱拿石头砸鸡。这件事我奶奶记得最清楚,现在每次过年回去,我奶奶总会提起这件事,笑着说:这娃子小时候就爱拿石头砸人家的鸡,全村的鸡都被砸过一遍。

    我奶奶这话可能是夸大了,也可能没有,总之我是不记得我有这么厉害。只是记得当时我拿石头,曾经砸断过一只公鸡的腿。

    那时候农村的鸡都是散养的。早上放出来,这些鸡在外头活蹦一天,自己找吃的。晚上还能自己回去。我记得当时那只鸡不知怎的跑到了爷爷家院子里,我一看是只大公鸡,便随手拿了个石块砸了过去,结果一砸竟然将这鸡砸的咯儿嘎乱叫,瘸着腿连飞带跳的就跑了。

    我奶奶拉着我的手回去,边走还边训斥我,让我以后别再理那个疯子了。

    二军或许是没病,我也记不太请了,之后我到了城里,就很少再回村子里面。只记得后来有一年暑假我曾回去过一次,二军家的核桃树还在,只是一只没看见他人。再后来回去的时候很少看见他。

    再来说说小时候的事。除了前面所述的那三件记得最清的,还有一些童年趣事我也依稀记得一些。

    还是我爷爷家的邻居,不过不是那个养兔子的大妈了。是另一个。

    这位邻居家中种着两棵核桃树,这我是记得最清楚地。这两棵核桃树枝繁叶茂,蔓过了院墙,伸到了爷爷家的院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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