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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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下拱手道:“在下良庆,久闻四小姐大名。”

    穆典可被常千佛抱在怀里,不方便见礼,便只微微点头道:“良爷大名,亦是如雷贯耳。”

    一个身穿黄褐布衫的中年人站在街尽头,手中握着一把黑亮的沉铁刀,微风起,黄褐衣角微微掀动,动中显静,衬得那人有一种泰山横亘的沉稳气势。

    这样的装束,这样强大的气场。

    为首黑衣人心中一惊,仍存了几分侥幸意,问道:“来者何人?”

    黄衣人不答,只抬头静静地注目着眼前十多个黑衣人。

    视如无物。

    此时巷中那些受重伤的黑衣人已合力为擎苍派弟子解开绳索,一大群人持剑向这边涌过来,看见横刀立在大街上的黄衣人,不由得一愣。

    那名秦家子弟往前一步,躬身作礼道:“晚辈擎苍派秦少禹,见过良爷。”

    良庆微一点头。

    数名黑衣人俱惊,相顾回首,为首那人亦上前一步,拱手弯腰,行了一礼,随后道:“我等正在追杀明宫妖女,此女滥杀无辜,为祸中原,实是罪大恶极,还请向良爷借道。”

    其实他心里很明白,良庆出现在这里,绝不会是凑巧。他打定了主意帮穆典可,那么自己不管说什么,意义都不大。

    果然良庆神情不动,只微微将刀尖抬了一下,意思不言自明。

    那为首之人纵有万般不甘,却也知今日事休。

    良庆亲自出马,谁敢嫌自己命长与之硬杠?

    道了声“撤!”

    一行人纷纷退走。

    他是常家堡最锋利的一把刀。

    这把刀,终有一天会被常千佛握在手上,但现在,握着它的人是常纪海。

    凌涪不得不承认,在这一点上他不如良庆。

    良庆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自己做不了主的事,从来不生多余的念头。

    不像他,总是什么都想顾全,平白滋生许多烦恼。

    “都不重要。”凌涪叹道。

    他们怎么想,心偏向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常纪海的决定。

    “风吹起来了。”他看着远处翻滚的林浪,沉沉叹息。

    穆典可蹑足从老人身边走了过去。床边没有鞋,她只穿了一双棉布白袜,落地悄然。

    还是惊动了外头的人。

    沉重的脚步声一串响起,停下时,黄衫大刀已经出现在门口。

    良庆魁梧的身躯挡住半个门洞。

    “良爷!”穆典可惊喜叫道,欢欣不加掩饰。眉眼弯展,露出一口编贝雪齿,白得耀眼,笼罩房屋上空多时的阴霾立时叫她这个明灿灿的笑驱散了。

    “……幺老太爷救了四小姐……公子爷和姑小姐协助幺老太爷为你治伤,夜里没睡,刚躺下不多时。”

    良庆说话简明,三两句便将来事情梗概说清。

    “我就不陪四小姐进去了。”他堪堪停在门口,说道。

    人心情好时,走路真的会飞。

    良庆正在门外走道上扎桩,就看穆典可衣袂带风地从屋里飘了出来,红颜皓齿,弯眉一笑:“良爷早。”

    小梨涡漩啊漩,嗓子又脆又甜。

    良庆简直有些懵。

    要说昨日,穆典可是因为将死还生,醒来第一眼,看谁都惊喜。

    可这一天一夜都过去了。穆典可也不是普通人,乍生乍死、大起大落这种事搁别人身上或是一辈子都难得遇到一回,可在她这里就跟吃饭喝水似的,没道理兴奋这么久啊。

    “四小姐早。”良庆按下心中一团疑惑,不动声色地说道。

    良庆与凌涪又不一样,凌涪于常千佛是亦师亦父的存在,会对他的行为有所干预。但良庆是把刀,只管听令,常千佛往哪里指,他便往哪里去。

    至于将来常纪海会不会允,祖孙俩会不会起冲突,这不是他该操心的事。

    常千佛道:“都起来吧。”看一行人风尘仆仆,直奔而来的样子,应当不是路过,而是特意来接应自己,疑惑道:“良叔怎么到江南来了?”

    良庆轻易不出常家堡,出则必有大事。

    良庆道:“钱唐庄子上出了点事,老太爷派我去处理。结果回程路上遇见阿奇和笑笑他们,说公子遇到点麻烦,我等便赶来了。”

    俯首向穆典可道:“这位是良叔。”又道:“良叔,这是四小姐。”

    良庆听常奇提了常千佛是为了救穆典可才返回到大军包围中的,此时见了常千佛的态度,心中便明了了。

    只怕这位将来是要做主子的。

    江湖中人都知道,常家堡里有两把刀——“秀刀”毓敏,“狂刀”良庆。

    两人统掌着常家堡的铁护卫,并称常家堡“双刀”,江湖人以“良爷”“敏爷”的称谓尊之。

    常家堡一贯行事低调,从不参与江湖排名,是以双刀实力如何,至今没有人能真正说清楚。

    看了眼常千佛浑身的血,道:“看来还是来晚了,公子可伤得要紧?”

    常千佛笑道:“没什么大碍。”

    一袭黄褐衫,一匹汗血马,一把乌铁刀,见者无不胆寒。

    一行人疾行跟前,翻身下马来,齐声行礼道:“见过公子!”

    穆典可心头一松。

    她知道来人是谁了!

    毓敏的刀法以秀致著称,故称“秀刀”;良庆的刀法顾名思义,大开大合,狂暴如怒,故得“狂刀”之命。

    就刀法的杀伤力来说,良庆犹在毓敏之上。

    两人分工明确。毓敏深居常家堡不出,主常家堡里一干事务。而良庆则负责应对常家堡的外事纠纷。

    但凡是有点江湖阅历的人都知道三十年前一桩轰动列国的往事。

    当时还是大西国贵族的毓敏,深夜提着一把刀闯入大西皇宫,十步杀一人,杀尽大内高手,将大西国太子毙杀在自己寝宫里。

    穆典可抬头看去,只见弥漫的烟尘里,十余轻骑电掣而来。

    一对人马个个体形精健,敏捷异常,胯下骏马通体如血,乃是中原地区极为罕见的汗血宝马。

    为首男子约莫五十来岁,着黄褐长衫,佩乌刀,体格魁梧健壮,面容方阔坚毅,眼神沉着,充满着一种无坚不摧的意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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