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我的挚友-南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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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钱的孩子想交朋友并不难,只要你别那么高傲。

    我带上了虚伪的面具,哪怕后来习惯了做个阳光活泼的女孩子,但我一直知道自己内心深处有着黑暗,只是很少或者说没有机会展现出来,南笙也知道。

    高三我才知道,南笙有病,绝症。哪怕他家再有钱也治不好的一种病,反正是活不长,我只问过一次,他没说具体是什么病,我便再也没问。

    有时候我会想,他会不会觉得我很冷血。

    我们经常去冒险,深山老林,冰川火山口,最多的是各种极限运动,他只能看着我玩儿。

    他说我是在拿生命逗他。

    我很不服,我明明是在气他,怎么就成了逗了,但他的确每次都笑,尤其是在我差点死掉结果逃过一劫的时候,他笑的很开心。

    尽管没达到目的,我却喜欢上了那种感觉。

    直到上了大学,我们俩之间也多出了许多朋友,每次野外求生,我都要打起二百分精神,生怕他有个好歹。

    他多是不温不火的样子,但眼中的精光总能掩盖那份慵懒。最起码在我眼中是这样的,我喜欢他眼中的张狂和邪魅,我也知道他骨子里就是个张狂的人。

    他有时也很疯狂,陪我冒险怕是最疯狂的事了,但平时他也会偶尔逗趣耍滑。

    他会帮我想恶作剧的点子,会偷偷把我的丑照给前桌的学霸观赏,让我好一阵奇怪那学霸看我的眼神怎么怪怪的。

    我喜欢过他吗?喜欢过吧,高一入学的时候他暴打了私下议论我的男生,结果他自己也犯病了。

    青春期的女孩子很容易喜欢上一个肯为了自己打架的男生。

    可是随着相处时间越长,我就发现他越像另一个自己,只是他的表达方式文雅些,那时候我喜欢简单粗暴。

    不知不觉,他就成了同爷爷和妹妹一样重要的人,我想他明白。

    后来家里出事,我从一个青葱阳光的少女瞬间成了阴暗的心机女,我利用任何机会打击报复那个禽兽不如的楚雄,也就是我的爸爸。

    我对抗整个家族,他便帮我出谋划策,那时候如果没有他,我不会成功。

    我们齐心协力,眼看就达成了我的目的,他却再也支撑不住翻了下去。

    我常常去他的墓地炫耀我的成就,每次看过他又会更上一层楼。

    我让楚雄身败名裂,让他和那个贱人在牢里度过余生,我让那些伤害妈妈的人生不如死。

    我每天笑的春风得意。

    直到来了这里,我才发现前生的自己只认识了几个人,而南笙是陪伴我最远也是唯一见证我成长的人。

    我曾问过他:“你的生命这么短暂,为啥还整天跟我混在一起。”

    他无奈的看着我:“你受得了离开我二十四个小时吗?”

    我想了想,摇摇头,如果他去环游世界什么的,我一定随后跟上。

    他敲着代码,懒懒的说:“览尽天下不如白首一人。”

    我当时惊了个呆:“卧槽,你不会爱上我了吧。”

    他停下舞动的手指,看着我认真的说:“在我遇到自己爱的女人之前,你是我最想呆在一起的女人。”

    我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我想也许是我耽误了他,和我在一起他根本没有找女朋友的机会。

    还记得有一次联欢舞会,我想着南笙不定哪天就见不到高高挂起的太阳,总不能死了还是个处,我就带他去了。

    还别说他长的真的挺帅的,即使他总是一副“我得了绝症你们都离我远点”的病殃殃模样,那女生们照样前赴后继。

    而他总是一句不好意思我要和楚倾城去干什么干什么直接拒绝。

    后来我明白,在自己最美好的年华里,如果没有打算结婚的男人,我真的愿意和南笙过一辈子。

    可惜我只能陪他一阵子。

    我想这就是最真挚的友情,比亲情可靠,比爱情真诚,比独自一个人,好太多。

    南笙,我的挚友,我想你了。

    我想这也许就是当初自己没在第一时间赶走他的原因吧,他太早熟。

    我对电脑不感兴趣,游戏也玩不过他,所以就决定在朋友数量上超过他,于是我开始交友。

    游戏是职业水平,电脑是高级黑客水平,还懂金融,他才小学六年级啊。

    我还在干幼稚的恶作剧的时候。

    然后我们便形影不离,应该说我追着他跑,反正学校里有他的地方就会有我,上厕所都一起。

    南笙这个人吧,聪明没得说,就是有时候太难搞,跟他耍小聪明基本没戏,我吧,又要强,总想着打败他或者让他出丑,不管在哪方面。

    大概我从小就喜欢带着目的接近谁。

    其实他也是个孤僻的人,尽管很爱笑,但他的笑容总让同龄人想要疏远。

    他说他叫南笙。

    这个男生叫南笙,我笑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笑,只是想笑而已。

    南笙走到我的课桌旁,空了六年的位置,他对我笑:“我可以坐这里吧。”

    当然不会上同一个厕所啦。

    再后来我们上了初中,经过高中,连大学都在一个学校。

    当时我也不知怎么的,竟然就忍了过去,那时我根本不知道忍是什么意思,但就是没赶他走。

    后来我就没想过赶走他,因为他特别厉害。

    尽管有爷爷的教导,只要离开了老爷子的视线我便回归本性。

    直到小学六年级,班上转来一位同学,男生,个头不高,白白净净,长的像个姑娘。

    我发育的很早,那时已经赶上许多男生,最起码比南笙要高半头。

    南笙依旧笑着,却是没听明白我的话,我在嘲笑他啊,他竟然直接坐下了。

    老师没有发表意见,我便知道这南笙不简单,我说的是他的家境。

    他用的是“吧”而不是“吗”,我觉得他可能是个乡巴佬,不知道我楚倾城的大名,但他的表情动作却没有丝毫怯懦。

    我翻了个白眼:“走开,本小姐不喜欢和比我矮的人坐在一起。”

    我叫楚倾城,一个富家大小姐。

    家庭的富有和爸爸的纵容让我从小便觉自己高人一等,后妈的到来更将我的任性妄为推向了极点。

    我从不和班上其他人讲话,偶尔对老师校长恶作剧,却不是为了求关注,只是有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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