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4 装穷富二代前女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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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都在羡慕蓝琳琅找到一个富贵又体贴的男朋友,也觉得她配不上,可谁知道她因为唐家少爷女朋友的身份承受了多少?

    唐朔的朋友起哄叫她嫂子,但却不给她嫂子应有的尊重,女的话里话外贬损她,男的无时无刻骚扰她,蓝琳琅向唐朔诉苦,对方不以为然,说她是太敏感了,想多了。

    蓝琳琅在感情里原本处于弱势的一方,她还能说什么?只能默默地忍受了。

    琳琅感叹,唐朔这挖墙脚挖得不太地道,好好的一朵芙蓉花到他手里,他不爱惜也就算了,非得上手揪下几片花瓣,踩得七零八落,化成一团春泥,好给他心爱的小草女主当肥料。

    话说唐朔这样富贵圈子里的大少爷,又是怎样跟小草一样的女主扯上关系的呢?

    但凡每一个爱而不得的男配,都得有一段凄惨的过往,而且在这段过往里,女主阴差阳错,成了救赎男配的光。

    咱们的唐少爷是唐家内斗的牺牲品,被狠心的小叔子扔到了郊外,准备以此威胁他大哥让位。唐家主也是狠人,他决定放弃唐朔,培养小儿子当接班人。最后是小叔子害怕闹出人命,准备将人找回去,却发现唐朔已经不见了。

    十岁的唐朔被路过的一对中年农村夫妻相中了,见人长得唇红齿白,动了做儿子的心思,把人打晕,强行绑上车。

    小唐朔凭借一番聪明才智逃跑了,他灰头土脸地向警察求救,但当时唐家为了掩盖丑闻,将消息封闭,警察以为小孩子是来行骗的,于是把他送到了孤儿院。唐朔当然是不肯的,他又趁机逃跑了,可是被家人惯着长大的小孩子能干什么?他很快就饿晕在街头。

    这时候女主就登场了,五岁的乡村小姑娘见人昏迷了,依葫芦画瓢,给昏迷的唐朔做了个人工呼吸。

    就这样,唐朔醒了。

    两人大眼瞪小眼。

    慢慢地,小唐朔的脸红了。

    这一个人工呼吸被唐朔记挂了多年,即使唐朔很快被接回唐家,再度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一群衣着精致的小姑娘围着他,他想起的依旧是那个巷子里的小姑娘,以及懵懵懂懂的初次亲吻。

    他花了很多力气,终于在多年之后,找到了在黎家工作的章明珠,两人惊喜相认。

    在唐朔的心中,章明珠已经成了他心头的白月光了,哪怕她长得不符合他的预期,但那份心动随着时间慢慢发酵,让章明珠的地位变得更加特殊起来。

    唐朔向章明珠表白了。

    随后这位在情场上无所不利的大少爷遭到了人生的第一次打击——章明珠拒绝了他。

    唐大少爷惊呆了。

    琳琅在想,要是章明珠这回答应了唐少爷的追求,估计也没后来那么多事了。不过唐少爷吃惯了山珍海味,偶尔吃一次不同品种的野菜,也许会惊为天人,但长时间下来,估计也得营养不良,那么分手也是迟早的事。

    正是因为章明珠的拒绝,激起了豪门公子不服输的个性,他铆足劲头讨章明珠的欢心。但章明珠心里全是她的神仙少爷,唐朔这种风流张扬的浪子张嘴就是荤段子,令她又羞又害怕,时常躲着他。这一躲,还躲出点不同寻常的小滋味来,让唐朔对她更是上瘾。

    唐少爷情人眼里出西施,更觉得章明珠跟那些别有用心的妖艳贱货不一样,她才是真正的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是值得被人好好呵护的。

    自从章明珠上了大学,唐朔发觉她的情绪总是时不时低落,有时候叫她半天也没应。他当时被家族外派,有心无力,只得快刀斩乱麻处理了那边的事情,申请调回京都。

    这一回来,正好撞上章明珠生病,她一个人在宿舍里发着高烧,浑身湿透,满脸通红,连喊人都是意识不清的。唐朔又惊又气,把不在宿舍里的三人全给迁怒了,她们就是这样照顾舍友的?就不怕把人烧成傻子吗?

    在他最愤怒的关头,章明珠的手机响了,来电名字是“女神蓝琳琅”。

    还女神?

    他冷笑接通了电话。

    那头传来一个温柔又略微性感低哑的女声,对方说她一套水彩笔落在了宿舍里,让章明珠送过来。唐朔跟女人交往多了,基本能想象出这人凤眼红唇的模样。

    在平时,他不介意跟这样的女人谈情说爱,可是他的明珠因为高烧昏迷不醒,她居然想让人给她送东西过去!这还他妈的是个人?

    唐朔气得差点当场砸了手机,也记住了这个叫蓝琳琅的女大学生。

    蓝琳琅还不知道自己这一举动被唐朔这匹恶狼盯上了。章明珠是个锯嘴葫芦,也不爱凑热闹,没课了就塌下肩膀,缩在床的一角,攥着她那台老式手机宝贝地看。

    宿舍的人对这一幕习以为常,久而久之也就不叫她了,各自上课吃饭,她半天又不说话,哪里知道她有没有生病发烧?

    那天是星期三,蓝琳琅课程繁忙,一节接着一节,实在抽不出空回去拿东西,其他两人也是这样,她只得硬着头皮去拜托没课的章明珠。

    她一说完,那边的电话就挂了,蓝琳琅也没在意,继续上课,等着章明珠送东西过来。她跟这位性格拧巴沉闷的舍友相处一年,也算摸清了她不回话默默做事的风格。

    谁想到,下一堂课开始了,章明珠也没来,两手空空的蓝琳琅被严厉的师长骂得狗血淋头,那是优等生蓝琳琅第一次挨骂,心里也委屈极了。

    她跟章明珠冷了好几天的脸,偏偏章明珠生了病,心理比平时还要脆弱,她不明白蓝琳琅为什么不对她笑了。章明珠不善交际,活了二十多年,也只有唐朔这个可以倾诉的朋友,她将自己的委屈说给他听,唐朔更是暗暗记在心里,决定要给蓝琳琅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

    这也就是琳琅为什么今天会被他带到黎家的宴会,更被他当众分手的原因。

    这位姓唐的御弟哥哥为了他的心上人出口气,在明知道黎漾身份的前提下,还勾引蓝琳琅与她前途大好的男朋友分手,又在蓝琳琅拼命想要挤进去的名流宴会上,抱着另一个女孩子,对她毫不留情提分手!

    纵然蓝琳琅这两年努力让自己脸皮变厚,变得八面玲珑长袖善舞,但说到底,她也是一个渴望爱情的女孩子,唐朔这一招直接把她打入万丈深渊,更绝了她进入上流圈子的念头!

    自这一天后,蓝琳琅沦为名流圈的笑柄,也成了度大最热门的饭后谈资。

    人人都在嘲笑她有眼无珠,拣了芝麻丢了西瓜。最搞笑的是,唐家这粒大芝麻还自动自觉从她手里跳走了。

    两任全是有颜有才的极品男人,却都离她而去,这说明了什么?说明蓝琳琅这个大美人空有一张精致皮囊,但论起心灵美,她肯定比不上两家少爷倾心的章明珠!

    于是人们得出了一个结论,找老婆找丑点没关系,关键是得善良贤惠,别像蓝琳琅这样的,吃着碗里瞧着锅里,不安于室,没啥好下场!

    章明珠作为蓝琳琅的正面例子,慢慢地,眼高于顶的少爷们对她改观,平常言语也不敢过于轻佻放肆,他们跟坏女孩调情,但对坚贞不屈的好女孩,心里还是尊重三分的。

    等章明珠整容回来,整个人焕然一新,少爷们立马沦陷了,为她鞍前马后,嘘寒问暖,一个个变成了随传随到的狗腿子。

    只不过现在章明珠还没有美若天仙,人心还是倒在琳琅小妖精这边。

    他们纷纷皱着眉看向章明珠。

    一个待在别人男朋友怀里的女孩子能让他们高看多少?

    章明珠被看得浑身不舒服,声音愈发小了,“我跟阿朔,不,唐少爷,是很小就认识了。”生怕琳琅不相信,她拽着脖子上微微泛黄的小贝壳项链,“这是阿朔,不,唐少爷送我的,比你还早一点。”

    琳琅觉得,她要是真是蓝琳琅,恐怕要被女主气到吐血了。你说从小认识也就算了,还把别人男朋友送的礼物拿出来给现任看,这又是什么操作?缺心眼吗?

    但她的男朋友还就吃这一套。

    唐朔的目光定在贝壳项链上,眸色沉黯,难得显出几分柔软之意。

    “这是我十八岁的时候,带你去海边——”

    唐朔还没回忆完,嘴里被硬生生塞进了一个东西,霎时间,酸意弥漫口腔,他感觉牙齿都不是自个的了。

    琳琅将一片柠檬塞人嘴里后,慢吞吞收回手,笑得很是无辜,“怎么样?”

    她这是故意的,手指沾了柠檬汁,不去擦纸巾,反而像小猫咪一样,轻轻啜着爪子。

    唐朔忽然想起他们约会的一天,他给人买了纸盒装的酸奶,她揭开薄薄的纸盖子后,习惯性用舌尖勾了一下,等意识到男人看她,立马脸红了,将酸奶盖子扔垃圾桶里。多年养成的习惯,不是轻易能改的,但自那以后,唐朔没再看见过她做出这样的举动。

    唐朔心里的滋味微微复杂,没有吐出柠檬薄片,嚼了几下吞进喉咙了。

    很酸,酸得他脸皮抽搐,一时间盖过了他强吻章明珠的甜意。

    “清醒了?”琳琅歪着头瞧人,至于他怀中的小女孩,琳琅直接无视了。

    唐朔有心想发火,可这人歪着脸翘着唇看你,一双勾魂夺魄的凤眼全是小孩子般的笑意,你能怎么办?唐朔甚至产生一种很荒谬的错觉,她欺负人又怎么了?她长得这么好看,撒娇撒得这么有水准,他心甘情愿为她收拾烂摊子。

    章明珠不是没发现唐朔的走神,这人嘴上说那么喜欢她,还咬她的嘴唇,跟她做情侣那样亲密的事,可是,可是他还不是喜欢更加漂亮的蓝琳琅!那她算什么,大少爷一时新鲜的玩具吗?章明珠眼圈发红,不能接受这种侮辱。

    男人的念头稍微一动摇,他怀里突然一空。

    原来是章明珠猛地缩头,从他腋下钻出去了。

    “明珠!”唐朔喊了一声。

    章明珠穿着帆布鞋,嘭嘭嘭头也不回冲外头跑了。

    唐朔急了,迈开长腿去追人。明珠瘦瘦小小的,可一生气起来,你哄几天都消不了气!

    “啪!”

    他的后脑勺一痛,高大强壮的身体也随之一晃,不得不顿住了脚步。

    伴随着众人的惊呼,一个小型水果蛋糕精准地砸唐朔的脑袋上了,导致他满脸开花,精心打理的发型也糊成一团,豪门公子的潇洒贵气一去不回。

    “谁?”

    唐朔抹开眼角的奶油,惊怒不已地回头,便见他的七号前任柔若无骨撑着托盘,那姿态怪好看的,像捧了个月亮,一点都没有身为罪魁祸首的心虚,笑着说,“御弟哥哥,这下你真变成奶油小生了。”

    可惜御弟哥哥心里正记挂着他的小草,根本不想跟琳琅浪费时间,同她开门见山,“蓝琳琅,我喜欢的一直是明珠,跟你在一起,也只是想给明珠出个气,你最好不要自作多情。”

    腰肢款款,足下生莲,琳琅朝唐朔摇曳生姿地走来,看得众人目不转睛。

    她浅笑伸出了两只手,掌心朝上。

    “干什么?”唐朔皱眉。

    七号前任眼飞红霞,灿若春花,“御弟哥哥,我不过是一个自作多情的前女友,能干什么呀?只是,人家听你这样说,心里头还是怪委屈的。这一委屈,心就有点碎。”

    她像个小女孩一样,晃了晃春笋般的指尖,“你看,黎家为了补偿我心碎,赠了我多处房产与现金做分手费。你不比黎漾是个学生,年纪轻轻就接手了家族管理,别人见了你,都得夸一句年轻俊杰,年少有为。总不能,你的分手费,比黎家的还低吧?”

    唐朔跟黎漾的性格南辕北辙,在为人处世这方面有着自己的筹谋算计,一听琳琅提这个,他眯起了眼睛,语气危险,“蓝小姐,贪心不足蛇吞象。”

    看看男配这脸色,对着她这个女配,说翻脸就翻脸,她好歹前一刻钟还是他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呢,她可真是伤心。

    琳琅踮起了脚尖,脚跟脱离了高跟鞋一厘米,这使得她小腿微微绷直,整个人的曲线舒展开来,宛如清晨的睡莲。

    她俯在唐朔的耳边轻道,“御弟哥哥,我劝你听话,你要是,还想追到喜欢的女孩,就老老实实的,给我分手费跟青春损失费。不然,多年之后,你喜当爹也说不定。万一我活成了章同学心里的那根刺,你觉得你们会怎样呢?”

    唐朔猛地盯她,像毒蛇一样阴冷,“你威胁我?”

    琳琅眉眼弯弯,说了声,人家哪敢。

    唐朔深吸一口气,“好,我答应你,从今以后,你不得找明珠的麻烦。”

    黑发女郎保持了得体的微笑,“附加条件,要额外收钱的,唐少爷。希望你明白,我不是做慈善的。”

    唐朔心底涌上厌恶,“我看别人说的没错,你只会认钱。”

    “那你给不给呢?我亲爱的御弟哥哥?”

    她稍微仰着头,一截修长细颈,后弯出瓷器般的圆润丰美的弧度,玛瑙坠子做成了水滴状,缀在耳旁,被灯光折射出昏暗血红的光泽。即使是说着这样气人的话,她仍旧是痴缠撒娇的模样,艳光潋潋,撩动风月。

    “我明天让律师带合约过去。”唐朔移开了眼,冰冷地扬眉,“你最好别耍什么小花招,否则你会后悔你的所作所为。”

    “我哪敢呀。”

    琳琅眼波流转,嘴上说着人家好怕好怕,却胆大包天伸出尾指,轻轻勾了一点唐朔嘴边的奶油。

    她把唐朔的眼睛当成了镜子,一面瞧着,一面将沾着奶油的指尖轻轻抹在唇上,仿佛涂着最心爱的口红。

    下一刻她舌尖红薄一挑,奶油全敛个干净。

    唐朔心头微跳。

    小妖精祖宗眼梢又细又长,媚态毕现,哑着尾音说。

    “多谢款待呀,前男友。”

    满打满算,两人交往的时间也不过才三个多月。

    真正交往之后,蓝琳琅发现,唐朔是典型的面热心冷人士,表面风趣健谈,跟人打成一片,做他女朋友天天收到惊喜,甜得像掉进了蜜罐里,但实际上,他总是冷眼旁观女朋友的窘迫。

    场上众人的脸色顿时变得很精彩,跟调色盘似的,他们吃瓜吃得太多,都不知要做出什么合适得体的表情了。

    这个小丫头看起来瘦瘦小小的,跟没吃饱饭似的,身材干瘪,皮肤也差,活脱脱一个乡村小土妞。虽然他们知道内在美比外在美更重要,但人类的天性就是更偏爱漂亮干净的事物,这丑丫头哪里来的魅力迷倒了黎家跟唐家的大少爷?

    他们揉了揉眼睛,差点以为是自己产生了幻觉。

    琳琅仿佛这才回过味来,诧异扬了扬眉,“怎么你也叫阿朔?我还以为像这种亲密的名字,只有情侣之间才会叫的呢。”她笑着补充,“我可是花了两个多月,才得了唐少爷的同意,叫上一声阿朔,看来你们交情匪浅,是认识很久了?”

    唐朔是大二上学期挖黎漾的墙脚,开着风流多金的富二代专属挖掘机,很是锲而不舍挖了一整年,终于把花盆里的土给挖松了。随后,他知道蓝琳琅暑假打工的地点,叫上一班孤朋狗友做智囊团,花招百出,死缠烂打,终于把人缠上了手。

    这还没完,唐大矿主在大三一开学就开了辆豪车,高调拉风送蓝琳琅回校,这才有了后头的豪门照,让琳琅在校园的小北论坛以拜金女的身份一炮而红。

    “如果是后者呢, 呵——”

    黑发女郎掩嘴细笑, “那当然是要将这只小野猫的小爪子给剁了, 给我金贵的唐少爷赔礼道歉。唐少爷,你说是不是呢?”

    唐朔被美色迷惑,一听这话,瞬间清醒,“你胡说什么?”

    章明珠被琳琅这一通不带脏字的质问给弄得不知所措,她的眼眶隐隐泛红,倔强地没有落下来。

    丑丫头哀求看向唐少爷,“阿朔……”

    章明珠呐呐地说,“我没有生气。”

    琳琅微笑,“没有生气,那是最好的。不过,我们是同一个宿舍的,知根知底,就算你不愿意让我们知道你在黎家做下人,做的还是我前男友的贴身丫头,但你认识唐朔,也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情嘛,你辛辛苦苦瞒着我们做什么呢?我像是那种会乱想舍友跟男朋友胡搞的小气女朋友吗?”

    “我刚才到处找你都找不到,原来是去逗小猫咪了。啧, 瞧这伤口, 没有几天是好不了了。”她似真似假地埋怨,“也不知道这只猫咪是家养的, 还是野生的, 要是前者呢, 我们得向主人道个歉, 谁叫你手贱, 要动手去撩有主之物?”

    她说话的姿态实在是过于妖娆, 媚眼如丝,撩人心弦。情场高手的唐朔怔在了原地,一时忘记了回话。

    “阿朔,你,你放开……”

    她小声地抗议,又小小地挣扎着。

    “嗯?原来你也认识唐朔呀。”琳琅的美眸顾盼生辉,尽职尽责扮演尖酸刻薄又美艳多情的女朋友,“那我跟他好上的时候,你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呀?璐璐跟清瑜都在给我出主意,就你呀,一个人待在角落里闷声不吭的,我还以为哪里又招你生气了呢。”

    琳琅没看她,而是满带笑意注视着男朋友怀里的小野猫,“小猫咪,哦,不对,章小姐,您看这也才十月份的天气,入秋不久,也不算冷,您什么时候能停止取暖,把您的脑袋从我男朋友的胸口挪出来呢?这里呀,可是每个女朋友的专属枕头,轻易枕不得的。”

    章明珠的脸唰的一下红成猴屁股,四周是一双双好奇又略带鄙夷的眼睛,让她羞愧极了,恨不得挖个洞当场钻进去。

    年轻女郎的漆黑眼珠从黑裙上的痕迹移开, 落到了现任男友的身上。

    唐朔的西装不翼而飞, 露出了里面皱巴巴的衬衣。对于风流大少来说,纽扣这玩意儿,跟女人的衣服一样,是多余的, 所以琳琅可以从他敞开的衬衣看见数道清晰的抓痕。

    不等唐朔说话, 琳琅没有丝毫芥蒂,轻笑伸手,纤纤十指替他系了胸膛中央的一颗纽扣,潋滟的凤眼全是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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