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笳催夜雨 第三十章 孙大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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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要脸有用么?”

    “解红莲,我们家少爷给你脸了是吧?!”孙大福身后的一名亲随显然想要邀功,可惜话音未落就重重被踢了一脚。

    “妈了个巴子的!有你说话的份儿么?闭嘴!”孙大福一脚飞出,身边的其他人都强忍笑意——跟他时间久的人都知道,红莲是他的一块心病,自小就被欺负的他对这个女人有一种本能的敬畏。

    “要教你的狗崽子出去教!我这儿要做生意——还有,再去我家的酒楼,老娘拿你那身肥肉熬油拌馅!”红莲杏目圆睁,两手叉腰,仿佛对方再多呆一刻她就要去后厨拿菜刀伺候。

    “行行行~我走,我走还不行么?”孙大福自讨没趣,又不敢惹红莲,只得悻悻然而去,临出门,眼睛却没忘了往惜红这边上下左右仔细地打量。

    “还不滚!老娘... ...”

    “滚~滚~滚,我马上滚~”

    眼见着红莲直奔后厨而去,孙大福不敢怠慢分毫,带着几个亲随如逃难一样夺门而出——从他们的脸色看,应该不止一次领教过红莲的菜刀。

    “告诉你记清楚!这位妹妹是老娘的朋友,敢打歪主意,照样掀你龟儿子的王八盖子!”

    四人面面相觑,连沈稷在内都不禁莞尔——看来便是这女子普遍泼辣的山阴郡中,红莲也数一数二的悍妇。

    “看清楚了么?”慌忙逃出店外的孙大福跑了没多远就站住了,一双眼睛忽然间凶光毕露,他恶狠狠地盯着来仪客栈,问话时也是牙关紧咬。

    “看清了,没错,一定是通缉令上那个人!”

    “好!拿着——解红莲,老子这次要你主动到爷的床上来!”他随手掏出一张银票扔给了亲随,“走,回府!”

    ... ...

    孙家富甲一方又源远流长,府邸也自然选在了当年通行不便的半山顶,意在示先人创业之艰难——然而山阴郡依山为城,放眼望去整座府邸居高临下,甚至连府衙都不得不甘居其下。

    “爹~爹,快,快给我调兵,我要去抓逃犯~!!”

    “放肆!调什么兵!咱家一介商贾哪有兵给你调!你个混账又去哪喝成这样!”

    孙大福进门才发现客厅里除了父亲还有三个陌生人,三个人都只不过是一身随处可见的黄绸长衫,脸被罩着黑纱的斗笠遮得死死的无法看清。

    孙承祖面色尴尬地看着三人,似乎颇为忌惮孙大福刚才所说私兵之事。

    “孙老板放心,我等此来本是求助,该听见的我们听得见,不该听见的... ...充耳不闻!”为首一人抱拳施礼,举手投足间隐隐带着军旅的豪迈。

    “咳咳咳~嗨,没什么不该听见的... ...这是小儿大福,喝多了胡言... ...莫在意——快点滚下去!你要气死老子啊!”孙承祖一张脸涨的通红,拍着桌子恨不得直接当庭教子。

    蓄养私兵虽然在周国权贵之中屡见不鲜,但他区区商贾既无功名更无爵禄,如此行径便是大逆——他当然不愿因为这一句话过不了今年的五十整寿。

    “慢,刚才公子所言追逃,不知是何人?我等乃是吕相门下,若有需要,可助公子一臂之力!”

    “太好了,我正愁抓不住这厮呢,你们身手如何?那可是个硬点子!”

    “哦?公子不妨说说?”

    “三位千万别听小儿胡说——他哪有本事抓什么逃犯,八成又是和人打架,见笑见笑~”

    “爹~这次是真的!佟林!当年刺杀吕相,前些日子又刺杀田公的佟林!”

    “公子所说确实?!”

    “我带人去仔细看过,错不了!就在来仪客栈!”

    “好!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你去盯着。你,马上飞鸽报知柳大人——孙老板,孙公子,此事若成,功在二位!”

    “嗯~三位一路劳苦,不如就在舍下休息如何?”

    “不必了,孙老板,近日可能可否借阁下的护院一用?”为首的一句话便将他蓄养私兵之事消弭于无形,令孙承祖对他好感大增。

    “当然~当然,大人尽管用便是... ...”

    “如此,孙老板等我消息——在下还要去知会太守大人,告辞!”

    一行人告辞离去,孙承祖才放下心头大石。

    虽然他背靠邓彻这棵大树,但是整个周国都知道这位太尉大人手中没有一兵一卒——自古以来,攥着钱袋子的永远斗不过攥着刀把子的。

    “福儿,从今天起,片刻不离跟着他们,抓捕佟林之时你一定要在场——孙家能不能由富而贵,就看这次你能不能博个功名了!”

    “爹~要什么功名啊?咱们太守大人倒是有功名... ...可是朝廷的人来了,不也是先来拜会您么?”孙大福撇着大嘴一脸的自豪和不屑,倒是颇有点功名与我如浮云的架势。

    “嗯~那倒也是... ...混账!你啊你~你让我说什么好!没有功名在身,咱家永远低人一头——就说咱这太守李节,他不就是个百无一用的穷酸腐儒?!可你爹我凡事还要借重于他,是因为他的本事?还不是因为他头上的纱冠!还有姓解的... ...”孙承祖一想起身无功名就愤恨难平,片刻之前还悠然和善的脸忽然间就变得狰狞扭曲——他最恨的其实是解家,明明几十年前还被他稳稳踩在脚下,如今凭着区区一个长史的职位却已然和他平起平坐。

    “知~知道了... ...”孙大福懦然缩首,在孙承祖的威吓之下犹如一只受惊的鹌鹑。

    “那还不滚——给我跟紧了!”

    “是是是... ...”

    孙大福平生只怕两个人,一个是红莲,另一个就是他爹——孙承祖的妻子溺爱甚重,而他却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夫妻俩一个用骄纵,一个用暴力,生生地把孙大福养成了如今这个仗势欺人却又胆小如鼠的纨绔子弟。

    ... ...

    孙家虽然在山阴只手遮天,但不得不说也着实将山阴城经营得井井有条,尤其是濂溪街,虽然比不上平京城里的巍峨恢弘,却胜在百物丰饶——你能从这里买到任何你想象得到的东西,从西域的珠宝到北疆的香料,甚至还有南疆的销魂美人和东岛的回春灵丹。

    如果对这些不感兴趣,那稷墨学宫的各种机巧玩意儿一定能引起你的注意——而将这些斥为奇技淫巧的人,则大多会被那些精美的画作和金银玉器吸引。

    “爹,你看这个簪子,姐姐带一定好看!”

    “这把小刀好精致!”

    “哇~这个小人会自己动!”

    自从那一天见识了这条街的繁华之后,婉儿这几天不断地惊叹于她从没见过的各种精美和奇妙——今天更是一大早就直奔这里,还不到申时,沈稷身上的大小包袱已经快把他的人遮起来了,远远看去好像一座行走的货架。

    “婉儿... ...咱们别买了吧,你看看你沈哥——爹,您别这么惯着她,这两天已经花了快五百两了!”惜红一边拦着婉儿,一边规劝着笑盈盈的佟林,父女两却好像完全没听见一样自顾自地我行我素。

    “小稷,累么,要不咱们歇歇?”惜红拿出一方汗巾细细擦着沈稷的额头,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没,没事,不碍的... ...”沈稷额头上密布汗珠,这个时节已然不再酷暑难耐,但他此时却止不住大汗淋漓。

    “义父,婉儿,休息一会儿吧... ...”

    “哦,婉儿累么?”

    “嗯!”

    “好~那咱就歇歇~”

    看着一老一小如此,惜红能做的也只有笑着摇摇头,然后从沈稷手里抢过一个包裹。

    山阴人的精明随处可见,这里除了南北奇珍,最多的便是茶寮——这里的茶寮没有八仙桌子配着太师椅,更没有大堂雅座提笼架鸟;山阴的茶室大多精致小巧,最多是一张桌子和几条板凳,除了茶水更有各种点心。

    “几位,喝点什么?”

    “给我们一壶雪里针!两笼牛肉烧麦!”婉儿走到哪都能用最短的时间了解到当地什么东西最好吃。

    沈稷其实并不累,他只是想要找个地方不动声色地观察四周——从那天孙大福鬼鬼祟祟地刺探过之后,似乎酒总有一双眼睛在背后盯着他们。

    这些人一直守在来仪客栈之外,只要他们一出门便如跗骨之蛆一般,沈稷料定与姓孙的脱不了干系,因为那天他看着惜红的眼神。

    而且今天濂溪街的游人简直少得不像话——这一点也证实了沈稷的推断,有这种能力的,整个山城也只有孙家。

    “师父... ...”

    “别慌... ...先送她们回去再说,对方应该暂时不会动手... ...”佟林显然也发现了异样——有几条身影从一大早就跟在他们身后,其中两个现在还在对街的首饰店里装模作样地挑选。

    佟林当然只是在佯装不知,他比沈稷更早发觉有人在暗处盯梢,而且从三天前开始就换成了明目张胆的跟踪——他很清楚对方已经张开了罗网,却不知因为什么原因暂时还没动手。

    “婉儿,红儿,咱们回去吧,为父也累了... ...”粗略一算,四周潜伏的暗探竟然足足有数十之众,一旦动手他和沈稷足以自保,但却无暇照顾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流和孩子。

    “这么早啊~”婉儿老大不乐意地撅着嘴。

    “听话~义父和沈哥累了~”惜红柔声劝慰之下婉儿便不再吭声——她虽然贪玩,却并非不懂事。

    盯着他们的眼睛像是无形无质的影子,佟林和沈稷都知道已经不可能有金蝉脱壳的机会了,所以他们就像真的逛街游玩一样,直到再次走进来仪客栈。

    红莲很惊讶他们今天回来得这么早,却并未注意到沈稷和佟林进门后一瞬间的如释重负。

    “婉儿,听姐姐话不要淘气——惜红,照顾好婉儿,我和稷儿... ...要去办点事。”

    “哦,什么事啊?”不谙武学的惜红自然感觉不到一路上的危机四伏。

    “没什么大事——对了,你收拾一下行礼,我们也该离开这了。”

    “... ...那,你们记得早去早回。”聪明如她,从佟林的神情之中察觉出了一丝异常,这让她没来由得感到了不安。

    沈稷的脸色一如既往地冷漠——佟林虽然笑盈盈得,但她看得出那笑容比起往日却略显生硬。

    红莲也有些狐疑,因为他们近些天都是天明出门入夜才回,今天却一反常态。

    “老板娘,今晚没什么事就早点关门吧——帮我们照顾一下她们... ...”

    “哦,好,你们这是?”

    “没事,会几个朋友而已。”

    红莲这几日也感觉到有些不自在,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但女人的直觉通常很准,她笃定最近一定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稷儿,走吧!”

    沈稷点点头,随佟林大步迈出客栈,两个人一言不发的直奔港口。

    那里西南有一片毫无遮蔽的河滩地,正好厮杀。

    街上行人依然稠密,暗哨就隐藏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之中,沈稷和佟林对视一笑,忽然间就分成了两个方向,像两条滑不留手的泥鳅一样很快便不见了踪影。

    反客为主,现在他们也成了隐藏在大海里的一滴水。

    很快,人群中那些看似平平无奇的尾随者开始慌乱,这些人像是在寻找什么一样急不可待地四下张望,要在人群里盯着一家人很容易,但是找两个身手敏捷的高手却是万难——这就是佟林和沈稷想要看到的结果。

    就在这些人茫然无措的时候,沈稷却又出现了,像是急于摆脱追捕的逃犯一样在人群中穿梭飞奔,引起一阵阵骚乱。

    一群人从各个方向尾随了上去,足有二三十人——而佟林不知何时已经反客为主,紧紧地钉住了他们的尾巴,只不过他做的远比那些人更高明。

    须臾之间,沈稷成了鱼饵,他则成了渔夫。

    而愚蠢的鱼群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一样,盲目地追溯着鱼饵往陷阱里撞进去。

    “你来干嘛!滚!”

    “我说红莲,咱们好歹也是世交,你我曾经还有婚约,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你能不能给我个好脸?”

    来仪客栈因为生意萧条所以格外安静,沈稷一觉睡到了五鼓天明,直到第一缕阳光刺入眼帘他才醒来。

    对面的床铺上已经没了人影,被褥叠的很整齐,看起来已经离开有一段时间了。

    沈稷穿好衣服下楼,佟林和惜红已经早就坐在大堂里,两人一边闲聊一边吃着早餐——不过是清粥小菜配上几只随处可见的牛肉包子,却闻起来异香扑鼻,令人食指大动。

    “叫醒你,罪过可大了... ...”沈稷深有感触,因为他曾不幸经历过一次,事后足足买了三天麦芽糖才换来一个笑脸儿。

    “好了好了,吃饭,婉儿来尝尝姐姐的手艺——吃完饭你们收拾一下,可以去逛逛濂溪大街,那是我们这最繁华的所在,沿着鲤跃门的阶梯一路往上就是,远是远了点,不过沿途店铺林立,好玩的也不少。”看到婉儿那张小嘴儿蠢蠢欲动,红莲赶紧岔开了话题——她很清楚一旦婉儿打开了话匣子,那便是喋喋不休,因为她自己小时候就是这样。

    “啧啧啧~红莲你说你... ...好好的解家小姐不当,孙家少奶奶也不当,非要跟着那姓范的... ...”声音沉闷,虚弱,还带着三分宿醉未醒的疲惫,挑开门帘走进来的胖子正是一夜风流疲惫不堪的孙大福。

    “他贱骨头!哼,看他范家能撑多久——田地,码头,当铺都没了,还在死撑!... ...识趣的话,老子留个客栈给他... ...不识趣,哼!让他们一家喝西北风!”

    “干脆直接砸了他的店,再抢过来!何必一天天的费这劲?”

    “砸?!好!就今晚!你来砸!说话一点儿他妈不动脑子——范家到底是山阴的名门,倒驴不倒架没听过啊?我动手?!先不说解家,我爹那个老古板会答应?!老子要是能用强... ...会让红莲嫁给他... ...”

    “沈兄弟,来尝尝,这是老娘家里祖传的手艺... ...”提到自己的家,红莲脸上爽朗的笑容为之一滞,却仅仅片刻之后就如风吹云散。

    “你们怎么不叫我的... ...”婉儿揉着眼睛从楼上一步一步地挪下来,不知道是被饭菜的香味还是红莲的嗓门叫醒的。

    这个世界永远如此,有的人可以穷奢极欲,有的人却出卖一切只求温饱,而后者往往是前者眼中可以肆意践踏的玩物——但讽刺的是,若一朝乾坤倒转,饱受欺凌者的后世子孙却往往也成为欺凌他人之辈。

    ... ...

    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少爷,你说这姓范的开买卖又不挣钱,自己耗着家底撑着到底图什么?”

    “小的这就去——还是玉婵姑娘?”随行的走狗一脸猥琐,这么多年来他对孙大福的喜好了如指掌。

    “嗯~不,今天换换口味——让燕姨找个新鲜的货色,本地的外地都行!”

    “嘿嘿嘿~小的明白!”

    “少爷,今天下午那几个人,我怎么感觉好像在哪见过... ...”

    “见你个大头鬼,几个穷酸而已——那个小娘子倒是风骚,可惜了... ...妈的,去芙蓉阁说一声!老子今晚要去过夜!”说着说着,孙大福的口水已经不自觉地流了出来。

    孙大福觉得很窝囊,他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什么不是唾手可得的——除了这家门可罗雀的来仪轩,和来仪轩的老板娘红莲。

    从几年前开始,他就动了把来仪轩弄到手的念头——只要打通侧墙,再收了后巷那两间已经行将就木的南货店,立刻就可以建成整个山阴最大的酒楼。

    “妈的,到现在竟然还有人来这家破店吃饭!”孙大福在来仪轩最好的雅间点了四个菜一壶酒就坐了足足一个下午,而他手下的走狗则把所有走进来的人都赶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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