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探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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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坤、坤娃子...”妇人听到这个许久没人提起的名字,眼里一下子就噙满了泪水,谁家孩子不是母亲的心头肉?谁的母亲又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外头天天吃糠咽菜?他牺牲的时候,才十九岁啊!

    妈妈悲伤,小二就忍不住了,“妈妈,不哭。”

    他从头到尾都莫名其妙,可是为什么他们都那么难过?

    王全福抹了抹眼睛,说道:“秀玲,今天家里来了客人,怎么说都应该高兴才是,不要哭了,快去弄几个菜,然后再去打半斤酒回来,我跟侄儿中午喝两杯。”说完他把今天的工钱塞给妇人,并没有提及今天小二的经历,虽然万幸没出什么事,他害怕妇人精神再受刺激。

    妇人姓陈,名秀玲。

    沈重没有反对,或者说他只想着来了就是来了,但是这一切他几乎都没想好应该怎么去处理和面对,在这方面他依旧是个涉世未深的大孩子,指了指小二说道:“弟弟叫什么名字?”

    “我叫王坤启!”小二抹了抹鼻涕,他刚才也哭了,不过胆子要大一点。

    沈重走到小二面前蹲下身去,伸手摸了摸他的小脑袋,问道:“你好王坤启,我可以叫你小二吗?”

    小二极为享受似的,一下子又笑眯了眼,答道:“可以啊,那我就要喊你大哥哥咯!”

    沈重也笑了:“那当然了!”

    他之前知道王启坤是家里的独子,看现在的情况,六年前部队将他牺牲的假消息通知到王全福家里之后,这才有了小二。

    “启坤,你知不知道,其实你还有一个未曾见面的弟弟啊?他很勇敢,很懂事,很乖巧,你可以安息了,你们王家,没有绝后!”

    听小二说来了一个哥哥,她还没说啥呢就被小家伙拽着云里雾里的来到堂屋,第一眼见到沈重,就被这年轻人身高吓了一跳,谁啊这是?

    她哪里见过这么高的小伙子!这个主人家站在堂屋门口双手反复往腰上的围裙擦了又擦,反倒有点尴尬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沈重赶忙站起身来,依旧温和的说道:“陈阿姨好,我叫沈重,我是...启坤的战友。”

    早就想好了的台词,此刻沈重却如鲠在喉了,过了近一分钟,王全福没听见沈重回答,不知道自己的问话有什么问题,抬头看向沈重,沈重答道:“王叔叔,我是启坤的战友。”

    树叶落地有声,这里冬天的空气让人烦闷得紧。小二就是觉得爸爸握着自己手突然捏的好紧,让他有些疼,他不知道这个大哥哥说的启坤是谁,从没听说过,不过他懂事,看爸爸的样子,那个启坤应该也是自己的亲戚吧。

    “哦...是坤娃的战友啊,我和他妈,养了他十几年,十七岁家里供不起他读书,他就去当兵去了,说是要当个大官回来,然后把我们两个接出去享清福。后来中间回来了两趟,就再也没见过他,六年前部队来信,说他牺牲了,我们老两口也没见到他最后一面。”说着,他把小二抱了起来,印象里,小二记得王全福也没抱过自己几次。

    农村现在很少见有单层住宅了,数遍整个新叶村,这里也是独此一家。连着平房旁边是已经倒塌不知年月的土墙房,上面杂草丛生,房前是一片由石板铺就的院坝,倒是打理的干干净净。平房背后是一大片竹林,将这里衬得尤为安静。

    王全福放下小二,小二脚步飞快的跑进屋里,叫他妈妈去了。王全福张罗着沈重落脚,没一会儿一个妇人从厨房出来,说是厨房,其实就是平房旁边一间会漏雨的小屋子,里面堆了些柴火,一个灶台,还有一个用石板砌成的碗柜。

    妇人是典型的早年农妇打扮,身材有些瘦小,一身棉衣穿的有点发黄,可能是农村耗子多的缘故,还补了好几个补丁,手上戴着一双袖套,一双不知道穿了多少岁月的解放鞋也补得不能再补。

    老王没说话承认,他也不好直接问你是不是王全福,尽管他相信了这就是他要找的人。

    “你是兵娃子?”老王一下子就信了大半,看这年轻人身材修长健硕,刚才那惊恐一幕还近在眼前。在他看来,这个世界上肯定只有当兵的才有这等本事了,也就不疑有他,接着说道:“我是王全福,不过我应该没有见过你。”

    年轻人又笑了,这次笑得更温和了点,当然没见过面,他点头道:“王叔叔,我叫沈重,能到您家里聊吗?”

    沈重没敢告诉王全福,王启坤其实是在半年前牺牲的。那次行动之前,王启坤笑着给兄弟们说,他最想念妈妈做的笋子炒肉,那竹笋别的地方没有,以后回国了,各个兄弟都给寄一箩筐。

    王全福的背好像又驼了一点,小二不知怎么的心里有点紧张,反手紧紧握住王全福的手。沈重低着头,不知道怎么开口,空气中一阵沉默。没几步路到家了,很普通的几间平房,房子下部是用条石砌筑,条石边缘切得不是很整齐,所以房子有时候会漏风,上面是砖墙结构。

    他这才收了钱,跟大伙打个招呼,牵着小二领着沈重这就回家了。

    “年轻人,你说你是我的亲戚?可是我从来没见过你啊。”

    “他就是王全福啊!”刚才开口的汉子兴奋的替老王回答了,这年轻人有本事,又是来找老王的,肯定是寻亲来了!虽然他并不知道老王有什么亲戚,不过这群乡亲心里是从来没有“寻仇”这个概念的,所以有本事的人要找王全福,在他们看来当然是好事。

    老王却紧了紧牵着小二的手,迟疑着好好打量了年轻人上下,这人并不面熟啊,找自己干嘛?年轻人也不着急,等老王打量完了,他才又笑着开口道:“您不用担心,我是王叔叔的亲戚,当兵回来,特地过来探望探望。”

    主人家不答应,人说了:“这里不止有你的工钱,小二也一样替我干了活,他也有工钱,你可不能连他那份也拒绝了!”说什么也要把钱塞给王全福,这些都是乡亲的事情,沈重站在一旁不插话。

    小二被王全福拽得头晕,拉着他的手脆声说道:“爸爸,你就把钱收下吧,妈都三年没换过一双鞋子了,正好可以给她买双鞋子啊。”

    童言无忌,王全福却心头一酸,“老吴,谢谢你了!”

    王全福应了一声,牵着小二就要与沈重离开,主人家拦住他,脸上还有点后怕,愧疚的说道:“老王,今天真是对不住你了,还好有这个年轻人在,没有造成大错,这里一百二十块钱,是你们今天的工钱,对不住了!”

    人没事就好,老王心有余悸,推过主人家塞过来的钱,“我今天都没干好多活,再说小二也没事,哪里能要你的工钱。改天我再来就是了。”

    老王还在竭尽全力的平复自己的心情,对年轻人说道:“谢谢你救了小二,你是我们一家子的救命恩人啊!”声音还有点发颤,他一边说着,领着小二就要给年轻人跪下,这一辈子,他下跪不超过三次,今天两次!

    年轻人一手拎着袋子,只能用另一只手将老王托住,笑道:“大叔,不用这样,一声‘谢谢’足够了,我可受不得您这一拜...对了,我想向您打听一个人,您知道这村子里有一个叫王全福的人住在哪儿吗?”

    年轻人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这在当地人看来依旧相当的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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