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邵清的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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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回轮到邵清稀罕了。

    “怎地养了北辽的蝼蛄虾?”

    美团笑道:“蝼蛄虾是海里的,如何能在河水中养得,这是俺家小娘子养的螯虾。”

    “螯虾?”邵清嗫嚅着学舌。

    姚欢转过脸,一副闲聊的口吻:“邵先生从未见过?”

    邵清摇摇头。

    姚欢心道,看来历史没有什么A面B面,这个时代的这片土地上,应该就是不产小龙虾吧。

    另一边,邵清,则其实仍未死心。几个回合来来去去,他一直不动声色地观察姚欢,想弄明白,为何这姑娘今日给自己的感觉,与记忆中如此不同。

    此前匆匆数面的姚家姑娘,好像一瓣易碎的琉璃花,又像一阵缥缈的雾,那份与繁华街市不合拍的脆弱,以及那份与年纪不相称的悲凉,随着她沉凝的目光、纤瘦的身影、素洁的裙裾,散逸开来。

    那几个瞬间,邵清开始明白宋人的那些浅吟低唱的词,究竟好在何处了。

    邵清丝毫没有男儿忽入相思障的愧疚,他的出身,他的过往,他要寻找的东西,他要奔赴的将来,似乎都浅淡了。

    他脑中只反复憧憬着执她之手的画面,在相蓝,在虹桥,在开封城的,甚至在千里之外的……

    他着人去打听,属下回报了姚家的情形,邵清还在想,待她守完父丧,便找个官媒娘子去提亲。未料得官媒娘子们都是消息灵通得厉害,一听邵清提的女方,便笑呵呵道,已经许好婆家啦。

    那日邵清回来,坐在那间办了大半年、能让自己看起来就像开封城里寻常教书先生的私塾里,将平日所喝的茶换了酒,慢慢地饮到夕阳西下。

    不论茶酒,于解开心结一事上,似乎都没啥用。

    打听来曾家亲迎的日期,邵清还是去看了。天气倒甚好,汴河边热闹得就像个巨大的马蜂窝,花嫁队伍的喜乐吹鼓,俨如给这份热闹又添了把柴。

    鸿雁在云鱼在水,惆怅此情难寄。

    默默跟着亲迎车队的邵清,正感慨着这句词时,那个青绿嫁衣的身影跃下花车,直嗵嗵朝他驻足之处的廊柱撞来……

    邵清是在那日风波中、老帅章捷逼问出事情的原委后,才知道,姚家姑娘原来一直是有爱侣的,而且如此刻骨铭心。

    他一时百感交集。

    这女子这样决绝,那么当初就算自己早一步去提亲,也会没有结果的吧。但邵清心中又仿佛一块石头落了地,这至少说明,她不会属意于他,也不会属意于其他男子。

    而此刻,邵清似乎有些明白,眼前的姚娘子到底奇怪在何处。

    幽兰寒梅般的凄清没有了,她的眼中,多了稚儿的欢悦,以及那种对万事万物充满好奇的兴致。

    她竟这么快,就好像从命途的凄楚中挣脱出来,仿佛变了一个人?

    难道因为,终于有章捷那样的权贵人物,颁了她一个保护色般的贞节牌坊,她这样命如蝼蚁的女子,好歹不至再惶惶度日?

    美团一边剔鸡爪子,一边嘀咕,这位邵郎中,碗里的杏皮水快喝光了,却没有要告辞的意思呐。他,不会是来讨要医资的吧?

    只听姚欢道:“美团,有道是投桃报李,咱们得了邵先生的刀,总得请先生吃碗汤饼吧。咳,不对,邵先生的刀不是凡物,却只换了吾家一碗汤饼,这岂是投桃报李,分明是投以琼瑶,报以木瓜。”

    姚欢说着顽笑话,不等邵清和美团搭腔,已又道一句“我去煮”,往灶间走去。

    她今日生灶,一帆风顺,又得了香喷喷一大锅土鸡爪熬出的汤,前世下厨做菜的兴奋感,正冒出了头,必须被满足。

    身后,只听邵清醇悦的嗓音道:“那就有劳娘子了。”

    “这是西域镔铁,所以花纹独特。”邵清解释了一句,却不愿往深了说,起身去看沈家天井中的鱼池。

    一只小龙虾正趴在池中的瓦砾堆上,冲着邵清挥舞钳子。

    姚欢表情不至于那么夸张,内心却也啧啧赞叹。从这双手的漂亮外观,到出手的力度与巧势,带来的视觉冲击,当真不输于观看现代的外科医生进行手术。

    想到这双手,在汴河边曾经抚触过自己撞伤的额头,姚欢蓦地脸一红。

    不过,姚欢很快对邵清用的那把柳叶刀发生了兴趣。

    不料邵清则更爽气:“这刀送给姚娘子,在下家中还有几把。”

    他递给姚欢,轻声补充了一句“当心”。

    姚欢接过来,细细研看,见刀身虽窄,却布满若隐若现的花斑纹,不由自主地用手去摸那些纹路,一面赞叹:“真的和寻常刀具不太一样。”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邵清说着,伸手在药箱里略略翻检,掏出个月白色的丝袋,打开时,寒光闪烁,赫然一柄柳叶刀。

    “劳烦养娘(婢女通称)给一瓢清水,在下要洗手、洗刀,也来给这鸡脚剔剔骨。”

    美团咧嘴应了,麻溜儿跳到院角,打来半铜盆水。

    它比寻常的匕首还小上许多,但锋刃寒厉,像一条银鳞反射着阳光的小白鱼,在邵清掌间翻飞。

    “邵先生,可以看看你的刀吗?”姚欢探询地问。

    邵清一面解说,一面运刀,手腕不过是微微扭动,却如雕玉绣花般,片刻工夫就剔出了枝枝杈杈的一副鸡爪骨。

    美团凑过来,看得呆了,半晌方道:“天爷,邵先生的手竟比女子还巧。”

    邵清则暗暗松了一口气。果然不是。

    他没了话头,又去看美团兢兢业业地剖鸡爪,只看了片刻,便轻轻摇摇头。

    十指笔直、修长,虽明显是男性的手,骨节粗大,青筋绽得分明,却堪称白皙,被近午的阳光裹了金色的轮廓,真好看。

    洗完手,邵清左手拈来一个鸡爪,右手执刀,往鸡掌中央的肉垫处刺了进去。

    “庖丁解牛,顺势而为,你们要为鸡脚去骨,也是一样的道理。只要有一把好刀,爪子再小,挑断每节趾骨的筋络亦非难事。而筋络一断,大小骨头松松一拉,便囫囵着出来了,你们瞧……”

    邵清将刀淋干净,又劳烦美团替自己冲了双手。

    姚欢直起腰身,微伸着脖子,忍不住偷眼去看这位邵郎中的双手。

    邵清心道,不可能,不可能是他。

    他迟疑了一下,打问道:“姚娘子,不知这位赵文瑄赵公,是娘子府上……”

    “哦,是我阿爷在秦州时的一位故友。”姚欢胡诌得水到渠成,不由自嘲,不过三四日,自己已完美代入姚家姑娘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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