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 高坎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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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沃恩是一名副中队长,也是一个老兵,跟着马修从东线跑到南线,又从南线活着回到了高坎城。

    十几次的死里逃生让他觉得自己的命真的很硬,可是这一次他觉得很不妙,因为这次草原人的人数太多,准备得也太充分,充分得简直不像草原人本该有的那个样子。

    200多万人齐聚在一面城墙下和分散在四道防线带给人的压力是完全不同的,而且这些草原狼看起来比红月关外的那些还要高大强壮一些,难道草原狼也有地域特征。

    最关键的,和他并肩作战的老兵越来越少,现在他的中队只剩下15个老伙计了。

    昨天还有16个的,不过特纳为了救一名新兵,失去了自己的一条胳膊。

    按理说他是不该那么好心的,战场上生死有命,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不能拖累战友,也不要太在乎那些傻乎乎的新兵,在他们证明自己不是蠢货和娘娘腔之前,还算不上真正的自己人。

    可是没办法,谁让那个新兵是特纳的亲侄子呢,就算为了他的寡妇嫂子,他也别无选择,这么说来一条胳膊的代价又不算什么,便宜那个混蛋了。

    可惜他的侄子还是死了,就在今天早晨,仓皇间忘记戴上头盔,结果被一个草原人砍在了脖子上,干瘦的身子倒在地上还在微微抽动。

    沃恩不觉得自己对不起战友,当时他被四个草原人围着,根本抽不开身。

    不过也无所谓了,他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恐怕今天下不了城墙了,也就无所谓交待不交待了。

    用扎带紧紧捆住自己的皮肉翻卷的伤腿,沃恩松了一口气,他看着身下年轻人那一头漂亮的黑色短发,想了一想,把自己的头盔摘了下来,戴在了年轻人的头上。

    他想不明白,这些年轻人到底怕不怕死,为什么一个个的都不喜欢戴头盔。

    这是自己入伍训练时那个魔鬼教官的小儿子,当年他还是新兵的时候,整个新兵团的年轻人都怕极了那个面善心恶的笑面虎,被他折磨惨了。

    甚至沃恩曾经想过,只要一觉醒就找机会回来剁了那个混蛋。

    可是他这个伟大的理想还没有实现,就在一次训练中遭遇了山体滑坡,如果不是那个魔鬼教官救了自己和另一个新兵,或许就不会有如今的他了,也不会有四岁的女儿和两岁半的大胖儿子了。

    可惜教官的腿被压断了,即便治好了也留下了后遗症,只能无奈地选择退役,去给自家师团的小公子当私人教官去了。

    当时他和那个新兵带着礼物去感谢时,那个黑色头发的胖子坐在轮椅上,只是轻蔑地看着他们手里贵重的礼物,就把他们骂了个狗血淋头,然后赶了出来,声称自己绝不会收小兵的礼品。

    要想给他送谢礼,至少也得觉醒之后,爵位还不能低于见习骑士,否则就是丢了他的脸面。

    一转眼十年时间就过去了,也不知道这次撤离,他有没有放火烧掉自己的酒窖,那种苦味的麦酒入口就像一坨屎,能让人喷出来。

    可是当你熟悉它的味道后,越喝却越想喝,欲罢不能,就好像当兵的滋味一样,真是有意思。

    身下的年轻人可不是什么新兵,从级别上说反而是他的长官,所在联队的三级参谋。

    可惜昨天才从文职参谋自告奋勇上了前线,明显还没有适应战场的惨烈。

    除了头发的颜色和笑眯眯的眼睛,体质、身手甚至胆气都和当年的教官没法比,很让人怀疑究竟是不是他老子的种,仅仅是撞了一下而已,惊叫倒是没有了,因为已经昏过去了。

    如果不是刚才他的扑救,恐怕自己的教官真的就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耳边的喊杀声越来越大,都是草原狼寇的番语,千篇一律他早就学会了。

    拍了拍身下年轻人的脸,把他叫醒,准备开干,狼崽子已经到了城下,那种攻城弩的威胁已经不大了。

    唉,这一辈一辈的人情债什么时候才能还完。

    远处的草原人正在一点一点的接近,守在城墙上的战士突然听到了一阵诡异的嗡嗡声,就好像无数昆虫组成的虫群在嘶鸣,可是这个季节已经降至零下十度的气温注定不可能出现这么多的昆虫。

    “终于还是来了!”老肖恩看着望远镜里面远处天空里升起的一团团黑影,嘴里念念有词。

    随着嗡嗡声的扩大,已经能够听清那是无数飞鸟在鸣叫和扇动翅膀的声音,原本明朗的天空突然黑了下来,如若乌云蔽日,让高坎城外呈现出一副末日般的景象,沉重而压抑。

    是象鹨,因脑袋上有一撮白毛,又叫白头鹨,一种体型中等的鸟类,展开双翅有两尺长,性情凶猛,喜好群居,在大草原和沃德斯曼帝国东部的沼泽地带有很多。

    眼前的鸟群至少有五六万只,组成了两个庞大的集群向高坎城的方向飞来。

    这简直是草原人每次大规模攻城的一个信号,只是这次的鸟群数量格外的多而已。

    前几天没有见到,老肖恩还有些疑惑来着,现在多少也算是松了一口气。

    相比冬天的鸟群,夏天的毒蛇和虫蚁更加的麻烦,沃德斯曼大兵不怕身强力壮的猛兽,对那些刀剑无用见缝就钻的蛇虫鼠蚁倒没有太好的办法。

    如果不是某些特殊的原因导致草原人很少夏天进攻,他们的麻烦会更大。

    “飞网准备!”马修迅速指挥着弓弩部队做出了调整。

    相比于地面奔驰的草原人,飞鸟的速度显然更加快捷,城墙上的战士们只感觉眼前一黑,庞大的鸟群就笼罩在城墙前的天空,并开始高速俯冲。

    这已经是他三天来杀掉的第十一个逃兵了,有一个甚至他还认识,第三区里奇糖果店的小伙计。

    他曾去那里为两个宝贝女儿买指定的彩虹手指糖,当时这个微胖的小伙计服务得很是周到,结果再次见面却是这样一种悲惨的结局。

    500米外的阵地上一字排开了整整二百多具,不间断地向城墙上倾泻着枪雨。

    一架攻城弩被射断了弓弦,绷断的弩枪把旁边的两个士兵抽飞了出去,倒在地上生死不知。

    一个刚刚替换上来的平民被眼前十万人攻城的壮观景象震惊地手脚僵硬,完全忘记了临上来前教官的提醒,被两米多长的弩枪射掉了脑袋和半边肩膀。

    这样的新兵如果在平时,一定会被老兵打断胳膊扔下城墙回炉重造,但是现在每一个战士都是宝贵的。

    尽量地叫喊吧,只要在这个地狱般的城墙上坚持一天,他们都会蜕变成勇敢的战士,漠视生死。

    还有一个平民被落在他脑袋上的断手吓得向城下跑去,结果被守在那里的马修一剑砍翻。

    所以现在正是重点打击它们最好的时机,哪怕这个距离的命中率真的不高。

    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沃德人其实一直都没真正搞清楚草原人为什么会对西进保持着如此巨大的执念。

    在人力稀少的他们看来,每年都轻易浪费掉几百万的青壮年似乎是一件怎么也说不通的事情。

    残破的尸体和浓重的血雨浇在另外几个战士身上,老战士无动于衷地抹了抹面甲,而新兵却被吓得大呼小叫就要跳起来。

    结果被眼疾手快地老兵一把抓住胳膊,压在了身下动弹不得,只能歇斯底里发泄着自己的恐惧。

    这是草原人的攻城弩,体积只有守城用的床弩的一半,重量更是轻了足足三分之二。

    这样做的好处是足够的轻便,即使以草原人羸弱的体格也不会有太大的负担,移动起来速度很快,缺点是射程近了很多,威力也差强人意。

    相比梯子和箭楼,这东西的威胁更大,不仅弓箭难以损伤,可以将大量草原人安全地送到城下,还可以像积木一样层层地堆砌起来,形成一道斜坡,变相拉低了城墙的高度。

    而这些东西一旦越过了200米的基准线,失去了射角的弩枪就毫无勇武之地,只能任凭它们慢慢地推到城下。

    短短800米不到,就有超过30个箭楼和40个盾车被击毁,至少干掉了六成。

    可惜了,刚开战时还能达到八成呢,随着攻城弩数量的减少和有经验老射手的损失,这个比例下滑得非常厉害,也许明天就会低到五成。

    就在这时,肖恩听见头顶飞过去什么东西的嗖嗖声,然后就是撞击声和惨叫声。

    一直到草原人距离城墙1200米,架在城头的弩枪也发威了,相比投石机的面杀伤,这些五米长弩枪的准头要高得多,不敢说每一次都能干掉一架,但命中率也高达八成。

    这都是因为操作它们的,全都是十五年以上的老兵,一手出神入化的射术完全是依靠时间和草原人的生命一点点磨炼出来的。

    从第三轮开始就变成了更小的砖块,每一个都有几十公斤,规则圆滑的形状也更有利于在人群之中翻滚。

    它们的目标从来就不只是人类,而是那些由木头和铁片钉在一起组成的大家伙,巨大的砖块砸在几个箭楼上,让它们轰然倒塌,上面的的草原人惨叫着摔到地上,然后再被砸成一滩烂泥。

    有五六个盾车也被砸穿了厚厚的木盖,躲藏在底下的上百个草原人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死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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