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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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完这本书后,阮忠枢一直想着这段话。他觉得这段话很玄,人和人不平等就不能成为朋友吗?阮忠枢想不明白?

    现在,他懂了,两个不平等的人是做不成朋友的。

    怪不得离开李府的时候,李莲英说了一句:“阮老弟到了军营,和袁大人成了长官和下属的关系,这朋友就难做了。”

    现在看来,不是难做了,是做不成了。

    原想到投奔自己的朋友,能过上扬眉吐气的日子。闹了半天,还和在李府一样——寄人篱下。

    是不是离开这里?想到现在大小也是个当官的,阮忠枢又实在舍不得。

    但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阮忠枢很少出入袁世凯的营帐了。和袁世凯说话办事,也不是像过去那样的自然、亲切。

    但是,袁世凯好像没查觉,一切照旧。

    阮忠枢认为这可能是正常的,是正常的上司和下属的关系,而过去自己是错位了。

    有一天,袁世凯要去天津,让阮忠枢同他一道去。

    上司的指派,让去就跟着呗!

    到天津后,阮忠枢以为袁世凯是办公事,但是没有。没去什么衙门,而是把他带到一处私宅。

    一看院门挂着红灯笼,贴着大喜字,阮忠枢想人家这是在办喜事呀!袁世凯这是带自己来喝喜酒。

    喜酒能随便喝吗?得拿份子钱。怎么能想到出来是喝喜酒?走的匆忙,身上没带什么钱呀?

    和袁世凯一说,袁世凯说办喜事是不假?只是来这里喝喜酒不用拿份子钱。

    糊里糊涂地跟着袁世凯往里走,一进新房就听有人喊新郎官到了。

    有人上来,不由分说的把一个用大红绸子系成的花,带在了阮忠枢身上。

    怎么回事?有人挑开了新娘头上的盖头,新娘是阮忠枢日思夜想的小玉。

    原来,自从那一天以后,袁世凯就打发人为小玉赎了身,安排了当下这场戏。

    袁世凯还说了,这“有违军誉”的事已不存在,因为人已经从妓院赎了身,就是明媒正娶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阮忠枢和袁世凯当没当成朋友,不知道。只是,一直到最后,袁世凯四面楚歌,众叛亲离,阮忠枢始终追随在他的左右。

    袁世凯小站练兵,所有人加到一起,也就区区七千人。怎么使袁世凯获得那么雄厚的资源,那么骄人的本钱呢?

    要知道,从这里走出去的七千人,有多少人成了封疆大吏,有多少人成了一方诸侯,成了各个级别的军官。

    而就是这七千人,开花结果成了袁世凯手中的王牌——北洋军。

    在一群人中,能够成为号令三军的领.袖人物,或许恩泽四方,或者善缘广结,或者有杰出的人格魅力,或者……。总之,能够把众人集合在自己的身旁,这处事和为人总会有不同于常人的服众之处。

    袁世凯靠得是什么呢?好像很难有人说清楚。

    但是,我们知道,反正有那么一群人,把他抬上了中华民国第一任大总统宝坐。

    一八九八年,对于中国是不寻常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中国发生了一件大事,史称“戊戌变法”。

    因为此次变法是以同年六月十一日,二十八岁的光绪皇帝颁布“明定国是诏”,正式昭告天下,宣布变法起。到同年九月二十日慈禧太后重新训政,光绪皇帝被幽禁为止。一共经历了一百零三天,所以又叫“百日维新”。

    甲午战争失败后,各国列强加大了瓜分中国的步伐,使中国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

    为了救亡图存,为了寻求改变,是这次变法的直接原因。

    维新运动的领.袖人物是康有为和梁启超。

    年轻人没好意思提免费为他打官司的事。

    高利贷者的回答让年轻人惊呆了,“因为我借钱给你条件那么苛刻,你就不会认为我是有恩于你,所以,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是平等的,没因为我借你钱有丝毫改变;所以我们还可以是这么好的朋友。”

    是金子总要发光,年轻人的生意越来越好,一个人干不过来了,他想开个律师事务所。一打听,正好有一个律师事务所要转让,只是自己手里的资金不够用。

    这时他想起了那个高利贷者,他们已经成了好朋友,只是帮他打官司,从不付费。

    借钱肯定是没问题,想着是自己的好朋友,帮他打官司又从来都是免费,这利息总得优惠些吧?

    到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坐坐,喝杯茶也不算什么,但年轻人心里憋屈呀!

    可是,钱不借不行,也只能答应。

    等这个年轻人经过千辛万苦的努力,把本息都还清时,年轻人实在憋不住,问了高利贷者一个问题:“我们是这么好的朋友,您肯借我钱,既然想成全我,为什么条件还那么苛刻?”

    不久前他看过一本外国人写的小说,里边讲一个刚从大学毕业学法律的年轻人,到处找不到生意。

    也难怪,谁打官司不是请有点名气的律师?打官司这东西,不管官司输赢,律师费都照给,谁能用刚毕业的学生?

    这个年轻人很苦闷,一次喝了点酒,和一个高利贷者发了通牢骚。

    没有,比别人一分也不少,还有附加条件,继续免费为他打官司。

    这还不算,还提出:他在年轻人身上投了资,他要经常看看投资的效果。也就是每周六要到年轻人的律师事务所坐坐,要免费给他一杯茶喝。

    不少人都请他代理打官司,但这个高利贷者用他代理打官司还是不付费。理由是如果不为他打官司,这年轻人能出名吗?有人请吗?律师费就当年轻人为他付的广告费。

    年轻人觉得高利贷者的话也有几分道理,也就没和他计较。

    事后想想觉得不对劲,袁世凯的大姨太太不就是妓院出来的吗?他怎么就不“有违军誉”?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阮忠枢也很生气:这还是朋友吗?不是求我办事那时候了?这倒使阮忠枢突然想明白一件事。

    理由是像他这样刚出校门的人,给个表现的机会就不错了,还收什么费?

    年轻人想反正待着也是待着,不付费就不付费。

    给这个高利贷者打了几次官司,这年轻人的名气大了起来。

    讲了自己在学校学业有多优秀,实习时帮别人打官司表现得多出色。发完牢骚就算了吧!酒醒了自己都把这件事忘了。只记得那个高利贷者很抠门,二个人喝酒还是他这个刚毕业的学生,什么收入都没有的人结的帐。

    没想到没过几天,有个人来找他代理打官司,费了好大的劲想起来,是那个和自己一块喝过酒的高利贷者。条件就一个,不付费。

    阮忠枢你怎么回事?做为一名军官,一名堂堂的上上下下寄以厚望的新建陆军的军官。怎么可以做这种有违军誉的事?

    袁世凯很激动,声色俱厉。

    阮忠枢没有思想准备,也确实不知道这是“有违军誉”的事,吓得赶紧从袁世凯的营帐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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