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古人都爱cos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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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是喜欢宠文爽文的,虐小白花,吊打绿茶婊的,小白花,绿茶婊,白莲花什么的通常指有心机,装柔弱的女子。

    呵呵,不过我不喜欢太虐的,俗话说得好,虐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

    ”凌沫一说到小说那个是两眼放光,滔滔不绝呀。

    “呃……你看的这都是什么书啊?”肖铮有些傻眼了,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这些啊!都是我以前……听那个老头说的,呵呵。”怎么感觉有点圆不回来了,凌沫消息一起的说道。

    “总之什么大魔头什么的,也有可能是正派人士树立起来的反面教材,不可信,呵呵,不可信,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实的,耳朵听到的也不一定都是真的。

    每一个反派背后都有一个血淋淋故事,就算是反派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们也有喜怒哀乐,也有七情六欲。

    世间再十恶不赦的人,他也有总结自己的所爱,也有刻骨铭心的经历,没有人一开始就是反派。

    也可能是因为经历了来自世间满满的伤害,才变成反派的,这样的人,其实更加珍惜别人对他的好,对他的真。

    曾经有一个反派经历世间所有的黑暗,痛苦折磨,他一心只想毁灭世界,与世间一同消失。

    可是有一天他遇到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他才明白,原来有你的世界很美好,从那以后他不在想着毁灭世界,而是守护她,守护这个有她的世界。

    一有句话说得好,如果全世界都背叛你,我会站在你身后,背叛全世界。

    ”凌沫笑兮兮的说道,她真的很喜欢宠文的反派。

    “你的见解很独特!”肖铮笑着说道。

    “呵呵,这都是我无聊的时候,看书总结的,不过当然不包括那些长的丑的,还心坏的反派我还是不喜欢的。

    或者是长的帅,还花心,滥情的渣男了最讨厌了,我喜欢的可是坚定不移,只爱女主一个,别的看都不看一眼的反派,所以这就是反派招人喜欢的秘诀。”凌沫看着他扬起的笑,很绚烂。

    “不过有句话说得好,如果全世界都不要你了,记得来找我,我也不要你,不是,不是。

    呵呵,应该是如果全世界都不要你了,记得来找我,我认识好几个人贩子,呵呵,开玩笑的。”凌沫笑着说道。

    肖铮发现她是真的很喜欢看书,一提到书,她的眼睛就好像会放光,这样的她的确很引人注目。

    时间在凌沫的高谈阔论下过的很快,一转又过了一个月,凌沫再次来到了醉香楼,凌沫领了酒楼的分红。

    这个酒楼一个月的分红倒是不少,再加上其他分店的分红,和之前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稿费,第一阶段收到了1200两银子,凌沫全部换成了银票,只留下100两换成零散的银子。

    凌沫又将新出炉的花千骨交给薛广文,薛广文看后十分的喜欢,爱不释手。

    凌沫走出醉香楼,就看到一个女子身穿一袭素衣,眼睛上绑着一个白色的布条,旁边一个女孩子拉她的手。

    凌沫看了两眼,疑惑道这是?

    “奈奈,我们到了吗?”那绑着白色布条的女子问道。

    “娘娘还没到,您别急,马上就到了。”那女子扶着她煞有介事的说道。

    凌沫惊讶了,这是cosplay白浅和奈奈?没想到古代人也这么会玩。

    “李姐姐,你说这个唐三公子到底是什么人?能写出如此创世之作,简直是精彩绝伦。”

    “不知道,不过我想应该是一个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吧。”

    “要是能嫁给这个唐三公子,就算是让我为奴为婢,我都愿意。”那女子一脸幸福的样子。

    凌沫感叹道,古代追星也挺疯狂。

    刚走几步,又遇到了一个穿玄衣的男子,呵,刚走一个白浅又来一个夜华。

    不过这颜值,啧啧,简直就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大哥,你长成这样子,你还好意思穿成这样扮夜华,这也太对不起观众了,我的那个隔夜饭都吐出来了。

    凌沫又在镇上走了走,还遇到了几个折颜和墨渊,还有大师兄之类的,凌沫醉了,这些古人玩cosplay玩的挺入迷啊。

    估计再过段时间上街,就能看到很多个版本的花千骨或者是白子画之类的。

    或许还嘿嘿。能找这些人去拍个电视剧什么的,当然要选颜值比较好的才能对得起观众。

    凌沫去集市才买了生活用品,又买了一些调料零碎的小物件,又买了些肉,坐着王叔赶的牛车回到了茅屋。

    凌沫给王婶家分了一块肉和一包点心,才拿着一些零碎的物件上山回到了茅屋。

    回到茅屋凌沫还给肖铮讲了,自己在镇上看到的cosplay的事,不过最多的是吐槽那个长的多么的丑,倒人胃口。

    长的太丑就不要出来吓人,而且关键是不要装扮成书中风华绝代的人物,真的很影响市容啊。

    就这样时间在凌沫的各种吹牛皮中过去了,一晃就一年多了,这期间凌沫写了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之类的小说,都被她搬到了异界的书海。

    一时之间镇上,乃至这个云齐国的说书业的生意很是个火爆啊,每天都高朋满座,全国兴起了看书潮,说书论坛。

    着实给云齐国的人们枯燥无聊的生活增添了很多的调味料,大妈们都不搬弄东家长西家短了,都开始聊小说了。

    不得不说,这些大妈们不经八卦,想象力也很丰富,一个版本的小说到她们口中能研发出无数个不同版本的野史出来。

    当凌沫听到时都感觉很新颖,吸引人,于是凌沫经常打听她们口中的故事是怎么样的,有时候也挺的津津有味,都不由夸赞。

    经过上次的聊天之后,凌沫和肖铮找到了。话题点,两个经常聊的火热,当然更多时候都是凌沫在发表自己的小说看点,有时候经常把小说里面的道理带入到生活中来。

    肖铮很多时候都是在静静的听,偶尔发表一下意见。

    两人可谓是干柴遇到了烈火,当然并不是那个意思,当然是凌沫找到了可以倾诉的对象,经常缠着肖铮说个不停,当然肖铮每次都是很配合的。

    不得不说肖铮真是目前为止,凌沫遇到的最好的倾诉的对象了。

    有时候凌沫高兴时,或者心血来潮,或是应景时都会高歌一曲,肖铮从来都是静静的听,听完都会给予不错的评价。

    平时两人除了聊小说写小说之外,还会上山打打猎,肖铮打猎很厉害,用小石子就可以打到远处的猎物,不愧是江湖人物。

    他们一起笑过,也一起浪过。

    一起上山打过猎,也一起下河抓过鱼。

    他们一起也做过太多太多的事情了,这是凌沫在这个异世界过的最快乐的日子了,没有在纠结前世,快快乐乐的做一个小孩儿过着童年生活。

    每次凌沫下山的时候,镇上都会吹过一阵cosplay的风。

    很多的年轻人拿着凌沫,不!肖铮写的书,沉迷其中不可自拔,幻想自己身临其中的感觉。

    这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简单的做了两个菜,便和肖铮一起吃饭了。

    吃完饭肖铮的脸色不怎么好,欲言又止。

    “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凌沫看了他一眼,问道。

    “我……要走了。”肖铮顿了顿说道。

    “要走?是啊,你已经在这呆了一快一年了,也是时候去过你原本的生活了。”凌沫虽然有点惊讶,不过也是预料之中的事。

    “可是…你……”肖铮皱了皱眉,他脸上的伤疤经过抹药之后,已经淡了只剩下浅浅的痕迹,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

    “我没事,挺好的,不用担心我。”凌沫尽量将语气放得平缓一些。

    “要不你和我一起走吧。”肖铮好像下定了决心一样。

    “不了,天下无不散的宴席,而且你属于江湖,而我只是农家女,硬要进入江湖会拖累你,你也给我带来危险的。”凌沫看了看远方说道,关键是她很怕死,很怕疼啊。

    “可是你救了我,我还没报答你。”肖铮听到凌沫这样说觉得很对,他还不够强大,她在他身边还不能够保证她的安全,不过总有一天,他会变得足够强大,让她可以安全的站在他身边,而且这一天不会太远的。

    “不,你已经报答了,这一年多来,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特别是你听我说了很多废话。”凌沫并不想让肖铮觉得欠了她什么,反而是她一直在荼毒他的耳朵,但是她说的很高兴。

    这给了她寂寞空虚的异世界里很多的满足,让她度过了之前压抑的穿越生活,不管她说了很多他不懂的话,还是什么他一直都很配合的听,这让凌沫很满意。

    “那对于救命之恩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而且你说的我很喜欢听,跟你在一起是我这辈子,最快乐最轻松的日子了。”肖铮发自内心的说道,他很像就这样一直和她在一起一辈子。

    “我们已经是朋友了,朋友之间两肋插刀都不算什么,人生还很长,以后总会有事麻烦你的,所以你不必感觉亏欠我什么,我已经视你为知己了,咱们之间还提什么救命之恩的,多见外。”凌沫压下心头的那份不适,说道。

    “以后有时间,我会来看你的。”肖铮看着远方思绪有些遥远,更多的是不舍。

    “好,你什么时候走?”凌沫愣了愣,接过来问道。

    “一会儿。”他轻轻地吐出两个字。

    “等等,我去给你收拾一下东西。”凌沫拿给自己画的图案,在绣坊制作的单肩挎包,上面绣着小猪佩奇。

    将自己给肖铮新买的衣服放进去,旧的就不拿了,反正挎包也没那么大,又放了一千两的银票。

    “我用不上那么大银票,你自己留着用,你一个人在山上要小心,小心你的那些亲戚,和不怀好意的人。”肖铮细细叮嘱道。

    “放心,他们都不知道我的秘密,而且他们我还能对付的来,你也看到了,每次和他们对上我都不会吃亏。

    反而是他们每次都占不到便宜,现在他们已经学乖了,不会来惹我的,而且还有王叔一家帮我呢,你不要担心。”这一年来肖铮几乎不怎么下山,就算有人上山也看不到他的踪影,连王婶一家都不知道他的存在,更别说其他人,这倒是省去不少麻烦。

    当然在古代这个男女七岁不同席的时代,如果让其他人知道的话,还是会有闲言碎语的。

    这个古代虽说历史完全不同,可是有些古代观念还是一样的,比如说男尊女卑,比如说重男轻女,男女授受不亲,什么的。

    扯远了话题转回来,“至于银两我那还有很多,这一年多你帮我赚了不少钱,这只不过是九牛一毛,你要不收我可是会良心难安的,你想让我变成榨汁员工的黑心老板啊!”凌沫将银票放入挎包的内夹层里。

    “我们只是员工和老板的关系吗?”肖铮看着凌沫问道,有点伤心的感觉。

    “呵呵,咱们之间还是知己,朋友,亲人,反正关系很好。”凌沫想拍拍肖铮的肩膀的,无奈太矮拍不着,凌沫还比肖铮矮一个肩膀。

    “嗯,我们关系很好。”我们的关系是世界上最好的,肖铮在心里补充道。

    “那我给你唱一首歌,就当为你送别了。

    那一天知道你要走

    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当午夜的钟声

    敲痛离别的心门

    却打不开我深深的沉默

    那一天送你送到最后

    我们一句话也没有留

    当拥挤的月台

    挤痛送别的人们

    却挤不掉我深深的离愁

    我知道你有千言你有万语

    却不肯说出口

    你知道我好担心我好难过

    却不敢说出口

    当你背上行囊卸下那份荣耀

    我只能让眼泪流在心底

    面带着微微笑用力地挥挥手

    祝你一路顺风

    当你踏上月台从此一个人走

    我只能深深地祝福你

    深深地祝福你最亲爱的朋友

    祝你一路顺风

    那一天送你送到最后

    我们一句话也没有留

    当拥挤的月台

    挤痛送别的人们

    却挤不掉我深深的离愁

    我知道你有千言你有万语

    却不肯说出口

    你知道我好担心我好难过

    却不敢说出口

    当你背上行囊卸下那份荣耀

    我只能让眼泪流在心底

    面带着微微笑用力地挥挥手

    祝你一路顺风

    当你踏上月台从此一个人走

    我只能深深地祝福你

    深深地祝福你最亲爱的朋友

    祝你一路顺风

    ”凌沫唱了一首祝你一路顺风的歌,感觉心里很不舒服。

    唱完之后安静了下来,看着肖铮,眼前的人,初次见面的场景浮现在眼前。

    肖铮听着这首歌,感触很深,他想到了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有好几次他都想说,我不走了,可是又忍住了,他不能一直留在这里,总有一天会有人找到这里,到时候……

    而且他要回去,解决一切,让她可以放心的跟在他身边,以后日子还长着。

    “凌沫,保重!”肖铮深深地看着凌沫,郑重的抱了抱拳说道,我们还会再见面的,他在心里说道。

    “肖铮,再见。”凌沫把挎包挎在肖铮的肩膀,肖铮很配合的弯下腰来让凌沫给他挎上,凌沫看着肖铮吸了口气说道。

    就这样肖铮走了,凌沫看着肖铮的背影直到看不到为止,又发了很久的呆。

    天快黑了,才回到来,茅屋里就剩下了凌沫一个人孤零零的。

    晚上凌沫辗转反侧睡不着,习惯了晚上睡不着的时候,给肖铮讲故事,习惯在他面前高谈阔论的吹牛逼,聊自己看过的小说,发表一些他似懂非懂的言论,突然剩下自己一个人,很不习惯。

    凌沫躺在床上看着黑乎乎的屋顶发呆到天快亮了才睡着,睡到一大早才醒来,随便做了点饭吃。

    一个人的日子真的好无聊啊,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不过她还是慢慢的在习惯,毕竟没有人能永远陪着你,她已经不在是刚刚穿越的那个女孩了,不在伤春悲秋,开始习惯没有肖铮的生活。

    凌沫拿着自己制作的柳碳笔,在空白的书页上写着新书西门吹雪大战叶孤城。

    这个柳炭笔还是自己看穿越小说上,女主制作出来的,凌沫尝试了几次也做出来了,写起字来跟普通的铅笔效果差不多,总之比毛笔好用多了。

    凌沫一天除了吃饭睡觉每天都把精神用在这上面,就这样几天后,凌沫的新书西门吹雪大战叶孤城已经完结了,她带着自己的新书来到了镇上。

    这时阵上果然流行起了,花千骨与白子画风。

    接上附庸风雅的人都一身白衣飘飘,身上佩着你一把长剑,腰上还挂着一个宫铃。

    “哎,这个颜值好像不错。”凌沫看了一个路过的白子画,不过到那个人转过脸来,这画风顿时有点像如花了。

    呕,凌沫捂着嘴没有再看那个人一眼,快走几步把那个人远远的丢在了后面。

    哎,我的妈呀,吓死我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背面看了想犯罪,正面看了想逃跑的背影杀手,正面杀神。

    什么拯救反派,反派今天又黑化了,反派这个反派成仙了。全能反派。反派在此。反派高能。我本反派。

    太多了,反派就是指那些与正派人物对立的人物,什么大魔头啊,大坏蛋啊。

    我这些你都应该没听过,有时间我再讲你听吧!”

    “不过这样的书太多了,比如什么宠妃无度暴君的药引啊!

    暴君的病娇皇后啊!那个被囚的夫君呀。

    暗夜暴君的囚妃,呃……太多了,都是我喜欢的类型。

    还是我才是大反派,反派联盟,什么反派?明明那么可爱,

    反派大佬,你的马甲又掉了。反派今天也很乖。

    最后还不是伤了自己最爱的人,也伤了自己,自责愧疚,又不敢说出来,我是不会这种类型的。”没错凌沫其实在花千骨里面最喜欢的男角色就是杀阡陌。

    “说得也是,自古正邪什么的,还不是又正道的人来说的。”肖铮若有所思的说。

    “对呀对呀,我最喜欢看反派的小说电视剧了,呃…我是说反派的故事,有时候正派比反派还坏。

    我的恶魔夫君啊!还有恶魔暴君的逃妃。

    嗜血王爷的爱逃囚妃,残暴摄政王的囚妃,暴君的绝色逃妃,

    哎呀,太多了,不过这些都是我喜欢的角色,随便一个出来,跺一跺脚都能够毁灭世界的大魔头。

    每一个背后都有一个心酸的故事,这就像我们的生活一样,月有阴晴圆缺没有完美,残缺也是种美。

    “可是杀阡陌是大魔头。”肖铮眼睛一亮,盯着凌沫说道。

    “魔头?不会啊,一点都不坏啊!敢爱敢恨,比白子画果断多了,白子画优柔寡断,为了什么正义啊,什么大道啊,

    比如仙剑三里面的重楼,比如陈情令里面的薛洋。

    比如东宫里面的李承鄞,比如镇魂里面的夜尊。

    比如萧十一郎里面的连城璧,比如笑傲江湖里面的东方不败。

    我最喜欢看反派了,比如逆水寒里面的顾朝惜。

    比如香蜜沉沉烬如霜里面的润玉,比如仙剑奇谭里面的欧阳少恭。

    “今天我们要写的书名字叫做花千骨,作者就写果果吧。”第二天凌沫又开始着手花千骨的抄写。

    花千骨这篇小说比较长,两人又花费了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才将这部篇小说写完。

    “哈哈,其实我最喜欢的是里面的杀阡陌。”凌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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