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请四小姐静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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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快点好呀!”他笑得贼兮兮的,“好了一起去作妖啊!”

    ……

    次日我觉得身上好多了,爹爹来看了我一趟,说本来圣上想让我去殿前谢罪的,但考虑到我救人有功,便不做计较了,不过爹爹还是被罚了一年的俸禄,虽然不缺钱花,我的心抽痛了一下:这次帝京之行真是损失惨重!

    又过了一日,何太医上门来给我把脉,说我恢复得不错,再过几日就可以拆掉麻布了,我算着日子,正好能参加帝京一年一度的落红节,那是为了辞春专门举办的节日,大嫂说那天到子时才宵禁,街上有许多小吃,还有杂耍表演,说得我心里痒痒。

    我正兴奋地跟浅柔讨论要吃什么,就听见那何太医:“四小姐,何某有句话不知该不该讲。”

    这何太医每回都是把脉,开个方子就走,没想到竟有了与我聊天的兴致,我道:“那就不要讲。”

    何太医:“……”

    “我开玩笑呢,”见他要走,我忙道,“何太医有何吩咐?”

    “何某认为,四小姐若是无事,还是乖乖地呆在府中,省的出去给别人添麻烦。”

    这话是何意?

    我与浅柔俱是一愣,这何太医来者不善啊!

    “何某没有其他的意思,听闻煜王爷被圣上斥责得厉害,觉得不公而已。”

    隔着帘幔,我看不清何太医的脸,却能感觉到他的敌意:“煜王爷与我何干?”

    “四小姐之前在殿上选夫便让煜王爷难堪了,这次救了八皇子陛下对四小姐青睐有加,煜王爷更难堪了。”就见那何太医隔着帘幔一拱手,“何某多言,四小姐见谅,何某告退。”

    等等!这话说一半是什么意思?!

    我对浅柔道:“快,快将大嫂请来!”

    此等事情,唯有京城万事通大嫂能给我答疑解惑了。

    果不其然,大嫂跟我说,之前在殿上选夫,虽然我无意选了煜王,但圣上却有意要撮合我俩,后来因为爹爹不合理的要求便作罢了。谁知这次我又机缘巧合救了八皇子,帝京盛传传我对煜王情根深种,之前没能达到与煜王成婚的目的,竟故意让人挟持了八皇子,想让煜王亏欠我感激我,逼他就范。

    定远侯之女游紫陌,心灵比面目更丑陋,可恶至极。

    我这差点让人给打死,就为了嫁个一个不认识的男子?是街不好逛吗还是茶馆的书不好听?我真是闲出病来了。还为了让煜王感激去劫持八皇子,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我若是真做了,别说圣上了,我那天下第一耿直的爹爹就要把我打死。

    我不得不佩服帝京百姓的想象力。

    大嫂道:“此事,倒不一定是百姓们传出来的。”

    “你是说,有人故意为之?”

    “百姓们怎会知晓殿上之事?又怎会知晓陛下的态度?”

    我心中一阵恶寒:“有人以此做文章,无中生有,将火烧到爹爹身上。”

    这帝京的水也太深了。

    我决定等我伤养好了亲自登门跟煜王说清楚。

    谁知还未等我登门,隔日煜王倒先来找我了,说是一定要当面感谢我对八皇子的救命之恩。

    我觉得这煜王大概是命中欠虐,想当初我在殿上那等可怖模样,还吐了他一身,想必给他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他竟然还想“当面”道谢,是夜里睡得太好了想找点噩梦做做?

    想到他好歹是个王爷,天之骄子,不能驳了他的面子,我倒是挺想看看他长什么样,但怕自己吓到他,便只得让人将帘幔放下,等那煜王来道谢。

    我正趴在床上一边看着浅柔给我买的话本子一边嗑瓜子,就听大嫂的声音:“煜王殿下,这边便是小妹的住处。”

    我赶忙单手将散了一地瓜子壳拨到床底,却一不小心将话本子弄到地上,我忙去拣,煜王也抬脚进了正厅,我半边身子吊在床边,场面一度很尴尬。

    大嫂忙过来将我扶到床上趴好,又将那帘幔整理好,我隐隐中看到一个颀长的身影站在正厅,想是为了避嫌,不再往我这边靠,我道:“煜王殿下,请恕我……额……奴家不能起身迎接。”

    那煜王道:“无妨,四小姐还需好生休养。”

    我一听,这温润如玉的声音,不就是那日说话的男子吗?原来他就是煜王?

    我觉得放松下来道:“没事,我……”

    大嫂瞪我一眼,我又紧张起来,捏着嗓子道:“奴家皮糙肉厚,很快就能下地了。”

    “四小姐行侠仗义,本王佩服之至,”他拱手道,“八弟若不是有四小姐相救,恐有性命之忧,日后四小姐有什么用得到本王的,定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这许诺太夸张了吧?谁敢叫圣上的儿子赴汤蹈火啊,不让我赴汤蹈火就不错了。

    “王爷严重了,奴家内宅妇人,并无所求。”大嫂听我这样说,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甚至还点了点头。

    这时浅柔端着茶进来了,将那茶呈给煜王爷便掀开帘幔对我说:“小姐,帝京的人真是欺人太甚了!侯爷气得又要吐血了……”

    我大惊,忙用眼神提醒她不要乱说话,她奇怪道:“小姐,您眼睛痛吗?”

    “浅柔,不可造次,”我笑道,“王爷,这是奴家的丫鬟,奴家管教不严,叫王爷见笑了。”

    浅柔眼睛瞪得更大了:“小姐,您怎么说话这样奇怪?!”

    大嫂干咳了一声,她方会意,低着头不再说话。

    煜王似乎笑了,道:“不知定远侯可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爹爹能被什么事气,肯定又是哪个歪瓜裂枣来提亲了呗,可是这怎么跟他说啊?

    大嫂这时出来解围:“倒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估摸着又有谁来像妹妹提亲了。”

    我赧然看向大嫂,这么直白吗?这不让人看笑话吗?我不要脸的吗?

    “哦?四小姐在帝京倒是颇受欢迎。”

    煜王这是在讽刺我吧?他就这么不露痕迹地讽刺我?这是来道谢吗?这是给我添堵的吧!

    我心里火蹭的一下上来了:“是啊,受欢迎得很,这不是上次在殿上没跟殿下喜结连理嘛,别人上赶着要来跟我成亲呢,殿下要是不嫌弃,便差人……呜呜呜呜……”

    话未说完大嫂便冲进来捂住了我的嘴,大嫂忙赔笑道:“煜王殿下,妹妹年幼无知,口无遮拦,还请不要放在心上。”

    “小姐的意思,本王明白了,”那煜王一点也不恼,依旧是温润舒坦声音:“本王告退,请四小姐静候佳音。”

    大嫂的手松开了,讷讷道:“他明白什么了?妹妹说什么了?”

    我道:“我想让他调点侍卫来帮爹爹将那些提亲的人赶走啊,爹爹有时候抹不开面子,让别人来做好了。”

    没想到我还没说完他便领会到我的意思了,真是善解人意。

    浅柔亦是讷讷道:“小姐,奴婢觉得,煜王好像理解叉了。”

    大嫂道:“煜王没有侍卫,妹妹没见他都没带个随从吗?”

    ……看来真是不受待见极了,这煜王也挺可怜的。

    我可惜道:“真是所托非人。”

    “现在朝堂上对父亲已经怨声载道了,陛下压不住的时候就会放他走的,”三哥拍了我的胳膊一下道:“照你这个作法,应该快了。”

    “疼死了!”我被他拍得泪流满面。

    之后爹爹接到圣上旨意,将他调至碧落城,墨青染觉得西南腹地多瘴气,怕我有后遗症,便跟随着我们一路到了碧落城。

    尽管爹爹多次向墨青染表示,我救了他一命,他也救了我一命,我们两扯平了,不存在谁欠谁的问题,墨青染依然觉得对我亏欠良多,不顾什么七尺男儿什么家国天下要对我以身相许,每次都把爹爹气得命人将他架出侯府,他依旧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真是精神可嘉。

    我的伤好了之后,墨青染便没有理由在侯府白吃白喝了,于是在碧落城最繁华的地方摆了个摊子,说是医者仁心,理当入世救人,没想到生意还不错,我更加相信他只是单纯地想赚钱而已。

    我与三哥时常担忧他被自己研制的毒药药死,隔三差五的就会去山上看他,有时他不在时,就带一瓶梨花酿回来。

    如今爹爹却用了墨青染的药,想是真的走投无路了。

    我忧愁地看着三哥道:“我们何时才能回碧落城啊?”

    我曾经远远地见过那大公主一眼,觉得墨青染不从的原因应该是嫌她长得过于粗壮,一个胳膊就能把他提溜起来,而非他说的“七尺男儿理应心怀家国天下”。

    墨青染在医术上天资甚高,十五岁参加了太医院濯考得了第一名,但因在回答“为何要进太医”这个问题上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被太医院永久除名,他心灰意懒,一路做赤脚医生到了北疆。

    我好奇他是如何作答的,他道:“我说我想看看宫中的娘娘们是否像传闻中一样貌美。”

    找墨青染看病的人越来越多,加之他医术高明,诊金收的也合理,他很快成为了碧落城的神医。墨青染说神医已经被用烂了,便给自己取了个名号叫“鬼医圣手墨青染”,还写了个幡子竖在他的摊子上。不得不说这个广告打得真好,许多有钱没文化的人看到这旗号就特别崇拜他,尤其是医好了碧落城第一富商的隐疾,那富商感激涕零,不忍他在太阳下摆摊便要给他建一座医馆,还要将女儿嫁与他,他吓得跑到莲萃山上搭了个小棚子专心写医书和研究毒药去了。

    从此人们看病只能靠撞大运,因为他经常外出采药,那真是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此等画面的冲击力之大,差点就让墨青染命丧爹爹的长枪下。

    后来爹爹与大哥率兵大破俨狁,俨狁族因此元气大伤,将小王子送到帝京当质子。

    我便是在俨狁族的俘虏营中遇到了墨青染,他生的白净,眉眼清隽,一副儒雅书生的模样,颇招人喜欢。

    相同的命运让我们惺惺相惜:那小王子要将我养大做他的王妃,我不愿,他一气之下将我关进了俘虏营;墨青染是医好了俨狁族大公主多年的腹痛,大公主要求他以身相许,他不从,便也被关了进去。

    但那大公主着实痴情且武功高强,追了我们几十里路,最后见追不上了,本着得不到便毁掉的原则,冲着墨青染连发三箭,不幸的是,墨青染不会骑马,我只能与他同骑一匹马,其中一箭正中我右肩。

    墨青染将我肩上的箭拔出,没曾想那箭上淬了毒,他只能将我衣服撕开,用嘴帮我把毒吸出。

    等到北疆军营的时候,找女儿找得发疯的爹爹看到的就是:一个胡子拉碴衣衫褴褛的猥琐男抱着他心爱的小女儿,而他的小女儿衣衫不整。

    我觉得他没被打死就已经万幸了。

    后来我假意求和,在酒中下了墨青染给我的药,迷晕了俨狁的小王子,偷了一匹马,带上墨青染跑了。

    说起我与墨青染的相识,也算是一段奇遇。

    延庆十三年春,北疆的气候较往常恶劣许多,春季迟迟不来,疆外的俨狁族没有了粮食,俨狁族的小王子便带了一小队人马跨过边界到城中抢劫。

    那日我偷偷溜出府去小集市买糖吃,恰巧与那小王子打个照面,便被他一把捞上了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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