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文明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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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面失控了,整个篱笆墙内,现在简直就是群魔乱舞、魔音灌耳。

    “娘嘞。”何晨苦笑。

    不过就在这时,丰碑山上传来一声悠扬雄浑的长吟:

    “咩——”

    同时,白蝶爷爷那苍老而充满杀气的心灵感应声,忽然回响在众人心中:

    “杀,杀杀杀!”

    “轰”

    只是四个字,众人的声音立刻被压了下去。

    部落安静了。

    何晨感觉到眼前一红。

    战斗,血液,狩猎,逃亡。

    他仿佛看见了当年的白蝶爷爷跟随着灵巫一起。

    从遥远的北方,从虫部落覆灭开始,披荆斩棘、乘风破浪,最终才来到这里。

    一路上,狩猎,被狩猎,袭击,被袭击。

    血液和汗水齐飞,死亡与生存同在。

    这是史前!

    大史前!

    精灵不是宝可梦,也不是神奇宝贝。

    是魔兽。

    吃人,也被人吃的魔兽!

    “呼——”

    晌久,何晨吐出一口气,睁开眼睛,大汗淋漓。

    天空中,雨水似乎都小了一些。

    而白蝶爷爷似乎也只是被他们吵醒,一时激动地嚎了两句,然后就没声音了。

    “崽子,这是不是你想的那什么?哦对,歌曲。”

    雨水淅淅沥沥,翅他们似乎也才刚刚从白蝶爷爷那四个“杀”字中缓过来。

    狩猎队众人现在看起来精神很好,跟之前闲得病殃殃的样子截然不同。

    歌曲的力量。

    “是,这就是歌曲!大荒之歌!”

    何晨抹了一把额头的雨水加汗水,眼睛亮了亮:“叔,你们先回去,我也回去想想,晚上大家一起唱歌!”

    刚刚那种大合唱,再次给了何晨一些新的想法!

    文明!文化!

    这是加深凝聚力的办法!

    旗帜、墓碑、纪律、部落之歌,这都可以增强文化的向心力,无形中也能增强部落人的战斗力。

    以前的部落人,被抢走了就成了别的部落的人,而有了这些“虚”的东西,就算被掳走,也会想着再跑回来的!

    而且,为了保护部落,保护族人,大家都会悍不畏死。

    就算是部落毁灭,只要旗帜、歌曲这些东西还存在,就会有人重建部落!

    “或许,还要编一些故事给大家听听。”何晨思索。

    也不能说是编故事,只是把虫部落到绿虫部落再到黄虫部落这中间发生的事情,经过一些语文手法修饰后再讲出来。

    这些故事,从小对部落的小崽子们进行教导,等长大以后,部落的文化就形成大半了。

    甚至现在的成年部落人,也可以进行感染。

    讲故事。

    何晨要讲一些好故事,关于奋斗、厮杀和狩猎的好故事,而不是白雪公主这样的美丽童话。

    关于英雄的,关于先祖的。

    就像他的前世。

    想中华上下数千年,哪次不是在危难关头、民族覆灭之际诞生英雄和伟人。

    他们站出来力挽狂澜、慷慨就义,最终才塑造了何晨前世最最坚韧的民族。

    何晨不奢望大荒部落最后能成为炎、黄部落那样开创伟大民族的部落,但是他希望大荒部落能流传的更久一些。

    他知道这很困难。

    但是世上哪有什么容易的事情。

    自秦始,汉代武帝誓死破匈奴,冉闵杀胡令净世,隋唐盛世镇压世界数百年……

    宋代、元末、明朝……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

    ……

    这些都是华夏的精气神,傲骨铮铮。

    英才辈出,无尽的意志传承千年,亘古长存。

    甚至到了近代。

    列强环顾之下涤荡华夏容易吗?亡国灭种之时力挽狂澜容易吗?传承千年不灭容易吗?

    那无边无际的大草地,那杀之不绝的仇寇敌军,那贫穷积弱的万万同胞。

    还不是过来了?还不是胜利了?

    而现在,对于大荒部落来说,面对的难题就一定比何晨前世困难吗?

    都是困难。

    而困难,只分为两种,一种是跨过去的,还有一种是没跨过去的。

    世上本来就没有容易的事情,说到底都是团结、意志与智慧罢了。

    看看那些列强,有谁还记得自己是罗马帝国的后代?有谁敢说自己传承千年蔓延不绝?

    生生不息,唯华夏尔。

    ……

    可能因为今天大荒之歌的触动,何晨感觉自己的大脑前所未有的清醒。

    前世种种,一桩一件,清晰无比。

    支撑千年的文明和文化,先进而强大的科学技术。

    儒家文化、老庄学说、自由思想、社会主义……

    曲辕犁、水车、锻铁锻钢、马鞍缰绳、杂交水稻、基因序列……

    甚至他小学背过的“床前明月光”都历历在目。

    就如人生走马灯,一个画面一个画面地闪过。

    他的身体无意识地朝屋子里走去,浑浑噩噩,脚步僵硬。

    来到屋子里坐下,身后的精灵,包括紫和迪都静悄悄地站在门口。

    他们感觉到今天的晨,不,今天的晨巫有些与众不同。

    是的,今天的晨,更加像晨巫了。

    不是指他在空中唱歌,而是指的现在仿佛行尸走肉回屋子的这一刻。

    有一种莫名、神秘、庄重的气氛在蔓延。

    忽然,盘膝坐在地上的何晨开口了:

    “我是晨,大荒晨巫。”

    迪、紫,还有小白他们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了过去。

    此时,何晨的眼睛明亮得如同晚上夜空中闪耀着的星辰。

    “我要打造出,英雄辈出的民族!”

    场面乱糟糟的,比刚刚还乱。

    “额,不行不行。”

    大荒之歌,是狩猎之歌,是战斗之歌,是杀戮之歌!

    “咩——”

    不只是部落人在你一句我一句地乱吼,就连小白也禁不住一声长鸣。

    “哒加~”

    ……

    不只是小白,部落内好多精灵伙伴都被他们的歌唱声影响,开始鸣叫起来。

    “吃吃吃!”

    “杀杀杀!”

    ……

    刚刚何晨唱歌它都想打人了,而现在,它有种一定要叫上一两句的感觉,不然身体里的血液太沸腾了。

    “呱呱!”

    对!这才是史前的歌曲!这才是大荒之歌!

    不是什么软绵绵的思乡之曲,更不是缠绵悱恻的靡靡之音。

    “杀死阿柏怪,杀死大食花!”

    “食物!食物!”

    声音响彻云霄,甚至能感觉到连乌云都震散了少许。

    “这……”

    何晨感觉自己燃烧起来了,血液都在沸腾。

    参差不齐,五音不全,就像是无意义的嘶吼一样。

    但同时,有种苍莽、遒劲、浑厚味道。

    于是刚刚乱糟糟“声讨”何晨的原始人们,开始你一句我一句地唱了起来。

    “大荒!战斗!”

    “我们狩猎,我们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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