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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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好大荒部落手工队的人时常闲暇,何晨就让他们试着做各种武器,如果有实用的,就出贡献点买下来。

    结果其他人还好,平时很懒得去打磨石器,反而树这个孩子却很感兴趣,随时做出一些奇形怪状的东西。

    有一两次做出来了类似“钉耙”和“镰刀”的东西,何晨给了点奖励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晨巫果然是最聪明的。”花看何晨这样子夸赞了一声:“不过就是穷了点。”

    何晨原本挺直的腰杆立刻弯了下去:“嘿嘿,嘿嘿。”

    “晨巫,过几天就是交配日了,你之前说那个什么一家什么什么那个……”

    花豪爽地拍了拍何晨的肩膀,但是说话声却只有何晨一人听到,明显压着嗓子。

    显然她有些害羞。

    “一家一屋?”何晨尴尬地笑了笑:“今晚就和大家说。”

    交配日这种节日,何晨都不想留部落里,省的辣眼睛。

    交配日是在春日末尾举行的,因为夏季四个月天气十分恶劣,不适合怀孕,春末怀孕的话,孩子春天出生,刚刚好。

    不过何晨想尽快催生私有制出来,这样个人主观能动性才能有极大的提高。

    而且公有变私有,人心就复杂了,人心复杂才能有更多变化,更多可能性。

    “那个,晨巫……”花瞅了瞅周围,没有人偷听才凑近何晨耳边:“我听说有几个女人想和坚交配,我看那几个女人腰粗脖子大的,坚会不会看上她们了。”

    花和坚之前可是官配。

    “这个……”

    何晨知道花说的是原本黄虫部落的几个狩猎队女人,按照大荒部落目前的审美,确实算是很极品了。

    想到坚壮硕健美的身躯,和同样肌肉发达的女人……

    何晨打了个寒颤。

    还是我家紫好看。

    “我觉得坚肯定会和花姨交配的。”何晨一脸严肃:“实在不行花姨就让百合根娃娃用催眠粉,如果坚叔没睡着,就直接打晕了带回木屋!”

    何晨之前出去,遇到了一只受伤的百合根娃娃,带回来给花治疗,后来和花的关系越变越好,已经成为伙伴了。

    他也不知道为啥合众地区的百合根娃娃会在这里出现。

    “不错。”

    花的眼睛亮了亮。

    而此时,远处正在狩猎的坚打了个喷嚏。

    “这么热的天,怎么会打喷嚏?”坚晃了晃脑袋,然后继续指挥伙伴和猎物厮杀。

    ……

    部落里,解决了花的事情后,何晨准备回家,去木床上躺躺。

    据说这里夏天真的很热,“晨”的记忆中也是,感觉一出山洞就会熟了一样。

    所以何晨在想用什么办法应对。

    “不如,让水君随时开着祈雨?唉,话说盖欧卡在就好了,随时雨天环境。”

    何晨一边走一边想。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呼呼的风声。

    “晨巫。”

    是水君的心灵感应。

    何晨转过头,水君刚好落地。

    “我要走了。”

    水君直直地看着何晨。

    这些天以来,将近几个月的时间,水君也不得不佩服何晨的聪明才智,或者说是智慧。

    所以它现在也叫何晨“晨巫”。

    “那么早吗……”

    何晨叹了一口气。

    才几个月……

    要是多留几个月就好了,在盆地北边,有白蝶爷爷和水君撑腰,他几乎可以横着走了。

    “不早了……”

    水君有点无语。

    他记得一开始和何晨约定的是一个月,谁知道何晨硬是死皮赖脸让它待了几个月,整个春季都快结束了。

    “最近天气不好,要不……”

    “天气很好。”

    “唉,想我骨瘦如柴的大荒子民……”

    “这招没用。”

    “打个商量,多给你吃点树果……”

    “这招也用过了。”

    “那你要怎么办!水君!我可是视你如……”

    “这招也是。”

    ……

    何晨也无奈了:“真的要走吗?”

    刚刚他已经使出浑身解数了,不过好像水君都体会过了,所以……

    “真的要走。”

    水君看了看北方:“那边有生灵在呼唤我,而且,还有某种不寻常的波动。”

    好吧。

    “行,水君你什么时候回来?”

    何晨真诚地看着水君。

    他真的把水君当作朋友了!

    这几个月,白蝶爷爷被那块石头“拴住”动弹不得,都是水君带他出去的。

    部落也因此而发展壮大,一片欣欣向荣。

    这其中,也有水君一份功劳。

    “去看看我就回来。”水君偏过头,健壮的腿用力一蹬,飘带似的尾巴漂浮在身周:“那我走了。”

    何晨看着高高跳起的水君,大喊道:“记住!遇到电系或者草系的,赶紧跑!你打不过的!”

    空中的水君身子一歪,差点掉下来。

    何晨看着水君身子歪了歪,大笑了两声,不过最后水君还是安全落地了。

    “水君,你可要小心啊……”

    何晨喃喃自语。

    虫系吐丝和藤蔓之类的,没有弹性,很难做弓弦,就连弓身的选取也要正确才行。

    所以搞得何晨很头大。

    之前他就想过,像石茅、弓箭之类的远程武器,大荒部落还是需要的。

    毕竟你不能只靠精灵伙伴帮你打,你干看着。

    要知道很多精灵都是群居的,一次就来一群。

    而听说以前经常有比雕群落会路过部落,如果下次来,有了弓箭和可以投掷的矛,应对起来就没那么被动了。

    不过问题就是,石矛做出来了,但是弓箭做不出来。

    问题就在弓弦上。

    因为何晨把伤药的贡献点定的不低,再加上整个部落只能花卖伤药,其他人一旦发现就要充公。

    因为何晨要保证配方的正确,其他人随便配置的谁知道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所以,花有钱了。

    比如比雕群落据说就是这样。

    经过之前大食花来袭击的事,何晨算是明白了史前的残酷。

    “武器的研发是必要的。”

    讲到这些,何晨腰杆挺直了。

    只见花身上穿的不再是草裙,而是包裹着兽皮,脖子上还学着之前秋那样,弄了一串灰白的骨头项链戴着。

    看上去就一个字——壕!

    “嘻嘻。”树比了个鬼脸,然后拿着那个圆润的“E”跑了。

    “照我说啊晨巫,你就不要弄那些武器了,石刀石棍不是很好用嘛!”

    花责备地看着何晨。

    俨然大荒部落第一富婆。

    花的头发用几根杂草拴着,然后把树轰走了:“小崽子,一天什么事也不干,就知道弄些鬼玩意来骗你点数。”

    何晨尴尬地笑了笑。

    “花姨,忙着呢。”

    说话的正是部落第一美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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