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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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佩珑点头:“我知道。”

    本来是满腹心事,跟人聊过之后多少有点缓解,花晓娟一看见黄老板出来,就又走开了,走的背影还是袅袅婷婷,果真像她说的,看正面像四十朝下,可看背影就像了,像三十岁,恰逢花开荼蘼,尚有一夕境地。

    女人,这就是女人。

    没有温柔乡,何来英雄冢。

    王佩珑独自在阳台多站一会儿,也回去了。

    万显山很得脸,心胸开阔的前提是伴随着巨大的成功,当然他那副目空四海的凌人气度也不是假的,只不过面子上作的好看点,强忍了那股神气,才以处事淡然的面貌周旋于众多显贵豪强之中,在这些人里面到底为首的是谁是个人心中都有数,都说万老板口气不小,看来小小的中汇董事长已经满足不了他,他乘风破浪,直冲云霄,究竟会升到多高,没人知道。

    在周市-长的牵头下,他在暗中与孔宋两家结成了新的联盟,未来势必又要引起一波新的风浪。

    王佩珑跟在万显山身边,受了许多明里暗里的目光,恭维的话听了一卡车,然而恭维的人却是一张脸都看不清,焉知其中有多少人都是趁机想捞油水,又有多少本身就是不安好心的,这些都没法数,也数不清了。

    可是光她一个看清楚了,这有什么用呢,她就是跟万显山说了他也不会听,能合作就是朋友,不能合作就是敌人,他这种人无畏亦无惧,从不惧怕立于风口浪尖,一路争抢掠夺起家的,已经顺风顺水,豪横惯了,劝他是没用的。

    有人称呼万老板,有人称呼万先生,全部都是尊称,恭而敬之地,那么多人想来敬他酒,然而万显山岿然不动,多少人在他这里吃了排头,唯独黄老板递过来小口的杯子,小小的一杯,里面的酒水只倒了一两的量,他伸手接过,仰头一饮而尽,算是给足面子。

    王佩珑听这群人聊局势,聊天下大势,就有种很不现实,但又突如其来被剖开现实的感觉,表面是戏谑,可内里深究起来却是叫人分外心惊。

    她一转头,又看到舞会正中央,多少对摩登男女挤在当中,可见这场宴会才刚刚开始,尚未迎来高潮时分,诸人脸上皆是欢笑,与旒转而出的音乐汇聚,他们是纸醉金迷,是大上海的一部分。

    还是那里适合她。

    然而再热闹,接下来也就这样了,送走宾客,舞会结束,第二天酒醉的酒醒,上班的上班,晚上的奢靡在第二天总要被打回原形,这个世界,有绝大多数人都是生来平凡的,并非生而不凡。

    王佩珑记吃不记打,之前跟万显山痛苦求饶的时刻都被她选择性地忘记了,现在她那个小姐脾气一上来,就很不耐烦陪在万显山身边继续装花瓶。

    连声招呼都不打,她抛下众人,又是一个人先去楼上洗澡换衣服了。

    对着镜子左看右看,她看到耳朵上的伤口已经结了痂,用不了几天就能好透,她不用再梳什么偏分流云的发式了。

    梳洗过,王佩珑感觉浑身清爽,就一晃两晃地晃到那个阳台,让那夜风往自己的脸上吹。

    吹过三五分钟,她看见阳台下面站了人。

    王佩珑随手披过一件外衣,下去了。

    洪双喜知道她会来,所以也不慌不忙地向前走,走到一楼楼梯口,他们正好碰到。

    他看她一副睡衣打扮,好像是洗完准备要睡了,就感觉自己还没说出口的消息是不是来的太晚了,他要不就别说了,干脆先放她回去睡觉吧?

    “你找我有事?”

    王佩珑直接越过他往客厅去,看样子是要去拿水,跟他的交集仅限于擦肩而过,点头之交。

    洪双喜默默跟上,很有分寸地不叫万公馆的下人看出问题,同时身体和步伐也始终保持常规距离,低声道:“没别的事情,就是看你在不在。”

    “我要是不出来,你就一直看?”她倒了一杯柠檬水往嘴里灌:“你要是想看,那刚才舞会上怎么不看,我今天难得跳到那么晚,你早来一分钟我都能教你跳舞,现在最时兴的交谊舞叫什么快三慢三,这个你知道吗?”

    洪双喜摇头说不知道,不过重点不在这里,或许是今晚月色朦胧,或许又是唯恐天下不乱,他决定适时地客串一把好人,于是慢慢悠悠,用讨论油盐酱醋,讨论天气的口吻,隐晦地提点道:“周先生请老板出去谈事,今天可能不会回来。”

    “万显山去应酬,为什么你不去?”

    “他们商量的是大事情,我不能去。”

    王佩珑拿起水杯的手一顿,下一秒钟就若无其事地应了一声:“.......你老板这几天真的这么忙啊,那你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吗?”

    洪双喜还是摇头说不知道:“至少今晚不会回来。”

    王佩珑眼珠子转一圈,立马就不想喝水了:“那算了,他不在我干嘛还要等他,你去外面等我一下,我换套衣服回家去睡!”

    洪双喜让开一步,看她小跑着往楼上去,心里有种奇妙的愉悦感。

    老板厉害,可是老板也留不住她,她的心到底是属于自己,是自由的。

    在美梦破碎之前,他容许她享受最后自由。

    把人开到小洋房门口,洪双喜很不理解都到这个时候了,她还是要防着自己,一定要先回家,看他走开之后再出门,他都不好意思告诉她,她那个倒霉师兄抗不过两顿打,他就稍微叫人吓吓他,那个大烟鬼就吓的漏底了。

    但是不要紧,他不戳穿,愿意陪她把戏演下去。

    伏小做低这么多年,权势、地位、女人,他是样样都缺。

    唯独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呛一呛,脑子清醒一点。”

    花晓娟语重心长的对她讲:“我们这样的人想安身立命太难,要分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你那么聪明,要早点看穿。”

    王佩珑想过这个问题,也就不由得低落下来,说:“也不一定,上海还好一些,物价涨得慢,外面的船也进的又多又快,我听说现在的外面局势不稳,早晚要打到南边来的。”

    打到南边,那就只能往北边跑,那不如先不要南京,先把凤年送去北平好了,至少天子脚下,她也放心一些。

    花晓娟这时倒反过来笑她想的太多,只说:“谁赢谁输不要紧,没人定过这样的规矩,不论外面怎么打,城里人嘛,戏总归是要听的。”

    王佩珑先是左右看了看,而后又摇了摇头,有点自嘲:“我倒是想啊,不过不能再养,再养就养不住啦!”

    花晓娟把烟管子递过去,让她也抽一口:“英-国来的烟-草,现在都流行自己在家卷的,你吸一口试试。”

    王佩珑试了一下,一口气拖得太长,吸了直咳嗽:“太呛。”

    明明心里得意的要死,神情却丝毫不变,飘飘然地享受名誉及地位所带给她的一切,你说她坏不坏,小东西真是太坏了。

    身边的新政府要员跟他讲话,他有一搭无一搭,眼神都追随着她去,就算不追了,也时不时就要瞟上一眼——花蝴蝶似的,一眼不看就自己飞了!

    王佩珑在舞池游走半天,很满足,因为发现女性宾客基本上都是庸脂俗粉那一等级,男的也就那样,一个个怀里搂的全是些庸脂俗粉,品味差成这样,还能期待他们自己是个什么好货色。

    王佩珑想了想,笑了:“说的也是。”

    “还把人养在外面?”花晓娟喷出一口淡烟,问她。

    花晓娟点了火,夹烟管的两根手指都涂成鲜艳的红,和她的嘴是一个色。

    “世道不同啦!”她唱的分明也是花旦,可语气老成,显见的是沧桑了:“看看现在的街道,舶来品、洋百货,等再过几年人人都买得起收音机,别人就未必肯来戏院听咱们唱戏啦!”

    穿的好,还必须要戴的好,一定要穿金戴银,气势都用成金的富贵堆起来,千万不要以为黄金和翡翠就是老气,就是暴发,其实黑和金最搭配,这才是符合她本性的穿着和审美。

    万显山很愿意看她在舞厅里穿梭,看她端着酒杯一口接着一口,穿的低调举止招摇,宛如一条鲜活的鱼儿在这片名利场中来去自如地游荡,旁边的男人要看她,女人要恨她,她混迹其中,不挑不拣,照单全收。

    舞毕,她撇下大猴子,在后花园的亭子里碰到了花晓娟。

    两个女人,外貌上来看至少差了十五岁,可真按照花晓娟自己的说法,她今年不多不少,正好整三十。

    王佩珑看她手里拿了一支象牙做的烟管子,就笑话她:“你这玩意儿弄这么长,一口烟嘬出来吸得到嘴里么,别当中就给断了!”

    她兜了一圈,和一个不怕死的外国佬挑了一段,正经的棕发碧眼,领-事馆的人说出来响亮,实际也不是什么大官,左右不了当前的局势。王佩珑和这位洋先生跳了一会儿,发现人家嘴里说的什么她完全听不懂,后来他不说了,脸上就知道冲她笑。

    王佩珑不爱看他,觉得洋人也就这样,面目看不出美丑,人也是格外的往长里长,不成个比例,就好像他披了张人皮,内里是一只棕毛大猴子一样。

    王佩珑甫一进场,便主动走去万显山那个方位,找他。

    身上的打扮完全是按照自己的喜好,还有万显山的喜好结合而成,于是她不负众望,果断便成为他身边最显眼的花瓶,最有存在感的附庸。

    真漂亮,黑色绒面的夹袍故意做宽做大,滚了云纹似的银边,曼妙身材在衣服里面若隐若现,但是什么都看不到,人被包的太严实了,只有纤细的手腕和秀净的踝骨,她露出来的就这两块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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