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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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女人,她真是能叫人恨出血来的。

    洪双喜知道,她是嫌他不堪入目,更嫌他的手替万显山染了无数血债,脏。

    于是他收回手,一点点地、深深地呼吸,吐气之后再呼吸,就那么重复着。

    寒气进入喉管,再从鼻腔释放,轮返往复,使人冷静;

    最后,他保持良好涵养,将愤怒消化于无形,依然不骄不躁,不生气。

    到了老板的地盘,大小的跟班立即便噤声,洪双喜已经默默平复好心绪,更是对女人看都不看一眼,反倒他身边的汽车夫还嫌看不够,半摇了车窗多瞄了几眼,眼看女人远远地被接进了老板的宅子,嘴里便忍不住吹了一声轻哨,是真觉得这女人漂亮,难怪大老板这样放不下,他要是趁钱了他也放不下——不是趁钱他也不敢要。

    洪双喜坐在副驾驶,听了司机一声轻哨,什么反应也没有。

    给老板送女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自己心里想的倒是简单,就一个想法:婊子才肯这样“送货上门”,他都没嫌她,她怎么敢嫌他,她嫌他背了人命和血债,她自己也不干净,两年两个男人,她也很脏。

    她迟早会更脏。

    ..........

    刚好,‘送货上门’的那位此刻也已经缓缓移动,快走到大老板的房门口。

    王佩珑很踟躇,万宅里房间很多,不过她在这里生活过,所以并没有迷路,只是底下两只脚越走越慢,最后千难万难总算挪到主卧那里,她几乎是一分钟才走半米,剩下的时间都在原地踏步;

    首先,她不想跟万显山讲礼貌,所以不想敲门;可是不敲门直接进去,又显得自己莽撞,好像连原本的大将之风都失去了,像没脑子的莽夫,无端又叫他看轻三分。

    真是纠结啊纠结.......

    王佩珑不能忍受在万显山面前的任何不完美,她在凤年面前一贯是矜贵,是体贴的,可是一转到万显山这里,她就格外的要讲骨气,格外的要脸。

    正当她纠结到快要撞墙的时候,房门里传出了声音。

    “好容易走到这里,现在才知道怕?”仔细听,男人的声音仿佛还带着笑:“进来。”

    男人的轻笑声,让她想到面对前餐正在磨牙的狼,狼如果能跟人似的轻笑出声,那想必就是他这种笑法。

    王佩珑愣住,好像他的声音从远方传来,缥缈的厉害,导致她反而忘了进去。

    万显山依然没有耐性,她不动,那就他动;

    他对她是屈尊降贵,连门都自己开,那只大手轻轻一带,先把她带进怀,然后自己再上前两步,房门再度被关上,他嗅到女人独有的馨香,正缓缓在空气里弥漫,他想这回总算是将里外彻底隔绝了,他和她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他们两个身处的,已经不是外头的喧嚣世界。

    现在,只剩里面这个世界了。

    分明暖气充足的室内,王佩珑却觉得有些冷。

    她冷到轻微地发颤,万显山知道,所以更抱紧了她,他的臂弯健硕有力,一旦被锁住就无处可逃,等王佩珑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她已经整个人都被他抱在膝上,跟个孩子一样,侧过脸,耳朵贴近他的胸膛——这一度是她在万显山身边还没长成大姑娘的时候,最喜欢的抱法。

    万显山玩女人玩的漂亮,实际并不擅长哄小姑娘,但佩珑那时的‘小’却叫他记忆犹新,她个子小胸脯也小,什么地方都小,唯独胆子最大,他有时谈生意都要抱着她,拿她当怀里的一个挂件,这样做纯粹是因为好玩,那时的小姑娘心智未开,却已经很懂得讨好男人,她经常撩拨的他热一阵燥一阵,燥的厉害了,便要将她就地正法。

    她恨他,他不否认;

    可她也曾爱他,这个她更要认,不能不认。

    想到这里,万显山更收紧了双臂,想要确认她真实的存在,不管是自愿还是非自愿,他的小姑娘到底是回来,回到他身边来了。

    他猜佩珑这回终于学乖了,知道跟他硬起心肠也没用,于是既不闹也不挣扎,容他的手掌一寸寸掠过她的发丝、她的脊梁.......他对这具温凉柔软的身体是那样留恋,抱住了就知道,他抱的是自己想要的人。

    可怜两年以前,他从未发现。

    佩珑的骨架小,手也软,让万显山爱不释手之余,更记起他曾经为了试验她的手指头能不能反着碰到手背,差点把她的手给一掰两断。

    实话实说,他到现在都不觉得自己的力气太重,不觉得是自己不知轻重,怪就怪佩珑太软,她那样软。

    这些日子他忙的跟什么似的,无暇去管控她与花晓娟的纷争,时至今日才把陈康柏的产业全部收拢到自己名下。

    至此,沪上的半壁江山,尽在他手。

    如今他得闲,在不忙的时候终于想起了她,一想就想的厉害,他实在是等不及要见她。

    床头柜上放了一瓶开了封的洋酒,万显山是滴酒不沾的人,可见这酒单是为她准备的。

    他像单手抱孩子一样,几步就将佩珑轻轻放在床上,转身倒了一杯混了药剂的酒水,凑到她跟前,神情是宠溺,可语气却是不容拒绝,十分强硬。

    只要他一靠近,她的肩膀就是一缩,再靠近再缩,不是故意要惹怒他,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

    她怕他,那就说明心里还是有他,万显山不承认他这么想是自作多情,只是觉得这样的结论很正确,实乃人之常情,于是笑了,眼中的热火几乎要灼烧她,吞没她。

    “来了都不说话,还在生气?”

    他捏捏她的小手,谁知刚一触手,即是一片冰凉。

    她用沉默当武器,这显然伤不到任何人,起码万显山就一点不受影响,他的耐心在今夜几乎永无止境,到这会也只是轻轻巧巧地问她,还打趣她:“佩珑啊,你说你现在到底是冷、还是怕?”

    说罢,他也知道她是笃定了不打算回答的,便又将搁置一旁的酒杯端起,哄骗似的,要她听话。

    “听话,喝了它。”他说:“不然,我控制不好力道,会弄伤你。”

    软绵绵的激将法似乎比什么拷问都管用,王佩珑从方才开始就不发一言,直到这时才正经地看了他一眼,心想:“弄伤就弄伤,有本事就弄死,搞什么装的跟个大善人一样,我现在什么都不怕了,难道还怕你?”

    她这么想着,手上一把便抢过酒杯,在万显山满意的注视下,一饮而尽。

    这是下意识的习惯,她的习惯。

    她一定不知道,这样做会让看的人多恨;

    她的眼界多高啊,眼光也那么挑,一个人的里子和面子,他首先就失了面子,她眼中看见的与自己看见的不一样,他看见的是她艳丽的美,还有恶毒的内在;可结果呢,她连他的内在都不看,眼里就只有那道疤,丑陋的疤;

    兴许这辈子,她也不会看上他。

    他把这一切看的太明白了,所以由不得他不恨她。

    他那双手伸的非常及时,只不过好心没好报,王佩珑一句谢谢都不跟他讲,站稳了就朝前走。

    在她身后,他保持着搀扶的姿势,久久地立在原地;

    他清楚地看见了,那个女人一边走,一边朝自己的左肩和左臂上来回拍扫,像在替自己拂去污秽,扫去灰尘;

    于是她立刻坐正了,手里的小包也摆的很正,很平整地放在她的膝盖上,像教会学校里的女学生,贞洁第一,恋爱第二,把那种非常做作的正经发挥的淋漓尽致;

    可她不知自己严肃的太过,身上已经有了点老气横秋的味道。

    后视镜里,她板着脸,不笑不动,拖累的车里气氛降至冰点,连呼吸都是寒气。

    刚才下车时,他看见她太不小心,左脚的高跟蹭到一颗小石子,一下便戳进地上的砖缝里,差一秒就要崴脚。

    可是那一秒在洪双喜这里就不叫一秒,他简直快如闪电,在关车门的一瞬间就把她提了起来,很小心地护住了,没有让她摔倒。

    这个女人,只要她想,那么她可以对任何人都有意思;

    唯独对他,她不会的。

    王佩珑捏着小皮包,因为这么多天的连轴转,几乎累到在车上要睡着,但是她在眼皮快要闭上的那一刻立马就克制住了,认为这种时候千万不能睡,她在万显山面前一向是抖擞精神,毫不露怯的,甚至她内心里觉得万显山如今肯高看自己一眼,也是因为自己骨气和傲气尚存,看起来非常的有种。

    她是立志要翻身,立志要出头的人,纯情、美丽如凤年这样的男人是她的理想,除此以外,她什么都别没有变,依旧是唯我独尊,做就要做独特的那一个,一定要区别于茫茫众生,活出特色。

    他的眼角一直瞥到后面,不肯错过任何风景,他很懂她,他想这个女人肯定知道自己的优点,她的优点就是天生丽质,不论是小丫头模样,还是长成大姑娘都很美,只是她肯定不知道自己就算板着脸也很好看,活脱脱的冰山美人。

    不过他不喜欢她这样,感觉美则美矣,可惜太像冰雕,太不近人情。

    幸亏冰雕再冰都会自己化开,王佩珑显然是知道怎么把自己的优势扩散成最大化,冰雪消融微露初光的那一刻是男人最想看的,她在车上板了一路的脸,一下车就换了一副面孔,说不清是什么感觉,总之是能使人神魂颠倒的,一个散漫的眼波抛出去,多少个自作多情的冤大头要跑上来接收,以为她是对自己有那么点意思。

    洪双喜默默看她,在心里不动声色地做出评价:装模作样,气量极差。

    但是扪心自问,她还是比花晓娟好,花晓娟实在太吵。

    丽都门口早就没多少人,通常人们看戏之后就要宵夜,要跳舞,兴许那群老爷公子的下一个地点就是大世界和百乐门,这是基本流程。

    王佩珑走出去,看见那辆漆黑的小轿车停在路口,那是来接她的。

    上次一通电话把她摇走,那是借了师兄屁股的光,这次万显山要她过去,真是什么打算也没有,既不是教训也不是要她卖唱,只是单纯的想和她聊聊天,叙叙旧情,虽然摆明了是一个有情,一个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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