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喰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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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地不宜久留,趁对方离开,我们把他搬上马车。”彪爷把草丛里昏睡中韦枷搬出来,白胖子没有觉得带上一个累赘有什么不妥。

    韦枷一个成年男人虽然看着瘦,但也有一百二十斤。彪爷要放哨,防止有人突然过来,白胖子一个人把韦枷弄到车上,额头出了不少汗。两个沉甸甸的背包,也耗费了他不少气力。

    气温渐渐升了上来,周围茂盛的野草,给他们提供了不少掩护,也使得周围带上了一点乱七八糟的草的气息。黏乎乎的,就像有人拿着狗尾巴草,不厌其烦地骚扰你的鼻子。

    草里还有许多不知名的小虫子,非常小,就像宠物身上的跳蚤,却没有跳蚤那般硬。白胖子也不识得这些小虫子的称呼,马车才刚起步,他就捏死了十只小虫豸,叮咬过的部位非常痒。

    白胖子浑身难受,好在准备齐全,背包里有喷雾,他往身上喷了许多,那些虫豸才没有那么放肆。胖人本来就容易招蚊虫,两个瘦的与他一个胖的在这,刚才蹲在草丛的时候,他就遭了不少罪,为了不被发现才一直忍着。

    彪爷拿出了指南针,白胖子在马车车厢里抓头骚 痒,脸上的泥巴还没有抹干净,看着就像个荒山里跑出的野人。

    指南针滴滴地转,然而指针没有停下来的迹象,这说明此地的磁场非常紊乱。

    彪爷收起了针南,心中的阴霾却在加重。

    上次也是这样的情形,一瞬间被传送到未知的地方,指南针不能使用。那次只有自己逃了出来,这次还有这样的好运吗?

    彪爷越发笃信三人被困在一处似幻非真的秘境,这里的一切由虚假构成,然而却胜似真实,如果他们在这里死亡,那他们便是真正的死亡。

    白胖子赶完虫豸,扯开衣领,一个用麻绳穿起来的饰品,挂在他的脖子上。项链的模样是一只张牙舞爪的眼睛,缀以类似藤蔓的纹路。

    这个项链是出发前碧绮丝派人交到他手里的,这个东西如同那些千年凶墓里泌血的明器,隐约有种不详感萦绕着,一看上去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他慑于碧绮丝那层人的手段,没有胆子把这玩意丢下。

    他曾打听过交付项链那人,碧绮丝将这项链交给他的用意。那人只说,碧绮丝大人说,让他好生收好,把它带到墓里,到时他就会知道怎么做?虽说他知道自己要到墓里找一个钥匙,可这个钥匙长什么模样,有什么用处,他与彪爷皆是一无所知。

    马是老马,车是旧车,崎岖的小径并不平坦,车轮不时会碾过碎石。马车车厢里铺着的禾草起到的缓冲作用非常有限,走了大约半个小时,白胖子觉得自己的屁股将要开花。

    这样的煎熬没过多久就结束了,远远的有座小屋坐落于半山腰之上。旁边有条溪流潺潺流淌,眼睛锐利的彪爷还能看见尾羽五彩的公鸡在漫山野地跑。

    古代的鸡还留有野性,在山间身姿格外敏捷,但参照这些鸡的规模,这群鸡应该是被主人家在这里,那座小屋应该是山上的猎户搭的房子。彪爷拥有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野外山上昼夜温差非常大,他们的背包里倒有两个睡袋,但不能保证昏迷的韦枷不被冻死。

    秘境里的一切人与事都信不过,但是反馈的感觉却是真实的,要是对夜间的低温不以为然,那就等着冻死在秘境里。此前不久,他们才见过那车夫的儿子,把车夫的尸体全部吞进了自己的肚子。

    明知这里的人可能有大问题,由于带着个韦枷,彪爷不得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们今天晚上必须借这山间的小屋过夜,如今之计只有见机行事,见招拆招。

    我也不是吃素的……彪爷有着充分的实力作为后盾,如果只是那老头变异的水平,他一个人就能应付。

    这匹马拥有正常的生理构造,外表看上去毛发乱糟糟的,有的还结成一团,蹄子上的马蹄铁倒还好好钉着,不过脚掌蹄甲有些厚。看来车夫对这匹马的饲养不算精心,这也合乎他农家老汉的形象,没有那么多讲究。

    它是匹老马,驮着平均体重一百四十斤的三人爬到这里,是场不小的考验。

    彪爷毕竟还是个现代人,以往去野外生存,也得倚仗这些设备。指南针不能使用影响了他对方向的判断,而且由于他对古代已经变样的地形不熟悉,竟然走了相反的方向。

    那车夫如果是运菜到城里卖,这两个小时的工夫,差不多应该快到,人流与马车也会变多。可这一路上他们根本就没看到别的马车,包括背着行囊的路人。

    彪爷与白胖子都意识到了自己走错了方向,只怪那老头异变太快,他们还没来得及在他嘴里套出话。那老头应该是在城里卖完菜,准备赶回家。

    白胖子看彪爷一脸平静,临危不俱,想他必是有所倚仗,所以想听听彪爷对现状的见解。

    彪爷也没有头绪,但以不变应万变总没错。如果眼前符合他的猜测,哪怕他们的人数再提升百倍也是白搭,秘境的危险不会因为人数增多降低死亡率,所有人在死亡面前都是均等的。

    那男人对肉的渴望远不止如此,一个老头的体重少说有七十斤,但约莫一刻钟,地下就剩下了堆粉红色的骨头。男人的胃口大得夸张,他完整地吞下一个人的肉量之后还不痛快,又去拿石头敲开骨头,如瘾君子般吮吸里面的骨髓。

    可惜,老头的骨头已经接近完全钙化。男人吸到脸红,也没有吸出丁点骨髓。享用完这场饕餮盛宴后,男人挖了一个大坑,把干干净净的骨头埋进坑里,再用泥土和干草填好。

    又过一会儿,男人如遭电击,全身抖了一下,打了个激灵。就像从一场梦中醒来,他看着自己沾满泥巴的双手,完全忘记了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他迷茫地站起身来,嘴角的血渍,与眼角的泪渍,还未完全干涸。

    “进城的时候,我去禀报官差大人,一辆马车可值十两银子。”白胖子与彪爷听到了中年人临走前的碎碎念:“这人实在太不小心,这么大一辆马车没了,白花花的银子化为乌有,唉……”

    “彪爷,你怎么看?”那中年男人走了好久,确定不会原路重返的时候,白胖子才问彪爷。这地方过于凶险,记载曦朝的正史、野史,他也看过几本。他可以肯定平抚七年,绝对没有人吃人事件的记载。

    三人之中,韦枷昏迷,派不上用场。如今能拿主意的就只剩下他和彪爷,他一时之间有些六神无神。人类最古老的情绪来源于恐惧,而最深沉的恐惧又来源于未知。

    肉,好吃的肉!

    暗红色流了一地的肠子与各种脏器,如同蒙了一层诱人的金黄,他无法揭制自己的食欲。垂涎一直吊着他的嘴角荡秋千,喉结间或耸动。

    白胖子和彪爷都听见了明显的口水吞咽声,这家伙不会是想把自己的爹吃了吧?

    他好像失去了一部分记忆,他已经完全忘却自己曾经有个父亲。而他正好寻他父亲而来,发现了自己父亲的尸首,并且将尸首拆骨吞肚。

    中年男人漫无目的地走出草丛,他看到了那辆蓝布挡着的马车。但素有君子好财、取之有道的谏言。

    一口接着一口,咸腥的血液,带给他无上的满足。

    如果再来碗白酒就完美了,他感慨地想着,手中的速度却没有丝毫减慢。牙齿与肉体的亲密接触,宛如最新奇的游戏,勾起了这个男人的童真——纯粹的、无节制的食欲。

    那车夫儿子缓缓地弯腰低头,指尖颤抖地伸手去碰车夫不成人样的尸体。白色像一块斑点逐渐占据他的眼眸,这一幕背对着车夫儿子的彪爷和白胖子都没有看见。

    内脏的血腥之味无比凝重,这令人作呕的气味,传到了他的鼻子却堪比天宫仙宴的琼浆玉露。咕——悠长而响亮的肠鸣声,他的胃率先发出抗议。口腔里的口水不断地在分泌,他的嘴巴不停地张大,夸张得仿佛要把自己的下巴弄脱臼。

    肥溜溜、九曲十八弯的肠子,鼓鼓囊囊的,一眼就能看出它们的“充实”。心、肝、肾之类的器官,沾了不少枯草与泥巴。

    可这一点也不影响车夫儿子的食欲,他像是一个资深的内脏嗜好者。津津有味地把弯弯绕绕的肥肠,塞进自己嘴里,牙齿一上一下地咀嚼吞咽。不多时,就解决完了那一坨“肥肠”。

    接着,他又把目光投了剩下的脏器。

    搓了下自己的胳膊,白胖子的恶寒丝毫未减。

    彪爷的心态更多倾向于坐岸观火,这不失为一次看清楚这些东西面目的好机会。

    可白胖子与彪爷,却把带上韦枷这件事,当做一件必须要做事。

    车夫儿子跪在地上哭泣,旁边是他老爹的尸体,他肩膀耸动得厉害,由此可看出他的悲怆非同小可。此时,异变突生,他的哭声慢慢变小,肩膀也停止抖动。

    白胖子与彪爷瞪大了眼睛,他们明白马上就有什么了不得的事要发生。因此,打起了十二分精神,生怕错过车夫儿子的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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