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瓜保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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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是高压统治,越是负担繁重,人们越需要热闹的节日庆典,来忘记所有的烦恼。

    城内将近五万居民,在丰收节这一天,都会走上街头,享受难得的轻松时光。

    作为行走的诱饵,太热闹的地方,采佩什是不敢去的。

    利塔姆给他的线路,也都是人不太多的街道。

    当然,即便是人不太多的街道,在丰收节这天,行人也不会太少。

    “哥哥你看,那边有人在吹叶子笛,我们过去听听吧。

    哥哥你看,那里有杂耍艺人在表演吐火,咱们赶快过去。

    哥哥呀,你怎么只会牵着驴傻走,精彩的表演我一样都没看着。”

    走出去两条街,杀手没有出现,最初兴奋的弗拉迪斯,渐渐的开始抱怨起来。

    “我们是要体察民情,又不是要看热闹,你要是喜欢,明天把那些艺人全都找来,让他们给你单独表演。”

    “哦,好吧。不过单独表演就算了,这些东西一年不知要看多少遍。”

    弗拉迪斯有些沮丧,节日出行,感受的就是气氛,否则那些粗鄙的表演,根本提不起他的兴趣。

    “不要沮丧,那边有卖水果的,我们买些水果吃,顺便和周围的人聊一聊。”

    采佩什安慰一句,就牵着小毛驴,悠闲地走向水果摊。

    “老板,这瓜多少钱一个呀?”

    水果摊上,摆着柠檬、甜橙、哈密瓜,采佩什看哈密瓜不错,随口问起价钱。

    “八个德涅尔一个,十五德涅尔两个。”

    满脸麻子的水果摊老板,报出哈密瓜价格。

    “你这瓜皮子是金子做的,还是瓜粒子是金子做的,怎么卖这么贵!”

    在采佩什记忆中,哈密瓜也就三四个德涅尔一个,这是三年前,他离开瓦拉几亚时的价格。

    “嫌贵别买,别在这里耽误我做生意。

    你在这条街上转转,看看别人家的摊子,有没有瓜卖。”

    一脸横肉的老板口气颇大,看来是用了什么特殊手段,赶跑了街上的所有竞争对手。

    采佩什心里想的都是杀手的事情,也懒得和瓜贩子理论,他随口道:

    “给我挑一个。”

    水果摊老板得意的一笑,挑出摊子上最小的一个哈密瓜,装模作样的拍了拍,递给采佩什。

    明摆着,他看采佩什和弗拉迪斯,都是十来岁的孩子,故意欺负他俩。

    “这瓜保熟吗?”

    采佩什看出这老板不地道,问话时板起脸,给人一种不怒而威的感觉。

    “我开水果摊的,能卖给你生瓜蛋子啊。”

    老板先愣了一下,不过立刻就恢复嚣张的模样,嘴角还露出一丝轻蔑的笑容。

    在水果摊老板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成功的激怒了采佩什。

    他压低语气,继续问道:“我问你这瓜保熟吗?”

    “你是故意找茬是不是?瓜你要不要吧。”

    水果摊老板继续作死,竟然朝采佩什瞪起眼睛。

    周围隐藏的四名护卫,手全都探入亚麻长袍,分分钟就要教水果摊老板做人。

    “你这瓜要熟我肯定要,那他要是不熟怎么办啊?”

    说着话,采佩什松开缰绳,走到水果摊老板身边。

    “你过来干什么!?是不是要偷我的钱!”

    采佩什靠近,引起水果摊老板的巨大反应,这家伙毫无节操的推了采佩什一把。

    周围的护卫见到这一幕,不约而同地拔出,藏在长袍中的短剑。

    然而,在他们拔出武器前的一瞬间,就听嗖的一声,一支弩箭,从街道旁的房顶射出。

    弩箭瞄准的,是采佩什的后脑,这一下射中,必定会将采佩什的脑袋射个对穿。

    不过,该死的水果摊老板,恰好用力的推了采佩什一把。

    采佩什毫无防备之下,向后退了一步,弩箭擦着他的耳根,射中了水果摊老板的咽喉。

    满脸横肉的老板,用他最后的狰狞眼神,不可思议的看相采佩什。

    静动脉喷射而出的鲜血,将小摊上的水果染红,同时也带走了水果摊老板的生命。

    一切发生的太快,等到水果摊老板的尸体倒下,街道上往来的行人,才反应过来刚才发生了什么。

    对这一切,采佩什很清楚,想要自己命的杀手,终究还是出现了。

    在杀手的十字弩,再次上好弦之前,他毫不迟疑,钻到一旁的一辆小推车底下。

    几乎就在他藏好的同时,一支弩箭又飞射而来,不过被小推车上的木板给挡下。

    这辆小推车,是水果摊老板,日常出摊收摊时用的,这可能是他这辈子,做过的唯一一件好事。

    广场上,有官方组织的各种表演,此刻那里,已经聚集了不少庆祝节日的平民。

    在城市的主街道,也有人自行组织各种活动,场面同样非常热闹。

    “臭小子,和我牵的这头毛驴一样,脾气都那么的犟。

    要和我一起去的话,先把你手上的宝石戒指收起来,然后骑到驴上,我的贵族少爷。”

    采佩什做出请的手势,同时在心里琢磨,牵驴的是否应该叫做驴夫。

    土耳其人祖先在迁徙后,与原住民融合,经历数百年,在肤色和长相上,产生地域性变化。

    他们本身的发色和眼睛颜色,又和罗马尼亚人相同,所以混杂在人群里,并不会引起周围人的侧目。

    库尔泰亚宫南边,不到五百米的地方,便是丰收广场。

    “弗拉迪斯,我不是让你去看书嘛,你怎么偷偷的溜出来了!”

    采佩什说话的语气十分严厉,他深知此行凶险异常,没必要让弗拉迪斯跟着一起涉险。

    “昨天你说的,要带我一起体验丰收节的气氛,不许说话不算话!”

    兄弟俩,一个骑驴,一个牵驴,不急不缓地远离库尔泰亚宫。

    在他们身侧,有四名身穿便装的护卫,其中三个是奥斯曼人,另外一位,是弗拉迪斯身边的宫廷侍卫。

    这,就是享受特权,必须付出的代价。

    作出决定,抓了抓弗拉迪斯的头发,采佩什笑着说道:

    深吸两口气,走到宫殿侧门,牵上一头充当道具的小黑毛驴,采佩什离开库尔泰亚宫。

    刚走上街道,他就见到一名少年,正站在一旁朝他傻笑。

    该来的,永远都躲不开,如果我死了,弗拉迪斯早晚会成为教会的下一个目标。

    身为大贵族,很多东西,无法用年龄来衡量。

    无论是否成年,该承担的责任,都要承担,无法避免的风险,也必须去面对。

    弗拉迪斯说话时有些委屈,但又带着坚定,看来是铁了心要跟着一起。

    这位执拗的青少年,让采佩什在心里权衡起来。

    脱下贵族衣衫,换上亚麻袍子,在鬓角,插上一小段饱满的麦穗。

    打量着镜子里,自己的新形象,采佩什满意的点点头。

    这种自我肯定,完全是为了分散注意力,以缓解内心的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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