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回 杯盘时欲对清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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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娘吓到不行,丢下糖葫芦抱紧了猫,扭头就跑。大肥猫被勒得难受极了,一路惨叫过去,声音越飘越远。

    斜也没追上去。他站起身来,长舒了一口气,对自己笑了笑,再次往前走去。

    “他居然听得懂中原话,而且很能说呀。”窃窃私语声又响起来,“不会是哪个青楼女人的儿子吧?异族人凶险狡诈,在女人身上留了种,也说不定。谁说婊子无情的,之前丰乐楼最美的那个聂胜琼,不就是从良了嫁人了吗?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生了几个孩子。要是生了孩子,也总算是有点贡献,她都害多少男人神魂颠倒了。”

    斜也不但懂中原话,而且是非常精通。他觉得这些话非常难听,难听到与完颜晟的屈辱历史有得一拼。想到完颜晟这么惨,他就不会觉得自己受到了什么攻击,这样消费完颜晟好像也挺无情。算了吧。

    但是完颜晟的线索——好像出现了呢。

    鸣心跑到第七个转角处才停下来,身子往里一蹿,然后坐下来,警觉地抬头一看,头顶的屋檐边沿,一小块雪跌落到她身前地面上,发出啪的一声。

    大肥猫的身子往外蹿,鸣心抱紧了它,大肥猫倒也懒得继续挣扎了,只是嘶嘶地叫。它毛茸茸软绵绵,抱着的时候非常舒服,鸣心抚摸着它的脑袋,眼睛半阖着亮出幽幽绿光来,嘴里轻轻念叨着:“煤球煤球,你乖一点喔。”

    煤球是她随口起的名字,猫咪无论叫什么名字都不会应的,所以都一样。她只是抚摸了几下,大肥猫就安静下来,又不多一会儿,竟然悄无声息地睡着了。

    鸣心这才松了一口气,她抱着猫蜷缩在墙下,闭上眼睛,发白的嘴唇直哆嗦。

    刚才的这个人,她在完颜晟的梦境中见过。他身上有青草的气味,是遥远而陌生的味道。

    她在摧毁完颜晟的精神的时候,在回忆中看见了他一闪而过的影子。虽然转瞬即逝,但是叫人难忘,或许是因为那一双和完颜晟相同的金黄色的眼睛,呈现的效果却完全不同,美丽得像是妖精。她在回忆中找不到他完整的面目,也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但是他此时的到来,一定是为了完颜晟。

    他身上的杀气藏得非常深彻而不宜被察觉,然而她能够探寻到那种幽深的情绪,压抑、黑暗而悲伤,光是略一接触,就让鸣心觉得非常不好受,要是接着入侵他的世界,他应该是会发怒的。而且以自己此刻大残初愈的精神力,并没有办法和这样一个人相对抗,还是不要贸然出手的好。

    鸣心祈祷自己刚才的攻击行为没有被察觉,也希望自己跑得够快。这些大哥哥们一个个都深不可测得叫她害怕。家在哪里,在拐了七八个弯以后,是向南还是向西?对于方向,她实在是不知所措,只能凭着几样标志性建筑勉强辨别,不管霜月街有多大,反正她总能出去就是了。她得赶紧回家,去找申王殿下,向他报告,这一回倒不是为了糖果和零钱,而是纯粹地出于未知的恐惧,她不知道该怎样处理眼下这棘手的情况,毕竟还只是个孩子呢。

    下定决心以后,鸣心小心翼翼地起身,打算先从这第七个拐中绕出去。然而她才一跨出去,突然有巨大的压抑感劈头盖脸而来,她再一次结结实实地撞在来者的身上,冰凉丝滑、毛茸茸的貂皮,青草的气味,成年男子的声音——

    “又见面了,小妹妹……”斜也笑眯眯说着,蹲下身来,表情温柔地看着她,声音也有着令人平静的温柔,但他的眼睛深处有着凶狠的神色,以至于鸣心不敢也无力再发动自己的幻境,她吓得手一抖,大肥猫扑地一下摔在地下,但也没有起身逃跑。

    鸣心咬牙不做声。

    “这只猫睡得好沉哪,是受了催眠术的影响吗?小妹妹,你好厉害,是谁家的孩子啊?”斜也笑起来很好看,像是一只毛发柔亮的大尾巴白狐,或是狼,他低头看了一眼软塌塌的一滩猫,轻声细语道,“你刚才是不是准备用这个法术来对付我?我看见啦,你的眼睛是绿色的,要是挖出来做成首饰,一定很好看。”斜也压低了声音,一步步逼近。

    鸣心吓得倒退几步,后脑勺撞在墙上,腿一软坍下来,眼泪夺眶而出道:“对不起!大哥哥,我刚才不是故意要撞你的,我向你道歉!”

    “道歉?”斜也的表情似是很困惑,他的手掐在鸣心的喉咙处,渐渐地收紧,“我们女真人的词典里,没有‘道歉’,只有‘赎罪’,是一定要挖你的眼睛出来的。除非你告诉我一个秘密。”

    “我告诉你,我告诉你……”鸣心捂着耳朵闭上眼睛猛地摇头,“我没有爹娘,从小在街上流浪,还被人当成怪物,是申王殿下收养的我,你有什么要问的,就去问申王殿下吧……”

    斜也的表情舒展开来:“你这时候倒是很诚实,但很可惜都不是我想听的答案……”他说着,纤细修长的手指覆到了鸣心的眼皮上,鸣心吓得尖叫起来,“只要别挖我的眼睛,我就把我知道的全都告诉你!”

    斜也皮笑肉不笑地说道:“那好吧,你要诚实回答我哦。”

    “我都告诉你……”鸣心清脆如黄鹂鸟一般的声音剧烈地颤抖着,几近崩溃,天不怕地不怕的她这一回栽在了这个满肚子坏水的女真人手里,“你要问什么?”

    “我要问的是……”斜也假装想了想,手指离开她的眼球,脸凑到她耳边,道,“你头发上沾着的这根羽毛,是怎么回事?”

    鸣心浑身一震,睁开双眼,眼里透出绿色的光来,她伸手想要触碰斜也的额头以进入他的世界进行破坏,涉及到最致命的问题,她无论如何也想要拼一把;然而斜也比她眼疾手快得多,气力更是大得多,直接抓过她手腕往下掰,痛得鸣心哭喊起来:“我好痛!”

    “哭什么哭?你对完颜晟做了什么?现在就给我回答,要是有一个假字,仔细我挖了你的眼睛。”斜也的声音变得暴躁、恐怖、疯狂,是寻觅了许久的爆发,是咬住一丝线索以后拼命要抽丝剥茧的执拗,他掐住她的脖子,掐得她无法呼吸,她瞪大眼睛,听见斜也恶狠狠的、几乎整个地变了样子、变了调的声音,“这根羽毛是他所饲养的那只白鹰的羽毛。没有哪只鹰会有这样纯净的洁白的羽毛。那只鹰一向与他形影不离,即使是他半年前只身来到汴京城,这只鹰也从未在部落处出现,铁定是随他而去了。”

    斜也的眼睛金光闪闪,浅色的毛发和苍白的皮肤让他看起来几近透明,有着几近不真实的感觉,声音刺透鸣心的耳朵,折磨她的骨头,让她浑身上下地难受。

    “你不说是吧。可以,你先听我说。既然鹰没回来,完颜晟也就没有死。那么这半年他在哪里,做了什么,却是杳无音信。王以为他已经遇难,举办了隆重的葬礼庆祝他的死亡,但是我斜也,向来都是一个需要被说服的人,我需要证据,我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不信他会在中原死去,在这个全是弱者的地方!所以,我也找到了这里,没有看见他的人,却看见了他的鹰的羽毛,说明这只鹰就在附近,而且不久前和你发生过搏斗。你用催眠术对付了这只鹰,就像你对这只猫一样,是吗?”

    “我确实对那只鹰使了催眠术,因为我实在害怕它攻击我,它突然就朝我扑过来,我害怕……”鸣心的眼泪僵在面孔上,她哆哆嗦嗦地道,“可是我不知道那是……那是你要找的那个哥哥的鹰呀。”

    小姑娘赶忙抱紧了猫,猛地摇头往后退道:“不要不要!”她说话的时候,眼睛里水汪汪的噙着泪,漂亮的脸蛋粉嫩洁白,是个美人胚子,只可惜烦人了些。

    然而斜也并不在意她生得美不美,也根本不吃楚楚可怜这一套,只是留神盯着她的眼睛——奇怪,刚才他在她的眼睛当中看到了一丝杀气,是不属于人类的眼睛的奇异的绿,一闪而过,非常微弱也非常迅速地消失了,但是斜也向来与转瞬即逝的希望相伴,对于一点变化更是极为敏锐。他金色的眼睛牢牢地盯着她不放,脸上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来:“不想被我找麻烦的话,就不要找我麻烦哦。”

    许多拐骗也许就是这样发生的。年幼无知的可爱孩子,遇上图谋不轨的大人,邪恶的念头一动,犯罪成本很低。这样可爱娇俏的女孩子,柔柔弱弱的,一把就能抱起来带走。一个女孩子越是漂亮,人们对于她就越是担心,似乎美丽、可爱之类的美好特质,是一种危险的讯号,是注定要受人掠夺的,因此再好的东西在人们口中都只是惋惜,是脆弱的会凋谢的花朵。

    小姑娘踉踉跄跄地跑过来,一头撞在斜也身上,糖葫芦擦到雪白貂皮,一滚一卷,扯下几丝绒毛来,猫咪挣扎了一下,呜喵一声,伸出爪子抓在斜也的膝盖上,又撕下好几撮毛。

    然而小孩子又是最恶的事物,即使坏事做尽都有人原谅。

    他并不想从自己的语境中脱离出来,确切来说还是一种鄙夷之心在作祟。陌生的语言像是恶毒的诅咒,吓跑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绝无问题。

    不料小姑娘毫不畏惧,似乎是任性惯了,抬起头,嘴一歪,哇地一声哭了:“赔我糖葫芦……”

    斜也可真没想到小孩子有那么难缠。小孩子是世界上最甩不脱的暗器,天涯海角地都要把人掘地三尺,一直到死耳边都是他们聒噪的声音,他觉得实在吵闹。于是他叹了一口气,蹲下身,捏住小姑娘的下巴,用非常标准的中原话,语气淡淡道:“小妹妹,我的衣服很贵哦,把你的猫赔给我吧?”

    男女老少,每一个人都很可疑。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制造失踪的凶手——但是今天依旧没有找到自己的目标呢,哪怕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要是再找不到的话,他担心会把脑海中仅存的记忆都淡忘了。不会的吧。

    在他印象中,昨天深夜的时候,他似乎看见了完颜晟,并且喊了一声他的名字,用的还是女真语:“吴乞买!”可是那个人没有反应,而且似乎急着要去什么地方,只是一个瞬间就跑丢了,应该不是吧。

    于是斜也找了个客栈歇了一天。长途跋涉也搞得他很是疲惫,干脆就躺到第二天下午,啊,中原人的被褥可真是舒服,连蚊虫都少了许多,他真想住在这里。他回去要向王提议把这里打下来。中原人孱弱,这个愿望在未来的某天一定可以实现。

    斜也昂头轻叹一声,额头间青筋暴起,想一脚把她踹到旁边去,然而他只是安静地立在那里,等小姑娘自己爬起来,结果还是听见有人说:“这人是怎么回事呀?一看就是外面来的,撞倒了小孩子都不知道扶起来!真是一点良心都没有呢。”

    斜也冷静地听他们说完,也没解释什么,俯身下去整理自己被沾得黏糊糊的衣服,然后表情阴冷地用女真语对小女孩道:“你弄脏了我的衣服。”

    ——你会在哪呢,完颜晟。斜也眯起眼睛,里面金光流转,邪气纵横交错,他有些生气了。

    “让一让,让一让!我赶时间呢。哎呀——”一个小姑娘抱着跌跌撞撞跑过来,身后是鲜红硕大的夕阳。她左手抱着一串七八根红红黄黄的糖葫芦,晶莹薄脆的糖壳反射着柔滑的光,右手抱着一团毛茸茸灰色的东西,凑近一看是一只肥嘟嘟的大猫。她跑得很急,闷头冲过来,周围人群纷纷避让着说道:“哎哟,现在的小孩子真是胆子大。”“爹妈在哪呢?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一个人跑来跑去,就不怕被拐跑吗?”

    斜也的惊讶程度也与完颜晟当年等同。与在部落时候不一样,在那里一到黑夜就只有巨大洁白的明月与繁星是仅存的光,而漫天的繁星似乎全部赶在夜晚到来之前就坠落到了这里,星光在地面爆燃,汴京吞噬了多少的秘密,悖逆是它的常态。

    这条街人来人往,男女老少都是兴致勃勃的样子,似乎到了日落而息的规律不存在于他们身上,以至于他们一到晚上更加显得精神百倍,就算是牺牲了白天的休憩时间也丝毫不可惜,也许毁了这里,他们也不会觉得可惜。

    那是一双与完颜晟极为相似的眼睛,如同灿烂太阳坠入金色大海;然而斜也和完颜晟却有着极大的不同,他整个人都是纤细的,他的皮肤是雪白的,他的面孔是俊朗柔和的,他的身材修长挺拔,服饰异域感十足:女真族尚白,认为白色最为洁净,而他恰恰就穿了最富贵柔软的一身白色貂皮装束。他首戴貂帽,耳戴环,浅色辫发垂肩,上身着半袖,内着直领,颈围云肩,足蹬高筒靴,鞋面上下分别用驼色罗和绿色罗,绣串枝萱草纹,鞋底衬着米色暗花绫。他泰然自若地往前走,引来青年人的侧目,仿佛是一位绝美神祗降临人间。

    人群朝着他的方向涌过来,精壮的汉子与纤细的女子,满脸精明的小贩推车过来,见他往自己这里多瞟了一眼就立刻扯开嗓子吆喝。赤色灯笼在寒风中晃如篝火,到了晚上仍未歇业的客栈饭店的烟囱里冒出狼烟好似要开启战斗。用以战斗的充满杀气的东西,偏就变成了日常生活里的柴米油盐,消解了这种原始的恐惧,汉人遇到危险的时候,又会用怎样的方式,又或者会麻木不仁还是怎样?

    与完颜晟仓皇来到这里时不同,斜也穿着这身女真族的衣服,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显眼些,这样完颜晟也许会注意到他。如果没有,那就由他亲自去找他好了。

    只是完颜晟还是没有出现。

    在寒风之中,斜也皱了皱眉,抬起眼来,浓密的浅色睫毛以下,光芒灿烂的金色瞳仁仿佛流动的金子,然而眼神是冷的,慧黠的,像是奸邪的狐,里面有什么东西一闪而逝,无法捉摸。

    斜也是昨天夜里抵达汴京城的。

    冬天的夜晚来得很早,太阳才显露出要落山的样子,天幕就变作了深红,然后坍塌。

    斜也所看到的汴京城的夜晚,与半年以前完颜晟所看见的无异,都是光怪陆离的,嘈杂的光线掩埋了漆黑静谧,以沉默为底色,非要在此刻放出叛逆光芒来,就显得比白日里更明亮了百倍不止。越是人类聚集的地方,就越是反常,生存在这世界之中的人类,却日复一日更为过分地想要推翻被赐予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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