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回 烟笼滩上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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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阳教在屠杀先皇的子嗣,如今在我之前只剩下三个人。申王赵佖,简王赵似,还有我。赵似现在应该还在汴京城里。

    ——人比老虎可怕多了。

    “糟了。”

    林珑看着王烈枫颤巍巍地站起来,踉跄地往前走了两步,急得跳起来道:“你伤还没好呢!”

    王烈枫咳嗽着,大喘着气:“我信你的医术,至少现在我死不了,不是吗?有人要死了,可能现在已经来不及了。你的事情,我记住了,过段时间,有人会来帮你们,我有事……要先走了。”

    他说话的时候,眼冒金星,林珑又是气,又是叹气,道:“你在说什么啊。你现在站得稳吗?先坐下,再休息一会,有什么事再等等,好不好?”

    然而林珑并非不知道王烈枫在说什么。

    她担心王烈枫的伤势是真的,但也未必没有理解前面半句话的含义。因此她非常担心。

    也许是担心他不会兑现诺言,也许是担心他在此之前就死掉——哦,对,她担心他死掉,因为他是她救治的,她对此负责任的时间似乎应该更长一些才对。

    王烈枫道:“我——”他转过头想要解释什么,看见林珑焦灼的神情,不由得有些于心不忍,尽管对方的焦灼也来源于自己身体状况的不佳。

    何况王烈枫总是不想让人失望。何况林珑是个小美人。

    “你——如果忙的话,那也算了。”林珑道,“把我那包草药带上,伤口疼的时候敷上去,会好些。”

    他立时有了台阶可下,便道:“好,多谢。小姑娘,你回去的时候,自己注意安全,这里山路崎岖,不太好走。多谢你的救命之恩,你不必担心我,我有事先走一步,告辞!”

    林珑手里的小松鼠挣扎着往外跑。林珑低头看了看它,轻叹了口气,走到树边蹲下来,将它放了。

    松鼠一溜烟爬上了树,消失在密密麻麻的树荫里。

    细碎的雪撒下来一些,林珑掸了掸衣袖,准备回家去。今天回去得晚了些,说不定父亲又要像之前一样满世界地找她,沿着她可能会经过的路,来回地找,像一只无头苍蝇,殊不知她只是走错了一条路。而今天是遇到了人。可是,要怎么说呢——

    “……不是吧。”林珑表情僵硬地苦笑道,“这还能,拿错?”

    ——她装着草药的包裹完好无损地躺在树边,软踏踏的,无精打采似的。可是她采来的药却没有了。那是一个更小的包裹,所以被当做药包也是情有可原。

    一味药中,绝大部分是底料,性温安全,能够将其他的几味药融合在一起,成为疗效显著的一剂方子,譬如十全大补丸,就是以蜂蜜作为黏合剂,精华部分只有不到百分之一,却也够了。吃药和进食可不一样,点到为止,过犹不及。

    然而现在林珑漫山遍野地找了一早上,搜寻来的一点名贵的药草,被王烈枫顺手带走了。这下可意味着辛苦白费了,她撇了撇嘴:不论如何,先回去报个平安再说,反正这些药也没有转变成十全大补丸,没有变成钱,依然只是草而已,因此也不算太大的损失,就当自己一觉睡到晌午,忘记采药了吧。

    林珑把另一个包裹拿上,塞回袖子里,哼着小曲原路返回。

    今天实在是奇特的一天。她从未想过,采药的时候能碰上王大将军,并且在此后的时间里,还能与他继续发生着联系,而并非仅仅是一面之缘;否则,她也不会觉得这是有生以来最幸运的一天了。

    然而山中的故事也并未结束。

    完颜晟并没有离开这里,因为他被拦下了。

    他路过一口湖泊的时候感觉到了异样,这是他的直觉在作祟。每一次都是直觉使他发觉周围的不对劲,然后果不其然地陷入险情,这让他非常无奈,有不可描述的感觉,还不如没有任何感觉。

    比如,这山脚下的湖泊与他初次路过时不太一样。

    确切地说,是湖畔的风不甚相同。

    完颜晟经历过各种各样的风。寒冷刺骨的北方的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比汴京虚有其表的冷要暴戾太多太多,可他来自北方,是黑夜里的豹子,是独行的狼,风对他来说是隐藏踪迹的方法,是他不可或缺的朋友。无论是多烈的风,都能使他更加强悍而沉默。

    然而这却是一股温热的风。风失去了它本来应有的攻击性,温温柔柔地拂过脸颊,在冬日里,像是要把人拽进那温柔不可破的甜蜜牢笼里,使完颜晟想起之前自己被关在地牢里,那充满烟火气的,有食物的味道的风每天都在使他更灰心丧气。这是饱暖的风,是危险的风。

    冬天湖畔的风,怎么会是温热的呢?

    完颜晟走到湖边,蹲下身来,手去触碰水面。

    才一碰,他触电般地把手缩了回来,立起身疾步后退。

    风为什么是热的——是因为这一潭湖水,正冒着腾腾的热气。

    水并非十分烫手,但是在冬天达到这种温度,也着实叫人吃惊。完颜晟来时也是沿着这条路走的,可是并不曾感觉到一池不起眼的湖水有何异样;难不成是到了上午时刻,这湖水就会自己变热不成?

    大多数情况下,这是不可能的事,倒是“人为”的可能性要大些——完颜晟对于“人为”这一个词语非常警惕,光是想到这种可能,他就立刻往后退,急于找个地方藏起来,只怕有什么人在附近,毕竟能将湖水变成热的,必然非常人所能为之。

    可是离他最近的一棵能藏人的松树(别的都秃的秃朽的朽,骨瘦嶙峋地竖着一截,大风一吹就能连根拔起),也在远处的山头,去那里躲着,既会暴露自己的行踪,而且,他可没这个信心,隔了大老远还能看清楚这里的动静。

    山中不似汴京城中种满了树,四季常青的样子,这一棵枯了就换种上另一棵,总是郁郁葱葱,茂密而拥挤的样子,可是在荒山野岭——建了天牢,把人关押在里面,等同于抛弃,应该能称得上是荒山野岭吧?在荒山野岭,总是有着最原始最生猛的样子,到了冬天,整个的植物圈子都摧枯拉朽地倒了,除去覆盖的雪,就只有几棵松树和嶙峋的怪石在此处屹立不倒,仿佛松树是千年的石头,石头也是有生命的树一般。

    可是这里有石头。他可以退到石头后面去,既能藏身,又可防身。

    “防身”这个念头一出,他便警觉起来:是直觉还是判断,使他会觉得有杀气?

    ——杀气!

    这才是使他紧张万分的原因。不只是这诡异的热,还有随之而来的压迫的杀气,在他蹲下身时候突然扼住他喉咙,像是一只鳄鱼在河水中捕食猎物,张开嘴撕扯翻滚着,想要拧掉食草的兽的脑袋。

    这种感觉愈来愈迫近,愈来愈恐怖,完颜晟是个冷峻的人,然而此刻竟也有些冒虚汗了。他靠在石头上,朝内呼吸以减轻自己的声音,只怕有什么魔头突然杀过来,他还没有准备好就被砍掉脑袋,那可说不准。

    他听见湖水中有声音。像是大鱼。是两条硕大的鱼,从水底蹿上来,溅起水花,扑腾到岸上——然后水溅跃的声音消失了,而是变作脚步声,湿漉漉的,步子很轻地,分别往两边走。

    这是什么声音啊。完颜晟忍不住在心里用契丹语骂了一句。

    这个位置可没有温热的风。这里只有寒冷和恐惧。

    完颜晟天不怕地不怕,但是他听说过鬼。一种从未出现过实体的事物,是大人用于吓唬不安分的小孩的,长大了发现也是大人用以吓唬大人的东西,到最后所有人都相信了,可是所有人都没有见过。

    也许他现在就要见水鬼了。

    然而那两个“鬼”却开口说话了:“圣女大人,我们试过了,这水不冷也不烫,您要是想的话,现在就可以出来了。”

    是男子的声音,带着恐惧。

    在完颜晟看来,这一句话却非同小可。完颜晟听见他们说话中气十足,显然有极深的内力,然而他们又极力控制住了自己的声音使其不外扩,若不是他耳朵灵敏,能感觉得到,他们的声音于普通人而言是非常细微的,难以察觉的。

    对于声音有这样的掌控力,他们的实力绝对不容小觑。

    那么,他们口中的“圣女大人”,又是什么人?

    这样想着,他又听见水声。与刚才的声音不同,是戏水的声音,有着女子亲昵的笑,然而那女子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低沉,给这个笑增添了几分阴森。

    那女子似乎在水里停了许久,水声一直未停。

    完颜晟觉得此时此刻有点尴尬,他似乎碰上了女子洗澡,实在是授受不亲。

    可是洗澡,怎么又会有男人的声音?

    然而他正想着该如何是好的时候,突然,那女子开口说话了——

    “你都看见了,是不是?”

    王烈枫猛然抬头:“中毒……”

    他想起之前刘安世所说的华阳教的故事,他们祭天的仪式,还有——

    王烈枫低低地叹了一声:“真的万幸吗……”

    林珑道:“什么?”

    王烈枫道:“我是说,当时我父亲,还是完整的,我是说——他四肢完好吧?”

    林珑脸色煞白,道:“怎么会这样……我……”

    王烈枫柔声道:“啊,这个不是你爹的错,和你没有关系,千万别往心里去。你能不能告诉我,内脏损伤的原因是什么?都是因为来自外界的重击吗?”

    林珑颤声道:“是会有这样的原因,不过,我说一下我的猜想,可以吗?”见王烈枫点头,她继续道:“浑身是血,而且是从体内渗血,光靠斩断四肢是不可能实现的,血只会聚集在四肢,再往中间往里渗。如果是从中间往外渗,那就要怀疑是中毒所致。”

    林珑非常震惊,在震惊之余她开始在脑海中搜寻与之有关的记忆,因为她觉得结局不该如此。

    随后,她抬头道:“抱歉,虽然很无礼,但是,王大将军,你刚才说,你父亲被送回来以后,不能言语不能行动,生活无法自理——可是,不该如此啊,他本不该变成这样的!”

    王烈枫一惊,压制住自己的语气道:“为什么这么说?虽然……可是,父亲被送家到时候,确实已经是失去意识的状况了。”话是这么说,可是他的心突突地狂跳着,一个他接受了十几年的事实,真相竟不是如此么?

    林珑道:“当然是了。难道……”

    王烈枫道:“父亲被送回来的时候,四肢已经断了三肢,双手被截断,腿也断了一半。他身上血迹斑斑,血从眼中流出来,像是在眼泪一样。他的衣服是干净的,血从他体内渗出来,由内而外地沾染到衣服上,赶忙叫了大夫,然后给他换衣服。仆人们因为怕,都不敢给他换衣服,我将他衣服脱下的时候,衣服被血浸透,非常沉重,他整个人,已经变成了一根湿淋淋的血棍。我忘不了那时候,我父亲以神箭手闻名,到头来却失去了双臂。如果那时候他还有意识的话,真是杀人不过诛心啊。”

    王烈枫问道:“会怎么样?”

    “中毒会导致血液凝固,血管阻塞,进而导致内脏破裂。首先是肝脏。肝脏坏了,就会使血液在身体的任意位置,尤其是受创的部位渗透出来,变成血瘀映在皮肤上,一碰就持续地出血。随后,各个器官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损害,血从胃中涌上来,经过口腔和鼻子呕出来;在此过程中,出血量如果很大,就会导致眼睛和耳朵有所损伤,血从这些部位挤压渗出,也就是俗称的七窍流血。这是非常危险的症状,出现了这样的病症,几乎等同于死亡。能活下来,实在是因为身体素质非常好,经救治以后抗了下来。可是人基本上……活下来就是万幸了,不管别的。”

    不料事实的真相是如此——王大将军王烈枫,是王偏将王舜臣的亲生儿子。

    是人们确实将王偏将遗忘了,也许是英雄太多,人们不断地有新的精神偶像,一战成名只是个开始,要不断立功才能持续地被人记住。而她的家乡,接受的信息很少,记得也久,反而在那里被封神,实在是世事难料。

    林珑道:“也许真是这样。我冒昧地问一句,你父亲当时有什么症状么?想不起来没关系,我只是疑惑,抱歉了。”

    “父亲他——”王烈枫回忆了一下,道,“七窍流血,浑身血瘀。”

    “内脏损伤。”林珑立刻反应道。

    林珑皱眉道:“因为我爹,当时已经将他治好了,只要稍微休养一段时日,也许是三五天,也许是半个月,最多一个月……他一定会醒过来的,我爹将他治好的时候,他是可以睁开眼睛的,只是因为太过疲惫,才会接着陷入昏迷的。不然,他若是不醒过来,我爹依然会因为不合格,而被黄如意杀掉的。”

    “什……也是,你说得对。不该这样。”王烈枫喃喃道,“当时,我们以为他已经战死沙场,我也已经承袭他的位置,从边境处待了一年回来。可那天,家里的仆人突然跑来告知,告知我们,说父亲他还活着,并且出现在汴京城,在被人救治。我和母亲刚准备赶过去查看,人已经送过来了。是黄如意送来的,说是人找到了,还叫人救治了一下,好容易保住了性命。我们当时虽然心里疑惑,却千恩万谢,感激涕零,母亲趴在父亲身上大哭,说,活着就好。中间的过程,我是不清楚。实在是不好意思!刚才听你说的时候,我只以为你们是将他救活了一瞬间,可是一瞬间,就已经太好了,令尊是我父亲的救命恩人,我已经十分感谢。可谁知道父亲,竟是被完全地治好,可是送过来的时候,又陷入了危难之中,是这样吗?”

    至此,林珑才发现此事的跨度之大,几乎贯穿了她从童年至今的记忆。

    人在少年时期成长得很快,因此只是相差几年的功夫,对同一件事的认知可能就会变成儿童和成年人的区别。林珑第一次听说王偏将的故事的时候只有七八岁,对世界的认知尚不明确,听大人讲故事记住了,也未必是事实,却留在脑海中,成为了一个长远的烙印,在记忆中经过加工提炼,可能到长大后已经与实际大相径庭。也许没有。

    重点在于这个记忆出现了一个断层。她过去听到的是王偏将的故事,而到了汴京,却无人再提王偏将,只有一个比记忆中的王偏将年轻了许多的王大将军,这使她几乎要将自己的记忆推翻重塑;直到她亲眼看见危在旦夕又被人谋害的王偏将,以及如今风生水起的王大将军,她疑心自己所记得的只是一个错误的预言,又或许是时光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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