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绝招擒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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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条老狼,险些被胡发来勒死,狼性早已荡然无存,转身摇摇晃晃地向荒草岭上奔去。

    胡发来进屋后,不知是老板娘睡眼蒙眬,还是灯光太昏暗,反正她并没有过问胡发来满脸血迹和半夜“背”条狼是咋回事儿?只是将他送进了一间小偏房,让他早点休息。

    胡发事经历了这番生死,如同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身心皆已疲惫到了极点。现在,终于到了安全的地方,可不知为什么?他却无论如何都睡不着,脑海里,一个劲儿地回忆着刚刚发生的事情。

    也不知过了多久,正当胡发来迷迷糊糊要睡着的时候,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敲门声,接着就听有人叫喊:“娘子,快开门,我回来啦!”

    不一会儿,酒馆的门“吱”的一声开了,老板娘轻声细语地说:“当家的这一夜好生辛苦,奴家已热好酒菜,你快快吃些,也好早点上床歇息!”

    “娘子哪里的话,咱既然接了这份做四只手的差事,就休谈辛苦二字!今夜好险,若再晚去一刻,必定要出大事情,失窃的两口子,把上吊的绳子都给拴好了……”

    这个男子的声音,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呢?胡发来心中有鬼,他再也躺不住了,急忙翻身,爬了起来,从门缝里一瞅,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天呐!这不正是打昏自己的那个壮汉吗?原来,他竟然是这个老板娘的丈夫!”

    这时,就见那个老板娘从墙上摘下来一个账簿模样的本子,一边翻,嘴里还一边念叨着:“既已完成了这份差事,就该马上记上,免得忘记。”她刷刷写上了几个字,便把那个本子挂回了墙上。

    等壮汉吃喝完毕,老板娘收拾完,天已经放亮了。

    老板娘这才扶着酒足饭饱的壮汉进正屋里面歇息去了。等到正屋里传出一高一低的鼾声的时候,早已经是天光大亮了。

    此处绝非是久留之地!待确定这对男女已经睡熟之后,胡发来蹑手蹑脚地走出偏房。经过大厅时,他看到老板娘刚刚写过东西的本子就挂在墙上,非常好奇上面到底写着什么?于是,他就伸手轻轻地把那个本子摘了下来,打开后,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名字:“胡发来,男,二十三岁,下面是胡发来的画像,再下面还是文字——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某家,偷得白银五十两……最下面有四个小字,大概就是老板娘刚刚写上的——事已办妥”。

    胡发来再翻了一页,只见上面是类似的东西:“张迎波,男,三十二岁,下面是画像,再下面是文字—于某年某月某日,偷得某一些人家白银八十两……”

    这时,胡发来只觉得后背直冒凉气儿,再也不敢往下看了,将本子照原样挂回到墙上,紧忙溜出了酒馆,却是不幸,他刚出门,就被一人闪出、阻挡,来人二话不说,拔剑就刺,胡发来猝不及防下,被刺破了心脏,他凄厉的惨叫了一声,就死翘翘了。

    原来,人魔大战开始后,治安混乱不堪,此地的盗匪十分的猖獗,使水深火热之中的民众更加雪上加霜,形势所逼,安抚民心,皇帝(仝庆分身)急忙与“喋血飞鹰行动大队”取得了联系,让自己的主身帮忙派来了一位擒贼手段十分高明的奇人白树有出任这里的县令。这个白县令,与众不同,他不仅武功颇高,而且还会一手“抓罩子”的绝活儿,就是让人舀来一碗清水,用一块红布罩在上面,拿铜镜一照,碗底就会出现窃贼作案者的头像、性别、姓名、年龄。白县令马上画影图本,用飞鸽传书的方式,将这一信息,通知给他早就安排在各个路口的擒贼能人,这些擒贼的能人,都是奇人异士,特殊时期,他们可以随意使用任何的手段,只要能成功的拿回被盗的银子,还给失主就行了,至于盗匪的死活,官府一概不问,偶尔犯者,追回脏物,教训一顿,让他从此以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而那些累犯惯犯者,一律自食其果,命丧黄泉。胡发来之死,就说明了一切。

    胡发来咬牙,强忍着后脑勺的伤痛,一口气来到之前那家小酒馆门口,见屋里还亮着昏黄的灯光,犹如抓到了一根救命的稻草,拼命地用脚踢起门来。

    片刻,老板娘打开了房门,见胡发来身后“背”着条老狼,吓得“妈呀”一声大叫,让胡发来吓了一跳,他赶快把老狼扔掉进了屋。胡发来这才把两手一松,猛地甩开了老狼,闪身进了屋。

    胡发来翻过身,就往外面爬,一伸头,正好看到了离他不远的那伙挖坟坑的人,他警觉起来:“这伙人,不会是在挖坑埋我吧?得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

    就在这时,一个正在撒尿的家伙看到了胡发来,惊呼了一声:“有鬼啊!”

    大家闻声回头一看:就见一个披头散发、满脸血污的家伙,正从一个棺材里面往外爬!这半夜三更的,从棺材里爬出来的不是鬼,还能是什么?这伙人被吓得不轻,哭爹喊娘地向山下跑去。

    原来,那条撞碎棺材的老狼,并没跑远,还一直在暗处盯着他呢!

    老狼见胡发来走路都直打晃,胆子就大了起来,从后面悄悄跟上去,一个直立,两只爪子,就搭在了胡发来的肩膀上,只要等胡发来回头看发生了什么情况?就可一口咬断他的喉咙。

    可老狼哪里知道?这胡发来做贼之前,经常上山打猎,掌握了一套专门对付狼的绝招。只见他把脖子一缩,两只手抓住了两只狼爪,用力往前一拉,同时,头往上一顶,正好抵住了老狼的下颌。可怜的老狼,瞬间就被彻底的控制住了,它只得用两条后腿,像人一样,紧跟着胡发来走。

    胡发来点了一盘牛肉、一只烧鸡、一坛老酒,吃饱喝足,又歇了一会儿,这才背起装着赃银的包袱,翻越荒草岭。

    胡发来走到了半山腰的时候,他的身后,快步赶上来了一个中年壮汉,向他借火抽烟。

    胡发束低头在身上摸火镰的时候,壮汉从后腰间抽出一截木棒,照准他的后脑勺就是一下子。可怜自胡发来,都没来得及哼一声,便昏死了过去。

    胡发来等人都跑远后,才敢站起身,忍着头痛,咬着牙,向岭下走去。

    他还没走出多远,突然,感觉肩膀上,搭上来了两只毛茸茸的爪子。

    其实,这是一伙来坟岗上挖坟坑的人。在当地,好多地方,都是这个风俗,夜里挖坟坑,第二天一大早出殡。

    再说胡发来被那个壮汉扔进了棺材里,虽然盖被钉上了,但是,这个棺材,毕竟是有些年头的旧棺材了,总有透气的地方,所以,才没有憋着他。老狼撞碎材头板后,凉风吹进了棺材,胡发来就一点一点地清醒过来。又过了一会儿,他想坐起来,可又总是碰到头,他就奇怪:“我这是在哪儿躺着哟?咋还坐不起身子了?”他擦擦眼睛,借着透进来的月光仔細一瞅,惊得差点背过气去:“妈呀,这是在棺材里呀!”直到这时,胡发来才忽然想起了被打昏之前的事情,心说:“这该死的壮汉,咋还把我弄到棺材里来了!”

    走到荒草岭山脚之下时,已经过了午时,胡发来的肚子饿得咕咕直叫。他一抬头,看到前面不远处的路旁,恰好有一家小酒馆,于是便走了进去。

    小酒馆里只有老板娘一个人,三十岁左右,说不上多好看,倒也女人味十足。

    天黑后,一条饿慌了的老狼来到这里,嗅到棺材里有人味后,顿时来了精神,脖子一梗,就开始用脑袋撞击棺材板。

    狼的脑袋不光结实,还很聪明,竟然知道只有棺材的材头板最薄、最容易被撞开。

    这条老狼,可能是因为又老又饿的缘故,一个旧棺材,整整用了小半宿才把材头板撞碎,正待享用美味,却见一伙人手举火把,吵吵嚷嚷地直奔它而来,老狼以为是来捉它的,吓得撒腿便跑。

    壮汉解下了胡发来的包袱,背到自己的身上,然后,又扛起不知是死是活的胡发来,走进路边的荒草丛中,刚要扔在地上,就看到一块布满新土的空地上有个开着盖的旧棺材,不用说,肯定是谁家起坟后丢下的。壮汉想都没想,就把胡发互小扔了进去。盖棺材盖时,壮汉见原先钉棺材盖的三颗铁钉都还在上面,捡起块石头,就把棺材盖给钉上了,然后,拍拍手上的灰尘,扬长而去。

    这地方,是个专门埋死人的坟岗子,附近村屯谁家死了人,都往这里埋。

    女魔头雨蝶儿悍然发动侵略华国的战争,这场人魔大战,是一触即发,瞬间华国各地,一片大乱,混乱年间,治安不力,盗匪四起。

    胡发来原本只是一个毛贼,之前,他在村庄上偷鸡摸狗,小打小闹,搅闹的四邻右舍不得安宁,大家都对他恨得咬牙切齿,多次报官,皆因鸡毛蒜皮小事,打一顿板子释放,不了了之。一段时间中,胡发来非常的老实,然而,狗改不了吃屎,人魔大战,天下混乱,这下子好了,胡发来抓住了机遇,又干越了老本行,明目张胆的大肆进行着盗窃的犯罪活动。

    这天半夜,胡发来悄悄地潜入进隔壁邻居胡彦斌的家中,用迷香将主家熏晕,翻箱倒柜,偷得了白银五十两,害怕吃官司,脚底抹油,乘着夜深人静的时候,急匆匆地逃往了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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