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花妖和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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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名字,这声音,这样的熟悉,莫不昊……”,王永峰严重地怀疑,这个突然间说话的三妹,会不会就是半年前自己在山间溪水旁边拣拾到手帕遇到的那个小姐芍荺呢?

    不大一会儿,果然有人来请王永峰前去赴宴,他虽然心里感觉有些疑惑,但是,借宿别人家,人在屋檐下,他怎么能够拂了主人家的一番好意呢?况且,他的肚中早已饥饿难耐了,同时也挺想见见那个三妹,到底是不是自己见过的那位小姐芍荺到了这里呢?

    王秀才走进了隔壁的房间,只见一个大圆桌的席中,坐着三个女子,个个都是倾国倾城,十分的美丽,再细看了一下,三女中的一人,果真是那个芍荺。

    芍药看到了玉秀才之后,心里也是一惊,但她并没有相认。

    王秀才见此场景,亦没有莽撞相询,只是施了一礼后,就落坐在了席中。

    那个大姐和二姐,都来劝酒,盛情难却,王秀才无法回绝,只得作陪。等到和芍药碰杯后,准备饮酒的时候,王秀才猛然间看到了她的眼色十分的怪异,口呈“O”字型,仿佛是在向他暗示着什么?纳闷,不得其解。

    桌子下面,芍药用脚轻轻地踢了一下王秀才,他才看到了芍荺用手指在桌子上面,偷偷地画了一个“醉”字。聪明绝顶的王秀才,忽然间意识到自己肯定是遇上了什么的危险?才能让芍筠用这样的一种方式告知。

    此时,那个二姐,又开始了劝酒,王永峰喝了两杯后,便顺势地倒在了饭桌的上面,装起醉来。

    只听见那个大姐笑着问道:“竟然这样不胜酒为,醉倒了好,这书生细皮嫩肉,他的血谁来喝?肉又是谁来吃啊?”

    王永峰闻听此言明白了,“吞噬人的血肉,原来她们都是妖怪啊!”刹那间,他的魂都差点被吓掉了。

    只听那个妖怪二姐嗲声嗲气地回答着说道:“大姐啊,咱们的三妹妹,她从来不喝人血,二妹我嘛,哪能和大姐你抢啊,客随主便,一切全凭大姐你做主了。”

    这时候,只听芍荺附和着二姐的话说道:“二姐说得很对,可是,大姐,依三妹来看,这个书生年龄不大,眉清目秀,相貌堂堂,小妹的心里,像鹿儿撞似的,已经对他有了七八分的喜欢,就这样让他死了,未免有些太可惜了,大姐,三妹我有一个不情之请,想借这个秀才回去过上一宿后,再给大姐送过来,不知大姐能不能忍疼割爱啊?”

    此话一出,那个二姐瞬间就给变了脸色,心里想到:“三妹真得好大胆,这样的话语都敢说出来,敢在虎口里面抢食,这不是明摆着要撕破脸皮了吗?这个大姐,向来横蛮无理,法术奇高的吓人啊!”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竟然给发生了,只见那个一向刁蛮无理的大姐,在听到三妹的话语后,歪着脑袋想了一下后,说道:“都是自家姐妹,大姐如何能不如三妹妹的意啊!既然看上眼了,大姐就成全你了!”

    “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大姐吗?”二姐闻言,大大地吃了一惊。

    “谢谢大姐成全了,既然如此,良霄苦短,三妹我就不做多停留了,告辞!”说完后,也不看一旁呆苦木鸡的二姐,而是立马搀扶着假装醉了的王永峰就离开了。

    已经走了远远地的一段路,耳边仿佛还隐隐约约地能够听得到那个大姐和二姐在那里争论不休的声音。

    继续走了很远的一段路程,王永峰在芍荺的暗示下,恢复了正常,他拜谢了芍荺的救命之恩。

    芍荺急忙地说道:“你还是赶快地离开这里吧!晚了,就来不及了!”

    王永峰说道:“我的仆人、行李和马匹,都还在那个宅院内,怎么才能取出了呢?”

    芍药叹了一口气,对他说道:“你的仆人和马匹,在我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已经被她们俩给吃了,之所以不吃你,是因为你背负着功名,只能在你不知情下杀害你,不然何必要多此一举?!”

    王永峰问道:“那个大姐和二姐,它们都是什么鬼怪啊?”

    芍药回答说:“大姐是虎妖,二姐是厉鬼,自己亦是一个花妖,因为无法脱离故土,本事也没有她们两个高强,所以,只能暂时的与她们俩姐妹相称,貌合神离,只为了自保,平时,从她们二人手里,我已经是救下了不少人来。”

    正说到此,远远传来了人声鼎沸,只听一肖药惊慌地说道:“公子,大姐二姐她们发现了我的计策,正带着众多的小妖追了过来,恐怕你要无法脱逃,难逃一死了。”

    王永峰闻言,吓得六神无主,只好跪在了芍荺的面前,声泪俱下的求她救人救到底。

    芍药心里实有不忍,便说道:“那个手帕还在吗?”

    “在,在,”王秀才说着说着,便从衣袖中给拿了出来,原来那个手帕,他一直随身的携带着。

    芍药便指着不远处的一株矮树,说道:“那株芍药就是我,今日我便和她们做个了结,你用这块手帕,包一包泥土,折断我的枝节带走,种在手帕包住的土里,即便我今日死于了她们二人的手里,只要你拿去的枝节活了过来,我就能够重见天日,你速速的去吧。求个功名,一般的鬼怪,都是不敢害你的。”

    芍药说完,不免心里有些悲伤了起来。

    王永峰如何不懂她的心意,但是自己的手里,依然存在着希望,便听了芍药的话语,包了一手帕的泥土,折断了那根枝条,慌慌张张地跑了出来。

    只听得身后传来了打斗的声音,王永峰不敢停歇,跑出去了很远的地方,见有了人家,方才停了下来,一问才知道,这里果然是叫龟山。

    王永峰当掉了身上值钱的衣物,换上了一身粗布烂衫,前去京城参加科考,途中精心地照料着那棵树,寸步不离,终于见其发出新的叶芽,心里十分高兴,等到了放榜,王永峰名落孙山,恹恹不乐地碾转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中,把花好好地养了起来。几个月之后,那芍曹果然来了,两人都很是开心,喜极而泣。

    芍药告诉王永峰说:“那晚的打斗,自己敌不过大姐二姐,就要被他们杀死了,不过这么多年,大姐二姐最终没有杀我,只是废了我的法力,留作人形,又给了她一次生命。”

    王永峰竟然给信以为真了。

    王永峰家的东面,有半间茅草屋,里边住着忠厚老实的王小乙,自幼父母双亡,孤身一人,靠打柴为生。

    这天,王小乙在山上打柴,见从东南方飞来了一只大鸟,落在半山腰里,身上发出万道金光。

    站一会儿,翅膀一抖就飞走了。

    王小乙跑了过去,见地下有一枚制钱,便拾了起来,放进了兜里。

    打完柴,在回家的路上,王小乙觉得身热口渴,就放下来挑子,爬上路旁野生的山楂树上去摘山楂吃。

    树下来了一老一少两个道士,王小乙听到他们说:师傅,咱们找那枚铜钱,要干什么用啊?。

    “傻瓜,那是宝,用红丝线栓上放进海里,龙王会请你进去,要什么他就给什么。”

    “真得吗?”

    “当然是真的,师傅什么时候骗过你啊?”

    “哪还等什么?师傅,咱们快点去寻找啊?”

    “好吧,走!”

    看到了这两个道士走了后,王小乙小心翼翼的从树上下来了,他在心里想到:“凤凰不落无宝之地,那鸟极有可能是一只凤凰,这枚制钱,也许就是他们口中说的那宝贝了。”于是,他决心去试一试。

    王小乙走了半个多月,到了大海边,他拿出来那救铜钱,拴上了红丝线,抛入了大海中。

    海面顿时间波涛汹涌,海水翻腾,不多时,海里上就来了两个分水的夜叉,把王小乙恭恭敬敬地请入了龙宫。

    老龙王亲自出宫迎接,设宴招待王小乙。

    席间,老龙王问王小乙说:“不知英雄是用的什么法力煮我之海沸腾呢?”

    王小乙掏出来那板铜钱,递给了老龙王看,老龙王是识宝的:“好个闹海钱,天下只此一枚,真是价值连城啊!”

    王小己见老龙王称赞,就说道:“老龙王如果喜欢,这枚制钱,我就送给您了。”

    龙王又惊又喜地说道:“谢谢英雄的馈赠。我龙宫的珍宝,也有不少,随你挑来任你选。”

    王小乙见老龙王腿上卧着一只金丝叭儿狗,脖子上面套着一个金铃铛,摇头摆尾,很是可恶,于是心里想到:“我要有这性灵作伴,晚上就不孤单了。”主意打定了,王小乙开口说道:“老龙王,我很喜欢你腿上卧着的这只金丝叭儿狗,你把它送给我好了。”

    老龙王闻言大惊,脸都变了色。

    原来这只小狗,是他最疼爱的公主九娘,她听说有凡人入宫,缠着父王要看,女孩不便抛头露面,才变作金丝叭儿狗的。

    老龙王虽然舍不得,可有言在先,不能拒绝,只好答应了。

    王小乙携着金丝叭儿狗,回家把它放在屋里。

    自己和以前一样,锁上门,拿了扁担上山打柴。

    到晌午回来,开开门一看,桌上放着热腾腾的饭菜。

    王小乙心想:可能是邻居王永峰家给送过来的吧?没有多想,吃了又去打柴,回来还是有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等着他,一连三天,都是这样。

    王小乙的心里好是纳闷,这天,他装着去打柴,偷偷地藏在了烂席筒里。

    天刚晌午,只见那只小叭儿狗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儿,立马给变成了一位俊俏美丽的女子,她拿过一张纸叠上,用剪子一铰,吹了一口气,立即就出现了一桌上好的饭莱。

    王小乙从席筒里钻出来,女子羞羞答答,向王小说了自己的身世,并说愿意与王小乙结为夫妻。

    王小乙满口答应,就在半间草屋里拜了天地。

    三天后的晚上,龙女九娘用剪子铰纸,吹了一口仙气,平地里起来了一栋铮明瓦亮的搂台殿阁。

    小两口住了进去。

    花妖芍荺和龙女九娘同时来到了人间,她俩,一墙之隔,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当然行了,谁叫咱们是义结金兰的三姊妹啊!”

    “行啦,行啦,你们两个,每次见面,都是这样,烦人不烦啊!”

    夜幕很快就降临了,王永峰准备吃点干粮后安歇,忽然间,他听到了紧邻的那个房间里面,十分地热闹,像是主人家中在大摆着筵席,只听到碗碟碰撞桌面的声音,十分的忙碌。

    不大一会儿,王永峰就听到了有女人在说话的声音,十分地悦耳。

    王永峰听到了一个女子笑着说道:“大姐,你今夜设宴,召唉二妹过来,是有什么的喜事情啊?”

    “二姐,总是爱背后说人家的坏话,谁说我不领受大姐的情啊?我这不是来赴宴了吗?”

    两姐妹正在说着话,突然,走进来了一个美女,不满地接话说道。

    “哟,是三妹芍荺来了啊,二姐说错话了,给你赔个不是,这总行了吧?!”

    那个小姐闻听此言,转过头来,莞尔一笑,颜脸似花。

    王永峰瞬间被电到,“太美丽了!”竟给看得呆了,只听那个婢女春红嘲笑着说道:“真是一个呆书生,竟然不知道手帕上面写有字,傻头傻脑傻里巴叽的,叽叽歪歪,小姐,甭理他,咱们走吧。”

    主仆二人没有停留下来的意思。

    “二妹妹不知,傍晚时分,大姐的庄子里面,来了一个进京赶考的秀才,文质斌斌,长得白白净净的,只等你和三妹来了后,便请这个秀才过来,和咱们一同的赴宴。”

    “噢,是这样哟,大姐,就怕三妹妹她不肯领情,大煞风景,白白地浪费了大姐你的一片苦心啊!”

    来年阳春三月天,王永峰拜辞了爹娘,告别了家乡,带着书僮王瑞,骑着两匹马,准备到几千里之外赴京去赶一年一度的朝廷科考。

    这天黄昏,他们主仆二人,风尘仆仆地路过了一个大宅院,像是有钱人家的府邸,看见天色已晚,便去扣门,求借住宿一晚,主人家交代下人,安排好王秀才的仆人王瑞到后院下人处就寝,两匹马送进了马厩,单单留下了王永峰一个人住到了前院北面的一间厢房中。

    那个小姐,只是看了一眼,便对王永峰说道:“如是是风儿把这块手帕送给了你,这便是天意,我又怎么能强行的讨要呢?告辞,春红,咱们走吧!”说完,就要和那个叫春红的婢女走开了。

    王秀才看着主仆二人转身欲走的背影,想到:自己是个读书人,读书人最是明白事理,自己拣拾了人家的手帕,理当奉还,可是,人家说不要了,事出反常啊,一时让他这个读书郎不知道在分别的时候,该说一些什么的话语?看到了主仆二人已经开始了迈步,下意识中,情不自禁地叫喊了一声道:“二位且慢走,小生还未请教过小姐的芳名呢?”

    王永峰目送,待那小姐和婢女春红已经走得远了,这时候,四下无人,他才大胆地展开了那个手帕,看到在那耀眼刺绣的芍药花下面,果然绣的有四个娟美的红颜色的小字“龟山芍荺”。

    “奇怪,”王永峰喜欢闲暇时间独自一人游山玩水,拓宽视野,附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过有“龟山”这个地名啊?也不知道这个龟山是在什么地方?

    自那之后,王永峰好像是一见钟情,给得了相恩病,他多次闲庭信步,在初次相遇的地方等候着,却是再也没有看到过那个仙女一般的小姐和她的婢女春红了,心中不免非常地失落。

    王永峰急了,“小姐,小生还你的手帕。”

    “不用了,天意送你,你就留着吧!春红,走啦!”

    王永峰是一个书卜土,金秋十月,游山玩景,突然刮来了一阵大风,卷着一块白色的手帕,吹了过来,正好落在了他的脚下,他好奇地拣起来一看,只见帕子上面,绣着一朵十分娇艳的芍药,并伴有着阵阵的芳香,一看便知道这是女孩子之物,不大一会,只见山下的大路上,有一个小姐和婢女急急地走来,她们四处张望,好像是在寻找着什么东西,那个小姐,生的十分的美丽,唇红齿白,犹如仙子误落凡尘,世间少有。

    王永峰看得呆了,那小姐似乎也注意到了他的失态,一时被王书生给看得有些不知所措,这时,只听那个婢女大声地呵斥着说道:“大胆书生,好生无礼,胡乱瞧什么呢?你手中拿着的那块手帕,可是拾得我家小姐的?”

    王永峰顿时感到了自己的失态,便走到了那个小姐面前,打恭作揖道:“适才间,的确有一阵大风吹束,卷着这块手帕,被小生给捡到了,也不知道是否就是小姐丢的那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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