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八章 狭路相逢,勇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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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骤然之间升起的号角声、鼓声、喊杀声、脚步声响彻在兀惹城上。

    金人这次打头阵的不再是签军,兀惹城对他们太过重要,若是和太原城一样,为了保存自己的实力,让更多的签军送死攻城。

    那最后的结果,还是一个模样。

    所以这次的金人,直接由本部精锐杀出,金人将高高的盾牌架起,五万中军兵士跨出了自己的步伐。

    他们如同一道城墙一样,带着排山倒海的气势下,向着城墙下红色火焰扑去。

    大宋的军卒一样踏出了自己的步伐,每跨出三步,大宋军卒就会爆发出一声山呼海喝,带着不可阻挡的声势,向着黑灰色的金人大军倒卷而去!

    两军中军派出的都是全甲重装步兵,这种大规模集结在一起的重装步兵,就是重骑兵都十分的头疼。

    双方连试探性的箭镞都没有发射,因为双层冷锻甲的防御力,错非床弩,否则根本没有任何击杀的可能。

    而此时的大宋城头上的床子弩,在寒冷的冬日,没有张弦的能力。

    冬天不是个打仗的时候,可是金人依旧在冬日里,扑了上来,可知他们对黑土区的需求,有多么的强烈。

    终于两大军如同两道山川一样撞在了一起,碰撞声如隆隆沉雷,响彻山谷,又如万顷怒涛扑击群山上。

    刀斧剑槊应有尽有,大宋带着更多的是锤。而金人更多的是斧。

    剑与刀带着寒光铿锵飞舞着,长矛与投枪如蝗虫过境,铺天盖地的砸在了对方的阵营里,作用仿若石子投进了咆哮的江河里,微乎其微。

    沉闷的喊杀与短促的嘶吼直使山河都为之颤抖!

    金人的军队是多年跟随着完颜阿骨打征战在北地千里雪原上的精兵,大宋的军卒是脸上刺有八个字‘赤心报国,誓杀金贼’的死战之士。

    他们都有必胜的理由。

    为了都拥有常胜不败的荣誉!

    为了都拥有的慷慨赴死的猛士共有的胆识!

    铁汉碰击,死不旋踵!

    狰狞的面孔,凶恶的面具,带血的刀剑,折断的胫骨,痛苦而低沉的嚎叫,热血洒在冰原上,融化的冰雪都形成了一道道雾气。

    弥漫的烟气,整个山原和兀惹城,都被这种原始搏杀的惨烈气息所笼罩,甚至一向喜欢贪便宜的食腐动物这个时候,都选择了回避着已经撕裂的战场。

    此时此刻的兀惹城下,胜利只会属于勇士!

    王彦带着人拄着剑站在血海尸山中,看着日月生辉的奇景,摘下了森罗面具,漏出了笑容。

    第一天的碰撞,最后以金人鸣金收兵而结尾。

    打扫战场的权利,归八字军虽有。

    虽然付出了极大的伤亡,但,狭路相逢勇者胜!

    这第一战的硬碰硬,赢下来之后,对兀惹城的守军来说,是士气上的巨大提升。

    太阳西斜,圆盘只留下了个半个还在地平线之上,而东边的半月已经悄然升空,满天的星辰,已经能看到影影绰绰。

    王彦喘着粗气,解开了外甲,准备将外甲残缺的札甲片,连夜补一补,防止明日还有硬战要打。

    孟德负了伤,在这个缺少医药的地方,受伤之后,能否活下来,全看命够不够硬了。

    “后悔吗?”王彦拦住了抬着孟德归城的两个士卒问道。

    孟德的兜鍪被大宋的士卒摘下,兜鍪上有个巨大的口子,看似是被人用斧子劈了一下。

    而孟德的伤势虽然在草木灰下止了血,但是依旧不容乐观。

    孟德的嘴片已经失去了血色,他忽然笑了一下说道:“不后悔。”

    “那就好。”王彦挥了挥手,让军卒们将孟德抬了下去。

    王彦知道孟德不会后悔的原因,这一年在黑土区的活动,孟德在兀惹城有了美丽的兀惹人的妻子,和一个很可爱的孩子。

    这是他拼命的理由。

    整整六万甲兵,死在了兀惹城下。

    三万宋人,三万金人。

    这是第一次宋人和金人的阵亡比例,达到了一人换一人。

    金人鸣金收兵,也意味着他们放弃了在战场上受伤的金人。

    战场上散开着的是宋军,他们在不断的寻找这苟延残喘的金人,杀死他们拿到军功。

    很多兀惹城的百姓,从城中而出,帮着宋军,将金人身上的甲胄扒下来,堆放整齐,然后一车又一车的运进了兀惹城中。

    这一场硬碰硬的胜利,给大宋军卒,带来了肉眼可见的士气上的振奋。

    还有一种战略优势。

    而金人却如丧考妣!

    什么时候,宋人的军队能够和金人硬碰硬!不落下风?!

    什么时候,宋人的军队能够和金人一换一!毫不胆怯?!

    完颜宗磐心中升起了隐隐的不妙。

    王彦的八字军在黑土区的活动,在他看来,用四个字去形容,再合适不过。

    老鼠打洞。

    他们如同草原上的老鼠一样,钻了一个个的洞,轻易抓不到。

    在完颜宗磐的心里,这支宋军也和老鼠一样,极为胆怯。

    所以他以为攻打兀惹城的战况,应该是一战而胜!

    他带着二十万人,是来兀惹城地区的黑土区劫掠的!把他们本来该缴纳的税赋,从他们的粮仓里搬出来!

    结果,在兀惹城的第一交锋中,他才发现自己,可能想错了这只宋军的属性。

    这让他有些气喘吁吁,他用力的松了松领口,仿若不这样,就会窒息一般。

    “谁能告诉我为什么!”完颜宗磐愤怒的说道,这一战,折损了三万兵马!

    三万重步兵!这怎么能让他接受!

    “大哥!明日某亲自领兵攻城!”完颜宗固看着左右人无人说话,只好硬着头皮说道。

    “好!明日你点五万兵马,我在阵后策应!务必一战拿下!”完颜宗磐用力的说道!

    次日金人并未攻城。

    他们面前这条路走不通了。

    大宋打扫战场用的时间很短,他们收拢了大宋军卒的尸首,而金人的尸体却留在了原处,堆起了一道道的冰墙。

    在猎猎东风下,金人的尸首冻成了一道约两丈高的小山,阻拦者金人进攻的步伐。

    “奸诈的、狡猾的、阴险的、恶毒的宋人!”完颜宗磐看着简陋的堪舆图,皱着眉头看着兀惹城的方向!

    该死的宋人用金人的尸首,阻拦了金兵前进的兵峰!

    若是正常的时间里,宋人不可能如此处理尸首,否则很容易引起瘟疫。

    但是这是冬天。

    完颜宗磐的气的脑袋疼!

    兀惹城一面为山,两面环水,就剩下一面,是个大大的缓坡,进攻那里,会付出更加惨痛的伤亡。

    “要不请东帅过来吧。毕竟他跟大宋军队交手次数更多,也知道大宋人的习性。”完颜宗固终于意识到了问题,冷静的说道。

    “完颜宗翰吗?”完颜宗磐皱着眉头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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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硕大的红底黄字王字纛旗在兀惹城前的串楼、兀惹城的城头、兀惹城的内城在风中猎猎招展着,发出了飒飒的声音,似乎在鼓舞着大宋军卒。

    军旗不倒,大宋就没有输。

    金人此次精锐齐出,共出动了步兵十万,骑卒五万,辅兵五万,共计二十万大军。

    二十万大军依次摆开是何等的模样,王彦只觉得自己看到了一片茫茫的人海,人头攒动的向自己逼近。

    而王彦这里有大约五万八字军作为正军,三万人的金地汉儿组成的义军,还有兀惹人,约有两万人站在王彦的背后。

    这让大宋的军卒,站在那里,就像是一片秋日里的枫林,红火一片,而白色的大氅在冬日的烈风中不断的猎猎作响,将火红的枫叶林变成了燃烧的火焰!

    一阵阵嘹亮的号角声,从金人的阵营传来,金人的骑卒放弃了自己的战马,变成了步兵,开始向前推进。

    而此时此刻的大宋军营里,同样是阵阵号角声和鼓声,在兀惹城的城墙上响起。

    做出如此决定的原因,非常简单。

    因为天很冷,兀惹城的两面,都是兀惹河的冰面!

    金人就是再善于骑马,也没有在雪地下,都是冰层的情况下用骑兵发动进攻。

    大宋尚红。

    过年前送来了最后一批补给里有不少的军棉服。

    地利上,王彦选择第一次接触敌人先锋军团的地方,是他精心选择的战场。

    王彦喘着粗气,他从面具下吐出了一道道的白蒙蒙的气龙,他盯着越来越近的金人士卒,努力的握紧了手中的长锤。

    最主要的是兀惹城的城墙的最上面,只有三尺左右,很容易被攻陷的一座城池。

    所以,王彦看到金人进兵的时候,选择出城迎敌。

    而且他还有更重要的谋划。

    天时地利人和,是中原地区打仗,最注重的三个因素。

    而天时,冬日的残阳,不足以让地面的冰雪融化,这站在了王彦的一方。

    金人马背上的技能,只能用在轻骑兵和转移上。

    选择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战场,是一个将领最初当将领时,最先掌握的技能。

    太阳初升,冬日的太阳赖洋洋的照着大地,其热力甚至不足以融化地上的冰雪。

    等待了数日后军赶到的金兵,终于开始从城外三十里处,向前推动起来。

    王彦并没有等在城里坐以待毙,兀惹城的城墙两丈半,随便堆个土坡,或者弄个梯子就上到了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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