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詹姆斯·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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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木桌前,詹姆斯正眉飞色舞地说着什么,在他对面,有着一个家伙正端着酒杯,很明显,他并未听詹姆斯说话,注意力全在前面那个穿着短裙的女招待丰硕的臀部上。

    詹姆斯的样子和郎佐·贝尔非常相似,唯一区别的就是没有那鹰钩鼻,整个人也不像郎佐那样装腔作势,没有那种装出来的一本正经。

    在他身上,洋溢着一股快活劲,眉宇间漂浮着就像篆刻在上面的轻浮。

    乐在今朝!

    这就是詹姆斯的人生格言。

    当然,作为贝尔家族的一员,这家伙也有着与生俱来的狡黠,这些便在他说话时那从那不停转动的眼珠子中透露了出来。

    瑞恩拿着手杖出现在他面前。

    过了一会,詹姆斯这才发现了瑞恩,他立刻扔下同伴,歪着头,上下打量着瑞恩,脸上露出夸张的笑容,嘴里啧啧出声。

    “这是谁啊?年轻的绅士。”

    瑞恩戴着礼帽,下身是一条黑色西裤,裁剪得非常得体,脚下是一双小牛皮做的黑色皮鞋,上身是三件套,白衬衣、灰马甲、黑色外套,衬衣领口别着领夹,头上戴着黑色的丝绸礼帽,手上还拿着一把漂亮的手杖,长约一米左右,看上去价值不菲。

    就在两三个小时前,这一套价值十几路易的绅士装还挂在某个裁缝店的店内。

    “小瑞恩,你这是签下了那合同?”

    詹姆斯跳下高脚凳,挥拳捶打瑞恩的肩膀。

    瑞恩向后退了半步,詹姆斯的拳头虽然打中了他的肩膀,实际上,却一点力道也没有。

    他腼腆地笑了笑,摇了摇头。

    “你不想过日子了?”

    詹姆斯瞪大了眼睛。

    不等瑞恩回话,他继续说道。

    “走,我们出去说,这里太闹了!”

    不一会,两人就走出高地人酒吧。

    一路行来,詹姆斯不停地向人打着招呼,这些人看上去都不是什么善类,表情都凶狠,面相狰狞,一看就是黑帮份子,对詹姆斯的致意,这些人中偶尔有一两个点头,算是有所回应,大部分人却都一脸漠然,完全无视他,根本不搭理他这样的无名小卒。

    詹姆斯其实不是高地人的正式帮派成员,只能算是外围,混了这么多年,他最得意的是曾经和那个绰号高地人的贝克老大说过话。

    他为那个老大调了一杯酒,说了一声,请享用。

    贝克老大向他点了点头。

    这是他向瑞恩吹嘘时的第一次版本。

    这件事,他向瑞恩说过好几次,每次的内容都不同,最初,贝克老大只是点点头,到了后来,就变成贝克老大亲切地搂着他的肩膀说,看好他!

    他是一个喜欢吹嘘,在自我幻想中把吹嘘当成现实的家伙。

    “你是遇到什么好事了吧?”

    詹姆斯不停打量瑞恩,眼神中充满了羡慕。

    “要是有什么好处,别忘了二表哥我!”

    “我找到了一个新工作,月薪比较高,不过,管事要求我们必须着装整齐,干净,还专门发给了一笔置装费,花起来真的让人既心疼又开心!”

    瑞恩抿嘴说道。

    “什么工作?你没有在威廉姆斯做了?”

    詹姆斯一脸诧异。

    “说来话长,有时间再说……对啦,我母亲留下的那些东西在哪儿?”

    “哦!”

    詹姆斯停顿了片刻,眨了眨眼,他的目光从瑞恩身上挪开,落在了街角,无意识地转回来之后,他吸了吸鼻子,开口说道。

    “几个月前,大雨滂沱,地下室进水,那些东西也就和其他杂物一起被拿出了地下室,现在,在一个租来的仓库内。”

    那是负责管理这条街的黑帮老大的绰号,这个叫做贝克的家伙手段极其凶残,并且,据说战斗力惊人,一个人可以打好几十个壮汉,所以有着那样的绰号。

    瑞恩的二表哥詹姆斯·贝尔就在高地人酒吧厮混,他是一个兼职酒保。

    帮派分子负责蔷薇花大街的治安。

    没有说错,相比较警察,帮派分子更在乎蔷薇花大街的治安,毕竟,每一间酒吧都要向他们交规费,哪怕是红磨坊也不例外,是的,红磨坊背景深厚,并不惧怕所谓黑帮,之所以交上一些规费,无非是想要避免一些麻烦,毕竟,拿着大锤打苍蝇,多少有些不方便。

    帮派分子也不可能在大街上流连徘徊,那样的话,有些害怕麻烦的客人也就不会上门。

    于是,有了高地人酒吧。

    黑帮份子也就都待在酒吧内,无事的时候就喝酒聊天赌钱,和女招待打情骂俏,一旦出事,收到讯息,便会第一时间冲出去,解决麻烦。

    之所以酒吧的名字叫高地人,其实和高地人无关。

    高地人酒吧。

    所谓高地人,也就是斯拉维亚人的别称

    两千多年前,野蛮的高地人乘着独木舟从北方的荒原席卷而下,法兰帝国的北方有一段时间也就被这些高地人统治着,后来,那些高地人和本地人融合,现在的法兰帝国路易王朝也就有着高地人的一些血脉。

    然而,这有着一个问题。

    出现麻烦,帮派份子必须第一时间赶到,解决掉麻烦。

    在整个蔷薇大街上,高地人酒吧比较低阶,不但没有办法和据说有着贵族长期出没的红磨坊酒吧相比,也和那些绅士众多的大中型酒吧没得比。

    进出这里的多是水手、帮派分子。

    在这个街巷,有着许多酒吧。

    酒吧并非单纯喝酒的场所,更像是一个巨大的沙龙,无数陪酒女郎在酒吧内穿梭来回,她们大多青春靓丽,装扮华丽,争奇斗艳,便如春天的百花。

    所以,法兰帝国的北方人和南方人就像是两个物种,北方人金发碧眼,身材高大,南方人则是黑发黑眼,有着南方阿尔穆人的一些特征。

    南北之争,也是法兰帝国的日常。

    在北方帝都人眼中,所有的南方人都是乡巴佬,所以,他们把南方称之为外省,极其的傲慢。

    所以,法兰帝国的北方人多金发碧眼。

    这些,都是斯拉维亚人的特征。

    入夜之后,城市冷清下来。

    有的街区却相反,反倒是变得更加热闹。

    整个街巷挂满了魔石灯,灯光的颜色非常妖艳,以迷离的粉红色为主,这里就是兰斯城的红灯区,蔷薇花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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