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三零章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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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金卓又戴上一只提前准备好的加绒皮手套。

    嘿!不仔细看,还真的以为那是一只人手,外表看完全看不出异样。

    花独秀不禁咋舌:“前辈,你很优秀啊?简直比我还秀?这些小银器原来是做这用途的?”

    金卓微微一笑,说:“人生苦短,当然是要对自己好一点,我们术师讲究的就是一个精益求精。”

    花独秀不禁点头:“你对自己确实是挺好,哪天吃不上饭了,抠下来一粒就是几两银,整只手抠完,不但够你吃到闭眼,棺材本都够了。”

    丁柒柒插嘴道:“为什么非得弄二十七块?弄五根短棍子不行吗?或者干脆弄两个,吃饭的筷子都省了。”

    金卓微怒:“你懂什么,人体骨骼总计二百零六块,单侧手骨便是二十七块,多一块不行,少一块不可,这才是精益求精的态度。小姑娘,你还小,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

    丁柒柒:“呸!”

    金卓更怒了:“少废话!花兄弟……付钱吧。”

    花独秀一愣:“我付钱?”

    金卓耸耸肩:“反正我没钱。”

    花独秀:“……我也没钱,那怎么办?”

    金卓说:“胡说八道,我明明从你身上察觉到一团黄金气息,你还敢说你没钱?”

    花独秀:“……你真优秀。”

    花独秀从后腰摸出那块金饼,没错,就是白日门缴获的那个封藏兽皮残片的金饼,这是花少爷身上仅有的财产了。

    没办法,沈利嘉不在,他又连翻大战,连翻丢掉衣服,身上的银票都弄丢了,现在满身就剩这么一块金饼值钱。

    当然,脖子上的黄金吊坠不算,那个饿死也不能拿来变卖的。

    花独秀把手掌大小的金饼递给五金铺老板,说:“老板,你看这块大饼值多少钱,我当了,抵债!”

    店老板接过金饼颠了颠,又看了看成色:“嚯,这块饼怎么也得二斤多,一流成色。少爷,你很有钱啊?”

    花独秀说:“那当给你,二斤多就算二十两金吧。”

    店老板说:“我这里不是当铺啊?”

    花独秀说:“少废话,算十九两!”

    店老板:“可是……”

    花独秀说:“十八里!”

    店老板:“……”

    花独秀说:“十七两!”

    店老板赶紧说:“我接,我接!公子你别喊了,忒吓人。”

    花独秀问:“那堆银锭杂碎值多少钱?”

    店老板被花独秀王霸之气震慑住,小心说道:

    “总计二十七块银锭,合计约莫五斤沉,就是五十两银,工钱算一两吧,收您五十一两,这样需要找给公子……一百一十九两银!”

    花独秀说:“成交。”

    出了五金铺,金卓看向花独秀的眼神又变了。

    花独秀问:“前辈,你怎么了?没见过有钱人吗?”

    金卓笑道:“这点钱也算有钱?我给人炼化兵刃,一次收一千两纹银的酬劳,你知道这些年我攒了多少钱吗?说出来吓死你!”

    花独秀一摊手:“钱呢?还钱,先把五十一两还给我。”

    金卓脸黑黑:“……当我没说吧。”

    花独秀语重心长道:“前辈,你说你都这么大的人了,半条腿迈进棺材里,说个话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嘴里还有牙吗?说话有谱吗?”

    金卓:“……。”

    花独秀点点头,说:“常言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又有俗话说,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现在你吃我的,喝我的,连这只手都是我给的,我觉得你应该少跟我顶嘴。”

    金卓老脸红的发黑,黑的发紫,想要发飙吧,可人家花少爷说的没错啊?

    不发飙吧,被这么个小年轻教育,实在是跌份跌到家了。

    思来想去,想来思去,金卓还是忍了。

    没办法,去魔流府的推荐信花少爷还没写呢,这时候发飙,事后难免还得认怂服软,打脸啊,图啥呢?

    那么问题来了,为啥非得去魔流府?

    因为魔流府是天下闻名的大门派,信誉极佳,去了被黑的概率较小。尤其有花独秀这个魔流府主亲传弟子,传说中最年轻的长老介绍,相当于多了一个护身符。

    在困魔谷,魔流府那就是超级地头蛇,坐一界江湖头把交椅,能藏身魔流府,借助魔流府的力量,对金卓后面的计划很有帮助。

    若是自己孤身一人,遇到什么局面总是不好应付。若是寄身于某些二流门派,万一走漏风声,羽衣门的人找上来,他又不得不返回五行天地,没法留下来探寻魔气奥秘。

    他这种身份、这种技艺,无论走到哪都是一块香饽饽,一个不小心就成了一方大佬的工具人,着实危险。

    总而言之,能藏身魔流府,对金卓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吃饱喝足,三人找了家客栈休息。

    花独秀命店小二准备文房四宝,金卓为花独秀铺纸,丁柒柒为花独秀研墨,花少爷手提狼毫,心中感慨万千。

    上次这般写写画画是什么时候?

    好像是出发来五行天地之前,给瑶瑶丫头和念泽写信那次吧?

    唉,真的是时光荏苒,几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也不知道妹子们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想我。

    没有我在身边,她们会不会茶不思,饭不想,天天以泪洗面,独坐空房,对烛发呆?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我消得人憔悴?

    没办法,爱上我这样一个风一样的男子,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啊。

    怪我,怪我,都怪我如此玉树临风,如此气质不凡。还是那句话,我若生的普通一点就好了,虽然我才十八岁,但这十八年,我吃了多少卓尔不群的亏?

    木秀于林啊,啧啧啧。

    看花独秀兀自提笔发呆,金卓和丁柒柒对视一眼,都一脸莫名,不知道花少爷又在想什么。

    金卓轻咳道:“花兄弟,你是不识字呢,还是文采不好,不知道该如何落笔?”

    花独秀一愣,回过神来:“啊,你说什么?”

    金卓只好重复一遍:“我是说,你是不是不识字?还是说不知道如何措辞?”

    花独秀有些生气:“胡说八道,你去神泉城问问,去破魔城打听打听,我花独秀的墨宝随便一件都值老多钱,你居然说我不识字?”

    金卓有些尴尬,也对,这种富家子弟肯定从小就随文学大家念书的,连私塾都不用读,怎会不识字?

    丁柒柒奇道:“小花,你写的东西能卖钱?”

    花独秀说:“我混江湖之前是混文学圈的。文坛有我的位置,翰林有我的名声,家里何止汗牛充栋,吟诗作画简直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金卓和丁柒柒惊呆了:“原来花兄弟是个学问人,失敬,失敬。”

    我的天,这么牛批的话,那花公子写出来的东西还不得行云流水、拍案叫绝、笔下生花、酣畅淋漓,让人欲罢不能?

    金卓忽然心情大好,感觉花兄弟虽然年轻,但办事实在是靠谱的很。

    花独秀一摆手:“没事!按好纸,我来写。”

    金卓精神一振:“好!”

    丁柒柒也来了兴致,倒要看看她的小花能写出多么优秀的介绍信来,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盯着宣纸。

    花少爷沾墨,压砚,提笔,挥斥方遒一气呵成!

    金卓和丁柒柒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花少爷写了什么?

    他写道:府主,帮我收留个老头,他是个人才,伙食费找我老爹要就行,谢谢!

    金卓当然不会让他知道,背过身去,金卓眼神一动,左手里的银锭们一起跳动起来。

    在他无极真气操控下,这些大小不一的银锭块迅速拼接,组成一个手掌的模样,完美贴合在他右手手腕断裂处。

    花独秀厚着脸皮,一脸垂涎的说:“每天四个时辰,你懂得,嘿!”

    丁柒柒一脸黑线:“我……!”

    看丁柒柒还有点斗争,花独秀二话不说用他的黑油手握住丁柒柒的温润小手,一脸坏笑:“柒柒姐,俺这只手就拜托你啦!”

    天亮后,他们到了一个镇子上,金卓先是找五金铺订做了一堆精致小银器。

    这些银器简单来说就是二十七颗精致的小银锭。

    店铺老板一脸怪异的看着金卓等人,不知道他花费重金弄一堆银锭作何用途?

    龙鳞剑又细又长,并不很重,通体泛着暗淡却迷人的特殊光芒,非金非石,透着一股让人着迷的神秘感。

    借着篝火丁柒柒仔细看了看,发现龙鳞剑剑身上起了很多皱皱巴巴的波纹,像是表皮干枯了似的,皱眉道:

    “我记得龙鳞剑挺光滑的,怎么起皱纹了?”

    丁柒柒:“……”

    就这样,金卓像是没事人一样在前面领路,花独秀和丁柒柒手拉着手在后面跟着,三人沿着大雪山内难以辨查的小路朝北方行去,离羽衣门越来越远。

    花独秀把手一伸:“来,抓住。”

    丁柒柒错愕道:“干什么?”

    金卓回头道:“花兄弟这话说的没错。这把剑并非凡铁铸成,它的材料我从未见过,十分罕见,哪怕被吸走了清灵之气,它也是一把难得的宝剑。”

    丁柒柒抽出龙鳞剑,随便舞动几下,感觉颇为顺手。

    丁柒柒说:“那行吧,既然给我,我就给他改个名字。皱皱巴巴的,别叫龙鳞剑了,就叫‘龙纹’吧。”

    花独秀不住颔首:“不错不错,是个好名字。‘龙纹剑’,那剑身上就不是皱纹,是龙纹了。”

    丁柒柒抖了个剑花,宝剑入鞘,说:“走,咱们找个镇子吃饭去!”

    花独秀挠头:“大概是魔气吸得太狠,一下子把它吸老了。”

    说着花少爷不着痕迹的看了金卓一眼,金卓重重哼了一声,不高兴的转过身去。

    丁柒柒接过花独秀递来的龙鳞剑,皱眉道:“……一把被吸干的破剑,我要它干嘛?”

    花独秀说:“别小看它,虽然它的清灵之气被吸干,但我能感觉得到,神兵依旧是神兵,仍比这世上绝大多数兵刃要好得多。”

    “你现在没有兵刃,要练剑总要有把剑,在你找到趁手兵刃前,先用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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