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会背诗的泥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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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寿看马车中美艳少女那冰肌玉骨,华服美饰,情知她必定出自豪门贵邸,此时见她对自己说话的口气如此柔软,他不用想都知道,那大多是因为自己如今这张脸!

    他这三年已经看多了这种景象,习惯成自然,便笑而不语,只是微微点头。

    朱莹这一表态,车中朱公权顿时气得倒仰。如果没有这位大小姐,他转头就能暗中派人好好炮制一下这个胆敢言词冲撞自己的乡下小子,可朱莹偏偏从小就是个贪慕好颜色的!

    粉妆玉琢的小孩子,风度翩翩的美少年,卓尔不凡的俊大叔……但凡这样的人,只要性格不差,都能从她那得到旁人很少能享受到的温柔善待。

    她的口头禅就是,俊逸君子,淑女好逑。如果嫁人之后,次日清早醒来看到枕边人的相貌便觉得嫌恶,还不如不嫁!

    至于如果嫁了美男子,将来人老了怎么办,她的回答也很简单——真正的君子,温文尔雅,容貌和品行自当一致,哪怕岁月流逝,依旧是俊大叔,帅大爷……如果做不到,那就配不上君子二字!再说,女人尚且知道保养自己,男人如何不能好好善待自己这张脸?

    所以,今天竟然在这种地方偶遇这样一个美少年,这位大小姐绝对记住了!

    就不知道这小郎君的性格如何……

    她回过神,展颜笑道:“小郎君,刚刚对不住了,是我家这位朱先生出言不慎冒犯了你。要是你再背一首硕鼠,他就该找一条地缝钻进去了!”

    水田之中,背对马车的张寿完全没想到,路旁边经过的马车里,突然有人用居高临下的口气对自己品头论足,指斥他目不识丁,还来了这么一番简单粗暴的出身论。

    哂然一笑,他便头也不回,慢条斯理地念道:“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尤饿死。”

    一首之后,他又背了一首:“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张寿说完便摘下斗笠,转过身正对着马车,就只见车窗除却一个面色铁青的中年人之外,一旁还有个美艳绝伦的红衣少女。四目对视,他就只见那少女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当下便大大方方地回了一个笑容。而他这一笑之后,对方就非常明显地呆了一呆。

    朱莹确实没办法不发呆。她在京城时,上至深宫大内,下至权贵府邸,就连青楼楚馆也曾女扮男装去见识过,街头更是打马飞驰惯了,算得上是阅人无数。她可以保证,她见过的所有适龄少年加在一块,也挑不出一个如眼前这乡间少年这般出众的。

    明明只是一身普普通通的青布衣衫,一双黑布鞋履上甚至还沾着泥土,可他却眉目清朗,清俊闲雅,乍一看她便觉得风仪无双!

    腕间一对红玉镯,衬得她白皙的肌肤犹如凝脂。

    和这一身华服美饰相得益彰的,是她那一张艳光逼人的脸。

    作为赵国公朱泾留在京中协助料理内外的同姓幕僚,朱公权知道今天的任务有多棘手。毕竟,赵国公明明有两个儿子,却把朱莹这个女儿宠到了天上。想到之前一路都是这般相对无言,他不得不硬着头皮试图尽最后一点努力。

    听到背后再没了声息,他就不紧不慢地继续往下背:“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马车上,朱公权哪曾想被自己讥嘲目不识丁的农家子竟然连背三首诗,反过来笑话他不读书,一时间仿佛被泼了一盆冰水似的,再加上朱莹面露讥嘲,他恨不得找一条地缝钻进去。

    说到这里,他突然打起靠自己这边的窗帘,见咫尺之遥的田地里,一个头戴斗笠,身穿青布衣衫的农家少年正背对自己站在田埂上,手拿一把稻穗招呼几个赶过来的农人,他突然开口吩咐外头车夫停车,随即便伸手指着人,试图借此人来开导朱莹。

    “大小姐你看这农家子,长于乡间,目不识丁,不懂何为诗词歌赋,整日来往的也就是些农夫山民,贩夫走卒,日后能得一个温饱便心满意足,一辈子走不出田间地头。而他是农家子,他儿子也是农家子,他的孙子还是农家子。长于如此农家子之中,怎能不庸碌?”

    车厢中摆着冰盆,却依旧有些闷热。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自始至终一只手将窗帘打起一半,目不转睛地盯着外头农人辛勤收割的农忙景象,根本连看也不看对面那个中年文士一眼。

    她一身彩绣辉煌的大红绉纱衣裙,乌黑油亮的发间,随着马车的颠簸,一支金步摇正颤颤巍巍,金叶做的蝴蝶仿佛正在金花丛中嬉戏,追逐簪尾那颗熠熠生辉的南海明珠。

    “我知道大小姐瞧不上陆尚书家里那个娇生惯养的幺儿,可难不成就相信太夫人说的所谓婚约?老爷一向疼大小姐,怎么会把你许配给一个长在乡下身世不明之人?更何况,太夫人拿着婚书,却又不给大小姐和二少爷看正文,真假如何尚未可知。”

    朱莹摔下窗帘,不耐烦地冷笑道:“陆家那个猪头文不成武不就,沾花惹草倒是娴熟,每次看见我就露出垂涎三尺的蠢样,我恨不得踹翻了他暴打一顿!还想娶我……呸,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再说,我可没答应祖母要依着她那婚书嫁人,只不过是来看看!”

    虽说知道朱莹未必对那个乡下未婚夫有好感,朱公权还是力求加深她的认识:“就算婚书是真的,老爷多年决口不提,也许心中早就后悔了。大小姐从前在府里何等金尊玉贵,难不成今后就要生活在这乡间,管着一堆乡下泥腿子,日日和一群不识字的农妇打交道?”

    “大小姐,最近府里是什么状况,你也清楚。老爷战事不利,大少爷和麾下兵马又失去了音讯,朝中不少对头正磨刀霍霍,二少爷他为了保住这家业,不得不拉拢人。如今他想结亲兵部陆尚书,那也是……”

    朱莹倏然转头,满脸的轻蔑:“保住家业?他从前斗鸡遛狗的时候,何尝想过上进两个字?爹是不是诈败还说不好,大哥也不过是暂且没消息,他就敢打我的主意!”

    天空一碧如洗,金黄色的稻穗在阵风吹拂下,犹如波涛一般起伏。

    地里的农人正在挥汗如雨地忙着收割,然而,别说唱首山歌,大多数人就连喘口气说话的功夫都没有。除了偶尔飞过聒噪一下的鸟儿,只有那沙沙的收割声。

    一旁的通衢大道上,一行七八个衣衫鲜亮的骑马护卫,正簇拥着一辆清油车缓缓而行,显出了那么一股不慌不忙的悠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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