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败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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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者,木一世已经清楚白小七的底细,出拳时已经无所顾忌,对木剑丝毫不让。

    刹那过后,拳剑相交,会场之中响起阵阵惊呼。

    依着众人的想法,即便是木剑,在内力加持之下仍能摧金断铁,而木一世武功虽然高强,却不曾练过铁布衫一类的硬功,拳掌再硬也是肉体凡躯。

    两相交锋,即便木一世的拳头没有被人家给砍下来,可总该是要受些伤的。

    然而,随着一声脆响,擂台之上却飞出了一截断剑。

    反观木一世,非但没有受伤,拳头上就连一丝红痕也无。

    出手之际,木一世就已经知道白小七没有内力,所以打断木剑之后木一世并未乘胜追击,而是将拳头停在了白小七的身前,任由自己带起的拳风给白小七脸上吹出了两个口子。

    要说整个会场里最紧张的人,该数作为裁判的雾里骸。

    他本来看着白小七跟木一世打的难解难分,还在想雷大少爷眼光果然不错。可是突然之间情势急转直下,白小七竟给人一拳打断了木剑,这时候雾里骸再想出手可就来不及了。

    虽说擂台之上讲究一个点到为止,不可轻易取人性命,但木一世何许人也?

    就算在擂台赛“失手”打死了白小七,又有谁会去追究他的责任?

    到最后,雷庆安就算嘴上不说,还不是要在心里埋怨雾里骸保护不周,让个雷家的贵客被打死在了擂台上,徒然丢了雷家的脸面?

    见木一世竟然破天荒的留了手,雾里骸生怕他再弄出什么幺蛾子来,一步就来到了木一世和白小七的正中间,分开二人道:“胜负已分,第二阵是刘家胜了,你们各自回去准备第三阵吧!”

    说罢,还拍了拍白小七的肩膀,示意他打得不错。

    白小七此时已是浑身脱力,刚才纯靠一股子血气撑着,被拍了两下险些站立不住。好在轩辕幻晴一早就来到了旁边等他,直接搭过手把白小七扶回了座位。

    一路上雷家的贵客们自觉给白小七让出一条道来,这年轻人虽是输了一场,但能在木一世手下度过三四十招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坐下来后,就连轩辕幻晴也是一脸的惊讶:“白兄弟,我虽然知道你能受雷家邀请,肯定会武功,却没想到你剑法这么厉害啊!”

    白小七倒是很有自知之明,虚弱的一笑道:“哪里哪里,主要是这个木一世太过谨慎了,前面一直不敢跟我硬碰硬,不然第一招我的剑就被他打断了。”

    “话不能这么讲啊!”轩辕幻晴笑嘻嘻的说道:“你的剑法,我们可都是看在眼里的,那叫一个干净利落,丝毫不拖泥带水。要是你上台之后就胡砍乱砍一顿,木一世凭什么不敢跟你硬碰硬嘛?!”

    这番话说的虽然不错,但其中吹捧的意味太重,白小七脸皮一向不厚,当场羞的说不出话来。

    不单是轩辕幻晴,几乎会场之中的所有人此时都在谈论白小七这个北武林的后起之秀。

    须知年龄对于练武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一个人四十岁的时候,武功肯定要比二十岁的时候强得多。就算是二十岁的木一世面对现在的他自己,都未必走的过十招。

    也就是说,几乎可以肯定,白小七未来的成就将在木一世之上。

    当然了,前提是白小七真的能够成长到“将来”。

    就连木一世自己,都少见的带着笑容跟人说了几句关于白小七的事情。

    若是有心人便会发现,木一世下台之后第一个说话的人,竟是他的“宿敌”莫离禅。

    要说整个会场里,会因为白小七的表现而暴怒的,恐怕只有两个“人”。

    第一个,自然是灵霄娘娘。自从白小七下台开始,灵霄的咒骂就没停过。什么你小子自己找死,别连累老娘云云,吵得白小七本就迷迷糊糊的脑袋里好像又灌进了一摊浆糊。

    而另一个十分愤怒的人,则是雷家的三少爷,雷庆宇。

    白小七下台之后,本该雷庆宇上去迎接,可这位雷家的三少爷却一直躲在某个无人的角落里,把自己的脖子都给挠出了道道血痕。

    “他妈的,那个贱人真是没用!”雷庆宇丝毫没有压抑自己的音量,自言自语道:“说什么只是个普通的秀才,如果普通的秀才也能跟木一世过上三五十招,那咱们北武林干脆都去私塾里上学算了!”

    “大哥也是,平时都找些废物回来,这次竟然真给你捡到宝了,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的运气很不错啊?……还有刘玄机也是个废物,我都这么帮你了,还是打不死我家老爷子,你们刘家凭什么跟我雷家平起平坐啊?”越说,雷庆宇就越生气,好在他平时就神神道道惯了,因此别人看他在那边自言自语,也没人当一回事。

    一连两场比武,雷家刘家互有胜负。可有意思的是,雷家赢的那场,会场中的人大多在说刘玄机宽容大度,而刘家赢了之后,会场里的人又都在讨论雷家这位后起之秀。

    说起来,这在成王败寇的江湖之中,可是一件稀罕事。

    得益于木一世有所留手,白小七虽败却没受什么伤,身上唯一见血的地方,只有脸上两条浅浅的血口。相较于之前在黑云寨里被人砍得满背鲜血,这点小伤基本上可以无视。

    才休息了这么一小会,白小七脸上的两条血口几乎都要愈合了。

    把目光投回台上,白小七和木一世下台不久,刘家那边就迫不及待的走出了一个人影。

    此人与下台后的木一世闲聊两句,就一个纵身跳到了台上。而与先前不同的是,这个人手上还拎着一把三尺来长的朴刀,这也是今天第一个拎着正儿八经武器上台的人。

    单看兵刃便知,这便是人称霹雳刀的莫离禅。

    莫离禅生怕雷家再派些乱七八糟的人来迎战,是以刚跳到台上就冲着道真一脉大喊道:“常忠旺,你定是与雷家约好了要来打上一阵,既然如此,便与我一战如何?”

    听到人家都点着名的叫自己了,常忠旺怎会退缩?

    两个起跃间,常忠旺也来到台上:“怎么,输给我一次不够,还想再输第二次?”

    莫离禅听了常忠旺的嘲讽,满眼尽是怒火:“三年前你侥幸赢我一次,后面我百般约战你却置若罔闻,今天总算没法推辞了吧?”

    “呵,笑话!”常忠旺手中拂尘起落,丝毫没把莫离禅当做一回事:“似你这般,被我饶了性命还不服输的,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若是人人都想找我讨回个面子,而我又次次都要答应,那我还用干别的?”

    “多说无益!”莫离禅自出道以来,与人一向但分胜负,莫问生死。只不过若是对方输了,莫离禅肯定会给他再战的机会,而莫离禅若是输了,也要打到赢回来为止。

    比如木一世,二人本有仇怨,可连翻交战数次之后,再由刘家居中调停,也能成为朋友。

    唯有常忠旺,胜了莫离禅一阵之后便避而不战。就好像赌桌上的赌鬼,赢了一把就想跑,当然惹得莫离禅一百个不愿意。

    其实说破了大天,江湖中人与人动手,输赢都是常事。莫离禅和常忠旺本无大仇,否则偷袭也好、暗算也罢,总有能够打起来的办法,不至于非得在擂台上分个胜负。实在是两人的性格一个高傲,一个火爆,才积下了如此怨念。

    雾里骸知道对自己的师弟最为了解,知道常忠旺此人面对地位不同之人,一向是两幅嘴脸。比如面对雷希贤时,常忠旺就会出言讨好,而面对莫离禅这样的江湖散客,常忠旺就连多说一句话都会嫌烦。

    所以让他们再说下去,也是空添仇怨,雾里骸干脆不给师弟说话的机会,拂尘一抖后对常忠旺做了个警示的眼神便跳到了一边。

    雾里骸再怎么说也是常忠旺的师兄,所以常忠旺也不敢再逞口舌之快,内力灌注手上拂尘之中,拂尘上的拂丝根根立起,隐隐凝成一柄长剑。

    莫离禅见对手已经做好了准备,也将朴刀挺起,将自身的精气神调整至巅峰状态。

    既然名叫霹雳刀,莫离禅肯定没有旁人那静待对手漏出破绽的耐心。

    与其等着对手自己失误,不如主动出击,打出对方的破绽!

    第一招,便是全力以赴,莫离禅刀如烈火,直劈常忠旺的天灵。

    “三年过去,你还是毫无长进!”常忠旺对这一刀早有准备,把拂尘举过头顶架住来势,之后拂尘顿时化刚为柔,散作千万银丝,刺向莫离禅的脸面。

    这便是太乙拂尘式之变化无穷所在,可刚可柔,刚则如刀如剑,柔则如鞭如镖,使人防不胜防。

    莫离禅与常忠旺也不是第一次交手,对此也有防范。只见朴刀一搅,整条拂尘都缠在了钢刀之上,莫离禅手上更加用力,气灌刀刃之上欲将拂丝砍断。

    奈何钢刀虽利,却难伤拂丝分毫,拂尘好似一条铁索,将刀刃死死锁住。莫离禅聪明反被聪明误,非但没有斩断拂尘,反而有了兵器被夺之险。

    “吃饭的家伙事,哪有那么容易被你弄坏?”常忠旺学的是道家心法,讲究内力绵长不息,因此在这种兵刃相交的情况下很占优势,比拼内力之余还有余力出言嘲讽:“我这柄拂尘是天外异兽脱下的毛发所作,刀劈不断、火烧不坏,你就别白费力气了!”

    反观莫离禅,由于内力不济,需得咬紧牙关才能面前保证兵器不被夺去,哪还有心思说话?

    台上二人的恩怨,也是北武林中家喻户晓的轶事,此时见莫离禅一招之间便被制住,少不了传出许多诋毁谩骂之声。

    “这个莫离禅真是有趣,一天到晚说要早常忠旺报仇,现在连一招都在人家手里撑不过去。”

    “就是,本来我还以为他和木一世、常忠旺他们都有仇,也肯定是一个等级的高手才对。现在看来,估计刚才那个叫……叫白小七的小秀才都比他强!”

    “嘿,这你们就不懂了吧?我赛诸葛告诉你们,莫离禅他之所以一直这么说,无非是想借别人来抬高自己的身价。不知道你们刚才有没有发现,他和木一世的关系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差,刚才还打招呼来着!”说到这里,这位一双斗鸡眼的赛诸葛压低了声音,好像发现了什么武林秘闻一样:“我看啊,他肯定是一直和木一世做戏来者,连刘家都被他们骗过去了!上次他和常忠旺打,没几个人看见过,这次他不得不在大庭广众之下跟常忠旺动手,才一下子露了破绽!”

    听闻此言,众人都觉有道理,纷纷在悄悄点头的同时,又把这番推理小声说给身旁的人听。

    转眼间,莫离禅沽名钓誉的事迹便传遍了武林大会的各个角落。

    可惜,同样的一招,却是不同的结果。

    一者,白小七体力消耗殆尽,出剑较之刚才又慢三分。

    到了治国,修炼者仅凭一人之力,便能匹敌一国之高手,为名副其实的“万人敌”。其实这种境界听来恐怖,但眼前也并非没有例子可举——北幽幽慕寒便是如此。

    可平天下,则是“千万人之敌”,或者说“天下无敌”。按照灵霄的说法,这种境界并非人力所能寻,只有天赋异禀者,辅以天时地利人和,才能有望达到。而到了此种境界,所谓“东南西北”即便联手,也不是其一合之敌。

    白小七现在修为尚浅,连“修身”都还谈不上。在这一阶段中,修炼者的第一要务是保证自身安全,所以不太注重主动进攻,但一股热血顶着,白小七“劈、削”二字诀接连跟上,倒也逼得木一世险象环生。

    白小七本已是强弩之末,三剑过后徒剩进攻之心,却没了动手的力气。木一世一口气换完,找准了机会伸出一拳,却是佛门的金刚拳法。

    “来得好!”学着木一世的样子大叫一声,白小七以守礼剑封住木一世的拳径。

    这一剑灵霄不久前才让他用过,只不过当时木一世伸的是掌,而现在伸的是拳。能活用此招也意味着白小七与木一世一战过后,在修齐剑术上的确有着不小的进境。

    但是白小七与木一世,一共走过了四十六招,尚有三招不是在灵霄的指引下出剑。

    这三招,均是抢攻。

    见白小七出剑直刺自己的喉结,不知为何,木一世心里升起一股畅快之感。

    “你守得不错,可攻起来,还差点火候!”木一世避开两剑,已经摸清了白小七的虚实。他本来恼怒白小七目中无人,可现在知道白小七却有几分本事,反倒觉得白小七与年轻时的自己有些相像,竟起了三分爱才之心,在交手中教导起白小七来了。

    尤其是白小七手上剑法,端得是精妙绝伦。木一世平生所好就是收集百家武学,这时候也难免对白小七的剑法动了心思。

    通俗来讲,修身指修炼者已能独善其身,面对寻常高手已经可以全身而退,既“一人敌”。

    而齐家,则指修炼者在面对一家之数的人时,也可战而胜之,便为“十人敌”。

    若说最开始面对木一世的时候,白小七用了这三剑是因为对这三剑最为熟悉,脑袋里一片空白之际无意为之。那现在白小七刺出这一剑,则是因为此情此景之下,唯有这一剑才能助他扭转败局。

    在灵霄的指引之下,白小七一共与木一世过了四十三招,而白小七也成功守下四十三招。

    白小七本来已经累的满脸通红,却有一阵豪情陡然而升。他当然知道灵霄所言不错,此时投降才是最好的选择,可不知道为什么,白小七心里偏生有一个声音对他说道:“再撑一招就好,你还能再撑一招!”

    与木一世战到第四十七招,白小七第一次主动进攻。

    修齐剑术源自儒门,按照当年那位大圣人留下的话分成四等,唤作“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那感觉就像是,在他眼前出剑之人终于换回了白小七“本尊”一样。

    “好,这回换你来攻!”木一世正好一口真气耗尽,换气的功夫里,攻守之势互易。

    早在白小七还未选择修齐剑术之时,灵霄就告诉过他,修齐剑术讲究的是一个中正平和。虽然与其他剑术一样,蕴含着诸多变化,但是说到底,不过是最基本的刺、削、劈、砍而已。

    白小七刚得到灵霄剑的时候,不小心用灵霄仅剩的灵力挥了三剑,无形之中给自己打下了一个绝佳的底子。也正是因此,白小七在修齐剑术之上的进境才会一日千里。

    尤其是最初的三剑,白小七在一个月间练习了不下千次,早就烂熟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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