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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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的布袋,一直走就碰到大腿,然后就向后溜,走起来别提多别扭。虽然没有扁担好使,总算是解决了麻烦,能够继续赶路,不至于让他晚上露宿荒野。

    这真是:

    晚行夜路独寒,

    急归担重艰难。

    一轮斜月相随,

    龙居镇在何边?

    正当沈默感叹行路难的时候,就听见远处传来“啪!”的一声鞭响,接着听见“驾!”的赶车声。他扭头回望,借着朦胧的月色,他看见远处有几个黑黢黢的黑影快速向这边移动过来。期间夹杂着几点灯光,沈默估计那是灯笼。看来是有钱人家的马车,上面应该有不少空地。

    他赶紧站到路边,等着马车,希望人家能捎带他一程。这时候的人,古道热肠的很多,像这些举手之劳的小忙,碰到了一般都不会拒绝。

    不一会儿,马车就跑了过来。这时候,沈默也看出来了是三辆马车。马车越多越好,这样帮忙的机会越大,这辆装不下,可以装下一辆吗?于是他赶紧招手:“师傅,停一停。”

    “嘘……”着急赶路的车手听到声音赶紧停下了马。

    “怎么啦?”车厢里有人掀起门帘,露出一张精致的脸,灯光下一双眼睛熠熠生辉。沈默一看到那双眼睛就觉得心里一跳,他觉得这就是自己想要厮守一生的人。他一个连恋爱都没有谈过的人,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对一个萍水相逢的人生出这样的心思。他自己也不清楚,只知道他一定要爱她、娶她,一生一世,三生三世,生生世世,不离不弃,福祸相依,生死与共!

    “有人拦路。小姐。”马夫恭敬地说。他知道小姐心善,经常帮助别人,不然他也不会停下来。

    “拦路?敢打劫咱们!找死!”忽然从后面的马车抢下来一个人,只听了半句话,就冲了过来。等他看清沈默的样子后,才知道自己误会了人家。不过,他可不会给人好脸色,不仅不道歉,反而是眼一翻说:“滚!好狗不挡道!”

    “我知道,你就不会挡道。”突然跑过来一个人,打断了沈默魂飞九天的思绪,让他重回现实。但是听到那家伙无礼的话,沈默自然不会惯着他,顺嘴就回了一句。

    “噗嗤!”第一辆马车上的少女听到沈默的话,忍不住笑了出来。然后说“慕容独,后面的马车空着也是空着,不如捎他一程。你要去龙居镇吗?”

    “婉儿妹妹,这小子鬼头鬼脑的,天也太晚了,就不要节外生枝了。快点赶路吧。"慕容独可从来没有好心一说。

    前后看看,他希望能有顺路的马车帮他一把。可是已经接近黄昏了,哪里有马车?

    路边倒是有树,可惜都是大树,根本不可能做担子用。再看看树上,更没有合用的树枝。不走不可能,沈默只好用一根绳,一头绑在肉桂枝上,一头绑在布袋上,然后搭在肩上。

    不大一会,沈墨就拽了一口袋花椒和大料。他现在也顾不得分开,全部混在一个布袋里。然后找了一根木棍,一头插在肉桂枝上,一头把布袋挂在上面。试了试重心,然后告别老鹰一家向山下走去。

    小鹰在天上打了几个盘旋,依依不舍的飞过了山头,跟着老鹰去享用豹子肉去了。

    下山以后,沈墨不敢耽搁时间。他采集的花椒和大料很多都还是湿的,他必须尽快赶回龙居镇。今天晚上必须把调料炕干,然后明天再把调料全部捣碎。总之事情还很多,而明天无论如何也要全部准备好。

    欲速则不达。沈墨心里着急,总想天黑前赶回龙居镇。马急失蹄,人急出错,忙着赶路的沈墨一脚踩在一个石子上,脚下一滑。他立马反应过来,刚抬起的左脚迅速用力踏下,闪了一下,还是站稳了。

    他是没有摔倒,有惊无险,但是他肩上还有一个挑担。他这样猛地向下顿了一下,临时凑急用树枝做的扁担,“咔嚓”一下断成两节。

    这下,沈墨晕了。没有挑担,想用手把肉桂枝和布袋提回去,胳膊累断,恐怕都回不去。

    花豹子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沈墨砍死在地。就是脖子都差点被砍断。

    这时,两只小鹰才飞了过来。看到这一切“咕咕”的叫个不停,似乎在问沈墨,有没有受伤?

    听到小鹰的叫声,沈墨直起身,手中的刀“咣当”一声掉在地上。刚才挥刀的时候,心中太紧张,只想赶紧砍死它。现在才觉得双臂发软,两手无力。

    看看天上的太阳,他估算了一下脚程,应该在天黑的时候,差不多能回到镇上。不过,午饭也只能在路上边走边吃了。

    一路倒是没有什么麻烦,只是他越走越累,按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天黑前绝对回不到龙居镇。这时候沈墨也清楚,他今天和花豹子的搏斗耗费了太多的气力。当时他的心思全在采摘调料上,所以并没有觉得累,可是随着离山越来越远,心里也越来越踏实,这种疲劳慢慢显现出来。

    这时候,作为始作俑者,沈墨他们已经翻过了山头,开始收集花椒和大料。现在有老鹰一家在身边,如果有危险它们一定会发出警报的。他这个时候,才发觉自己有时候真笨。为什么非要和它们说清楚呢?只要它们跟着自己,在天上发现危险后,不用教,它们也会本能的发出警报。

    来的时候,沈墨专门做了一副手套,一捋一大把,放进一个布口袋。这个老鹰一家没有办法帮忙,只能在旁边看着他忙活。

    这次和刚才可不一样,刚才是它自己跳起来的,那没有多高。这次可不一样,它跳起来后,老鹰趁势向上一抓,这一下至少也有十几米高,然后直直的摔了下来。

    不等它再爬起来,等候在下面的沈墨冲过去挥刀就砍。左一刀,右一刀,刀刀不离后脖子。

    正当沈墨觉得奇怪的时候,老鹰把豹子的尸体放到了高高的树杈上,然后才跟了上来。至于豹子的脑袋,肉少骨头多,它就赏给别的动物了。

    等他们离开以后,有只狐狸跑过去叼走了花豹的头。还没有跑多远,又过来一只狼,看看树上滴着血的花豹尸体,追着狐狸跑远了。

    不一会,又有几只野狼跑过来,还有一群斑鬣狗也循着血腥味赶了过来。那几只野狼不仅没有找到猎物,反而被斑鬣狗围了起来,打成一团。

    刚喘了一口气,忽然想起血腥味可能引来别的野兽,于是又赶紧捡起柴刀,背起肉桂枝,招呼老鹰一家离开。小鹰看到他的手势跟在他的上面。

    老鹰却没有理睬沈墨。反而从树上飞下来,叼起花豹的死尸,飞了起来。

    沈墨进山的时候,老鹰一家并没有看到他;他在树林里砍肉桂的时候,它们更加不能发现他。但是当他和花豹子打斗时,弄出的动静让敏感的老鹰一下子就看见了。

    动物对危险的敏感可是远超人类的,于是立刻飞了过来,终于在最危险的时候,从后面偷袭了一把。虽然偷袭的很成功,但是花豹子毕竟是猛兽,不是绵羊,所以老鹰叼起来却飞不高。

    花豹子猛然被老鹰偷袭,求生的欲望让它使出吃奶的劲挣扎。老鹰最终坚持不住,把它扔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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