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学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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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明看向远方的天空,晚霞很美很美,只有多看看着晚霞,才能让人觉得美好的东西,需要人去珍惜。

    ......

    林明这次很机智地带了两本书回去,偷偷看了眼老妈后开门的脸色,他就知道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哄老妈的套路其实都不需要有什么变化。

    林常青今天下乡公干,林明见老爸不在家,趁着吃饭的时候跟老妈说道:“老妈,我想学音乐。”

    “学音乐?你想当明星?”

    老妈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剧,一边啃着苹果在沙发上葛优躺。老爸不在家的时候,方兰一般会提前三四点吃饭或者干脆不吃饭,因为不吃饭晚饭减肥。等林明回来,或是给他下碗面条,或是炒两个林明喜欢吃的菜让他一个人吃。

    “当然,你儿子有音乐天赋的。”

    林明脸不红气不喘地撒谎,他的嗓子跟鬼哭狼嚎似的,唱起歌来估计比周董早些年那含糊不清的唱功比都好不到哪里去,有时候高音还会破音,说他有音乐天赋,那就纯粹是瞎扯淡了。

    “哦?唱一个听听。”老妈来了兴趣,常年追电视剧的老妈,最喜欢看明星,要是自家儿子当上了明星,肯定让她在院子里的三姑六婆中倍有面子。

    见老妈感兴趣,林明趁热打铁随口哼了几句后世会爆红的一首歌的高潮部分,唱完后还恬不知耻地加一句:“这是我自己写的。”

    听到是自己儿子写的歌,老妈的笑脸快笑成了一朵菊花,如捣蒜一样频频点头夸赞道:“好听,唱的好。有天赋那就学音乐,我准了。”其实她哪听得出来唱不唱得好,只是觉得歌曲朗朗上口,貌似写得还不错,自然很是满意。

    跟老爸深得官场厚黑学不同,老妈这个人最爱面子,当年林明没考上二本学校,老妈觉得在院子里抬不起头,搬出院子后都很少回来,深怕三姑六婆们问起孩子在那读书的事情。毕业后林明找关系进了电视台,结果没多久他就自己辞职在家当了两年啃老族,可别人问起来,老妈还是会说自己孩子在电视台上班。要是按照正常人生规划,普普通通考个大学,然后上班,肯定是不如老妈这爱面子的性子意的。但要是去当万人瞩目的大明星,老妈自然是千肯万肯。

    都是一个院子,抬头不见低头见。谁不希望在自家院子里四邻八里夸老妈一句教育得当,培育出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大明星出来?不仅儿子有了出息不说,走在街上都觉得面上有光。

    “这个.....学音乐要钱。”林明看了眼老妈的脸色,说道:“报培训学校很贵的。”

    老妈霸气道:“没事,学。”

    有了老妈的这句首肯,这事儿算是尘埃落定了。教育的事儿老林不怎么管,都是老妈在督促林明学习。一旦老妈觉得行,老林基本不会反对。既然老妈已经同意,林明就顺势道:“刘赫就是搞音乐的,我去跟他学学?打点基础。”

    老妈挥了挥手,视线再次回到了电视机上,葛优躺道:“去吧。”

    林明欢快地下了楼。

    熟门熟路来到刘赫家,他家很好认,就在同一排楼最左边三单元的201,轻轻敲门,刘赫家就只有他一个人在。老爷子退休后没事就带着老伴回乡下的老宅去住,最近都不在家。刘赫他老爸还在局里加班,他老妈则在院子里跟三姑六婆打麻将。本来方兰也是院子麻将大军中的一员得力猛将,可惜每晚七点档黄金时段都有她最爱看的电视连续剧,实在难以割舍。麻将天天有,电视剧要是错开了,在那个互联网还不发达的年代,可是得过很久等重播的时候才能看到了。

    “你还真学啊。”刘赫开门看到林明,还是挺吃惊的。以为早上林明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他还真来了。

    林明道:“你以为开玩笑呢。”

    “林老师,别怪我没提醒你。”刘赫帮林明拿了双拖鞋丢在地上,告诫道:“学吉他可是要毅力的,要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玩两天就不玩了,以后再找我,我可不帮忙了。”

    就跟大多数童年玩伴都会起外号一样,林明的外号是林老师,刘赫的外号叫赤赤或者赫子,孙一飞常年打篮球晒得黑不溜秋给取了外号叫打铁。八金刚在外面混子学生圈里听着好像挺牛逼,其实自己私底下的外号一个比一个捞。

    “放心,我很认真的。”林明穿着拖鞋走进了,顺手关门说道:“待会练完吉他,再给我补习补习功课。我想去一中。”

    “这感情好,只要你认真学就行,咱们八个少了你,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刘赫回屋里打开冰箱道:“喝点什么?”

    “来点冰水。”

    虽然还未到六月,但云城的五月已经有了闷热的趋势,大抵就是那种开空调稍冷,开风扇微热的感觉。这个时候一口冰水下去,很是舒服。

    刘赫给自己拿了瓶健力宝,又从冰箱底下掏出一矿泉水瓶子冰块来给林明解冻,然后带着林明回自己房间。

    相比于墙壁比雪还白的林明房间,刘赫的房间就酷炫很多。墙上贴满了乐队的海报和明星的照片,地上、柜子里、书桌上到处都是各种乱七八的乐器和书本,外边阳台上还放了架钢琴。刘老爷子好歹是做过正厅级干部的高官,分配的房子自然不能算小,连带公摊面积大抵有个二百来平,刘赫的房间可能比不上主卧,但三十来平总归是有的,可被他堆积如山,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几处。关键是他还跟宝贝似的不许他老妈进来收拾,以至于越积越多,越多越挤。

    以林明未来十几年的积累,甚至都不知道墙上那些海报里的乐队都有谁。只大致猜测那个外国乐队可能是披头士,那个华人乐队,应该就是beyond了。

    “乐器这种东西,贪多嚼不烂。我现在主要是学钢琴和贝斯,不过我对民乐其实很感兴趣,只是稍微研究一下,你就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刘赫看到林明盯着地上的钹、唢呐、二胡之类的民族乐器在发愣,连忙解释了一下。

    倒不是说民乐就很掉份,只是想象一下,一个搞摇滚的少年弄着爆炸头穿着嘻哈服拉二胡的场景,那画面真是太美。

    “扑哧。”安然一下子笑了:“你有那么多歌写给他们吗?”

    “有啊,多的是呢。你未来老公脑子里的灵感,比天上的星星还多。”

    “你写了歌?”

    林明点点头,很是厚颜无耻地把抄袭当了原唱。

    “唱几句听听。”

    “好听吗?”

    “好听。”

    林明笑着道:“以后啊,我不仅要天天唱歌给你听,你天天唱歌给我听。还要让范磊啊,刘赫啊他们也每人唱歌给咱们听。”

    林明走过去很自然地牵住了安然的手,安然绯红着脸想挣脱,却如昨天那样只是稍稍挣扎了一下。公交车站人来人往,很多人看着,面子很薄的安然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林明却一点也不在意世人的眼光,既然上天又给了他一次拥有安然的机会,就跟之前说的,他这辈子,都不会再放开。

    “安然,喜欢唱歌吗?”

    林明就唱了几句。

    安然很惊喜地看着林明。

    “为啥?不是让我唱歌给你听吗?”

    “我想让你唱我为你写的歌。”

    走到平安街口,安然还没来。正巧一辆201公交车悠悠驶过,停在了车站。后门打开,穿着上蓝下白的一中短袖校服的安然走了下来。

    那个年代大多数高中生校服都大同小异,由蓝色和白色两种基调构成。一中校服从领口到袖子都是蓝色的,胸口上有云城市第一中学的校徽。胸部以下则是白色,看着纹路很普通。但穿在安然身上,却很是清爽干利。

    “想啊。”

    “那我唱一首?”

    “不要。”

    林明想到安然从前很喜欢唱歌,声音好听得像一只百灵鸟。若不是那次变故,以安然的外形条件和嗓音,若是混迹于娱乐圈,肯定是一个偶像派加实力派的明星。

    “喜欢啊。你想让我唱歌给你听?”安然的短发剪得很日系,她很喜欢歪着头看人,那模样美得令人窒息。

    学生打架斗殴来的快,去的也快。因为正是午时,学校老师还没赶到,这一起事件就因为林明的那一拳而宣告终结。刘正浩被送去了医务室,据说鼻梁骨好像裂开,少不得受几个星期苦头。

    与八金刚当年在学校的抽屉里放着铁棍砍刀,动则拿砍刀砍人的画面比起来,这真的只是个小场面。打完之后,大家都跟没事人一样继续排队打饭,过了几分钟,有教务处的老师姗姗来迟,问了几个学生,那些学生怕惹事上身,纷纷摇头说不知道情况。那个年代的混子学生都特别好面子,就跟街上的混混打架斗殴,哪怕打不过也不会报警是一个道理。刘正浩不敢告诉老师,这事儿也就过去。至于下次他会不会把这个面子找回来,那是以后的事情。

    下午放学,林明一路小跑向着平安街的方向去。四中的放学时间比一中慢了二十分钟,所以以前经常是安然坐公交汽车坐到平安街路口站等他,但再世为人,懂得珍惜的林明自然不再会让安然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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