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用生命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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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他嘴角一扯,露出一抹轻蔑的笑,然后,无视她的存在,抬下头看着桌上的资料。

    “费总……”她继续缠。

    女人一旦执着起来,让男人也恐惧。不管他怎么拒绝,她依然能用满腔的热情迎接他的不屑和冷漠。那怕他九十九次破灭她的幻想,她依然相信还有第一百次会有奇迹。

    “出去吧!”他不耐烦地催促。

    她咬着牙怒视了他几钞钟,乖乖地出去。

    他非常的苦恼,凭她的条件有多少男孩子情愿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甘愿为她赴汤蹈火。为何要在他身上一而再,再而三地碰钉子,还死不改悔?不知她何时才能放下对他的执着,还他一片清静?

    肖克随后进来,和费子墨说完公司的事,接着说:“费总,有时间吗?有时间的话,我带你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费子墨好奇地问道。

    “去了,你就知道了。”

    肖克带着费子墨去了湖边。“费总,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带你来这里吗?”

    “因为曾经有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在这里溺水身亡。”

    “对!虽然这个十六岁的男孩去世了,可是他永远活在那个女孩的心中,甚至活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费总,杨庆非常的优秀,优秀的连老天爷都在嫉妒……他出身寒门,父母下岗,支起个卖菜的小摊来维持生计,不管日子多苦,他从来没有怨言,也从不羡慕过别人优越的生活。他不仅学习最好,连品德也纯良。也许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比一般的小孩早熟,从小就孝敬父母,替人分忧。尤其对佳佳的爱让旁人看着都感动,每次在学校吃饭,只要佳佳爱吃他都说自己不爱吃,而佳佳不爱吃的肥肉、胡萝卜……他都爱吃。星期天,他为了让父母回家休息,写完作业去帮父母看摊,有时佳佳也跟他一起去,他从生活费里省点钱,给佳佳买她最爱吃的羊肉串、冰糖葫芦……有一次,我从一家冰激淋店路过,看到佳佳津津有味地吃着冰激淋,而他手里拿着纸巾帮她擦嘴角流下的奶油。同样是独生子,说他伟大无私不为过。他的爱高尚、纯洁、无私……费总,天底下绝有的男孩,她能把他忘的彻彻底底吗?”

    费子墨沉默无语,静静地看向远处平静的湖水,宛如明镜一般,清晰地映出蓝天白云,红花绿树;层层鳞浪随风而起,伴着跳跃的阳光,像一块无瑕的翡翠闪烁着美丽的光泽。原来这里这么迷人!

    “这个湖以前很邪性,每年都有好几个人在这里丧命。有一对夫妇经过这里吵了两句嘴,女的一狠心就载里面了。有的人下班骑着自行车路过,直接就骑进湖里。有一次外地学校的老师来这里参观学习,司机把车直接就开进湖里,结果有十几个老师被淹死……当时所有人谈湖色变。杨庆的水性很好,可是那天他不小心掉下去就是上不来,雇来潜水员打捞时,他全身被水草缠的死死的。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这片看似平静的湖却像恶魔一样,吞食了一个优秀帅气阳光男孩子的生命,让一个女孩子绝望到随时想自杀。佳佳之所以走不出那片阴霾,是因为她一直认为,杨庆是因为她而自杀的。真的只是意外!我亲眼目睹了一次死亡的全部过程。如果他能活下来,一定是一颗璀璨的明珠。”

    肖克父母的企业也迁移英国,他出国后,再没回来过,没想到当初那个吃人的湖已经焕然一新。城市的变化和那个男孩的影子,变得如梦景般虚无缥缈。

    “费总,佳佳是个好女孩,虽然身上有不少的毛病,但她单纯、善良、真诚,值得你爱。而任晓芊城府很深,浑身上下都是心机和手段,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过几天我要回英国了,可我很担心佳佳,她根本不是任晓芊的对手。任晓芊当年因为喜欢杨庆,不断的伤害佳佳,扎她的自行车轮胎,往她的凳子上泼红油漆,往她书格里放死老鼠,往她自行车锁里灌胶水……杨庆对她的种种行为实在忍无可忍了,威胁她,如果她再伤害佳佳,他就和她玩命,她才有所收敛。杨庆去世后,她变本加厉,找了几个女同学拦在路上把佳佳狠揍一顿,这就是当年很有名的校园暴力门事件。当年她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就这么歹毒凶残,今天她有可能变的更疯狂、更恶毒。我是杨庆最好的朋友,也是佳佳最好的朋友。费总,佳佳现在是你的妻子,你一定要保护好她。”

    “肖克,谢谢你,我用生命保证谁都伤害不了佳佳。”

    一阵微风吹过,湖边婀娜多姿的垂柳如少女的秀发,轻轻的舞动,湖面的水波如丝绸上的细纹,层层叠叠,阳光给水面撒下一层闪闪发光的碎银。

    肖克望着泛动的湖水,这个男孩子的灵魂会永远守护着那个女孩。

    “女的。”他抬起头不可思议地看着她。

    “方不方便带上我?你可以把我当空气,我保证决不影响你们。”

    可费子墨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餐葩饮露的仙人,对她的百般引诱无动于衷。而她已经是上了销的箭不得不发。成功与失败只看结果,没有人在乎过程。

    肖克早就看出她的那点心机,那天约穆童佳就是要提醒她防着任晓芊,可是,他又不便明说,只好含糊其词,而她傻傻不明白他的意思。他非常着急和担心,仿佛一场浩劫已经蓄谋已久,一触即发。

    莫妮卡和郝博在一起后,没了以前的尖刻,从灭绝师太突然变成了小龙女。

    “费总,晚上去酒吧喝酒吧,听说,那里有钢管舞的表演。”任晓芊把资料放在费子墨面前,带着一脸桃花般的微笑。

    “晚上我有约会。”费子墨没有抬头。

    “费总这么有雅兴,什么人这么荣幸?”

    “老公,你真好。”她伸手抱着他的脖子,把心中所有的感激之情化作一个软绵绵的亲吻。

    她从来不知道自己是这般的幸福。初恋留给她刻骨铭心的记忆,现在又拥有善解人意、包容大气,这么好的丈夫,原来幸福就在身边。她发誓,一定要珍惜。

    他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她枕着他的腿说:“老公,你说我干点什么?总不能每天就这么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混日子吧。”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有江湖就有纷争。没等前辈死在沙滩上,后辈已经迫不及待踩着前辈奋勇向前。现在又出来一个比莫妮卡更阴谋、更手段的任晓芊。

    任晓芊无视莫妮卡的权威,自由出入费子墨的办公室。她觉得自己最有资格,比任何人都有优势,因为她在总公司呆过。而且她有挤走莫妮卡,取而代之的想法。

    以前,她是寄生在父母身上,现在又寄生在费子墨的身上。有时,她也为自己感到悲哀,没理想、没目标,浑浑噩噩虚度光阴。她也不是没有理想,看到电视上那些明星们风光无限,她就想当明星;看到女军人飒爽英姿,她也想当兵;看到女企业家盛气凌人,更想做个女企业家……只不过,她的理想是夜空中一闪而过的流星,没有几秒钟的绚烂。

    任晓芊已经魔征了,一来,征服费子墨这样的男人有成就感,也风光;二来,给穆童佳一记致命的打击,把她心中多年的结打开。

    翻了这么多年几乎都背会了。只想让他知道,她已经和过去划清界线,一心一意做他的女人。

    “烧了干什么?留着吧。那是你美好的初恋,即便把它们都烧了,它也永远留在你的记忆里。”他把她拥在怀里。

    “我才不要去公司当摆设,要不自己干点……”这个问题她已经考虑好几天了,就是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她自卑、迷茫。好像满大街的人都活的充实,只有她浪费光阴、蹉跎岁月。

    “……做点小生意太辛苦,你吃不了那苦……开个饭店或商铺吧,你的脾气不适合做服务行业,会把客人都骂跑的……”他认真地想着,实在想不出她能干什么。

    “哎!我是什么也干不了了,就是一寄生虫。”这是她内心对自己最真实的评价。

    “你想干点什么?要不就去公司上班吧。”他轻轻摸着她的脸,满目的宠溺。他即不想逼她当贤妻良母,也不想逼她成女强人,只要她随性而活,开心就好,挣不挣钱无所谓。

    “人”是永远值得研究和探知的课题,比宇宙更加的神秘,更加的奇妙。爱一个人根本说不清理由,而且,爱的彻底,纯粹。那怕在别人眼里一无是处,一文不值。

    “留着吧。”他不屑地说。

    每个人的过去都不可能是张白纸,只有经历过,才懂得珍惜。她的过去,他来不及参与,并非是错。虽然她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但她在他心里依然还是纯洁无瑕。

    “要不烧了吧?”穆童佳继续试探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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