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发现新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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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姆有一家生意风火的夜总会,几乎天天暴满,他们几个从美国回来的把这里当成了根据地,经常聚在一起天南地北,海阔天空。

    社会富足了,时代宽松了,人心也越来越贪婪无度,处处碰撞道德与法律的底线。丰富多姿的夜生活永远是大都市不甘落幕的盛宴,红男绿女们沉醉其中,抒解日间工作的劳累与压抑。白天衣冠楚楚,一本正经的人们,此时却乐此不疲地上演一幕幕醉生梦死。

    吉姆扭动着婀娜的身姿娇里娇气:“我真是想死你们了。”说完,他对每一个人都飞了一个娇滴滴的吻。

    穆童佳浑身一层一层地起鸡皮疙瘩,身体里嗖嗖的直灌凉气。

    吉姆那张美得让女人嫉妒的脸上,细细弯弯的眉毛泛起浅浅的涟漪,美丽而皎洁的大眼睛,比女人更水灵,白皙光洁的皮肤衬托着红红的嘴唇,左耳闪着炫目的钻石耳钉……怪异的发型,无不透着他的不羁和妩媚。

    原来费子墨的性取向有问题!她像发现了新大陆,不知该惊?还是该叹?但决不是喜。心里突然莫名地失落,感觉损失了什么似的。

    每个人都是一脸的处世不惊,见怪不怪。

    一干人寒暄后,又从夜总会转移到了饭店。

    “墨,你猜我在美国遇到谁了?”吉姆突然想起来。

    “谁?”

    “丽莎。”

    费子墨怪异地看了看穆童佳,又斜了一眼吉姆。

    林敬轩心照不宣叉开话题。“墨,前几天我在一家饭店发现饭菜非常可口,有机会我们再去品尝品尝。”

    纯属没话找话说。

    “行啊。”费子墨也敷衍了事的答了一句。

    男人在一起无外乎聊性、女人,顺便再关心一下新款汽车与国际形势。要不把自己的艳遇与丑事抖出来调剂生活。可此时,他们极力维护费子墨彬彬有礼的君子形象。

    沉闷、尴尬的气氛中只有筷子不小心碰到盘子的声音,连吃饭的咀嚼声都听不到。

    “我给你们讲个冷笑话吧。”林敬轩不喜欢在这样的气氛中吃饭,每个人都像是机械进食的机器。

    他清了清嗓子说:“4个人在屋里打麻将,警察来了,却带走了5个人,为什么?”

    大家想了半天,没有一个人想出来,气氛继续尴尬地沉默。

    “因为他们打的人叫‘麻将’。”说完,他自己先笑了起来。

    气氛缓和了点,大家只是对答案出乎所料,但没有一个人笑出来。

    穆童佳坐在一群陌生的男人中,一点不尴尬不生疏。尤其吃的认真实在,丝毫没有被他的冷笑话影响她对美食的贪婪。

    费子墨不时地扫她一眼,看她吃的很实在,自己也食欲大增。

    林敬轩看到大家没有什么反应,继续讲道:“有一个人,吃什么拉什么,吃香蕉拉香蕉,吃苹果拉苹果,吃面条拉面条,他不得不去医院找医生,医生给他开出一个药方,你们猜医生开的是什么?”

    大家又努力地想。

    “那他得吃屎。”穆童佳毫不考虑,脱口而出。说完,还把筷子里夹着的东西送进了嘴里,咀嚼的有滋有味。

    所有人惊的目瞪口呆,空气中流动着怪异的气息,静了几秒钟,暴出哄堂大笑。

    吉姆更是笑的花枝飞颤,东倒西歪。

    穆童佳被他们笑的脸上染起了红晕,像一瓶红墨水倒进了水里,迅速在周围漫延,连脖子都烧的灼人。毕竟在这么多陌生的男人面前,而且还是在饭桌上,确实有失矜持和风雅。她狠不得把自己的头埋在桌子底下。

    “对……你说对了,医生就是给他开出这样的药方。”林敬轩好不容易停下笑,说道。

    费子墨看她羞涩的无地自容,很想把她抱在怀里。第一眼她便像只小猫撞进他心里,撩拨他心底最柔弱、最敏感的地方。

    吃完饭,时间善早,又折回了吉姆的夜总会。

    酒吧里人群纷杂,空气中弥漫着人体身上加了各种佐料的味道。昏暗的灯光下,调酒师优雅地调配着一杯又一杯五彩的鸡尾酒,还给它们起了一个又一个特别、浪漫、富有诗义的名字。

    台子上一个性感的女人在跳钢管舞。

    舞池里闪烁着急促的霓虹灯光,吸引着一个又一个饥渴而又需要安慰的心灵,大家随着节奏扭动身体。白天衣冠楚楚的男女们,借着酒劲,毫不吝啬地挥洒着平日里宝贵的汗水。此刻没有成败得失,也没有贫贱富贵,只有一群像动物世界里走出来的疯狂男女,仿佛明天就是世界末日。

    他们穿过混乱而嘈杂的酒吧,找了一间包间,同样能喝酒、K歌。

    男人们“嘭,嘭”打开啤酒罐,一边喝酒一边调侃。

    “穆小姐,喝点?”林敬轩绅士地把打开的一拉罐递给了穆童佳。

    她毫不客气地接过,虽然她入世不深,但已经被酒精考验出来,和朋友聚会喝爬下的永远是别人。她八岁就把老爸的半杯红酒偷偷喝了,结果昏睡了十几个小时。在她昏睡的这十几个小时里,她父母吵的快把房子给震塌了。可能天生有酒瘾,一发不可收拾。

    “穆小姐,多大了?”林敬轩问道。

    “二十二。”

    林敬轩挑起眼角看了一眼费子墨,难道他吃惯了辛辣刺激的,换个平淡爽口的尝尝鲜?

    林敬轩和穆童佳好像遇上了知己,不甘示弱地拼酒。吉姆和一个西方男人腻腻歪歪,唱着肉麻的英文情歌。

    费子墨即不喝酒也不唱歌,静静地看着穆童佳。那片像大海一样柔和的眼神越来越阴沉,那张英俊的脸像西伯利亚的天空,狂风横扫,乌云密布,随时会来场暴风雪。

    实在是看不下去,他一把抢过了穆童佳手里的酒,“嗵”地砸在茶几上,溅起几滴白沫。

    吉姆和他的伙伴立刻停下“恩爱”,向他们投来莫名其妙的眼神。片刻,他们又叽叽歪歪自娱自乐。

    林敬轩撇了撇嘴,耸了一下肩膀说:“你老板不让喝了。”

    本来穆童佳有心挑衅一下费子墨的权威。可是,林敬轩已经放弃了和她一醉方休,一个人喝不起兴致,只好放弃了贪杯买醉。

    她恨眼前这个男人,恨得冒泡、恨得发霉、恨得掉渣、恨的生疮……总是霸道地决定她的一切,穿什么衣服,喝多少酒……是不是下一步,她该在那儿睡觉也得由他管?

    生平她最讨厌被人管着,刚刚脱离了父母的权威,又掉入了如来佛的五指山下,生生被压着。

    她有一个致命的毛病,不能这么安静,一感到无聊,她就会犯困,何况她又喝了那么多的酒。不一会,眼皮就抬不起来。她努力睁了睁,上下眼皮像打架似的,勉强被人分开不到几秒钟,很快又撕扯在一起。

    说也白说,还不如不说,她以为他会体谅她的痛苦,赦免她,可是这个油盐不浸的家伙,一点同情心也没有。

    夕阳炫耀尽最后一抹醉红,像一个垂幕的老人,落进了西山。太阳死了,夜却活了。城市的另一种辉煌拉开序幕。

    她在脑子里转动,此刻能去什么地方潇洒呢?

    “怎么啦?鞋子不舒服?”他斜睨了一下她问道。

    “费总,能不能不穿高跟鞋呀?我这脚受了一天的罪了。”她为了自己可怜的脚不用再受刑,只好委屈求道。

    “有痛苦吗?那为什么女人还都爱穿?况且你的鞋不算高。”

    “我生平第一次挑战高跟鞋,实在是太痛苦了。”她无奈地说。

    “多穿几次就适应了。女人穿高跟鞋显得有气质。”他心平气和,却透着事不关己毫无人道。

    穆童佳又恨又气,忍无可忍,小宇宙就要暴发。咬了咬牙,还是咽了下去,人在江湖走,那有不挨刀的道理。不得不重新穿好鞋子坐在前面。

    她要在他面前露出她的本性,装淑女、装矜持不是她的作风。索性把鞋脱了,把脚曲起来,抱在怀里,用手轻轻按摩受了一天刑的脚。

    影响越恶劣越好,恶劣到他一看到她就想吐。最好连看都不想看她,看了她就会长针眼。

    “那你不会买双合适的鞋?”

    “费总,真应该让你也穿穿高跟鞋,就知道穿高跟鞋有多么的痛苦了。”她狠狠地斜了他一眼。这个男人的耐力真让人佩服,难道他是嗅觉失灵了?还是变态到喜欢闻这种味道?想着后背发凉,如果他真变态呢……

    他把她前面的挡光板放下来,给她遮住了那一抹刺眼的阳光。

    她收起邪念,继续肆无忌惮地揉捏自己带着汗味和新皮鞋味的脚。她知道脚上混合的味道在狭小的空间里弥漫,心里不由得得意洋洋,如果他受不了这种气味把她赶下车,那她就自由了。

    穆童佳很自觉地坐在费子墨后面,如释重负赶紧脱掉鞋,活动活动被禁固,受了莫大委屈的脚。

    “坐前面来!”费子墨黑着脸低吼。好像他是瘟神,总是躲着他。

    阳光直射进车里,她不由得眯着眼躲了一下,依然没有躲过太阳的刺灼。

    费子墨拿出墨镜戴上,立刻便多了几分硬朗和酷傲。

    她从侧面痴迷地看他,棱角分明,线条很有力量,一直延伸至颈部背部胸..部……看着看着,她不由得脸红心跳,大骂自己邪恶,对这种渣男也能动心。

    这个该死的男人,恨不得把他上锅煮了,再下油锅炸了,再上火炖了……她恨他恨得牙龈咬的酸痛。他们绝对是前世的仇家,今世的冤家。

    黄昏写满辉煌,挥洒着最后的豪情,留给世间一片壮观的景色。虽然已经是秋天,夏天的灼热依然如故,没有风,没有雨,太阳潇洒地在树丛里撒下一片光芒,依然茂盛的秋树分裂着阳光,碎金般闪烁。

    林敬轩的车子停在公司的外面,他到了大厅便出了电梯。

    穆童佳正犹豫是该坐林敬轩的车,还是费子墨的?

    费子墨眼急手快已经下手关闭电梯,一直到了地下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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