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一条新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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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道理,郑瑞当然都懂,可要他对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下这么重的手,他确实做不到。

    “那这条小狗怎么办?”

    沈明指了指正趴在自己床上,肚皮起伏,似昏似睡的小狗,问道。

    “能怎么办,当然是养着了!”冯绍道:“它还这么小,又受着这么重的伤,要是不管它,随意把他丢在外面,肯定活不过今晚的。”

    冯绍伸出手指,溺爱的拨弄了一下小狗可爱的鼻子,一脸慈祥,无声地笑了,就像一个父亲,在逗弄着自己刚出生不久的孩子。

    这虽然只是一条很普通,很常见,被称之为‘中华田园犬’的草狗,但小狗总是可爱的,尤其还是一条受了重伤,奄奄一息,差点丢了狗命的小狗狗,更是可爱。

    看向人的目光,是那样的无助,那样的楚楚可怜,还好在场的都是男人,而且都是大老粗,要是有爱狗的小女生在场,早就哭的梨花带雨,将小狗狗轻轻抱在胸前,用自己柔软温暖的胸脯,给小狗狗当暖床了。

    “从今天起,它就是我们的一员了。”冯绍认真地说道。

    “我们的一员?”

    沈明揉了揉鼻子,看着这条‘木乃狗’,很有些无奈。

    大奎也觉得别扭——和一条狗成为‘同伴’,他还有点不太适应,不太习惯。

    “现在的小孩子,怎么都这样啊。”老施摇了摇头,叹息的说道:“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就是日子太好过了,没吃过苦!像我十多岁的时候,肚子都吃不饱,还要去挑河泥,撒猪灰,哪还有闲心去整死整残一条小狗啊!这些小孩,都是闲出来的病!”

    “这两个没人性的小兔崽子,以后别落在我手里,不然的话......哼!”大奎冷哼一声说道。

    大奎是个爱憎分明的人,从某个方面来看,他是个很单纯的人。

    在大奎的世界里,只有黑和白,没有灰,所在,在他看来,这世上只有两种人——好人和坏人!

    有时候,郑瑞很羡慕大奎的这种纯粹,这种天真。

    或许,在某些所谓‘聪明人’眼中,大奎就是个无脑的二百五,傻大个,只有一身蛮力,不喜欢动脑子。

    可是,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

    苦恼都是聪明人自己寻来的,你看到哪个傻子整天愁眉苦脸,忧心忡忡,一夜愁白了头吗?

    大奎可没有郑瑞那么多的顾忌,什么老人小孩的,只要是坏人,他就要用自己那双沙包大的拳头,狠狠教训他们,让他们以后再不敢做坏事!

    ——不是正义的联盟吗?不是要行侠仗义吗?不是弘扬正能量吗?看到坏人都不胖揍一顿,还顾虑对方是小孩子或老头子,那多憋屈?那还玩个毛线?

    “给孩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吧。”

    老施已经走完了人生的大半辈子,虽未经历过大风大浪,跌宕起伏的人生,但他毕竟见的多,经历的多。

    “谁年轻的时候,没犯过错呢?”老施有些忧伤地说道。

    也许,他想起了自己十多岁时,犯下的一些过错。比如,带着红袖套,将曾经的地主老财吊在房粱上,嘴里喊着口号,狠狠鞭打。

    郑瑞也想起年少时,偷偷跑进邻居家里,把图钉撒在猪饲料里,差点害死了怀崽老母猪的糗事。

    沈明也想起十五岁那年,偷看村长年轻漂亮、一双大胸脯能闷死一头老黄牛的寡妇女儿洗澡。

    沈明正翘着屁股,蹲在窗外,贼头贼脑的张望,面红耳赤、呼吸急促,某些地方已经有了反应的他,一门心思全都在屋里一丝不挂的女人身上,根本没注意到,吃过晚饭去村口溜达,和几个老弟兄侃大山的村长,披着件军绿色的破大衣,已经回来了。

    于是乎,沈明被老村长扛着一把锄头,绕着村子跑了十多圈,直到半夜才停止了追杀,把沈明追的像一条丧家之犬。

    是啊,谁年轻的时候,没干过几件人人唾弃的浑事呢!所以,才会有‘年少无知’这个说法。

    现在,就是给郑瑞一百万,他也干不出喂老母猪吃图钉这样的蠢事。

    当然,沈明还会不会去偷看年轻漂亮的寡妇洗澡,那就另当别论了......这是天性!

    郑瑞、老施、沈明都陷入了追忆和沉思,唯有大奎,典型的浑人一个,冷哼道:“什么年轻年老的,做了错事就应该受到惩罚!”

    郑瑞摆了摆手,示意结束是否应该重重惩罚两名少年的争论,他知道,这个问题再争论三天三夜,也得不出正确答案,他也根本没将那两个手段凶残,性格暴戾而变态的少年,放在心上。

    “老施,你去买十条中华烟,明天我去找这几个小区的保安队长或者物业主管,跟他们‘沟通’一下。”郑瑞说道。

    他所谓的‘沟通’,自然是送烟送红包,给对方好处了。

    “买软壳的,软中华上档次!”冯绍说道。

    沈明却嘀咕道:“我们不是正义联盟,不是要弘扬正能量吗?还去送烟,这本身就是歪门邪道吧!”

    不等郑瑞开口,老施笑着说话了。

    “阿明,你知道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是什么意思吗?”老施道。

    沈明摇头。

    他只知道老村长家那位结婚不到一年,就不幸死了丈夫的年轻女儿,那两个馒头,确实很大,很肥。

    “只要行的是善事,至于是用什么手段来达到的目的,这个不重要。”老施说道。

    沈明挠了挠头,像是没理解老施这句话的内在含义,而大奎根本就没听老施说话,正和小狗大眼瞪小眼,玩的不亦乐乎。

    唯有郑瑞和冯绍,目光幽幽地看着窗外,若有所思。

    一夜无话。

    次日,郑瑞一上午就搞定了附近四个高档小区的保安队长或物业经理。

    有钱能使鬼推磨,两条软中华,再包个千元大红包,安排一个保安入职,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哪怕像老施这种即将到退休年龄的‘半老头子’,也只是多给了一条烟,就彻底搞定。

    发生狗狗莫名惨死事件的,一共是四个小区,沈明、冯绍、郑瑞,各选择了一个小区,而老施年纪比较大了,只能玩脑子,所以需要人关照。

    而大奎,正好和老施互补,他身材魁梧强壮,就是不喜欢动脑子......

    ——这一对‘组合’,互相弥补对方的短处,绝对是天衣无缝的组合了。

    大奎听的咬牙切齿。

    “这种没人性的小王八蛋,才这么小,下手就这么狠,这么变态,将来长大了,成年了,绝对是祸害,不知道多少人要遭殃!换做是我,一定要让他们留下点‘念想’,一根手指也好,断一个肋骨也罢,总之,这种小子不给他们点教训,是绝对不会学好的。”大奎道。

    冯绍这才松了一口气,因为紧张而深锁的眉头,渐渐送了开来,露出一抹孩子般天真的微笑。

    “没事了!”冯绍说道:“伤虽然很重,断了好几根骨头,但至少这条小狗命,算是保住了。”

    冯绍爱狗,从小到大,养了不小十条狗,所谓久病成医,冯绍现在当半个兽医,那是绰绰有余。

    他们三个,已经丢下了手中的扑克牌,围在‘木乃狗’的周围,等待着郑瑞和冯绍说出真相。

    “我来说吧。”

    郑瑞点上一支烟,抽了一口,将刚才在废弃的地下步道,发生的所有事,简单诉说了一遍。

    然而,再怎么坏,他们终究是老人。

    郑瑞不打女人,也不会对小孩和老人出手,哪怕对方真的很坏。

    或许,在某些人眼中,郑瑞过于迂腐,但这就是郑瑞。

    “到底怎么回事?”

    沈明忍不住问道。

    冯绍将矿泉水倒在自己的掌心之中,凑到小狗的嘴边。

    小狗狗半天没动静,五分钟之后,才轻轻抽动了一下狗鼻子,很努力才将闭着的眼睛,睁开一道缝隙。伸出舌头,喝了点儿冯绍手掌中的矿泉水。

    可是,绿衣服和黄条纹,毕竟只是两个半大的孩子,虽然他们的残忍,与真实年龄完全不符,可他们终究只是孩子。

    正如那些在公交车和地铁上,已经老了的坏人,年轻人不马上让座就破口大骂,还出手打学生和孕妇的耳光,已经不能仅用为老不尊来描述了。

    老施反应最快,忙问道:“那个死变态出现了?”

    冯绍不说话,只是将小狗放在柔软的床上,给它检查伤势,并将一条白色的浴巾,撕成几十条小带子,将小狗的短腿包扎起来。

    不到二十分钟,这条小狗,浑身缠满了白色的布条,像一个木乃伊......准确的说,是‘木乃狗’。

    回到宾馆,敲开沈明等人的房间,三个正凑一起斗地主的家伙,一见到冯绍抱着一条小狗进来,这条小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

    若不是狗肚子随着呼吸,还在小幅度的上下起伏,众人还真要以为,这是条死狗了。

    郑瑞的脸色,有些难看。

    如果这两个小子,已经成年,已经年满十八岁,郑瑞一定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们。

    就算不整死整残,也要掰断他们每人一根手指,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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