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求诗的小公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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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我帮了,不过,你要哪方面的诗,关于什么的”?王治心中嘿嘿一笑,貌似唐诗三百首,咱还记得不少呢。

    “还能挑,这么好”?程处默咧着嘴大笑,这下可好了。

    “那是当然,你看,眼前这河流,远处的山,情情爱爱,战场厮杀,都可以作为内容的”。王治得意的昂着头,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哈哈,俺就知道兄弟你行,这个,俺参加过东突厥大战,可惜自此以后都没出过长安了,要不,你写点这个”。程处默作为长子,除了那个灭国之战以外,再也没有机会出战了,让他很是遗憾。

    “好,有了,这首诗叫做凉州词,你可听好了,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王治以前,还是很喜欢这首诗的,但是,现在却感觉有点伤感。

    “这个,听着倒是不错,就是,俺记不住,你给俺写下来吧”。程处默接下来这一举动,这王治很无语,因为,程处默竟然从怀里掏出了毛笔,墨汁等物,也不怕把衣服染黑了。

    王治一直不习惯古人的带东西方式,不是袖子里,就是前胸的衣服里,哎,不能用个手提包吗。

    “哈哈,王兄弟你会作诗不假,可是,这字可是跟俺老程差不多呢”。程处默看着王治歪扭七八的字,忍不住哈哈大笑。

    “哼,还要不要了”。王治大怒,我这是没用圆珠笔来,不然让你看看什么是标准的宋体。

    “要,要,当然要,哥哥就是随口一说,哥哥欠你一个人情”。程处默小心的把纸张折好,附近胸前,然后打算告辞。

    “回来”。王治很无语,你会念是不假,可是,你知道是啥意思吗。

    “啥事,你反悔了”?程处默脸色有点不好看。

    “想什么呢,过来,我给你说说诗的意思,别到时候你光显摆了,露馅了就不好了,听好了”。

    “酒宴上葡萄美酒盛满在精美的夜光杯中,歌姬们弹奏起急促欢快的琵琶声助饮,想到即将跨马奔驰奔赴沙场,建功立业,战士们个个豪情万丈。今日一定要一醉方休,即使醉倒在战场上又何妨?此次出征为国效力,本来就打算马革裹尸,没有准备或者回来”。

    一句句的解释,倒是把堂堂九尺汉子,说的红了眼圈。

    “这个,倒是会一点,不知道程兄想要干嘛”?王治很是疑惑,这程处默的反应,不正常啊!

    “嘿嘿,那,那你做一首送给俺行不行,那长孙冲太气人了,自己做了诗不帮我,还在背后偷笑”。程处默黝黑的脸庞有点愤怒,还有点紧张。

    “兄弟还真是年轻啊,可喜可贺,额,在下程处默”。程处默得了他们家的优良传统,身高九尺,壮实的像头猩猩,而且,有点黑。

    “原来是小公爷,快快请进”。王治算是丈二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是唱哪出,自己以及老爹,和程国公一家,貌似不认识吧。

    “李伯伯给我爹来了信,说是军中有个小友,能文能武,还会酿酒,都快把你夸到天上去了,俺老程倒是想看看,到底是何人”。程处默一脸的八卦,盯着王治看个不停,没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啊。

    “王叔,我是王治一个朋友,来找他玩的”。王治还没有出口,程处默倒是自己先解释开了。

    说完,程处默施了一礼,然后拉着王治,来到了屋后面的河边。

    “兄弟,你真的会作诗吗”?程处默一脸的兴奋,两个手搓的通红。

    自己留了是几个大缸,剩下的就送到了公主府,想必吃过土豆的公主,应该会保护好这些土豆苗的。

    “咦,不对,是用什么来着”?王治忽然感觉一惊,自己后世的一些东西,竟然在慢慢的遗忘,大唐的一切。也正在渐渐地烙印到自己的骨子里。

    王力已经开始识字了,不过因为启蒙晚,学习的有点慢,不过,家里的纸笔,倒是不缺。

    王治这才释然,也对,李靖和程咬金关系莫逆,而且现在一时还回不来,给程咬金说道一二,肯定是有的,至于说的天花乱坠,那肯定是胡扯,自己一个小兵,能够让大将军记住就不错了,还夸上天,想得美。

    “大治啊,这是谁家的小子,我怎么没见过啊”!王强刚刚从地里回来,看到王治和一个年轻人叽叽喳喳的说些什么。

    舒展了一下腰肢,王治在河边走来走去,河流如织,远山如黛。

    还没有吃饭,家里就来了客人了,一个想不到的人,程处默。

    自己虽然距离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可是,好歹也有着超越一千三百多年的眼光,还有脑海中的各种记忆,想不赚钱都不行。

    王治买了十几个大缸,准备把土豆种进去,到时候直接抬着大缸进献就好了,不然怎么着,还能让皇帝来自家田里不成。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不用毛笔就是”。王治打开自己的小箱子,取出来一根圆珠笔出来,原本打算留着做念想的,想想,还是算了吧,想多了太伤心。

    王治的毛笔字不行,就小学的时候练过几天,然后,没几下子,毛笔和墨汁都不见了。

    不过,王治的钢笔字还是不错的,方方正正的,很是工整。王治写着写着,一不留神,就写了一夜的时间,当中,还是有自己的一些见解和思考。

    王治走进小小的书房,提起毛笔,准备把记忆里,一些有用的东西,先记下了,小的时候一位老师说得好,好记性不如个烂笔头。

    只不过,王治很快,就有点失望了,因为,自己根本就不会用毛笔写字,写的大不说,还是歪扭七八,像是野鸡在雪地里的抓痕,也就是说,字写的跟鸡挠的一样。

    王治一直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做个小侯爷,在二十岁之前,赚够足够多的钱,然后,混吃等死,上辈子太辛苦,辛苦的连房子都买不起,这辈子,说什么也要活得自在一些。

    不过,这个伟大的梦想,还是没敢跟王强说,无他,怕挨揍。

    不过,王治感觉,自己还是可以做得到的,李世民曾经有言,得高产粮食着,封侯,皇帝金口玉言,是不会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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