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挂羊头,卖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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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嘞!您是要羊腿还是羊肋排?羊眼、羊脑、羊鞭、羊蛋......咱这里都有,价格公道,保证新鲜!”

    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皮肤不是正常的黑,而是病态的黑气,头发稀疏,一口大黑牙,想必是个嗜烟如命的老烟枪。

    沈明不动声色的递过去一根中华烟,老板道了声谢,点上烟,美美抽上一大口,来了个大回龙,然后是小回龙,一口烟,在口鼻之间循环了几个来回,才从两个鼻子里,喷出两股烟柱。

    ——老烟枪!绝对的老烟枪!

    这家伙,年纪不过四十五岁左右,烟龄绝对在三十年以上了,难怪一张脸,黑气沉沉的,未老先衰,看着像五十七八岁了,脑门还秃了。

    “老哥,我不买羊肉。”沈明笑了笑,凑近过去说道。

    对方一怔,眼中闪过一丝警惕,笑了笑,说道:“老弟,我这是专卖羊肉的铺子,你看,门口牌子上不都写着呢嘛!你要买猪肉牛肉鸡肉的,去菜市场最里面,那里有卖。”

    “我不买猪肉牛肉鸡肉。”沈明的声音更低了:“......老板,我想整点狗肉。”

    老板的肩膀,明显僵了一下,嘿嘿一笑,露出他那口由黄转黑的恶心牙齿,说道:“朋友,你找错地方了,我这里只卖羊肉,不卖狗肉。”

    “不会吧?”

    沈明笑了笑。

    “老板,实不相瞒,我是外乡人,东北来的,祖父是JSP县人,祖传的手艺......在城南开了家狗肉馆,生意马马虎虎还行,就是货源出了点小问题。人生地不熟的,也没个引路的介绍人。

    实话跟你说了吧,我在你这店附近转悠两天了,晚上也看过你‘出货’,好几家饭店都来你这里采购。”

    满脸黑气,给人的感觉像是患了绝症的老板,见自己的底细已经被对方摸清了,看沈明也不像便衣警察或者记者,也就承认了。

    “不错,我这里是有货。”老板点了点头:“我这里有活的,也有死的。活的贵,死的便宜。”

    沈明点了点头,又递过去一支中华烟,给自己也点上了一根。

    “死的,也分好几个档次。刚死的贵,冰冻了几个月的便宜。藏獒等大狗贵,小宠物狗便宜。还有就是......挨闷棍打死的贵,吃了耗子药毒死的......便宜!”

    抽了沈明递过来的几根中华烟,老板也不藏着掖着,直接跟沈明打开天窗说亮话了。

    “敞亮!”沈明竖起一根大拇指,旋即说道:“我要最近这两天刚挨了棍子的,不要毒死的。”

    “对对!既然开门做生意,可不能砸了自己的照片。这吃了耗子药的狗,毕竟有毒,要是客人吃出个好歹来,那可就吃不完兜着走了。挨了棍的,贵是贵了点,可安全有保障嘛,这年头,食品安全最重要!”满口黑牙的老板说道。

    从他口中说出‘食品安全’这四个字,沈明差点没忍住笑场了。

    ——你一个黑市卖狗肉的,很多都是被毒死的狗,居然说什么‘食品安全最重要’,真特娘的滑稽。

    “大狗小狗无所谓,那种农村的草狗不要,只要宠物狗,什么藏獒,牧羊犬,还有泰迪、吉娃娃,我这边都要!”沈明道。

    “那小狗没啥肉,你要买大狗,量多的话,小狗可以送你。”老板道。

    “行!那我今天晚上来提货!”沈明道。

    “行!那个......”

    还不等对方说完,沈明直接从口袋里掏出厚厚一大把钞票,目测有一万多,随意抽出五张,丢给了对方。

    “订金是吧?我懂!”沈明道。

    老板忙收起散落在冰柜玻璃上的五张百元大钞,黑脸上顿时乐开了花。

    “晚上九点,我来取货!”

    沈明挥了挥手,转身离去。

    老板忙答应着,一低头,看到冰柜上有一包软中华,才抽了不到半包,他咽了口唾沫,闪过一丝贪婪之色,抬头看了一眼沈明离去的背影,还是喊道:“老板,你的烟忘拿了。”

    沈明头也不回地说道:“你拿去抽吧。”

    “好嘞,谢谢您嘞!”

    一口恶心大黑牙的老板,迫不及待从软壳中华里,抽出一支3字头的香烟,点上抽了一口,美滋滋。

    ......

    其实,从如何搭讪,如何付定金,甚至故意留下大半包烟,那都是郑瑞和冯绍,之前早就给他设计好的,只需要沈明照本宣科,照着剧本念台词表演就行。

    他最心疼的,还是那五百块钱和大半包软中华。

    ——尼玛,老子自己还只抽利群和白沙呢,这孙子凭啥抽我的软中华?

    生气归生气,但还不至于到肉疼的地步,毕竟这钱都是冯大少出的,和他沈明没半毛钱关系。

    晚上九点刚过,沈明开着从二手市场买来的金杯面包车,二话不说买了三条大狗,老板还送了三条小宠物狗,有京巴,也有泰迪。

    这种小狗,都是免费送的,体型小又没什么肉,饭馆是不会愿意花钱购买的。

    三条狗,七百六,除去已经付的五百订金,沈明还需再支付两百六。

    叼着烟,一副‘老板’派头的沈明,二话不说,甩给对方三张红票子,说了句:剩下的买盒烟抽,开着车,潇洒的扬长而去,留给对方一个无比风骚的背影。

    ......

    沈明在几处菜市场里,晃悠了两天之后,终于和其中一个‘挂羊头卖狗肉’,表面是卖羊肉,其实还暗中贩卖狗肉的不良商家,搭上了线。

    “老板,卖肉。”沈明倚靠在冷冻冰柜上,嘴里叼着烟说道。

    “引蛇出洞有很多种办法,尤其是这种又骄傲又变态,以为自己身上有‘男主角光环’的家伙,想引他现身,其实并不难。”

    郑瑞淡淡一笑,嘴角勾勒出的那一抹弧度,充满自信,幸好这里没有喜欢成熟大叔,有‘大叔控’的小萝莉,不然,看到郑瑞这一抹微笑,恐怕会尖叫着扑过来,主动献身,要求郑瑞亲亲抱抱举高高了。

    狗市上,有很多刚死的狗,都是打狗人从乡下弄来的。

    若是被狗主人发现了,便会用言语和眼神威胁,若是有敢上前理论,甚至强加阻拦的,无论男女老幼,都会被赐予一闷棍。

    总之,这些偷狗人,极其凶残霸道。

    这些狗,会从秘密渠道出售,很多饭馆和狗肉馆的货源,便来源于此。

    冯绍将烟头丢在地上,用鞋底狠狠踩灭。

    “想办法引蛇出洞,然后用对方擅长的请君入瓮,来个瓮中捉鳖……这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冯绍道。

    “嗯,你的想法,倒是与我不谋而合。”郑瑞点了点头说道。

    吹管麻药、猎枪、老鼠药......

    当然,更常见的,还是骑着摩托的两个家伙,一个负责开车,后面一个,手里握着根钢管铁棍之类,直接在狗脑袋上来一下,快、准、狠,狗狗还没倒地,另一只手抓住狗腿,倒提着便扬长而去。

    郑瑞目光闪烁,像极了一个正在抓捕小狐狸的老猎人。

    “你到底有什么办法,可以引蛇出洞?就算想打草惊蛇,也要知道蛇的大致位置和情况吧?我们现在对自己的敌人,一点都不了解啊!年龄、身份,甚至是性别,都只是猜测。总不能站在摄像头下面,和昨天晚上一样,要求他主动现身,站在我们面前,说一句‘我是凶手’吧?就算再狂妄再傻,也不可能很傻很天真到这种地步吧!”冯绍咂着嘴说道。

    郑瑞的这句问话,让他感觉自己突然变成了‘元芳’。

    “我怎么看?”

    “什么破绽?”冯绍追问道。

    郑瑞道:“对手很聪明,也很狡猾。但他太骄傲太自信了,所以在我看来,他其实很蠢!正如你们说的那样,昨天晚上他要是不搞坏监控和电脑,不去黑我们的论坛,其实我们最多也只是怀疑,可他偏偏要那样做,那只说明他太骄傲,太自信。但骄傲与自信的背后,往往就是狂妄自大和幼稚!

    我猜测,此人的年纪,在二十五到三十岁之间,家庭条件优越,很可能是个富二代,智商很高,受过高等教育,但社会阅历很浅薄,肯定没有在商场打拼过,更没有当过兵!否则的话,不会那般意气用事,自己暴露,商场上的成功人士,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战场上的勇者,为了取胜,更可以做任何事……商场如战场,道理是相通的,在战场上,若是败了,输掉的往往就是自己的命!任何一个老兵,都不会逞一时之能,就轻易暴露自己的……所以,我们的对手虽然聪明狡猾,但他还太嫩了一点!”

    “可是,用什么办法,才能引对方现身呢?这可是个超级聪明又狡猾的家伙!实在不行,我去黑客的圈子里调查一下,毕竟像他这么厉害的黑客,应该不是籍籍无名之辈。”冯绍道。

    郑瑞摇了摇头:“应该查不出有用的线索……不过,我们的这个敌人,也不是无懈可击。我想,我已经抓住了此人的破绽!”

    “冯大少,你怎么看?”

    二人又来到了小区内的林子里,郑瑞已经仔细搜索过这片林子,这里没有隐藏的监控摄像头,绝对安全。

    冯绍突的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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