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特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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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椒和猪肚都很新鲜,切块大小适中,螺丝肉很嫩,酱汁很醇香厚重,没想到在这么一个简陋地方,有这么一把好勺,尤其是那份回锅肉,更是绝了,不说刀功之好,肉片如纸,只说那油温火候,再多一分则焦,少一分则油腻,再加上爆炒的辣子,绝了!

    郑瑞不由抬起头,看了一眼肩膀上搭着块擦汗毛巾,正颠勺爆炒地中年汉子的背影。

    “瑞哥,听说你当过兵?”

    沈明夹起一块猪肚,在嘴里大嚼着,含糊不清地问道。

    郑瑞笑笑,没有回答,却也没有否认。

    “瑞哥,你当的是什么兵啊?肯定不是特种兵或侦查连的......不是在炊事班,就是给部队养猪,对吧?”沈明又问道。

    郑瑞呵呵一笑:“为什么我就只能是炊事班或者养猪,就不能是侦查连或者特种大队的?”

    “就你?”

    沈明鼻腔共鸣,哼哼了两声。

    “我早就听说了,你起初是工地上的保安,半夜执勤的时候,正巧溜达到东北角堆放钢管的地方,更巧的是,正遇上三个偷盗钢管的毛贼,你不但不敢上前阻止擒拿,连‘抓贼啦’都没敢喊一声,彻底吓傻了,不但被三个毛贼谩骂嘲笑,还打了你的脸,拿走了你的保安帽子,扬长而去......当时监控都拍下来了,小老板大为光火,把你臭骂了一通,才让你来了我们这儿,跟着老羊皮子搬砖。”沈明撇了撇嘴说道。

    郑瑞听了也不反驳,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沈明又说道:“所以,我猜你在部队里,就是个做馒头喂猪饲料的主儿,几年下来,恐怕连枪都没摸过吧?瑞哥,不是我说你,当兵当到你这份上,也是没谁了,以后啊,没事就别到处嚷嚷自己当过兵了,丢人!”

    沈明的话虽然刻薄难听,不过郑瑞知道,这个直爽又话痨的家伙,绝没有冷嘲热讽的意思,他就是个直肠子,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不会像城里的所谓‘上流人士’,说话拐弯抹角,做事阳奉阴违,卖弄花花肠子。

    “呵呵......”

    郑瑞又是一笑,说道:“那你怎么看出我绝对不是特种兵的?你见过特种兵,知道特种兵是个什么模样?”

    沈明切了一声,说道:“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什么《战狼2》、《红海行动》,手机上我都看过,你瞧瞧人家特种兵,那身板,那眼神,那小平头的发型......瑞哥,不是兄弟说你,同样当个兵,同样在部队里吃大锅饭,这差别咋就这么大捏!”

    说完,沈明就掏出他的杂牌智能手机,点了几下,上了一个叫‘站页面。

    “这本《都市特种兵》,叫黑灯大虾的作者写的,主角那叫一个牛逼。还有这本《XX美女的贴身保镖》,还有这本《XX女总裁的神级保镖》,还有这本,主角十八岁,他可不是普通特种兵,是兵王中的兵王,接到任务,专门到大学里,乔装成学生,专门保护校花的,最后不但把学校里的纨绔,什么富二代官二代,某某大少的,统统打服,成了主角的小弟,兵王小哥不但出色完成了任务,还和女主角一通暧昧,最终拿下,并顺带把学校的四大美女,一个女警,一个女老师,一个女杀手,还有一位冰山美人的女总裁,全都推倒,美人与上市公司,财色兼收,啧啧,这才是英雄本色,才是特种兵的风采!”

    沈明手指在油腻的手机屏幕上一通划拉,喋喋不休,兴奋的面色潮红,就像是他将什么校花女杀手女总裁给推倒了一般,想必是‘入戏’了,唾沫星子喷在手机触屏上,星星点点,犹如繁星。

    沈明收起手机,抬头看了一眼憨笑老实的郑瑞,眸子里尽是失望之色。

    “十八岁?特种兵兵王?国家规定,我国公民未满十八周岁是不能服兵役的,怎么可能成为特种兵呢。”郑瑞木讷地说道。

    沈明涨红了脸:“瑞哥,你注意重点好不好,不要关意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再说了,人家说不定爷爷是军方的大佬,从小就让主角接受特训呢?”

    旋即,又以怒其不争的口吻说道:“就算不是特种兵,你好歹也在部队里呆过几年,就算进不了刑警队,当不成校花或女总裁的贴身保镖,至少也混个没有编制的辅警嘛,你倒好,连工地保安都干不了,遇到三个小毛贼就吓尿了,只能来搬砖扛水泥,做苦力活儿......瑞哥,我这人一根筋,从嘴里通到屁yan儿,说话不懂拐弯抹角,就是实话实说,你别往心里去。”

    郑瑞只是笑笑,也不计较。

    很快,回锅肉、爆炒螺丝和青椒猪肚就端上了桌,还有满满两杯的扎啤,都是用一千毫升的大玻璃杯装着,二人端起杯子碰了一下,喝上一大口,冰镇的扎啤如一股凉凉的冰泉,从喉间直入小腹,那叫一个爽。

    沈明一口气喝了小半杯,才满足地哈出一口气,打了个酒嗝,很是惬意。

    中年妇人面容黝黑,一张嘴却是热络,招呼这桌,伺候那桌,一口一个大兄弟,倒是八面玲珑的主儿,可惜相貌上不得台面,又生在这种小地方,若换一张面皮,去到南方的大都市里,也许真能混出个模样来。

    门口的几张桌子都有了客人,沈明和郑瑞选了最靠里的一张小圆桌,点了一个回锅肉、一份青椒炒猪肚、一份爆炒螺丝,看样子还要再点,一向沉默寡言的郑瑞笑着阻止了,说两个人吃不完这么多,再点就浪费了。

    沈明平时也没这么铺张,和郑瑞投缘,第一次请他吃东西,不想落了自己的面子,既然郑瑞说了话,也就不再坚持,笑着对妇女说道:“老板娘,再来两大杯扎啤。”

    桌子只是简单擦拭,表面一层黏糊糊的东西,是长年累月积攒下的油腻,较之浆糊还粘,桌子的花纹缝隙里,更是藏污纳垢,不但有腐烂了的剩菜叶,还有一些细碎骨头卡在其中,郑瑞仔细的将其挑出来,又换了几张纸巾,又擦了一遍桌面。

    沈明哈哈一笑,竖起大拇指,带着几分玩笑的揶揄:“瑞哥到底是在大城市里呆过,讲究!”

    郑瑞不说话,还是标志性的憨笑。

    老羊皮子正躺在床上睡觉,另外四个,坐在床沿上,中间摆了个翘脚的小破桌,用硬纸板垫着,起初是掼蛋,后来又斗起了地主。

    郑瑞在一旁看了会儿,赶巧他旁观的那一方,输了有一百多块钱,阴沉着脸,不时看一眼郑瑞,嘴上不说,意思再明白不过,就是嫌郑瑞晦气,站在他身后看牌,把他的牌都看霉了。

    见沈明相邀请,郑瑞挪了挪步子,有些心动,又有些犹豫。

    妇人笑着答应,说了声稍等,便去前面,让自己的男人照单做菜去了。

    郑瑞从桌上的盒子里,抽出几张餐巾纸,一丝不苟的认真擦拭着桌子。

    沈明熟门熟路,领着郑瑞走进一家夜排档,用军绿色油布搭起的简易棚子里,摆了六张白色的硬塑料小圆桌,配上几个同样颜色和材质的小方凳,淡粉色的筷子筒内,凌乱的插了一把一次性筷子。

    一对其貌不扬的中年夫妇,男的在灶台前烹炒忙碌,女的除了洗菜切菜配菜,还要兼职当服务员上菜,给客人上酒,最后收拾桌子,再抽空洗个碗,忙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瑞哥,我们出去喝酒吧!”

    今天下工较早,回到工棚里,用洗脚的塑料盆简单冲了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沈明酒瘾犯了,主动邀请郑瑞出去喝酒。

    就在距离工地不到两公里的地方,有一处类似小集市的所在,虽还不到镇子上,可也相当热闹,这座地处北方,相对落后的小县城,正在大力发展,大搞基建,到处都是挖掘机轰鸣声,附近有好几座工地在同时开工,所有农民工加到一起,有一两千人之多,下了工,闲来无事,累了一天了,和几个天南地北,有缘才聚到一起的工友,出来喝个小酒,胡吹海侃一番,也是人之常情。

    于是,在这几座工地的中间地带,逐渐形成了这么一个临时市集,白天一片荒芜的不毛之地,一到天黑,却是灯火璀璨,军绿色的油布篷子,连绵数十座,也堪称奇迹了。

    起初还只是附近的当地人,白天务农或上班,到了晚上摆摊做点小生意,兼职赚些外快,比如卖些自家做的糕点,茶叶蛋。也有摆摊卖内裤皮带袜子和二手书籍的,渐渐的,商贩就多了起来,好几家镇上开小饭馆的,生意冷清,就尝试着晚上将炉灶搬来这里,没想到生意出奇的好。

    沈明看出了郑瑞的心思,也知道他刚来工地上做活,要到下个月才开工资,囊中羞涩,口袋里恐怕掏不出几个大子儿,爽朗一笑,走过去热络的搂住郑瑞的肩膀说道:“走吧,喝酒去......我请客!”

    郑瑞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却也不推辞,随着沈明走了。

    除了老羊皮子,剩下的五人,大部分都是四五十岁的年纪,只有一个,比郑瑞还小几岁,约莫三十刚出头的家伙,叫沈明的,和郑瑞性格正好相反。

    郑瑞不太喜欢说话,这货却是个话痨,逮谁跟谁说,实在没人搭理他,一个蹲在墙角,用树枝拨弄着蚁穴,和蚂蚁们都能说上一箩筐的闲话。

    性格截然相反的两人,却出人意料的,成了要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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