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将遇良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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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才闪出个红红的边儿,濛洁便身着短襟衣,足踏软底靴,手拎柳叶单刀,带着十名陪嫁侍女,英姿飒爽的朝缓坡走来,这是她们每天练功习武的时间。

    一行刚刚来到坡顶,就见有个体格健壮的年轻人,赤膊束发,手持宝剑,在那里龙腾虎跃的练武。

    濛洁赶忙挥手止步,静静看那人练功,脸上渐渐露出了欣喜之色。

    练武之人最忌讳被人偷看,那人像是已经发现了这帮手持兵器的女人,动作稍微迟缓了一下,便匆匆收势,拎起衣服就要离开。

    濛洁是受过昆仑派名师的指点,当然清楚练武人的规矩,明知自己理亏,但以她骄横跋扈的性格,就是可汗她也不放在眼里,更何况是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汉人。

    于是,单刀直指那人,声音脆响道:“站住!谁让你走了?”

    那人的脚步猛地滞了一下,缓缓转身,将剑插在地上,不慌不忙的穿好衣裳,声音淡淡道:“请问小姐,呼喊在下有何见教。”当然,那人也说的是本地话。

    但话音才落,就见有个身材细条的女子上前两步,冷声喝道:“大胆!见了王妃还不行礼!”

    那人猛然一愣,这才慌不迭的行礼道:“在下杨烁,见过王妃,请王妃赎罪。”

    杨烁还是昨天下午见过濛洁一面,那时,她是一身华丽的王妃婚服,头戴金饰,搽脂抹粉,画眉如黛。哪像现在,简直就是个漂亮的野丫头。

    见濛洁目光像两把柔软的刀子般,盯视着自己,杨烁不由的垂下眼皮,心里有种惶惶的感觉。

    说实在的,他倒是更喜欢濛洁现在的样子,有种亲切的贴近感,不像那身王妃打扮,让人仰视而又高不可攀。

    就在杨烁感觉有些心慌窘迫之际,就听濛洁似有挑衅般地说:“看你的武功还不错,敢跟我比试比试么?”

    杨烁微微一愣,赶忙摆手道:“在下不敢。”说着,再次垂头行礼。

    濛洁用刀面轻轻拍了拍杨烁的胳膊,像是自语般道:“身板不错,模样也行,就是不知武功是师父教的,还是跟师娘学的。”

    练武之人都有个通病,宁可败在对方的刀下,也不愿怂在人家嘴下,看王妃的架势,像是有几分能耐,所以说不敢,是因为不敢与王妃动手,而并非是胆怯她的能耐。

    于是,杨烁缓缓抬起头,目光平静地瞅着王妃,不卑不亢道:“若王妃一定要动手,那在下只好奉陪。”

    濛洁“咯咯”一笑,声若脆铃,似乎满意的朗声道:“草原人的规矩,想必你也清楚,男女较量,要是我输了,就是你的人,而要是你输了,就得乖乖趴在地上,让我当马骑。”

    杨烁淡淡笑道:“在下清楚,若技不如人,甘愿受罚!”

    濛洁豪爽的猛然在杨烁臂膀拍了一把,朗声道:“像个男人!我喜欢!”说着,便紧衣挽袖的拉开了架势。

    几个照面,杨烁便知对方刀法娴熟,武功不弱,非一般花拳绣腿可比,于是,便见招拆招的与之周旋,想先摸清对方路数再行下手。

    濛洁也像是遇到了难得的对手,显得异常兴奋,把个柳叶单刀使得龙飞凤舞,水泼不进,刀影裹身,如同风卷雪球。

    而杨烁却左闪右挪,不慌不忙,偶尔刺出一剑,也多是虚招,并未当下取胜的意思,这在旁人看来,杨烁是被刀锋所逼,根本没有还手之力,而濛洁心里清楚,自己今儿是遇到了真正的高手。

    单刀劈、挂、刺、撩全靠的是气力,而快刀就更是耗力,若不能在短时间内以快制胜,被对方趁自己力衰之际奋起反攻,情形就会逆转直下,落于被动。

    旋风般滚动了几个来回,濛洁已经开始微微喘息,刀锋也明显减慢,白净的额头,浸出细密的汗珠,宛如细雨润过的花儿一般。

    而杨烁却显得气定神闲,不慌不忙,依然是你快我快,你慢我也慢的与之游斗。

    其实,杨烁早就摸清了对方路数,而且,知道濛洁的武功出自昆仑,虽然刀法娴熟,神出鬼没,手、眼、身法、步都配合得天衣无缝,但杨烁却看出,她有个致命的缺点,下盘功夫欠缺。

    凡此类武者,不是小时候练功偷懒,就是没人盯着,而随性偏练。

    见杨烁依然不温不火的样子,濛洁就在心里暗暗骂道:“真是头笨牛!几招制服,我就是你的人了,免得累倒出丑!”

    而杨烁心里在想,就算你输了,我也不敢真的对王妃造次,不如就这么陪着你玩,即使你累倒,也不是被我打倒的。

    就在杨烁走神之际,只见濛洁娥眉轻竖,目光怨怨地盯着他,花瓣似的嘴唇微微颤动了几下,像是要说啥。

    可就在杨烁稍稍放慢节奏,准备随时收剑之际,濛洁却突然“唰唰唰”奋力挥出几刀,反倒慌得杨烁手忙脚乱,险象环生。

    然而,就在杨烁刚刚化解险招,专心应对之际,就见濛洁一击“力劈华山”落空,刀尖插地,身子踉跄了几下,便软软倒向杨烁。

    杨烁措手不及,慌忙扔了手中剑,打算伸手接住,但濛洁酥软的身子,已经无骨般的贴在了他的身上。

    喘若花颤,幽香怡人,两处软乎乎的东西,像是能钻进杨烁的胸膛似的,让他气滞难忍。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和女人贴得这么近,也是第一次,让他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十个随从,像是已经习惯了这种情景,也不上来搀扶侍候,只是默默转身,面对遥遥可见的毡房,并排站立,像道屏障一般。

    按照草原人的习俗,杨烁这时,便可放心大胆的抱起美丽的女人,来到他认为合适的地方,愉快的干他想干的事情。

    然而,若是你扔下女人转身就走,那人家反而会认为你是在轻蔑侮辱她。

    于是,杨烁略微犹豫,猛然躬身抱起濛洁,便朝身后的草丛走去。

    本想把身边的丫鬟许配给他,但每次提及,杨烁总是腼腆摇头,连说不急,公主知道,他心气高,总是拿别人和自个比。

    尽管是新婚之夜,但濛洁这朵带刺的玫瑰,并没给可汗纠缠不休的机会。

    公主丫鬟们抛沙包踢毽子,放个风筝什么的,都要呼喊他,而杨烁也是乐此不疲,咧嘴憨笑。

    直到有一天,杨烁在捡沙包时,稍微勤快了一点,和小姐撞了个满怀,而小姐不但没怪罪,反而亲昵的伸手摸了下他的耳朵。

    一缕淡淡的香气,令他有些痴迷,那如缎般滑润的纤指,让他初次领略了身心的酥麻和温热,从此,他便开始有了男人的感觉,和对于异性的好感。

    当听说自己要被嫁到很远的蛮地,浣茜当时瘫了,而杨烁也像瞬间丢了魂似的,一两天都不吃不喝,一直呆坐在小姐屋前的大树叉上。

    只要见小姐出门,就飞奔过来,忽闪着两眼,像是满含泪水,但却一滴也流不出来,浣茜知道,杨烁舍不得离开自己,所以,在释然决定远嫁时,就带上了杨烁。

    在草原生活了几年,公主见杨烁已长成个健壮的小伙子,按民间习俗,也到了该成家的年龄。

    “知道!不就是想让我做王妃么!”

    “那你......”

    “答应他!”

    自那以后,他看公主的眼神里,便不知不觉的多了点东西,而且,非常喜欢看,好像怎么看也看不够,希望一直守在她身边,不为别的,只为能够看着她。

    当然,比他大几岁的浣茜,不会觉察不出杨烁的这种微妙变化,但作为小姐的她,也只是把这种变化,当做自信和炫耀,因为她也喜欢这个不是弟弟的弟弟,所以,只是对杨烁的关心体贴更加多了些。

    两个女人比对一下,究竟是哪个更美呢?在心里称来称去,最后得出的结果是:公主像牡丹,雍容华贵,高雅大气;而濛洁像玫瑰,艳丽多彩,而又暗暗带刺。

    杨烁虽然出身贫贱是个孤儿,但自打得到公主的好感后,他便在漂亮的女人堆里长大。

    素和贵知道那马的怪癖,所以,就在丈外搭讪上了。

    “上午,可汗派人来了。”

    濛洁的意外答应,让积极主动的素和贵,在王室和自家往返了几趟,便定下了迎亲的日子,得到了大片封地和上千牛羊的奖赏,这还不算,迎娶那日,还有不少的金银财宝,女儿真是他的摇钱树。

    国王纳妃,不需要亲自出马,只是由身边近臣和家人代为迎娶,就在那日,杨烁第一次见到了让他心里暗暗一颤的濛洁。

    杨烁一直认为,公主是天下最好看的女人,但见了濛洁,他又开始恍惚了起来。

    素和贵像是猛然懵愣了一下,嘴里欣喜地“哎”了一声,转头就朝回走。

    微微摇摆的脑袋,带动着羊角似的八字胡,风吹兔尾般晃动,心里美滋滋的叹道:原来,女儿早就盯上了年轻力壮的可汗。

    太阳刚刚红透,草原呈现出一天中最美的颜色,蜿蜒的小溪边,垂发轻曳的柳树,浴后少女般笑在那里,任凭多情的夕晖,将自己染遍。

    濛洁正专心致志,刷洗自己心爱的枣红马,因为那马除了她,谁也不让沾身,尤其是男的,远在丈外,就响鼻连天,刨蹄瞪眼,因此,濛洁只好亲自侍候它。

    濛洁正一手水壶,一手棕刷的清洗马腿,只听那马轻轻打了个响鼻,濛洁便知是父亲来了,于是,佯装不知,继续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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