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迷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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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借他在先遣队中,也是数一数二的脚力,此时却无论如何也追不上前方之人。

    他跑的快一些,前面的人影也会变快一些。自己力竭跑慢一些,前面那人也会变得慢一些。

    两人始终离百丈远,王越峨可以看到前面那人的踪迹,却无法再将距离缩短一丝一毫。

    少年的一股倔强,支撑着王越峨跑了将近十日,最后看到了北方突然出现了一座巍峨的大山。

    “彤阳山!”听王齐眉讲到这里,孟一苇不禁插言道。

    “不错,正是彤阳山!”王齐眉发现火炉里的木炭居然燃尽了,没了这个热源,亭子里顿时冷了许多。

    对面的孟一苇却毫不在意的喝了一口冰茶,问道,“那然后呢?你先祖,当时还是少年的王越峨,跟随那个肯定是道宗的人,一路奔跑到了彤阳山,之后发生了什么?”

    王齐眉抱歉的笑了笑,“之后的事情我也不知道了,先祖遗训里只记载到这里。后面的事情已经跳到了战争末尾,那时先祖王越峨已经因军功被提拔成郎将,有幸站上了割鹿台。”

    “只记载了这些啊!”孟一苇握着茶杯又坐了下来,本来他感觉已经接触了答案,没想到一切还是在迷雾之中。

    神源,安魂纹,彤阳山,看来还要一路向北啊!

    看到小夫子陷入了思索,王齐眉也就没有打扰。虽然也有些好奇,能让书院夫子苦恼的谜团到底是什么,但是王齐眉却没有询问。他已经不是少年,特别是在本代镇北侯座下,可以说的少说,不该问的不问,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于是,因为两人的沉默,凉亭里也冷寂下来。

    但是很快,沉默就被一阵脚步声打破。

    白少咸拖着镔铁弓,走到了凉亭之外,后面跟着哈气连天的尾叶。

    “少年人,身体好,居然两个时辰就醒了!”王齐眉微笑着说道。

    站在凉亭前的白少咸先是和尾叶一起,向孟一苇行了学生礼。随后则向王齐眉抱拳,“青羊角卫先锋少郎将白少咸,见过镇北军苍狼卫王将军。”

    镇北军属于边军,青羊角卫属于禁军,名义上两者平级。但是青羊角卫军种特殊,人数较少,所以即使执掌青羊角卫的白钺的军职,也不过是中郎将,当然从来没有人将白钺当做一个普通将军,万骑郎才是这位武道圣者、大煜皇亲的专属称号。

    王齐眉掌握着镇北军精锐苍狼卫,如果只论职位,比白钺都高一阶,当然算是白少咸的上级。

    王齐眉点点头,他其实很喜欢眼前这个冷酷彪悍的少年。年纪不过弱冠,修为已到一品。特别是一把伐天射日的大弓,天生就是震慑沙场的男儿。

    可是没想到,白少咸在行李之后,立刻挺直了脊背,白眼盯着王齐眉收在袖口里的右手,他知道那里面就是那只诡异的折梅枪。

    “王将军,我想和你再打一场!”白少咸冷冷的口气中却带着强烈的战意。

    王齐眉哑然失笑,怎么现在的少年,不但厉害,还都是这般好强啊!

    不过没等王齐眉回话,凉亭外又走来几个人。

    李如拙摸着终于吃足了油水的肚子,懒洋洋的嚷嚷道,“我说你这个小将军,怎么这么喜欢打架,大家一起喝喝酒,看看雪不是更好!”

    “居然想挑战我父亲,还是再试试我的狼嚎枪吧!”王休红没有带着长枪,但是脖颈上有扎了一条鲜艳的红娟。

    听到两人的讲话,白少咸慢慢的转过身子,却看到前排的三个女孩。

    第一个是依然背着大刀的吕婵,身上有着不下于他的战意。

    第二个则是个穿着白色裘皮的高挑少女,一对齐平的眉毛将其衬托的格外英气。

    至于第三个女孩,白少咸冰冷的脸色突然就融化了,露出呵呵的傻笑。

    “七月,你不是被你太子大哥留在翼阳城,不能出来了吗?”尾叶也看到了第三个女孩,不就是娇俏艳丽的白七月。

    “哼,我想要出来,谁能拦得住,就算是大哥也不行。倒是你们两个,不够义气,自己先跑了!”白七月瞪了尾叶一眼,气呼呼的说道。

    “赶来了就好,跟来了就好!”白少咸还是傻笑着。

    这样的白少咸,让李如拙和王休红都看直了眼,心想还真是一物降一物,之前还那么生猛的少年将军,此时竟然变成了憨傻少年。

    倒是吕婵皱了皱眉,冲着白少咸喊道,“怎么样,还打不打,我之前的那一刀还没劈完呢!”

    “在我家里就不要打了,打坏了家当,还得我爹爹置办,他这个将军,俸禄其实少得可怜。”中间的高挑少女走上前两步笑着说道。

    “不过,如果还想打的话!”少女狡黠一笑,“不如就等到明天去校场吧!你觉得怎么样,爹爹?”

    王齐眉哈哈一笑,“还是我女儿懂得持家,你们愿意打,就明天去校场打。反正是天肈日,也算个小节目吧!”

    所以,他一定要追上那个人,如果是荒人,就让他没有痛苦的死在自己的铁枪下,如果是南人,就带回部队,审讯看押。

    但是,王越峨却越追越心惊。

    王越峨的兵器是一柄极为普通的长枪,可是他的枪法却极为轻盈。别人用枪是刺,而他是抹!寒光抹过脖子,荒人应声而到。

    他杀人杀得毫不手软,但手段却干净利落。死在他手里的荒人虽然比所有人都多,但是却也痛苦最少。顶多感觉脖子一凉,倒地死去。王越峨从不会去剥掉荒纹,仿佛天生有洁癖,不论是枪尖还是手指,都不愿沾到一丝鲜血。

    在又屠戮了一个荒人部落后,所有的遣队兵卒都处于短暂的愣神之中,这是一种亢奋之后的虚脱感。杀人薄皮时如狼似虎,但是一旦血流尽,所有人的神经再次被荒原的风雪冻结。可是王越峨却看到远方的坡地上站着一个高高的身影,随后一闪就消失了。

    所以先遣队每经过一个部落,都不会放出一个活口,无论男女老幼,一律剥皮斩首。虽然残酷,却是保持行踪隐秘的最佳办法。

    可是,现在居然有一个人看到了煜军屠戮荒人的场景,一旦他将这件事报告到荒人王庭,等待自己这些人的会是围剿和反屠杀。

    王越峨不怕死,但是他要完成自己的誓言。在自己的母亲被一支南下抢掠的荒人杀死时,立下的誓言,踏平北疆,覆灭荒族。

    王齐眉疑惑的接过来,发现绢布上有朱红色的拓纹,“这拓纹……貌似与安魂纹有些相似啊!”

    “王将军说的不错,我觉得安魂纹就是这些拓纹的简化版!”孟一苇也站起身来,看着亭外越来越大的风雪说道,“而这些拓纹,是我从道宗遗物上拓印下来的。”

    王齐眉现在才明白,书院小夫子并不是好奇自己折梅枪上的安魂纹,而貌似是在解开一个谜团。

    王越峨像身边发愣的袍泽招呼一声,便提枪飞奔而去。他虽然厌恶同伴的虐杀,但是却也谨记着自己这只部队的职责,就是最大限度的消耗荒人的有生力量,同时打乱乌干木乡荒人精锐的布局。

    他们这只部队人不多,出发时满员一万两三人,经过沙海和荒原的跋涉,已经减员到八千不到。这些人在偌大的荒原上,面对将近两百万的荒人部落,就算每个人都是高手,也不可能正面对抗。而且在大煜彻底北伐之前,他们还不能让南下驻扎的荒人精锐知道自己的存在。

    所有先遣队军士不论级别,皆以荒纹论军功。荒纹是荒人的特殊印记,剥下那块皮,就能在战争结束后,回南方换取一亩土地。在这种实打实的利益刺激下,先遣军都红了眼,从朔西一直杀到朔北。后来有人统计,在始帝北伐屠戮的近百万荒人中,有三十几万,都是这只不到一万人的先遣队杀掉的。据说,战争结束后,有位神志已经癫狂的先遣队士兵,居然用剥下来的荒人皮,缝制了一件皮衣。

    而在这只后来被称为“剥皮军”的部队了,有一个小将却格外特殊,这位小将有个听起来很秀气的名字,王越峨。

    “小夫子,你……”镇守极天涯的苍狼齿大将,竟有些不知所措。

    “别紧张,如果涉及家族秘莘,不讲也无妨。”孟一苇微笑着摆摆手,“至于我为什么知道,你先组一定见过道宗,你看看这个就明白了。”说完,就从袖子里掏出一块绢布递了过去。

    一只衣衫褴褛的军队,冲入了荒人部落中。这些部落中的成年战士已经全部南下,准备抵抗随时北上的强大煜朝,只剩下女人和孩子。纵使荒人中的妇女和孩子也有一定的战力,可如何能抵抗始帝精挑细选出来的先遣部队。这是一场极为残酷的种族屠杀!

    这些军士的动作一般只有三个,先挑断割下荒人的手脚,再割下他们身上的荒纹,最后一刀砍掉荒人的头颅,这些荒人妇孺就是在被断肢剥皮的痛苦中死去。

    这是先遣部队发泄压力的办法。从瀚海穿越死亡沙漠,再踏上荒原,辗转几万里,身边的袍泽一个个的倒下,他们怕自己根本见不到荒人,就会被掩埋的风沙和雪海中。在这种情况下,先遣队的将领,决定用诱人的军功和杀戮的欲望,来刺激底下的士兵。

    “我先祖确实遇到过道宗。”王齐眉将拓纹还给孟一苇,回忆起自己在先祖遗训上看到的久远故事,“那是大煜北伐的前一年,荒原依然是荒人的天下。但是始帝征服北疆的雄心已经天下皆知,荒人王庭也在乌干木乡布下重兵。但是荒人不知道的是,已经有一只部队,穿越瀚海无边无尽的死亡沙漠,从凉州进入朔西草原,此时已经到达荒原腹地。我朔方王氏的第一代先祖,就是这支部队的一个小小校尉。”

    随着王齐眉的讲述,孟一苇仿佛穿越了八百年岁月,看到了当时的铁血场景。

    听到这第二个问题,王齐眉猛地站了起来。

    如果刚才他还只是惊讶于书院小夫子的洞察力、推断力和理解力,此时则觉得对面的盲目青年,已经不是凡人所属了!

    为何小夫子竟能如此了解安魂枪的前世今生?要知道,即使是剪云山上精通推演的大天师,也不过是在渺渺运道之中看到一丝天机,而这位书院新晋的小夫子,却能洞察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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