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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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曹昂没有如同历史上被张绣杀死,说不定曹魏将来继承大统的就是他了,这大腿,我还是得紧紧抱住啊。刘通也觉得自己有点太现实了。

    两人来到城外军营,刘通何曾见过,只见营寨一望无边,营帐整齐,人喧马嘶,训练得格外热闹,一队队兵卒不停从身边走过。刘通牵着马,跟着曹昂,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到处观望。

    来到一个营帐门前,早有兵卒接过两人的马匹。刚准备进账,就看见远处一队人马哒哒哒经过,一干文臣武将骑着马簇拥这一个四十多岁的将军,向西边而去。由于太远,看得不太清楚。

    曹昂转过身看向一个冲这边过来的骑士,刘通也只得停在门口等着。

    “曹司马,左将军传您过去!”那骑士在曹昂十步之外勒住马缰,撂下一句,便转马回去了。

    “骆兄,张松先生来了,父亲唤我,你在营帐休息,我去去就回。”曹昂指着那队人马说道。

    刘通点头,望去,哪个是张松啊?曹操身边好几个文士,好像都很有风采,不是说张松长得又矮又丑吗。

    刘通曾精读过毛宗岗批评本《三国演义》,里面对张松的描写还是很精彩的。

    张松引狼入室,惟恐此狼不便吞并,还手绘地图,把益州的地形地物、山川险要,以及兵器府库、兵力部署等等军事机密,一一报告给刘备。刘备不嫌张松丑陋,接纳了他,后来反客为主,并吞益州,取得和曹操、孙权平起平坐的资本。

    在此之前,张松首先见的却是曹操,想引这匹狼进益州。张松伶牙俐齿,不讨曹操的欢喜,小说中,杨修见张松恃才傲物,想折服他,便取出曹操撰写的兵书《孟德新书》给张松瞧瞧。张松阅毕,大笑说:“这书的内容我们蜀地的小孩子也能背诵,这哪是什么‘新书’?根本就是战国时代无名氏所作,被曹丞相抄袭窃取罢了。”

    杨修不信,张松当场把曹操的兵书倒背如流,一字不错。杨修不相信曹操是文抄公,可见张松记忆力之强。他把张松推荐给曹操,但张松长得过于抱歉,“额镢头尖,鼻偃齿露”,额头像锄头,头尖,鼻塌,牙齿外露,曹操不信张松这种样子会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还以为古人和他英雄所见略同,他的新书才会和战国时人所撰雷同,一羞之下便烧了《孟德新书》。

    由此可见,张松确为杨修一样的才华之士,但自己密事不周,被刘璋发现,最后弄得身首异处。而曹操也错过了张松的西川地图,将益州拱手让给了刘备。

    刘通见曹操带着张松进军营,并没有列队向张松显摆军威,而是亲自接待,显然毫无历史上咄咄逼人、取笑张松的做派,估计不会出现张松伶牙俐齿讽刺曹操的桥段。

    想到这个桥段,刘通心中一嘻。当年自己还将这一段背诵下来了,与祢衡骂曹操那段,均堪称经典!

    “良久,操唤松指而示曰:‘汝川中曾见此英雄人物否?’松曰:‘吾蜀中不曾见此兵革,但以仁义治人。’操变色视之。松全无惧意。杨修频以目视松。操谓松曰:‘吾视天下鼠辈犹草芥耳。大军到处,战无不胜,攻无不取,顺吾者生,逆吾者死。汝知之乎?’松曰:‘丞相驱兵到处,战必胜,攻必取,松亦素知。昔日濮阳攻吕布之时,宛城战张绣之日;赤壁遇周郎,华容逢关羽;割须弃袍于潼关,夺船避箭于渭水:此皆无敌于天下也!’”

    张松固然有才,却是个卖主的货,刘通很是鄙视,但为曹操高兴,张松到来,估计将大利于曹操。

    刘通见曹昂骑马过去了,便进了营帐,营帐里面简单的有点过分,不到两分钟就参观完了。刘通知道军营不能随便走动,呆着又寡然无味,等了一会,见帐内有个地铺,就躺下睡过去了。

    午后一觉真是香甜,要不是曹昂进来,刘通还能睡上一个时辰。

    “骆兄,今日已晚,明日再带你来营中交接吧。”曹昂进帐见刘通迷迷糊糊起身,说道。

    “回去?”

    “回去,父亲吩咐,让我帮吕虔先生准备好出行的事项,另给张松先生安排几个仆从和些许用度。”

    “好勒!”刘通伸个大懒腰,整理一下衣服跟着曹昂牵着马出营。

    两人快马回城,“哎,曹兄,吕虔将军是去邺城为曹小姐提亲吗?”

    “哈哈,不用了,那刘国藩在阳翟大战中,死于五渡河了。刘宽恶事做尽,不曾想报应在此处!吕虔将军明日去益州。驾!”

    尼玛,刘国藩死了?这个也叫刘通的人,应该也是个穿越者,自己一直很好奇,有心去见上一见,不曾想就死了。这个时代,到处是战乱,就不是战死,发个烧、感个冒也能要人命的,哎,刘通五味杂陈,快马追了过去。

    刘通问后就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听曹昂这么说,也算是觉得对得起红鲤了。

    不出意外的话,自己应该会娶红鲤为妻,将来要成家,买房子置地,养家糊口,必然花费不少。俸禄虽然少了点,但这是起步嘛,以后凭着自己的身手,跟着曹昂这样的大哥,肯定是有前途的!

    咦,我骑术怎么如此高超?刘通突然意识到这一点。早几日跟曹昂骑马来新野,顺其自然的举动,倒也没有多想,最近刘通老是反思一些问题,骑马不是很有技巧的吗,自己竟然能驾轻就熟,而且好像骑术很好!

    疑问太多,不想了,反正爷是个神秘的男人,刘通心底呵呵。

    “骆兄,我现在是军司马,委屈兄弟先在我军中任屯长,待有了军功,我好向父亲举荐,如何?”

    不错哦,刘通点头,这一屯相当于后世一个连了吧,当初刘祯有同事是从部队转业的,倒也知道一些部队的情况。本科大学生参军,也不能直接从连长干起吧。

    “可有饷银啊?”刘通还是比较关心红鲤关心的这个问题的。

    曹昂笑道:“俸禄两百石!不过骆兄不要担心,你和红鲤妹子的用度,兄弟自是会照应好的。”

    “公子,曹将军让你投军了吗?”红鲤也欣赏艺术品一般,幸福地打量着刘通,并不耽误她关心刘通的前途。

    “红鲤,你担心相公养不活你?”打趣红鲤是难得的娱乐。

    “羞不羞,公子莫要乱说呢,我只是个野丫头。”红鲤声音越来越低,扭身走了。

    两人并行,刘通并不了解汉朝军制,“屯长是个什么职务?手下有很多人吗?”

    “一屯百人!”

    以前,我到底用什么武器啊,刘通又怀疑了,也不像是这不趁手的铁棍啊。

    “骆兄满意就好,走,去军中看看!”曹昂骑上马,刘通的马早有下人牵来了。刘通一纵身便上去了,打马向曹昂追去,铁棍在手,意气风发,转眼就超过曹昂了。

    摸摸左太阳穴,发现之前隆起的肿胀处已经完全消散。自己失忆是不是这个地方被撞击造成的?刘通心想,也有可能,在湍急的河水中,还不东漂西撞的,能捡下这条命已经是万幸了。

    红鲤虽然给自己揉过,但这个时代的人谁会对碰肿的地方检查用药呢?还好没有把自己撞傻,留下这样悲催的后遗症。

    我天生神力?刘通纳闷,小时候虽然学过跆拳道,红黑带了,那也是花架子啊,现在怎么力气这么大?

    “趁手吗?”

    “嗯,好多了。”刘通知道即使不满意,也没有其他办法了,总不能再加粗吧,那怎么拿哦。

    第二日午后,曹昂如约来带刘通去军中,老远,刘通就看见曹昂手中拎着一根大铁棍。

    “曹兄,这么快就打好了?”刘通接过铁棍,舞了几下,拿着不太舒服,为了增重,直径太大,然而还是觉得太轻了。

    红鲤见刘通回来,要去为刘通热饭,被刘通拦下了,红鲤知道他跟曹昂一起吃过了,就将刚做好的衣服拿出来让刘通试穿。

    屋里有铜镜,刘通不得不佩服红鲤的手艺,真是心灵手巧的丫头,料子虽一般,却做得美观合身。

    刘通在沙堰村也曾对着水面打量过自己,虽然感觉长得不错,毕竟太过模糊。如今看着铜镜里英俊的模样,有点自得,一米七多的个子,隐约有刘祯当年的模样,只是刘祯有点胖,圆脸,而镜子中的自己精壮,而且面部棱角分明,比刘祯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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