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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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樊凡知道自己不能拒绝二哥的好意,把枣放进嘴里,还心满意足地道:“真甜,谢谢二哥!”

    樊凡对二哥的表现很满意,这是个憨厚且善良的娃子,看来,樊家的孙一辈,还是有希望的。

    一个寒门家族,若想要崛起,最重要的是和和睦睦,相互谅解。而像大伯父一家,为了一己私欲,总想着踩人一头,又好吃懒做,这个家只会落败下去。

    快到午时的时候,河畔大道上来了一辆马车,哒哒的马蹄声掺杂着吱吱的车轱辘声,一下子吸引了放牛娃的目光。

    “快看,是马车。”

    “呀,那就是马呀,跟我家黑牛差不多。”

    一群放牛娃欢呼着跑过去围观。樊凡可没这个兴趣,他想,这大概就跟七八十年代一辆汽车开进乡下村子的场景是一样的吧。

    远远瞧着那马车,不甚豪华,甚至有些寒酸,马是老马,车帘不过是普通的蓝布,车头坐着个老婆子,看着像是做杂活的。车尾还拖着一辆小推车,上面堆了不少家什,看样子像是搬家的,所以车走得很慢。

    即便是这样一辆马车,在牛头村也是上等人家才能有的,普通农家多是养牛,谁会养马。

    樊凡猜想,这车里的主子应该是一名秀才吧。

    原因有二,一则是商贾的马车,多少都会装饰得体面一些,毕竟做生意是要靠门面撑腰的,这辆马车明显不是;二则是普通人家是没有资格使唤老婆子的,要有了秀才的功名才有资格。

    可是,怎么会有秀才回到这么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呢?樊凡知道,明朝初期,即便是排在科举功名末端的秀才,数目也不算多,但凡能通过院试,混得都不会差,起码也能定居到县里。

    若是回来省亲也能说得过去,可为什么要拖着家什?

    看那马车走得方向,好像是去往族长家那边的,所以樊凡猜想,车里的秀才十有八九也是姓樊的。

    樊凡决定回去要好好打听一番,毕竟自己以后也是要走科举这条道的,同族的老秀才多少对自己是有所助益的。

    傍晚时候,樊凡和二哥归家时路过村口的茶摊,干了一天农活的农户也不急着回家,不少人聚在茶摊里歇脚闲聊。

    这本就是村里人开的,若只是讨口茶水喝,是不收钱的,点了点心或是汤面,才会收钱,所以自然而然成了闲聊地。

    果不其然,就有人谈论起了今天返乡的那个秀才。

    “你们知不知道,樊秀才回来了,今天他的马车路过茶摊,我认出他家使唤的粗婆子。”

    “那岂不是说,去岁秋闱还是没中?”

    “中举哪有那么容易,那得是文曲星下凡。”

    “唉……当年三试连捷的小三元,多风光,多体面,多少人看好他,想不到这乡试一考就是三十年……”一名老汉抽口旱烟叹息道。

    “啧啧,到头来还不是要回来。”一名年轻人不屑道。

    老汉啐了一口,不满意年轻人对老一辈人的态度,略气愤道:“樊世华他就是不中举,当个私塾先生,也比你一个泥腿子强,什么玩意。”

    樊世华,樊凡默默记下了这个名字。

    “世”字辈,跟家里的老爷子同辈,算下来,樊凡还得称呼樊秀才一声“叔公”。

    小三元都未能中举,这也让樊凡把科举看得更明白,暗想,想要在科举这条路上走得顺,除了学问要扎实,运气要充沛,可能还要一些人脉关系。

    一个小三元三十年没中举,恐怕其中有蹊跷。

    <li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009900;"><hr size="1" />作者有话要说:  1.关于红薯传入中国,这里确实是参考了正史的,但是仔细论证恐怕还是有不妥的地方。

    跟带着种子穿越相比,我觉得这个设定应该还说得过去吧。

    2.看到这里,大家应该都知道文中写的就是江浙一带,之所以选这个地方,是因为明清时期,江浙一带是出进士最多的地方,说得上是人杰地灵吧。

    存在的BUG就是,作者不是江浙人,口语、食物什么的肯定做不到十分贴切。

    最后,总之,这就是一个架空的故事,我会尽量写得合理,不合理的就让“架空”背锅吧。

    樊广跑过来,身上沾了不少的泥巴,看着脏兮兮的,樊凡却觉得很可爱,玩闹本就是孩子的天性。

    “三弟,黑妞给了我两颗红枣,分给你一颗。”二哥伸出“小爪子”,一颗皱巴巴的红枣躺在上面。

    明朝的水运已经十分发达了。

    也有可能是南北往来的候鸟,把红薯的种子遗落在了这里,虽然大部分红薯都是靠根茎来分种,实际上,红薯的种子在特定的条件下,也是可以发芽的,这里水源丰沛,是个发芽的好地方。

    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原由,红薯真真实实地出现在了樊凡的面前。

    樊凡仔细用手帕把八枚大小不一的红薯包好,这是他在大明收获的第一笔财富。

    ……

    ……

    樊凡蹲下身看这一株幼苗,仔细辨认绿叶的纹路,自言自语道:“倒十分相像红薯的叶子。”

    因为不敢十分确认,樊凡又找了根小木棍,小心翼翼地拨开红薯苗根部的沙土,果不其然,樊凡看到根部挂着几枚跟自己手掌一般大的红薯。看来,这株红薯已经在这生长了一段时间,经历寒冬后,如今是初春,又抽出新苗。

    樊凡小心翼翼把红薯挖出来,一共八枚,长舒一口气,心想,有了这八枚红薯做种,以后起码能吃个饱饭了吧。

    既然隔着时空都能出现穿越,红薯阴差阳错出现在这里,又何足为奇?樊凡心想,本应下个世纪才出现的中华大地的红薯,却因为自己的出现,整整提前了一个世纪。

    是蝴蝶效应,还是老天对他的怜悯呢?

    而大明的商船早就遍布整个南洋,与苏禄国也必定有商货往来。

    可能是货商把红薯带回到了大明,阴差阳错地遗留了一枚在这里,因为清湾河的上游就是应天府的码头。

    幸好幸好,要是迟一些,樊凡可就成了大明的罪人。

    老牛一双眼眸盯着眼前的小人儿,低哞两声,仿佛在说,这怕不会是个小傻子吧,甩甩尾巴,不理会樊凡,走到别处吃嫩草。

    令樊凡诧异的是,如今不过是明朝初中期,一个小村庄的河畔,怎么会出现一株番薯苗呢?樊凡在河畔逛了一大圈,仔细寻找,却没有再发现红薯苗,独独这一株。

    难不成一枚红薯能跨过整个太平洋,漂到异国他乡的这里?

    樊凡坐在石头上,在心里敲算,若是按年份,如今西班牙的轮船应该已经开到马尼拉港,番薯经由西班牙人传入苏禄国,也就是现代的菲律宾。

    樊凡知道,红薯这样一种在现代轻易能见到食材,实际上是明朝晚期才引进的,更是到了清朝才得到推广。

    它的原产地远在大洋的对面——南美洲。

    <li style="line-height: 25.2px">  第六章

    樊凡在兴奋之时,却看到自家的老牛正一嚼一嚼的,性子虽慢,牙口却磨得飞快,眼看就张嘴伸向那株刚抽几张嫩叶的幼苗。

    “住口!”他赶忙一个飞身扑过去,身子挡在老牛前,用自己的小短胳膊护住幼苗,道,“这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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