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诗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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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眼界,论成就“自己”比这些在座的大人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所以就看着他们谈笑风生好了。

    正在此时,冯延巳钓上的那条鳜鱼被御膳房蒸熟后端了上了。

    李璟夹了一筷子放到嘴里,瞬间脸上变色,对着王太监道:“今日这鱼是谁蒸的?!”

    王太监冷不丁被这么一嗓子吓的跪倒在地磕头不止“圣人在上,这鱼是小的亲手所制,还请圣人从轻发落!”

    “哈哈哈哈哈”李璟见王太监会错意,顿时笑了出来,“起来吧,这鱼蒸得极好,香甜软嫩,入口适宜,该赏你才是!”

    “回圣人的话,这事小的不敢居功!”王太监没起来,反而又是磕头道

    “哦?”

    “此乃安定王方才教导的,小人不过按图索骥而已!”

    “什么?煜儿?”

    “正是安定王,而且安定王今日还亲自下厨制菜宴请史处士!”

    这下不但李璟,就是一干朝臣的面色都变了。

    厨子乃是贱役,堂堂皇子自甘堕落,跑到厨房去忙活,这传出去还怎么了得?

    李璟正好有些酒意上头,想到这个儿子之前给自己争脸不少,尤其是那日餐霞楼上的《一斛珠》已经有了宗师气象。

    可今天行事却荒诞如此!

    顿时面孔一板:“确有此事?”

    李煜一看便宜老子脸上发青,知道自己这次玩的是有点大了。

    毕竟封建时代,社会等级森严,皇帝可以容忍自己儿子出去花天酒地风流快活,对对于做于自身阶级相背离的事情,却是要严厉禁止的。

    史虚白一见情况不对,走上一步,正要跪倒。

    李煜却抢先拦在他身前道:“确有此事,圣人民以食为天,又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孩儿今日偶尔心血来潮下厨一次,也是尊师之理。”

    “放肆!小小年纪,学问尚未成熟,便去操持贱役!”李璟拍桌子喝骂。

    一旁的太宁赶紧过来打圆场,“父亲,父亲,暂且息怒,弟弟到低年幼……”

    说着又朝悄悄朝李煜一努嘴道:“父亲啊,今日雅集众人皆有好诗词问世,就弟弟尚无大作,这样吧,让他也作一首,作的好了,便免了他此罚,否则,再定惩罚?”

    “多谢姐姐好意,只是我年纪尚幼,才疏学浅,这,这便免了吧”

    李煜开始装逼。

    太宁悄悄瞪了他一眼。

    实际上李煜心里已经有了想法,但好歹自己也是主角,出场效果肯定和这一众配角要有区别。

    上来先谦虚几句,将众人对自己的期待压低。

    然后再抄诗,不对,赋诗,这样一首诗出来获取的惊叹会更多些,性价比也能上去不少。

    毕竟自己不是抄袭魔人,抄太多会被别人当成怪物的。

    “今日父亲召集雅集,席间尽兴即可,你且大胆说来,若有不足之处,在座皆是名士豪杰,让他们现场订正便是。”太宁和李煜相处久了,能猜到他心思,心中便暗骂他要吊人胃口,但表面上还是做足了场面。

    “那煜儿要请圣人先赐酒一杯,以助诗兴了”

    李煜打蛇随棍上,逼开二度(你们不要想歪)。

    钟皇后教子颇严,子女未满十四岁一律不准饮酒。

    起码是不能在钟皇后面前饮酒,至于李从善在寝宫里偷着喝,李煜和李景逷溜到西市里胡吃海塞,只要不是醉的失态。

    钟皇后一般也不多说,毕竟男孩子嘛,终归要学会喝酒的。

    当然太宁就不谈了。

    今天雅集,李煜自然是装乖宝宝,眼看席面上李璟等人你一樽我一盏,三勒浆、金陵春、洞庭春、凝玉液流水般的往下灌。

    李煜肚子里的酒虫也够勾的上蹿下跳。

    奈何只能一盏一盏的往下灌紫苏汤、二陈汤、荷叶汤,这些汤水虽然味道都不赖,是这个时代的热饮精华。

    但对于一个穿越者而言,什么饮料都比不过一瓶冰镇肥宅快乐水啊?

    除非是酒精考验,现下李煜正馋酒呢。

    “哈?”李璟一愣,这儿子可以啊,被老子训斥后不当回事,反而讨酒喝?

    是豪放不羁,还是缺心眼?

    一时也是又气又好笑。

    当下一拍手,“把那瓮琼腴拿来!”

    小太监捧上一个尺把高的酒坛来,拍去封泥,酒香喷涌而出,替李煜倒了一盏,接过一饮而尽,啧啧嘴,果然是好酒,酸甜可口,醇醪善酿。

    不料李煜却对着小太监喊道:“换大碗来!”

    “这……”伺候太监不敢答应只是看着李璟。

    冯延巳捋须一笑:“六郎,这琼腴可是西蜀孟知祥进贡而来,本就不多,圣人仁爱,才与我等分享,眼下这可是最后一坛了!”

    “那又如何,要做好诗,便是要有诗媒啊!”

    “哈”冯延巳徐铉等人抚掌大笑“诗媒,倒是妙词,自今之后,碧蚁又有新称矣,冲着这个名字,换大碗!”

    小太监将酒汩汩导入一个青瓷海碗中,李煜看去,估计怎么也得有大半斤,喉头耸动,肚里的酒虫更是欢呼雀跃。

    捧起来刚要往嘴里倒,冯延巳道:“且慢!”

    “尚书有何指教?”

    “哎,今日雅集不论品级,你叫中正一声世伯吧!”李璟半闭着眼睛靠在舱板上道。

    此话一出众人羡慕嫉妒恨,世伯?这分明是皇帝都视此人为兄了。

    一时间好几道杀人的目光悄悄射向冯延巳,后者只当不知。

    “六郎,这一碗下去,倘若得出好诗自然一切休谈,倘若做不出,可是要加罚的啊”

    “好,我认罚便是,倘若做不出诗来,小子便将这一瓮通通喝干,权作惩罚!”

    “……”

    众人一阵沉默,心说这位六郎将来必定是大人物,这不要脸的功夫,只怕宋国老都未必赶得上。

    “这样吧,小子年幼身无长物,倘若做不出诗来,今日在座诸位家中所需的唇华,小子便包下了!”

    “好,有魄力,有豪气!”

    一时间众人纷纷夸赞。

    李煜也不答话,一口气蛟龙饮水般的将那一碗酒喝的涓滴不剩,长长的打了个酒嗝后,晃了晃脑袋,往一旁放着文房四宝的几案走去。

    酒意上头,脚下拌蒜,差点撞倒一个太监……

    在案前站定,附手而立,嘴中喃喃。

    忽然抄起一支狼毫笔在洁白的澄心堂纸上挥洒起来。

    写了一半,抬头对小太监道,“酒再来!”

    又是一碗下肚,李煜下笔更快。

    一横收笔后,李煜将昂贵的诸葛笔往湖中一掷,“此笔得书如此佳句,乃是至幸,且往生去吧。”

    随即又摇摇晃晃的捧着写好的作品,咕咚一声跪在李璟面前:“还请圣人指教!”

    李璟接过,冯延巳、徐铉等人都凑过去看。

    只见纸上烟云四起,一手行楷潇洒别致。

    当先两个大字“渔父”

    “嗯,倒是别致,堂堂尚书,在这小子眼里竟然倒成了个问津的渔人”李璟随口道

    问津也可做寻花问柳之别解,李璟这是拿冯延巳开刷

    随即他便笑不出了,口中轻轻念道:

    “一棹春风一叶舟,

    一纶茧缕一轻钩。

    花满渚,酒满瓯,

    万顷波中得自由。”

    “这……”李、徐、冯三人面面相觑。

    这首是“李煜”早期的作品,考证其所作年月的话,当在十五六岁时,和他现在的年纪差距也不大。

    诗不可谓不好,可也不算太好。

    毕竟“李煜”诗风浑然天成是要到破国之后了。

    但天才终归是天才,对一个十三岁的孩童而言,单凭这首渔父诗也足以在文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来。

    让李璟脸色有点发青的是,诗中带有浓厚的出尘索居之意。

    十三岁的孩童正是对世界充满好奇的时候,却流露出此等意向来,李璟瞬间想到了之前出家的李良佐。

    眼中少见的流露出一丝发自内心的难过来。

    只是很快便消散不见。

    冯、徐二人对视一眼,面露苦笑,彼此摇头,“今日这彩头便是被安定王夺去了……”

    “吾辈也真是老了啊……”

    “是啊”

    众人中以他二人学问最高,眼看这俩政敌异口同声的夸其李煜来,其它人除了跟着帮腔还能做什么。

    帮腔归帮腔,但脸上的表情还是出卖了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虽然谀词不绝,人人面上都挂着僵硬的笑容。

    自古文人相轻!

    又说文无第一。

    可看看人家十三岁能写出什么来?

    两碗酒下去,云淡风轻的渔父诗一出,便足以将名字刻在历史之上。

    李太白斗酒诗百篇的盛况众人是无缘得见,曹植七步成诗也都当是传说,但今天这发生在眼前的事情,足以说明一件事情,真正的天才是存在的。

    一时间,所有人都有点心里发冷,只怕这个安定王日后的文坛地位足以凌驾于众人头上。

    李璟心里更是五味杂陈,毕竟是自己儿子,可眼看就要超越自己,这这,想想自己和冯延巳在诗文上斗了半辈子,眼看自己已经略胜半筹,终于可以不怎么亏心的自诩一句当下第一人。

    却不料杀出个程咬金来……

    “呼噜噜,呼噜噜”惊天动地的呼噜声自脚下传来。

    李璟低头看去,只见李煜不知道什么时候依然躺倒在地,睡的正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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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大人们闹的开心,便忽略了这位小皇子,他也落得清静,缩在角落里喝着二陈汤,除了觉得有点无聊外,其它也挺好。

    和大部分有事没事就要抄几句诗的穿越者不同,李煜对此兴趣不大,自己本来就是天才诗人,早晚是要出名的,何必凑那个热闹?

    于是乎求仁得仁,在政治文明,经济发展,文化成就上被南唐吊打也就成了应有之意。

    至于杨邠、史弘肇向来追求以力证道,结果却被更残暴更看不起文化的后汉隐帝诛杀也就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了。

    文化的繁荣无法给政权带来肉眼可见的变化,但却可以使其日后走的路更规范更文明,千年帝国可以有,但绝不是建立在刀剑之上的。

    但这些诗词起码做到格律精准,韵脚明晰,抒情写景两不误,这就算相当不错了。

    一圈下来连史虚白都半推半就的和了一首,自然引来众人赞叹,不管是客套还是发自真心,总之虽然是文人相轻,但在皇帝面前终归是要表现出一番团结友爱来的。

    湖上雅集又多了史虚白这么一位名震朝野的学士,大家的性质也就越发高涨。

    只是柔美有余而雄壮不足,山寨货和原版到底还是有差别的。

    但不管怎么说,南唐的诗文甲于天下乃是世所公认,就是向来以花间体自矜的西蜀和总是端着正朔架子不放的北朝历代也都不得不承认这点。

    李璟-冯延巳-徐铉组成的诗词三叉戟是这个时代的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存在。

    既然李璟提议,那么在座各位自然要凑趣,一人一首。

    听得李煜暗自撇嘴不已,穿越者虽然文化程度不如这些人,但背过的诗词歌赋都是经典中的经典,对于这些草就之作,便觉得不能入眼。

    史弘肇当场吃瘪。

    三司使号称计相,一国用度全在其调拨之内,史弘肇虽然暴虐,但也知道后勤的重要性,没人在后面筹粮运粮,前方军队非造反不可。

    由此也一扫从宫体诗到花间体,只求绮丽奢靡,文字华美,而缺乏真情实感的歪风来。

    从这点而言,南唐倒还真是承了盛唐之风。

    就在前阵子后汉中书令史弘肇更是在替郭威举办的践行宴-后者正要去平三节度叛乱-上说“安朝廷,定祸乱,直须长枪大宝剑,至如毛锥子焉是用哉?”

    这话就是当场在打他名义上的下属,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苏逢吉的脸,而后者在其淫威下则是一句话都不敢说。

    还是三司使王章看不下,出来打抱不平:“无毛锥子,军赋何从集乎?”

    西蜀皇帝孟知昶只恨不得学了秽土转生术,把温庭钧和韦庄从九泉之下召回,否则实在是无力抗衡南唐的文化输出。

    文风昌盛的西蜀是如此,其它马楚,吴越更是望尘莫及;至于北边倒是虱多不痒,反正连年战乱文化人都死的差不多了,冯道这种扔到南唐前三十都排不进的水准,在后汉已经算是首席了。

    这是文人集会的常见项目,不论写出作品的好坏,能当场成篇的已经算是大才。

    毕竟诗词不是顺口溜不是快板书,不但要押韵,还有平仄要求。

    李璟和冯延巳联手开创出出一代新风,更讲求以诗抒情,以词解景,只有情景交融的作品才能得到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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