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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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兔子还是酱了好吃。

    徐然一家子提不起一丝胃口。

    今天他们看着李振江将兔子扒皮,洗漱。这个过程不免弄得到处都是血,一想到兔子那时候的样子,他们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到李振江杀的那十几个劫匪,于是又感觉胃里一阵翻滚。

    李振江可不会管他们,他早就饿了,只不过这荒郊野岭的生个火,做个饭的确不易,最主要的还是耽搁行程。

    大麦的口粮也不错,李振江买了不少的黄豆,专门作为大麦的零食。

    一只兔子,剥了皮,去掉内脏,再去掉骨头。虽说兔子不小,但去掉大部分后,也就剩下个四五斤罢了。李振江三两口就解决了。

    摸了摸半饱的肚子,李振江决定要加紧行程,争取在后天城门关闭前抵达幽州城。

    事实没有如他所愿。徐然一家子因为一天不吃饭,在第二天也是胃口不好,结果他们根本没有多余的力气全力赶路。

    徐然身为医生,竟然病倒了!

    速度自然就慢了下来。

    李振江身为堂堂王爷不可能去给他们一家赶车,这活就安排到了季艳华的身上。她一边要照顾徐然,一边又要赶车,速度当然快不起来。

    徐然病倒了,即出乎李振江的意料,有在情理之中。

    从他为了买药材去外地奔波,接着又是经历李振江打砸福生堂,然后又是一路奔波,直到昨天的杀人事件,成为了导火索,徐然一下子垮了。

    李振江不了解徐然身为一家之主,为了这个家在背后默默的付出。毕竟他前世是个宅男,也没有交到女朋友,更不用提结婚了。也因为如此,虽然将结婚责任什么的挂在嘴边,但是他并不了解那份责任的意义,不了解那份责任的背后是默默的付出。

    与此同时,京城中的老李接收到了发生在杞县的事情。这不是他特意去关注和调查的,实在是那天发生的事情有许多人看见了,随着商人之间的往来,这事儿自然就传开了。

    对此,老李直接摘了宁坤的官帽,将其一家发配充军,终生不得调回。

    而李泽天不同,李振江从京城出走的第二天,他就知道了消息。之后他立即开始着手调查李振江的踪迹。

    不得不说王家的势力和背景的强大,无愧于大家族。李振江的一言一行,走过的路线都被送到了他这里。

    李振江不除他心中不快,此时,正是除去李振江的好时机!李泽天这么想着,然后取出一张纸提笔写了一些字,将纸卷好,塞到了信鸽的腿上。

    将信鸽向天空一扔,信鸽扑棱着翅膀消失在天际。

    李泽天要杀他,李振江不知道。

    即使知道了,李振江也不会放在眼中。一个没长大的孩子罢了,脑袋绝对让蚊子踢了。谁会愚蠢到在大楚境内对付一个王爷,而且在老李的眼皮底下做手脚,那就是活的不耐烦了。

    王家又怎样?

    老李正愁找不到理由收拾他们呢,他们要是敢这么做,那么就离灭亡不远了。

    老李最深恶痛绝的是什么?蛮族自然是其中之一,国内的那些占据一方的大家族更是让老李恨不得捏死他们。他们家族庞大,人脉广泛,根植于大楚的各个角落,把控着大楚的经济命脉以及左右着大楚的政治走向。

    皇权被他们很大程度上稀释了。

    是以,老李许多决策,只要不符合他们的利益,他们都会动用关系,满朝文武大部分人会谏言老李不要乱来。即使老李以强硬的手段压下反对意见,最终实施时,那些人也会消极怠工,拖慢大楚前进的步伐。

    除非王家管事的是个白痴,要不然谁会遵循李泽天幼稚的想法?

    你只是有机会成为皇上,又不是一定。

    成为皇上,王家自然可以再进一步。即使不成,王家也不损失什么。可一旦将把柄落在老李手中,那就呵呵了。

    (本章完)

    兔子肉很有意思,它和什么肉放在一起炖就是什么肉的味道。李振江在杞县买了不少香料,即使如此,兔子肉闻起来也比不上其他肉香。

    “没有大酱啊!”李振江很是感慨。

    “王爷。”徐然惊惧的喊了一声就说不出话来。

    上次李振江虽然凶狠,但是李振江没有杀人。可是这次他亲眼看见李振江将劫匪斩尽杀绝。那冲天而起的头颅,那喷薄而出的鲜血,还有那弥漫的血腥气,都让徐然胃里一阵翻滚。

    他的妻子和女儿已经在车厢里吐的稀里哗啦的,他也没有忍住,步了他们的后尘。

    良久,等到三人几乎将心肝肺都吐出来时,李振江开口道:“走吧,还有不少路要走呢。”

    徐然强忍着不适,虚弱的扬起马鞭,在马屁股上抽了一下有气无力的喝道:“驾!”拉车的马,闷着头慢悠悠的迈开了步伐。

    傍晚的时候,他们是在一处草地支起了火堆,锅里煮着一只肥硕的大兔子,一股淡淡的肉香飘散出来。

    如果放任他们不管,他们还会继续做劫匪,不知道这样会坑害多少人。

    “杀!”李振江一夹大麦的马腹,大麦像是离线的箭一般冲向逃跑的众人。

    大麦的速度本来就是马中数一数二的存在,更何况这群劫匪可没有马,完全是在靠两条腿玩命的跑路。

    李振江第一次杀人时也吐了,那时秋儿就在他身边。现在,他虽然还是感觉恶心,可那种呕吐的感觉再也没有出现。

    也许,正如杨奇杨虎两兄弟所说的,这人啊,杀着杀着也就习惯了。

    解决掉一个,李振江立马调转马头向另一个逃跑的人追去。就这样,他花费了半个时辰才将所有人杀死。

    大麦虽然跑得快,但是在追杀一人时,另外的所有人都在逃跑,而且还是分不同的方向,来回的路程也不远啊!

    其实他们也不认为李振江会追杀他们们,费时费力不说,还不一定获得什么好处。要知道他们也是活不下去了才落草为寇的,要是富足,谁去当这朝不保夕的劫匪?

    然而,事与愿违,李振江就从来没有想过放过他们。

    尤其是那些平时过得比他们好的商人,看着他们哭泣求饶,刘二狗打心里升起一种报复的快感。所以每次他们求饶过后,他都会毫不留情的将他们通通杀死。

    然而,这次他们踢到了铁板。

    这是他最后的想法,再之后一阵天旋地转,他陷入了黑暗。

    听见身后的马蹄声,刘二狗真的后悔了,当初虽然失去了家园,但是官府也给了一些补偿,虽然不多,但是足够他另起炉灶的了。可是,他觉得官府不公,又羡慕那些成了劫匪的老乡,觉得他们不用劳动就可以来钱。所以,他加入了他们,成为了劫匪中的一员。

    十几次的成功已经让他们膨胀了,每次遇见路过的人,那些路人都是唯唯诺诺的交上钱财然后等待宰割,就和那些羔羊一样。

    老大被杀,剩下的小喽喽自然只有跑路了。

    毕竟出身在那里,他们虽然干过一些不法勾当,杀过几个人,但终究是一群乌合之众,在头领被杀后,已然成了无头苍蝇。

    他们分开跑,想着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躲避李振江的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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