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咕啦的飞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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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逝去的已经永恒,

    并不是因为刻刀在石像上留下了痕迹,

    而是因为虚空给人性的良善带来了考验,

    我深深的怀念我的爱人,我的亲人,

    他们是这颗星球的阳光,

    给予我心中的这片大地带来了温暖,

    使我种的植物能够茂盛成长,

    使我内心的小动物们健康生活,

    我的目光所看到的是世界的尽头,

    在我的爱人身边,

    有一个坚强的依靠,

    没有任何的力量能够让我们分离,

    因为摧毁了我们的肉体,

    我们还有灵魂,

    泯灭了我们的魂魄,

    我们还有大地之神的依靠,

    我是磐石,

    遵循着大地神指引的轨迹,

    前进在浩瀚飘渺的人生旅途,

    用爱征服邪魔在我灵魂中撒落的种种不安,

    在无尽的探索中认识我的存在,

    也在无数的死亡和痛苦之中历经生命的刻度,

    不要默默的走进那个温良的黑夜,

    要用黎明的曙光与黑夜同眠,

    在永恒之中与光明相拥。”

    咕啦的飞船就像不可思议的影子,在泥土中自然穿梭,而且都不会伤害到突然里的虫兽,这种奇异的飞行到底是怎么个科学原理,我非常好奇,假如人类也能制造出这样的飞船,我们甚至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来到赤焰的房间里,这就好像当初死神拥有的能力那样,可以随时随地的到达任何他想去的地方。

    不过咕啦的飞船更充满了新鲜感和刺激,这个岩石绿的呆萌小兽让我对它产生了非常多的想法。

    所以我仔细的观察它身体的构造,想要了解它和人类相比,到底是用什么来对话的,它们的文明怎么样,还有他们是怎么繁衍的,包括它们的嘴巴在什么地方,我感觉它是通过它那个圆圆的头下面的腮发出的声响。

    而咕啦离我远远的,它不太想接近我,不知道这个东西为什么老是与我保持距离,我的样子看上不并不是那么可怕。

    “它说你让它害怕,哈哈。”

    “我?我是一个善良的人。”

    “你曾经想杀死它。”

    “嗯,那是因为我以为它要伤害你。”

    “鼻甘星球的人不会杀人,它们的心灵非常的温和。”

    “它只能通过你才能和我对话吗?”

    “是的……”。

    因为烈焰公主同时说着咕啦的话,又说她自己的观点,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所以我需要确认一下,现在烈焰公主已经变成咕啦的翻译了。

    我们很快到达了冰火峡谷,来到了茂密的森林。幸好这里还没有遭到毁灭,也许是因为人烟稀少的关系,战争没有波及这里,一种对往日的怀念之情让我兴奋极了,因为我和甄在这里渡过了最为浪漫的一天。

    直到现在都还回味无穷。

    “这里的树木数量刚好达到充电的标准,不过地球的树木能量不是很足,这真是让人伤脑筋。”

    “你的飞船是怎么充电的?”

    “在树木中有许多的范生粒子,这种粒子的结构与我们飞船本身的结构是一致的,简单的说,我们的飞船事实上就是一种植物。在这个宇宙中存在植物的星球有很多,而我们的飞船可以搜索到这种存在植物的星球,进行植物之间的空间移动。不过如果植物的数量不够多,我们就没办法移动,这种移动需要植物充足才能实现。”

    “这样会伤害树木吗?”

    “不会,我们的飞船就像嫁接在森林的植物之上,我们的养料,就是植物吸收的养料。它们可能会停止生长一天,但是这一天来说对它们没有伤害。在过了这一天以后,它们会进入一个快速生长期,这是因为飞船是我们鼻甘星球的黑岩大树长出来的,所以黑岩与地球的植物进行嫁接之后,就会产生这种有助于植物生长的范生粒子。”

    “嗯……听上去是一件好事。你在我们星球住了多长时间?”

    “有一年多了,我得马上回去了,因为地球的一年,等于我们鼻甘星球的三年。孩子们都长大了,要想我了。”

    “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会相差这么大?”

    “那是因为鼻甘星球只有地球的三分之一,而我们星球几乎全部都是植物,没有海洋和平原,沙漠,更没有熔岩之海,那是一个每天都在下雨的星球,不过因为没有大气层的关系,所以阳光和紫外线非常的强烈。空气中的湿度蒸发的速度非常快,虽然一直在下雨,但还是很干燥。所以我们的皮肤长得像岩石那样,这是因为我们能够适应那种非常干燥的环境。不过在地球的森林就不同,这里非常的湿润。”

    “我不懂你说的大气层是什么。”

    “就好像下雨天你们用来遮挡雨的伞,它能防止你们的衣服被打湿,而大气层的主要作用就是能够遮挡住强烈的阳光和各种宇宙射线,给予这颗星球更好的生长环境。不过鼻甘星球和地球有很大的区别,而且那里除了我们鼻甘人,没有其他的智能物种,而且我们和人类不一样,不喜欢弄基因实验,所以我们鼻甘人都和我长得一样。不像你们地球,就好像住着整个宇宙的人那样,千奇百怪,什么都有。”

    “听你说起你的家乡,好像比我们这里好多了。”

    “那是当然,你们这里有什么好的,环境这么恶劣。那些远古人类已经把你们抛弃了,它们在海底深渊的地下继续对你们做基因实验。你们这块大地,就是他们的一个小小的实验室。”

    “我不明白你说的,因为听你这样一说,把我们人类说成了一种很没用人性的物种。”

    “嗯?人性……这种东西从你们不再满足你们生来的样子,开始改造自己的时候,就已经溟灭了。”

    “你这外星人才来我们这里住了一年多,怎么就得出这样的结论?”

    “我在这里居住的一年多,被袭击超过两千三百二十一次,每一次都危在旦夕。还好我逃得快,不然肯定见不到我的家人了。”

    这家伙说完这个,竟然呜呜呜的哭了。

    “喂,你哭就哭,你别控制我的烈焰公主一起哭呀。真是一点都不懂礼貌,你要和我说话,为什么不能直接控制我。”

    “那样我说的,你就听不见了。我不能同时操控你,还能和你自己说话。”

    “可你这样让我很烦恼,因为她是我的女人,你知道我的女人这是什么意思吧?”

    “嗯,我了解。不过我自己一个人就可以生孩子,我们是无性繁殖的。”

    “那看来你不了解。送你到这里,我们也该说再见了,我非常感谢你的飞船,因为这让我们逃离了电子人的追赶。不过我们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我的家人也非常想念我了。”

    “你是我在地球认识的第二位朋友,我们还会见面的。”

    “嗯?是吗……那样我们后会有期吧。”

    “噢,对了!你有办法帮我找到神龙岛吗?你的飞船应该可以带我去到我们地球西边的一座岛屿上,那里住着卧龙。”

    “我可以帮你搜索一下,不过如果你从来没有去过的话,我不敢肯定可以帮你找得到。你能不能描述一下这个地方的地形地貌?”

    “诶呀,这可麻烦了,我只是知道这个名字,但是从来没有问过卧龙,这神龙岛是个什么样子的。”

    “要是你带着我们一路向西,应该会很容易发现……不过就算发现了,自己好像也不能确认那里是不是神龙岛。而且我们也不能刚好就碰见卧龙。呀真烦,有什么办法好呢。”

    “既然你帮助了我,那也让我来帮帮你吧。我可以帮你搜出西边方向的所有岛屿,不过这岛屿的数量超过三万多座,其中大型的陆地有四个,小型和占了百分之六十,这些小岛都有可能是你说的神龙岛。”

    “……要是能够搜索到人,问问路就好了。就算是鸟也好吧,鸟每天飞这么远的地方,它们该是最清楚岛屿的了。”

    “很抱歉了……我们不懂和鸟说话。”

    “很久以前我还能听懂,但是现在又听不懂了,该怎么办好。”

    “诶,算了,你也要回你的家乡,我也要回我的亲人身边。我们都赶时间呢,要想在这几万座岛屿里找到神龙岛,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就此告别吧。等以后你再来,你就找我磐石,我们会一直是很好的朋友。”

    咕啦朝我和烈焰公主欢快的发出咕啦咕啦的声音。

    而我和烈焰公主和他告别,我摸了摸他呆萌的大脑袋,然后和烈焰公主怀着喜悦的心情离开了他的黑岩迷宫。

    在咕啦的飞船里,我仿佛在一种时间的钟表中穿梭,一种往日的回忆浮上心头。

    不知不觉想要写一首诗:

    这种冒险精神的存在,让我的生命力变得比所有的华夏族人,甚至于精灵族,猴人族,媚族人,都要顽强。

    也许正是因为这种特点,让我们每一个种族都变得有一些不一样。

    像精灵族那样智慧,喜欢森林,大自然,宁静的种族,还有喜欢修行练武,对武艺痴狂的猴人族,也有对美丽和幸福极度向往的媚族人。

    因为我爱这块大地,爱所有的种族,虽然这些种族里也有食尸族这种完全是从黑暗中诞生的种族,但这不会让我对大地的热爱有半点迟疑。

    也许也是因为如此,大地神一直以来指引我前进,在一次次死亡和生命的节点,将我救出,然后用光明照亮我心中的黑暗,使我有力量坚强的活下去,就像一块磐石那样顽强,坚不可摧。这个名字是我的生父帮我取的,但是活出磐石的意义,却是我天上的父给予的。

    虽然我时常犯错误,可这一切,天主都原谅了我,并让我继续活下去,活出生命的意义。

    也许正是因为我出生的地方外面就有这样的城市废墟,所以我对这样城市的向往总是要更深于我对森林的向往。

    我的记忆在我一次次经历死亡和绝望之后,变得更复杂了。

    甚至有些记不得自己到底是为什么活着,若是吧唧吧唧还在,那么我一定记得自己的使命。

    华夏族人更多代表的是一种对世俗的热情,尤其是对于繁衍的热情,在我的族人中流传着这样一种信仰,叫“多子多福”。

    而我自己就更不用说了,因为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华夏族人,都是我的子孙,但对于华夏族的生死存亡而言,我似乎并不会特别的去担忧,或者抱着一种种族主义的崛起去生活下去。

    这样的好处就是我们会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情,人生也千奇百怪,但也会有像班那样的人,一辈子只是专注于一件事情。

    可我这样经历奇特的人而言,也许也有着一件至始至终都没有改变的事实,那就是冒险。

    毕竟那个时候的世界还没有像我这样的物种,他们远古人类的个子那么小,我站在里面,应该会很吸引人吧?

    那种感觉就好像第一次走在黑人族的大街上那样,不过我对远古人类的建筑艺术倒是非常的感兴趣,就像现在看见的那些城市废墟那样。

    我不记得自己现在多少岁了,只是知道一百多岁,对于一百多岁的人来说,和黑人族相比,就是一个老头。

    但是和精灵族相比,那就还是一个孩子。

    我们华夏族人的寿命是从我这里开始变得不一样的,那些都是我的子孙,他们的寿命也会成为一个迷,就好像精灵族人一样。

    因为我和她的故事,就像救苦救难的圣女与圣徒,不过这一切都似乎成为了过去。

    我是一个喜欢忘记的人,因为如果紧紧抓住过往不放,就会让我心神疲惫,要在这样每天都充满着各种奇异事件的世界里,一直怀念过往,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165咕啦的飞船

    对于远古人类的世界我时常抱着幻想,不知道如果我按照月的说法,穿越回去,过一下远古人类的生活会是怎么样。

    不过这样的日子会不会不太适合我这样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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