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瞬间告破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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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晓辉轻声说道:“死者十四至十八岁,系窒息死亡,肺部无积液,是死后入水,死者***破裂,在体内提取到****,死前有性行为,死亡时间约七天。”

    丁晓辉的说法和林子君的记忆吻合,没有什么偏差。

    突然,林子君记起来前世的一个细节,那是:犯罪分子被抓获后,供述案发后曾出现在现场,观察刑警队的人勘察现场,直到收队。

    这个狗日的人渣在现场!

    林子君一阵气愤,这个王八蛋,居然还有胆来现场观看!

    气愤之余,林子君忘了施展“回溯”技能。他开始慢慢地移动脚步,从各个角度观察在路边观看现场的每一个人。

    仔细观察了几遍,林子君确定了一名嫌犯。

    这个人不象其他人一样原地不动站着观看,大多时间是随着法医丁晓辉的移动而变换角度,偶尔还会看几眼在河边勘查现场的技术员高志强和许嵩明,这个关心程度明显超过其他的无关人员。

    这个二货,难道以为这么看看能知道刑警怎么办案的、掌握了哪些线索?林子君装作无意地离开现场,发现那个嫌犯还在观察法医的动作,根本没在意他的小动作。很好,这下子我看你往哪儿跑!

    绕到这名嫌犯背后,林子君故意离他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大喊:“抓住他!”

    话音刚落,见那人一转脸看见林子君向他奔来,拔腿跑。

    林子君心里更加有底了,小样,在哥面前还想跑?迅速追了去,一个虎扑将他扑倒在地,其他队员见状,一起涌来把他给按住了。

    林子君吩咐了一句:“是他干的,带回去!”

    几个队员把这人往车里一塞,带回队里去了。

    海大富和孟东方一头雾水地走过来:“怎么回事?”

    林子君把刚才的发现跟孟东方说了一遍,海大富也连连点头:“还真有嫌疑,算这案子不是他做的,肯定也会有其它案子在身。”

    回到了队里,海大富、孟东方都参加了审讯,海大富示意林子君主审。

    林子君也不推辞,开始了审讯。

    “还要我问吗?自己说吧。”这是和平常不一样的开场白,按惯例,是先问姓名、年龄、家庭成员、住址等基本情况的。可是,林子君没想这么问,人都直接抓了,还问姓啥叫啥什么的,这是要告诉他是在蒙他吗?

    “不是我干的。”毫不意外地回答。

    “不是你干的,你跑什么?”对吧,你跑什么?

    “我,......”小子,不大好编吧,但这还不够,得加把火。

    “你做这事的时候没看看附近有没有人?”林子君准备直接放大招了。

    果然,林子君的脑海里如期出现了嫌犯的视野,只见嫌犯用右手把受害人的嘴捂住后,往河岸下拖,视野还不时地向两侧快速扫描。把受害人拖到河边后,视野不但往河岸面的两侧扫了几遍,还向河对岸看了几遍。

    看着画面的时候,林子君强忍着头痛,还一边给嫌犯描述着:你看,你自己紧张,却没看到河边的一棵树下有人在解手,亲眼目击了你的全部犯罪过程!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嫌犯身子一软,坏了,真被人看到了。

    “我只是想日他!我没想杀死她!”嫌犯歇斯里底的喊道,随即,痛哭失声。

    “可是你已经掐死她了!还把尸体扔进了护城河里!”

    嫌犯彻底崩溃。

    到现在,连嫌犯的名字都还不知道。

    海大富和孟东方互相看了几眼,极度诧异:靠,这样也行?!

    当晚,虹城县电视台发布一条新闻:6月6日午九时许,一具无名女尸出现在东一环路外边的护城河里,虹城县警察署用时三小时,案件告破。据嫌疑人马某某交待,5月30日晚,马某某在录相厅看了淫秽录相,出来后逛到东一环路,见到受害人邓某某独自一人走在路边,顿生歹意,前捂住其嘴,将其拖至河边欲行不轨。马某某见邓某某反抗,遂双手掐其脖子致其窒息后,实施奸淫,后抛尸护城河内。警方呼吁,单身女子最好不要夜间单独行路,而且要做好防护,保护自身安全。

    这起案件,本身在虹城县反响极大,虹城警方这么快破案,实在是太让人震惊了。鉴于林子君在办理此案的表现,虹城县警察署经报请驻阳市警察署批准,给林子君记个人三等功一次。</content>

    林子君从许嵩明的勘察箱里拿了副口罩戴,却还是挡不住尸臭的味道。强忍着尸臭,林子君站到了法医丁晓辉的身边,不是去看他检查尸体,而是准备观察死者面部。

    死者的面部青紫,有些浮肿,颈部有明显掐痕,应该是被掐住脖子窒息致死。观察死者前,林子君问了下丁晓辉:“什么情况?”

    林子君骑单车,往东关一环路骑去。

    到底是夏天了,没骑多远,林子君出了一身的汗,反倒觉得舒服了些。

    林子君到了东一环路口,远远的看见路站了好多人在往河边看。

    林子君使劲蹬了几下单车,到了河岸,把单车交给驾驶员小董,下到河边。

    尸体已经打捞来了,散发着一股恶臭。这种尸体,通常不会拉回法医室进行尸检,而是在通风的地方地尸检。

    不用细看林子君也知道,尸体已经轻度腐烂,看起来死亡时间也不长,应该不超过一个星期。

    尤其是海大富,这两个人都是自己带出来的兵啊,俩人有成绩,海大富是高兴乘二啊。所以,在俩人汇报完以后,海大富决定晚给俩人庆功,让刑警队全体人员参加。

    再不想喝酒,这个酒局却是必须参加,这是集体活动,林子君很清楚这一点。

    所以,晚,林子君喝大了,连怎么回家的都不知道,而且一夜无梦,睡得很沉。

    林子君看见这一幕,顿时想起了这应该是前世记忆深刻的“6.06”强奸杀人案。具体的细节记不清了,只知道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好象叫邓思思,是在晚自己放学回家的路被犯罪分子拦路强奸,然后被杀害,之后,又被抛尸进护城河。

    犯罪分子叫什么名字倒是记不起来了,好象是个二十来岁的小青年。

    “都去东关护城河出现场了,又是命案,孟队说你身体不舒服,没通知你。”胡思远回答。

    “哦,那你值班吧,我去看看。”

    林子君心里却明白的很,自己和高志强两个人,算是入了洛家贵的眼了,指不定什么时候会发挥作用。

    回到署里,林子君、高志强向署长宋新生、副署长海大富分别汇报了工作情况,宋新生和海大富也很高兴,毕竟,俩人是代表了虹城县警察署去的,表扬了他俩,是表扬了虹城县警察署。

    一直睡到十点多,林子君才觉得好了些,一口气灌了一整杯凉茶,才去洗漱。到了办公室,发现居然一个人都没有,所有的门都锁了。

    林子君看了下时间,六月六日,星期二,十点三十八分,怎么会没人呢?跑到队里的值班室,侦查员胡思远一个人在值班。

    “队里其他人呢?”林子君问道。

    第二天早,林子君觉得象是得了场大病,精神不振,四肢酸疼,实在是不想起床,往队长孟东方家里打了个电话,请了半天假,听孟东方的声音,状态好象也不大好。

    唉,酒这东西,谁喝谁知道,喝多了真是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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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建华案的审讯结束了,林子君和高志强难得享受了几天悠闲的日子,还抽空和一帮警校同学聚了聚。 五天后,尤建华案经督办批准结案,省督办简单地开了个案件总结会,会,副主任洛家贵公开对林子君、高志强进行了表扬,不过,却也没有更多的荣誉。

    这也很正常,省督办一年也不知道要办多少类似的案子,如果每个案子办完都开表彰会,动不动立功受奖,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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