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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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真的好大!”接过兔子皮端详了一番,少女惊叹着,又看了看地上那鲜血淋漓的兔子尸体,兴奋的问着:“这兔子,是你猎来的?”

    自豪的挺起胸脯,还用巴掌拍了拍,少年朗声道:“正是!”

    似乎是被他的样子逗乐了,少女掩嘴轻笑起来。

    明明知道这笑声不是嘲笑,少年却还是有些不好意思,挠着后脑勺,腼腆的低下头,却正看见少女裙角下露出的一双绣花鞋。

    大漠上很少见到绣花鞋。这不仅是汉家女子独有的女红工艺,更代表着她们所追捧的独特审美三寸金莲的魅力。

    少年从没见过汉人女子的小脚,只是听几个打过秋风,上过汉人姑娘的大叔酒后炫耀过。有人追捧,认为真的独具魅力有人嗤之以鼻,觉得简直是畸形。

    而那些争论此时全都被少年抛在脑后,此时,他的眼睛直勾勾盯着那双绣花鞋,满脑子只有三个字:真好看。

    当真是四海之内皆足控。

    注意到少年炙热滚烫的眼神,少女羞涩的笑着,不仅没有像其他汉人女子一般严守礼教,将脚收回来,反而踢了踢裙摆,绣花鞋晃啊晃的,俏皮的道:“好看吗?”

    “嗯!”少年忙不迭的点头,“好看!”

    “讨厌”少女娇笑着,躲远了一点,却又微微提起了一点裙摆,在原因转着圈,冲着年轻人勾了勾食指,天真而又妩媚的道:“你过来!”

    屁颠屁颠的跟过来,大男孩儿兴奋的道:“怎么了姑娘?”

    “你”少女嬉笑着,笑靥忽然变得妩媚,说着不合礼数却让人浮想联翩的话语:“想亲一亲吗?”

    这个年代,聊斋还没有完本,就算已经出版,也不是这个不认得汉字的小伙子看过的。明明事情开始往暧昧而异常的方向发展,少年却一点儿不觉得反常,咽了口唾沫,喘着粗气道:“想!”

    “嘻嘻”少女笑着,挥着手示意他过来。待少年走进前,她有抬起脚,俏皮而高傲的道:“跪下吧!”

    抖的属性深深烙印在每个人类男子的心里。丝毫不觉得草原雄鹰的儿女对一个女人下跪有什么不妥,少年果断的跪倒在少女面前,兴奋而紧张的喘息着,脸部慢慢的向那双绣花鞋靠近。

    那是一双白色的绣花鞋,上面绣着朵没见过的花。针脚很细,从鞋口里依稀露出一双白色的丝质短袜,看起来可爱而动人。

    “来,亲呀!”少女催促着,虽然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少年却发觉得到她的语气变得性感而撩人。

    喉结上下滚动着,少年的脸渐渐靠近,就在他的嘴唇即将靠近那只绣花鞋的时候,两人的身影忽然同时一滞,时间仿佛停止在此刻。

    “砰!”

    一闪而逝的功夫,不等那少年如愿以偿吻到那只可爱的小脚,他的整颗人头却忽然炸开,血和脑浆喷洒出来,从某种角度上讲,真是肝脑涂地。

    那少女似乎早有准备,拿着那张兔子皮遮在脸跟前,挡住了溅射而来的血浆。

    “切,白痴。”天真无邪的笑容瞬间消失,一米五的少女冷着脸,居高临下的看着地上的无头尸体:“让你猎兔子,还敢扒皮?”

    蹲下身子,拔下少年腰间的短刀,少女将刀插进尸体的腹部,笨拙的想要剥皮,同时轻松的自言自语道:“祝您醍醐灌顶!”

    纤细可爱的少女哼着歌,夹杂着一些奇怪的话语。

    当空的烈日依旧毒辣,阳光下,却上演着前所未有的一幕。

    原来兔子并不一定永远都被捕食。她想着。

    从那天起,她再也不是一只任诸类野兽宰割的野兔。她开始杀狗,杀狼,杀人。从未失手。

    直到今天。

    我为什么会想到那些事?

    茂图眨了眨眼,自嘲的摇了摇头。说起来,那些往事都快忘了。不知为何忽然会走神,还想到了这些。

    嗯“少爷,少”

    茂图笑着,想要去叫身边的宋九月,但当她环顾身周一圈以后,笑容忽然僵住。

    自己的周围,有荒凉的马路,灌木丛,塑料瓶和其他垃圾,之前被自己打晕的小姑娘,被鬼上身癫痫发作的中年妇女

    但就是没有宋九月。

    “少爷?”不确定的再叫了一声,没有回应。

    茂图面无表情的脸忽然开始抽搐,表情渐渐变得丧病且扭曲。

    她的身子因为愤怒而微微颤抖,伸手摸着自己的口袋和后腰。

    葫芦不见了,宋九月的手机和钱包也不见了,就连自己的零钱和身份证也一并不见了!

    “艹!”茂图怒骂一声,就算她再不擅长动脑子,也反应过来,自己被宋九月摆了一道。

    到底他娘的发生了什么?!

    “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菜!”

    一辆私家车上,宋九月叼着烟,打开窗户吹着风,一脸的恣意与开心。

    “小伙子,咋这么高兴啊?”司机好奇的问着,“都唱儿歌了,遇上什么事儿了这么开心?”

    “春风得意马蹄疾”宋九月拉着长腔,嘚瑟的道:“一日看尽长,安,花!”

    此时,他正沉溺与自己的谋划,得意的无法自拔。

    之前叫茂图从葫芦里帮自己取东西,第一次的符咒,第二次的丹药,都没有问题。

    唯独第三次,宋九月叫她找一个带着蓝色瓶塞的小瓷瓶。

    宋九月的葫芦里,只有一个瓶子带着蓝色瓶塞装着阿琴的瓶子。

    把瓷瓶攥在手里的时候,他似是无意的敲了两下瓶身,已经让其中的阿琴会意。偏偏茂图不习阴阳,打开瓶塞后,阿琴稍加隐匿,便骗过了茂图的眼睛,悄无声息的开始对兔子精施法。

    就连祝九慈那种颇为擅长神魂道、阴阳术的猫妖也曾着过阿琴的道,更遑论一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兔子了。

    茂图在不知不觉间沉溺于自己的回忆里,浑然不知宋九月大摇大摆的将她洗劫一空小葫芦,钱包,证件,手机如果不是茂图的重要物品都装在胃袋里,宋九月一定连她的短刀也一并偷来。

    “这兔子好捞哦”宋九月笑着,握着许久不见的手机,看着这段时间的消息和通话记录。

    桃夭夭给自己打了很多电话,发了无数条短信和微信。傻丫头,一定很着急吧。

    宋九月欣慰的笑笑,打算给这丫头回一个电话报平安。他的手指刚刚点开联系人桃夭夭,还不曾拨号,手机却忽然开始震动来电话了。

    轻松的微笑戛然而止,宋九月的表情瞬间凝固,变得凝重而忐忑。他认得这个号码,从小就认得。

    这是他父亲宋美人的电话号码。

    之前茂图用自己的手机和父亲汇报了情况,也就是说,宋美人已经掌握了自己的电话。

    想了想,毕竟两人远隔千里,有恃无恐的宋九月装着胆子,接通了电话。

    “喂,爸。”好久没有和父亲说过话了,宋九月故作轻松的打着招呼:“好久不见,可惜,茂图姐被我甩咯。”

    “我知道。”宋美人的声音同样轻松,不紧不慢。“毕竟是我的儿子,要是这样就被掳回来,那可就太废物了,白瞎了我的优良基因。”

    “呵呵。”宋九月冷笑一声,“不管怎么说,你是没法儿把我抓回去了。怎么样,气不气?”

    宋美人似乎被儿子的天真逗乐了,失声大笑起来,笑了很久,笑道穿不过去,才气喘吁吁的道:“哈,哈,儿子你真逗!我有必要一定抓到你吗?”

    宋九月对于父亲打肿脸充胖子的行为嗤之以鼻:“呵,没有必要吗?”

    “你还记不记得你小时候,为父教过你一个成语。”宋美人似乎胸有成竹:“叫做,请君入瓮。”

    一股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让宋九月沉默起来。

    话筒里,忽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少女的声音:“放开我!放开!我不会唔!唔”

    “杨淼?!”宋九月的脸忽然因为愤怒而扭曲,迸发出的怒吼将身边的司机吓了一跳。

    “宋美人!”宋九月怒吼着,“这是咱俩的事!有本事就冲着我来,对她下手叫什么男人?!”

    “我要叫男人的话,还会有你吗?儿子?”宋美人玩世不恭的笑着,“说起来,你在凤仙的那间公寓装修好了,还不错,为父,在这儿等你哦”

    说着,宋美人挂断了电话。

    “艹!”将手机摔在腿上,宋九月握紧拳头,愤怒的喘着粗气。

    司机被这小伙子的暴躁脾气吓到了,大气不敢出,小心翼翼的开着车。

    “师傅。”半晌,宋九月忽然开口,叫着身边的司机。

    司机愣了一下:“怎么了?”

    “掉头。”宋九月咬着嘴唇,似乎做出了一个分外艰难的决定:“去凤仙。”

    明天开始第三卷,会见到好多好久不见的角色哦

    7

    “我是谁重要吗?”少女俏皮的眨眨眼,看看少年的脸,又看看他手里的兔子皮,眼里满是好奇:“那张皮,可以给我看看吗?”

    “当然!”少年毫不犹豫的答应道,爽快的将兔子皮递给少女。

    说着,年轻人蹲下身子,拔出腰间的蒙古短刀,翻来覆去在兔子身上找着下刀的地方。

    他不缺肉吃,只是快过冬了,原来的帽子有些旧,便想着弄几张兔子皮,让阿妈给自己做一顶新帽子。眼前这兔子就不错,个头大,皮也大,虽然有箭孔,但也无伤大雅。

    哼着小曲,猎刀刺进了兔子的腹部,娴熟的将毛皮与肌肉开始剥离。鲜血染满了手,按着的兔子依旧没有完全断气,痛苦的抽搐着,年轻人却丝毫不觉得自己残忍,自顾自的做着自己的事。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清脆好听的惊叹声。年轻人一惊,回过头去,却看到一个个子不高,穿着汉人服装的年轻少女,甜美的笑着,可爱非常。

    汉家姑娘?

    对于草原上的儿郎来说,娴静温婉的汉家女是一种别具吸引力的异域风情。年轻人被北境大风磨砺出的黑红色脸颊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和善,操着不太流利的汉话:“姑娘,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大漠的太阳总是如此毒辣,饶是随风满地石乱走的沙尘暴,也难掩其光辉。

    一只兔子抽动着耳朵,坐立在地上,鼻头微动,警觉的观察着周围。

    她的耳朵除了可爱之外,还有更实用的作用。方圆五十米之内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兔子的耳朵。

    他的动作熟练快速,很快剥下一张不错的皮。将兔皮举起,对着阳光看了看,满意的笑起来。

    “好大的一张兔子皮呢!”

    而最倒霉的那只,还没有死。透体而过的利箭伤到了脏器,却还不至于让她立刻死亡。三瓣嘴儿咧开,涌着鲜血,长而结实的后腿抽搐着,想要将自己的身体翻过来逃跑,却怎么也做不到。鲜血和生命一起快速的流逝,她挣扎着,却于事无补,弱可怜,又无助。

    “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卧槽!你咋是灰的!”一个年轻人哼着小曲,拎着短弓,蹦蹦哒哒的走过来。他对着地上还没死透的兔子踢了一脚,啧啧称赞着:“嚯!还挺肥!可惜了,小爷杀你不是为了吃你这肉可太腥了。”

    而兔子们对此,也并没有什么怨言。他们甚至不知道抗争与拼搏这也难怪,全天下的兔子,除了一只有幸陪着女主人登月的前辈以外,再没有出过任何一个代表性人物。兔子们自己,也从未想过自己也会有逆天改命,我命由我不由天之类的机会。就算有一些灵智比较高的野兔,一生的夙愿,不过是找一个和蔼而富有的人类小姐做主人,能让自己度过好吃懒做的安逸一生。

    不过,总有例外。

    可惜,她还是太年轻。地面上安静,并不等于没有危险。五十米,对于一些捕食者来说并不算太远,比如张弓搭箭的人。

    一只利箭裹挟着刺耳的破空声,向放哨的兔子射过来。她敏锐的听觉并没有派上什么用场,躲闪不及,被利箭射在身上,扎了个透心凉。

    其余的兔子立刻停止进食,一哄而散,逃窜进附近的草丛里。

    身旁有一些同伴在抓紧时间吃草。这个时候,正是附近的野兽们起床觅食的时间,兔子们也不例外。此处距离兔子洞有一些距离,在被长着尖牙或手臂的猎食者们发觉之前,他们需要尽快进食,在这该死的大漠之上再苟活一天。

    周围很安静,只有风吹动蓬草的沙沙作响声。负责放哨的兔子稍微安心了一点,这意味这安全。

    漠北的草原上什么都缺除了草和兔子。

    在民不聊生,肚子比脑子更重要的年代里,繁殖能力极强的野兔们,扛起了养活整个食物链的重任:草蛇、鹰、雕、黄鼠狼、狐狸、狼、狗,人,甚至是苍蝇蚊子无数的动物靠着野兔果腹,汲取这这群啮齿类动物从生到死的全部营养。

    当然,并没有某一种动物对此心怀感恩。他们反而对兔子们愈加轻视,各类捕食者们,将能否捉到一只兔子作为衡量同类合格与否的标准。而这一标准放之大漠而皆准,从刚成年的黄鼠狼到初习马术的少年郎,猎一只兔子,都是他们人生中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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