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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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能料到马军这厮强横的没话说,这一盅醉仙人入肚后,一点变化都没有。

    看着马军不一会就将这壶醉仙人饮完,拜月教主脸都青了,连他也只能饮用半壶,而这个不知名的修士,居然饮了一壶醉仙人,而且看起来目光清明,一点醉意都没有。

    拜月教主心中凛然,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来头?看他年纪轻轻,莫非是返老还童的老怪?

    马军意犹未尽的将酒壶中的最后一滴酒灌入嘴里,不好意思的问道:“教主,真是不好意思,这酒实在是太好喝了,还有吗?”

    拜月教主嘴角狠狠一抽,心中仿佛在滴血,我,我特么也就剩下一坛了啊!

    虽然心里在不愿意,拜月教主还是做出一副无所谓的姿态,挥了挥手让手下又取出一壶醉仙人。

    “滋溜。”

    马军这体质,比拜月教主强横了何止百倍,就这砒霜喝鸩酒都能活蹦乱跳的,别说是一两壶仙人醉,就算是把他泡在酒池里,都不带醉的。

    看着马军一杯接一杯的往嘴里灌着自己的醉仙人,就跟喝白开水似的,拜月教主心里在滴血,恨不得抽自己俩大耳瓜子,闲着没事邀请他回来吃什么饭?吃饭就吃饭吧,喝什么醉仙人?

    “咳,咳咳,那个,马军兄弟啊,你先别喝呢,咱说会话,不知马军兄弟打算在南昭国呆多长时间?本座可一尽地主之谊啊!”

    马军放下酒杯,似笑非笑扫了拜月教主一眼,他如何不知道拜月教主的言外之意?

    拜月教主的言外之意就是你在南昭国玩够了就赶紧滚蛋,别耽搁我干正事。

    说实话,马军对拜月教主所做的事情还真没兴趣,如果马军愿意,别看拜月教主和自己一样,都是恒星级,但马军有把握百招内灭杀他,尤其是现在,马军与拜月教主距离不足十步,马军更是杀他如屠鸡宰狗。

    拜月教主是马军留给李逍遥的对手,如果正儿八经的单挑,一百个李逍遥也不是拜月教主的对手,李逍遥才修炼多长时间?一年时间就算天才如李逍遥,也不可能是拜月教主的对手,如果不是最后开挂,搞了个爱无限破了拜月教主的无情心境,估计李逍遥早就团灭了。

    “南昭景色虽没有中原大山大河波澜壮阔,但也是别有一番风情,如今酒也喝了,景也看了,在下就不久留了,准备即日启程,离开南昭。”

    拜月教主听闻马军要走,违着本心叹息道:“哦?马军小兄弟竟然这么快就要离开了?哎呀呀,你我一见如故,本座还想留马军小兄弟多住些时日。”

    “哦?既然教主如此盛情,那在下就多住两天,与教主谈古论今。”

    “呃马军小兄弟你既然要离开南昭国,那必然是有要紧之事,你我二人来日方长,如果耽搁了小兄弟的事情,那可就万死不辞了。”

    马军嘴角轻笑,也不点破,大口饮灌了一口醉仙人,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对拜月教主说道:“多些教主盛情款待,小弟有要事不便久留,教主留步,小弟去也!”

    看着马军一摇一晃的出了门,拜月教主脸色不变,挥了挥手让亲信附耳前来,细声道:“你去跟着他,看着他离开南昭后再回来禀告!”

    拜月教主也是多虑,马军还真没心情在南昭国久留,一摇一晃的离开南昭国,不紧不慢的向中原走去。

    说实话,这个位面还真没什么东西值得马军惦记,好东西不少,比如说五颗灵珠,但马军敢取吗?马军敢肯定,自己只要敢取,那自己的死期也就不远了。

    这五颗珠子,有大因果,与女娲娘娘有直接性的关联,马军还没活够,哪里敢碰这火药桶?

    一路走走停停,耗费了半年时间,马军终于是来到了余杭镇。

    等马军来到余杭镇的时候,依然是一身书生装扮,而身边也多了一男一女两个小书童。

    女童穿青衣,男童一身紫衣,令人奇怪的是这三人只有书生骑在一头破毛驴上,那一男一女两个小书童都在地上步行,这让看到这一幕的人忍不住心中大骂这书生冷血,居然自己坐在毛驴上,让孩童步行。

    饶是马军这等脸皮厚的比得上城墙拐角的家伙,在众人指点下也坐不住了,从毛驴上跳了下来,前者毛驴进城。

    “小心!马惊了!”

    一头枣红色的大马狂奔而来,一个行人躲闪不及被一头撞飞,这枣红色大大马撞飞一人后,又将路旁的糖人摊掀翻,引起一阵骚乱。

    几名家丁手持绳索想要将制服这匹马,最后非但没有制服,反而激发了这马的狂性,冲开了人群,向城门口狂奔去。

    马军一只手牵着毛驴,另外一只手捧着圣贤书摇头晃脑的读着,似乎丝毫没有注意到危险已经来临。

    马军身后就是两个小童,这一青一紫两个小童分别手中拿着一根糖葫芦,青衣小童吃的津津有味,反倒是那紫衣小童,颇有些不屑嫌弃的样子。

    “得得得。”

    “小心!”

    大马受惊,直接向马军冲来,准确的说应该是向马军身后的这两名小童冲去。

    这马的马速太快,已经来不及阻拦,如果这两个小童被这狂奔的马儿撞到,肯定是必死无疑,就在所有人惊呼出声,甚至还有人眼睛闭起不敢去看这残忍一幕。

    就在这时候,这狂奔的马儿突然仿佛受到了什么惊吓一般,两只前蹄腾空而起。

    “嘶”

    马儿两只前蹄腾空而起,在空中踢踏两下,马身轰然倒下,没了气息。

    这两名小童似乎被吓傻一样,从始至终都只是捧着手里的糖葫芦一动不动,如果有眼尖的人就会发现,就在马儿即将撞到他们的时候,那个紫衣小童抬头看了一眼,又随后低下了头。

    一场虚惊,幸好没有造成人员死亡,片刻后就有人将这马尸抬走,半晌后从里长家里传出来消息,说是这马儿是受惊吓死亡的。

    俗话说皇权不下县,这官员最低的就是县令了,在古代,没有乡长,镇长什么的,只有里长。

    这里长都是乡绅担任,也就是各个村,最大的地主担任。

    马军带着两名小童来到里长家,见到了里长,说明来意。

    “什么?先生想要在我们这里开一家私塾?”

    里长在马军面前不敢摆架子,在封建社会,人还是很受尊敬的。

    “没错,在下的冤枉就是普及圣人之道,教化万民,我观余杭镇还未曾有私塾,所以斗胆想请里长给在下准备一处草堂,能够教书育人。”

    “这”

    马军含笑道:“在下只需一处容身之所,还请里长方便。”

    “真的只需要一处住宅?”

    里长看向马军的目光有些怀疑,余杭镇之所以这么多年没有私塾,那是因为请不起教书先生,最便宜的教书先生,一个月都要二两银子!

    二两银子啊!能买二十石粮食了!这么多粮食,都足够一家人吃一年了!

    里长甚至怀疑这人是不是骗子,人家都要钱,凭啥你不要钱?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阴谋啊?这小子是不是有什么企图啊?

    里长一脸狐疑的看着马军,最终还是同意了马军的要求,反正他一个弱书生,就算他有点什么企图,我们还怕他不成?

    就这样,马军算是在余杭镇落下了脚,有了立足之处。

    “哼,真是窝囊,直接一剑杀死他,看他还敢不给住处?哼,身为修道之士,不去名山胜地开辟洞府,反而在这市井之地,早晚败坏掉一身道基。”

    紫衣小童嘴里嘟嘟囔囔,一本论语突然出现在紫衣小童头顶,狠狠拍下,直接把这紫衣小童拍了个狗吃屎,吃了一嘴泥土。

    紫衣小童勃然大怒:“马军!你凭什么打我?你再打我我跟你拼了!”

    “啪。”

    一条扫帚凭空出现,狠狠轮在紫衣小童屁股上,一个淡然的声音从屋内传出来:“把外面地扫干净,过两天我这私塾就要开张了,这么脏,成什么样子?”

    “马军!你欺人太甚!就算是长眉也不敢对我如此无理,我紫郢,纵横天下,绝世仙剑,你让我扫地?”

    “咣当。”

    一个铜盆从半空中掉下来,砸在紫衣小童头上:“扫完地给我盛洗脸水来。”

    7

    拜月教主脸上毫无变化,但心中却是一凛,这酒是他从一处上古洞府中获得的,发酵了万年有余,里面的酒香,寻常人闻一下可不是醉倒在地这样简单,而是要醉死过去,再也醒不过来。

    就算是寻常修士,也只能是徐徐炼化,拜月教主将这醉仙人拿出来,最大目的就是想试探马军的底细。

    “剑修?”

    马军一愣,随后反应了过来,听到剑修这两个字,马军下意识以为自己还在蜀山位面呢,忘了仙剑位面中也有剑修。

    “只是略通武艺,算不得剑修,算不得剑修。”

    “哦?醉仙人?”

    马军倒了一盅,果然清冽酒香扑鼻,更有灵气迎面而来,马军饮罢,只觉入口柔顺,灵酒入肚后立刻化作一股灵气想四肢百骸散去。

    马军放下酒盅,忍不住赞赏道:“果然是好酒!”说罢忍不住又倒了一盅。

    仙剑一里面,马军最看不起的就是这位独孤剑圣,你他妈的,什么东西,同样都是渣男,怎么他就这么优秀?啊?你们说说,凭什么他就这样优秀?

    同样都是拔鸟不认人,凭什么咱老马,就要被人骂一辈子渣男,他独孤宇云上嘴皮子一碰下嘴皮子,什么众生爱,什么博爱,大爱,我爱你,但我也爱天下所有人,我们应该为了大爱,舍弃小爱。

    我勒个擦,这么一通混帐话,居然还成功把青儿糊弄沟里去了,自己落得个天下扬名的独孤剑圣。

    拜月教主早就吩咐人准备好了酒席,等马军入席后,拜月教主拍了拍手,自有仆从手捧托盘走了进来。

    “马军老弟,此酒乃是本座无意中从一处上古洞府中获得,凡夫俗子只要闻得酒味就要醉熏倒地睡去,故而名为醉仙人。”

    独孤宇云给李逍遥设了个局,想让李逍遥断尘缘,李逍遥资质逆天,硬是破局而出,一招爱无限了结了拜月教主,和独孤宇云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

    拜月教主好奇的看了一眼马军腰间的青索,脸上闪过一丝凝重,试探问道:“朋友,看你腰间悬挂长剑,莫非也是剑修?”

    马军甚至怀疑是独孤剑圣一手策划了林月如和赵灵儿的死,就是为了让李逍遥能够断尘缘。

    从始至终,独孤剑圣一直在旁边默默观察,目睹了酒剑仙莫一兮的死,目睹了赵灵儿的死。

    这李逍遥,比乔峰还要厉害一百倍,这好家伙,一看就会,不管是酒剑仙传授的御剑术,还是林家堡从林月如对战中学得的三诀剑气,还是林天南传授的六诀合一,再或者是镇妖塔从姜明身上学得的仙风云体术。

    这已经不是一看就会了,战斗中别人只要施展过的招数,李逍遥就能学得,这种天分,简直妖孽啊!

    整个仙剑系列,实力不好说,但李逍遥的资质绝对可以算得上是力压群雄了,即便是神将飞蓬都不一定能比李逍遥的资质更好。

    独孤剑圣修的是无情道,太上忘情,太上无情,他斩断了凡俗,成功悟道,李逍遥是他内定的蜀山掌教,所以他设了这么一个局,好让李逍遥斩断凡俗,悟太上忘情。

    但可惜啊,李逍遥是什么人?天资绝顶,绝顶天资,金庸笔下的乔峰,无论是什么武功,一学就会,一会就精。

    在马军看来,仙剑一的ss绝对不是所谓的拜月教主,而正是蜀山的掌教,独孤宇云,独孤剑圣!

    这一切的一切,全部都是一个局,一个独孤剑圣设下的局,一个考验,锻炼李逍遥的局。

    拜月教主只是一个棋子而已,李逍遥是独孤剑圣看重的蜀山剑派的下任掌门,为了锻炼,考验李逍遥,他独孤剑圣不惜牺牲自己的师弟酒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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