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四章想守护的赵士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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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上天终究还是怜悯他的,死而不僵,以这幅活死人的模样不老不死的行走在这世间,给予他漫长光阴,寻找一个不可能的人。

    他也不是没有问过自己,寻到了又如何。

    若能相守,前世数十年也就不会蹉跎了。

    再见见吧,这好像就是他如今不死不活的唯一价值了。

    有些人的存在,不仅惊艳了某段时光,而且也会温暖漫长岁月,成为长久生命中如同信仰般的存在。

    曾经,他何其骄傲呢。

    曾经,他多么执着于对琅琊王氏权势的经营呢。

    可饶是如此,当年的他都能为了卫玠折腰到如此地步,遑论今日呢。

    但,有些人终究是无缘的,有些人也终究只能是过客。

    他之于卫玠,便是过客。

    这一点,从他见到那位貌美的潘姓女子时就已然明了。

    卫玠的神秘,不是他能够想象的。

    卫玠的未来,也不是他能够预料的。

    可以说,他经历的数百近千年时光,于卫玠而言,同样只是沧海一粟。

    所以呢,何必庸人自扰。

    能见得一时是一时,能陪伴一时是一时。

    说实话,他真有些鄙夷如今的自己。

    卫玠,还好,终归是能够再遇你。

    世人万千,无人像你,可却能够再遇你。

    王九郎啊

    当年显赫一时,有王与马共天下的琅琊王氏嫡系子弟,如今却成了琅琊王氏烟消云散的见证者。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不得不说,这句诗真真是一针见血。

    既然知晓卫玠已在此间,那他就缓缓来吧,莫要吓坏了卫玠。

    想要出现在卫玠身侧,必然就需要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

    上气不接下气的笙歌狼狈的喘着气,口中还小痞子似的骂骂咧咧,丝毫没有皇家人的威仪和自持身份。

    笙歌不知荒林中的事情,可并不意味着直播间的一众玻璃碴子们看不到。

    直播间的强大之处,已经无需再多言。

    大猪蹄子:揉揉眼,盼啊盼,春天的脚步近了

    大猪蹄子:呸,终于看到了我儿子的脸,喜极而泣的老母亲啊。

    泡椒凤爪:不该是老父亲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真真是王九郎啊,怎么感觉这个世界恐怕又要是一团乱了。

    余生一杯酒:失忆的主播,念念不忘的王九郎好像真的是要玩大发了。

    北城南笙:画风清奇的泥石流主播终于要开始感情线了么。

    浪九九:不,高举圣歌夫妇,圣歌大旗永不倒。

    灯火阑珊处:不管是圣歌大旗,还是九歌夫妇都省省吧,主播那副没心没肺的模样,还感情线?

    灯火阑珊处:啥线在主播这里都会崩的一塌糊涂。你们以为主播没记忆,就变成含羞带怯春心萌动一撩就走的小姑娘了吗?

    灯火阑珊处:主播分明就是个老流氓。身为老流氓,只有撩别人的份儿,怎么可能被撩的动呢。

    余生菇凉:卧槽,好像还真是这样。

    春和景明:

    大猪蹄子:我儿子那怎么能用撩呢,一点儿也不郑重诚恳。

    也不知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对笙歌是盲目信任,还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反正并没有人担心笙歌。

    来啊,尽情造作啊,反正还有大把时光。

    热闹这玩意儿,自然是越大越好。

    谁让他们关注的主播如此智障,在沙雕的路上一去不复返呢。

    如果哪天主播娇滴滴的给他们来一句,小哥哥,亲亲抱抱举高高,他们怕是会被吓的头皮发麻。

    “耙子小祖宗,咱们离的还远吗?”

    初来乍到,笙歌实在有些不熟啊。

    “不远,不远”

    笙歌看着丑耙子在地上那几个歪歪扭扭甚是让人倒胃口的字还来不及高兴,就看到耙子兄接着写到。

    “也就十天半个月吧”

    笙歌:

    这耙子恐怕是个傻子吧。

    不仅丑,还是个傻子,怪不得要缠着她。

    除了她这个冤大头,恐怕也没有什么人肯收留了。

    不远不远,也就十天半个月

    呵呵哒。

    “耙子小祖宗啊,您可还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

    笙歌咬牙切齿的说道。

    笙歌看看自己系在腰际只剩一半的破玉佩,欲哭无泪。

    明明是王公贵族,明明是皇室中人,为什么却过的如此寒碜呢。5

    这次应该是他了吧

    世人万千,无人像他。

    唯一留下的可能就是笙歌心血来潮,画下的半幅画

    为什么是半幅呢?

    显然是笙歌画着画着没耐心了,难不成还真能指望一个没有耐心的人杵着根树枝画一幅大作?

    面色苍白,不见血色,这绝对不是正常人该有的样子。

    只见来人眼中的笑意和急切一点点沉寂,然后淡然苦笑一声,说不出的寂寥和落寞。

    来人随意的坐在一旁的石头上,然后完善了那半幅已经不成样子的画。

    君子显摆,十年不晚。

    没不要在这种被揍得惨兮兮的情况下,冒险搏狼。

    嗯,状态不好,撤退。

    别闹了,千万不要忘了笙歌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

    微微亮起的天边,透过树叶撒下些许光亮,也终于使得来人的面貌较为清楚的展现。

    时间一点点过去,笙歌渐渐把荒林抛在身后,而那道从远处赶来的人也终于出现在熄灭的火堆旁。

    经过将近一夜的时间,火堆早就成为了一滩没有任何余温的灰烬,就连被笙歌随手丢弃的鱼骨头也不知是被什么野兽叼走了。

    说实话,笙歌真想一展雄风,大杀四方让丑耙子知道她是一个颜值实力并存的人。

    可看看自己浑身大大小小的伤,笙歌沉默了。

    呵呵哒,就丑耙子对她的黏糊劲儿,一定会对她不离不弃的。

    夜幕中

    一道消瘦的身影,一道蹒跚的身影同时在赶路。

    笙歌当机立断的辨明方向,头也不回的拖着浑身都疼的身体向远处走去。

    至于丑耙子

    听到深山之中的狼嚎声,笙歌非但没有丝毫的胆怯恐惧,反而跃跃欲试,充满了兴趣。

    为什么她的反应就不能正常一些呢。

    走还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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